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工作思路,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四方面,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拟对铜川市地下水环境开展现状调查评价及重点区划分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铜川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
①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污染源(后文简称“双源”)、地下水国考点位等点的层面出发,调查评估“双源”、国考点位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状况;
②由点及面,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需要,从区域面上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掌握铜川市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和污染状况。
(2)铜川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
①基于现状调查评价结果,根据陕西省最新技术指南及后续管理要求,开展铜川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
②结合区划分类、使用功能及管理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③结合防治区划分和现状调查评价成果,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制定地下水监测网布置方案。
2、编制依据
编制应符合下列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
《陕西省地下水条例》(2016年5月);
《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22〕22号);
《铜川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办法》;
《铜川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铜政发〔2021〕18号)。
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等。
(2)标准规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
《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
《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DZ-T0288-2015);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7-01);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要求》(DD2014-15);
《1∶2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 2004-01);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3、服务要求
(1)须在铜川市成立项目部并常驻固定技术人员,项目部人员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及10名其他项目实施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依照有关法规和规范等要求,按双方拟定的进度,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相关数据及文件资料。
(3)负责项目工作会议涉及项目方案的汇报工作,负责提供会议汇报材料、成果等。
(4)在项目工作过程和成果报审述程中与采购人密切配合,做好成果的修改完善。
(6)在服务期间,若省、市出台其他规定,应以省、市其他规定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应按上级新的时间要求和新的编制规程及政策要求,对所做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使用。
(7)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采购人提供有关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
(8)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实施地点:铜川市行政区域。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4、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文本报告及图件
(2)成果内容:
成果报告:
①铜川市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
②铜川市柳湾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③铜川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④铜川市地下水监控网布置方案;
⑤铜川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污染防治区划报告;
⑥铜川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
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污染现状评估过程中的单指标分级图和综合分析图等,如下:
①地下水资源价值分级评估图件;
②地下水三氮、重金属、有机类等污染评估图;
③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综合分区图及相关单指标分级图件;
④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分区图及相关单指标分级图件;
⑤铜川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成果图;
⑥铜川市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布图。
⑦图件应基于GIS空间分析平台,图件精度不小于1:25万。
(3)成果交付及数量:纸质成果与电子成果应同时交付采购人,纸质成果、电子成果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和形式提供。
5、验收:
(1)验收标准:符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指导意见(试行)》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
(2)验收方法:成果报告及图件通过铜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