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第一包: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2025年消防维保及安防维保项目
一、项目概况
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和安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二、商务要求
1.执行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符合服务考核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服务地点: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
4.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月初支付合同约定的本季度服务费,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季度考核如有合同规定的扣减费用情况,会在当月进行扣减。第四季度考核发生的扣减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合同执行完毕且未出现违约情况,两周内采购人退还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费用之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6.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7.其他
合同中标后签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甲方可无条件中止合同,并拒绝签订后续相关合同。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响应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派每班不少于2名具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4小时在消防控制室值守。
维护人员为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消防和安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维修等,保证维护人员随叫随到,能够及时处置消防和安防突发异常情况,保证快速响应。
(二)维保服务范围
1、消防维保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
1.2、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
1.3、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
1.5、消防给水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消防通信、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
1.6、气体灭火系统及控制设备;
1.7、消防水泵及控制系统;
1.8、灭火器;
对以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维护、保养,做到周巡查、月维护、季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安防维保
2.1、报警信号、视频信号、软件平台等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2、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基本维修和故障排除。
2.3、监控主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检测、设备除尘和简单故障排除。
2.4、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巡查。
对以上安防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维护、保养,做到周巡查、月维护、季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安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维保服务要求:
1、消防维保要求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每月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1.1.2、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探测器。
1.1.3、每月检查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
1.1.4、每月检查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
1.1.5、每月检查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域值、通讯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
1.1.6、每月检查模块通讯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
1.1.7、每月检查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1.1.8、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同保卫科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
1.1.9、每月检查(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
1.1.10、每年检查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
(2)试验手动按钮,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4)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地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查、测试。
(5)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进行通话试验。
(6)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空调、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1、每月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2、每季度检查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模拟自动情况下,测试管网阀门的严密性能,对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动泵功能,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2)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3)末端试水、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1.3、通风、排烟系统
1.3.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3.2、每年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2)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3)试验手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1.4、防火分隔系统
1.4.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1.4.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2)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
1.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1.5.1、每月抽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有损坏情况,应及时修复。
1.5.2、每季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1.6、消防通讯
1.6.1、每月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6.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1.7、其他
1.7.1、每月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7.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
(2)试验消防电源的切换功能。
(3)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1.7.3、每年配合馆方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两次(提供技术支撑和一定的经费支持)。
1.7.4、保障消防物联设备的通讯、运行正常。
2、安防维保要求
2.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设备的全面除尘、清理。清除设备表面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进行拆卸并彻底吹风除尘,用酒精擦拭镜头,调整视频角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设备内,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2、根据安防监控系统的使用说明和运转情况,及时处理简单故障,确保各项功能良好,运行正常。如发生设备损坏情况,及时派专业维修人员更换设备,排除故障。
2.3、对易发生故障的监控部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设备发生故障,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等,如摄像头、水晶头、线路等。
2.4、对长时间工作的安防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和检查,如监控大屏散热,风扇故障等情况。
2.5、根据安防设施设备经常出现的情况或者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日常使用、维护等可操作的合理化建议。
(四)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必备的工作场所和必要时人员协助;
2.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3.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规定对本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
4.如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维保费用。如违约两次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5.及时为供应商维保、施工人员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
(五)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1.消防设施的每次检查、检修和保养的结果要作好记录,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并会同采购人签字确认;
2.随时维修或更换不能正常工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消防、安防设施;
3.每年维保期内,非因采购人人员故意行为导致损坏的设施、设备总价在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所需材料及配件由供应商负责购买及安装,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总价大于20000元的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年底,需提供一年内设备维修价格清单。
4.当接到采购人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修复。对严重故障,或难以短时间内修复故障,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5.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通知采购人;
6.承担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消防安全责任和人身伤亡事故;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和安防维保服务质量 。
第二包:山西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2025年消防及安防维保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山西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和安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二、商务要求
1.执行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符合服务考核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服务地点:
山西省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4.款项支付意见: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月初支付合同约定的本季度服务费,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季度考核如有合同规定的扣减费用情况,会在当月进行扣减。第四季度考核发生的扣减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合同执行完毕且未出现违约情况,两周内采购人退还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费用之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6.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7. 其他
合同中标后签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甲方可无条件中止合同,并拒绝签订后续相关合同。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响应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派每班不少于2名具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4小时在消防控制室值守。
维护人员为山西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消防和安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维修等,保证维护人员随叫随到,能够及时处置消防和安防突发异常情况,保证快速响应。
(二)维保服务范围
1、消防维保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
1.2、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
1.3、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
1.5、消防给水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消防通信、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
1.6、气体灭火系统及控制设备;
1.7、消防水泵及控制系统;
1.8、灭火器;
对以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方位维护、保养,做到周巡查、月维护、季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安防维保
2.1、报警信号、视频信号、软件平台等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2、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基本维修和故障排除。
2.3、监控主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检测、设备除尘和简单故障排除。
2.4、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巡查。
对以上安防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维护、保养,做到周巡查、月维护、季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确保安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维保服务要求:
1、消防维保要求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每月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1.1.2、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探测器。
1.1.3、每月检查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
1.1.4、每月检查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
1.1.5、每月检查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域值、通讯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
1.1.6、每月检查模块通讯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
1.1.7、每月检查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1.1.8、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同保卫科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
1.1.9、每月检查(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
1.1.10、每年检查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
(2)试验手动按钮,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4)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地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查、测试。
(5)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进行通话试验。
(6)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空调、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1、每月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2、每季度检查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模拟自动情况下,测试管网阀门的严密性能,对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动泵功能,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2)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3)末端试水、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1.3、通风、排烟系统
1.3.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3.2、每年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2)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3)试验手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1.4、防火分隔系统
1.4.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1.4.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2)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
1.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1.5.1、每月抽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有损坏情况,应及时修复。
1.5.2、每季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1.6、消防通讯
1.6.1、每月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6.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1.7、其他
1.7.1、每月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7.2、每年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
(2)试验消防电源的切换功能。
(3)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1.7.3、每年配合馆方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两次(提供技术支撑和一定的经费支持)。
1.7.4、保障消防物联设备的通讯、运行正常。
2、安防维保要求
2.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设备的全面除尘、清理。清除设备表面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进行拆卸并彻底吹风除尘,用酒精擦拭镜头,调整视频角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设备内,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2、根据安防监控系统的使用说明和运转情况,及时处理简单故障,确保各项功能良好,运行正常。如发生设备损坏情况,及时派专业维修人员更换设备,排除故障。
2.3、对易发生故障的监控部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设备发生故障,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等,如摄像头、水晶头、线路等。
2.4、对长时间工作的安防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和检查,如监控大屏散热,风扇故障等情况。
2.5、根据安防设施设备经常出现的情况或者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日常使用、维护等可操作的合理化建议。
(四)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必备的工作场所和必要时人员协助;
2.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3.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规定对本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
4.如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维保费用。如违约两次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5.及时为供应商维保、施工人员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
(五)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1.消防设施的每次检查、检修和保养的结果要作好记录,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并会同采购人签字确认;
2.随时维修或更换不能正常工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消防、安防设施;
3.每年维保期内,非因采购人人员故意行为导致损坏的设施、设备总价在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所需材料及配件由供应商负责购买及安装,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总价大于20000元的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年底,需提供一年内设备维修价格清单。
4.当接到采购人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修复。对严重故障,或难以短时间内修复故障,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5.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通知采购人;
6.承担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消防安全责任和人身伤亡事故;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山西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和安防维保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