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0 亩,总建筑面积为 96970.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 77211.26 平方米(含住院部 48762.50 平米)、公卫楼 2916.69平方米、制剂楼 3729.18平方米、地下室 12886.76 平方米、污水处理站 150 平方米、垃圾站 77 平方米,土石方,同时完成建设期内的污水处理、地面停车场、挡土墙、道路及广场使化、绿化、大门围墙等配套工程。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给排水、电气、电梯、弱电工程;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室外附属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等;
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并负责在怀化市溆浦县财评中心复审过程中做好对接工作。
3.1 人员要求: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工程造价师,其他审核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标后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剔除,如有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的,成交供应商须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3.2 编制方案: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成立审核组,并编制审核工作方案,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严格执行。
3.3 编制全过程:
(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审核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为采购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2)成交供应商应对在执业过程中所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采购单位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3.4 时间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80天(日历天)内提交初审文件;
(2)响应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两小时内响应。
3.5 成果文件:
(1)按程序确定工程预算金额,签订定案表,并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采购人有权对成果文件核查,并视报告质量对审核费用进行扣减,具体事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成交供应商应对被审核单位出具成果文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3)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成果文件,在交付使用后,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市财政评审工作。
4.1 成交供应商应按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成果文件提交采购人审核,若发现审核事项存在漏审或其他问题的,成交供应商进行补充审核并完善成果文件,直至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4.2 供应商须在文件中承诺,如服务过程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1服务费付款节点:
付费次序 |
占总服务费(%)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服务费的30% |
进场实施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工作 |
第二次付费 |
服务费的40% |
完成合同约定项目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 |
第三次付费 |
服务费的30% |
完成合同约定项目并与财评中心对审完成。 |
5.2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1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6.2 项目实际服务范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服务范围调整,费用按投标报价时的人员配置标准及金额相应增减。
6.3 供应商须在文件中承诺成交供应商在审核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随机对审核内容进行抽检,如发现错误,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6.4 成交供应商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开展审核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成交供应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提请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审核发现的问题,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2)利用审核工作进行索贿、受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4)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
6.5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6 无论磋商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