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 |
所属行业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2023-2024年保教、后勤服务 |
1项 |
3214000.00 |
1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2023-2024年保教、后勤服务开展采购工作,确定一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二)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本项目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2023-2024年保教、后勤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于2023年9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3年8~9月的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两个月的费用发票。
2期:支付比例25%,中标人于2023年10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3年10~12月的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3期:支付比例25%,中标人于2024年1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4年1~3月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4期:支付比例25%,中标人于2024年4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4年4~6月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5期:支付比例8%,中标人于2024年8月向采购人提供账目核对合同余额,计算合同结余差额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及情况材料,采购人收到并审核无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余额。 6. 服务期内,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且未能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一期款项直至中标人整改合格。 7.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及相关付款申请资料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人开具的发票; 2.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由于采购人有一部分资金是由区教育局下拨,现在下拨资金时间不确定,若采购人有付款困难,应与中标人沟通付款时间。达成协议后补充付款延期付款说明。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合同及采购人要求,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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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学前教育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2023-2024年保教、后勤服务项目 |
年 |
1.00 |
3,214,000.00 |
3,214,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2023-2024年保教、后勤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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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投标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214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投标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总价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商业保险、体检、培训、管理费、利润、残疾人保障金、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教学服务内容 为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一幼儿园提供幼儿教学服务,协助班级教学,负责幼儿园的全面教育教学服务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幼儿教学服务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保教工作。 2.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全面了解每个幼儿,负责建立本班幼儿教育教学档案。 4.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的落实。 6.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要求用直观的游戏形式,让幼儿多看、多听、多想、多说、多做,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游戏的质量。 7.课外时间开展各种游戏、排练文艺节目及开展体育锻炼,并负责组织幼儿观察、劳动、娱乐及各种节日活动。 8.主动与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养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进餐习惯。 9.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优良的品德、文明礼貌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 10.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11.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12.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13.根据教育内容,定期更换、精心布置体现幼儿主体地位的活动室环境,为区域活动提供符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操作心强、卫生、丰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14.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15.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专业课程教学服务 1.依照园区课程标准、教材和幼儿的实际情况,完成所教年级的教学任务,并结合美术学科、舞蹈学科和体育学科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 2.美术学科要求:认真培育幼儿绘画、制作、鉴赏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美术欣赏、美术创造活动等方式丰富幼儿对线描画的经验,启发和诱导幼儿了解美、认识美、发现美和创造美,培养高尚的审美情操,使幼儿能把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转变成能力。 3.舞蹈学科要求:提升幼儿音乐与舞蹈素养,通过音乐和舞蹈教育陶冶情操、提升舞蹈能力,让幼儿在愉快的音乐和舞蹈实践活动中,主动去展现肢体美感,感受与理解音乐。编排文艺节目,提高幼儿感受和表现艺术的能力。 4.体育学科要求:开展丰富多样、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各种身体活动,激发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养成锻炼的习惯,促进和引领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三、管理及后勤服务内容 该服务主要包括幼儿园的行政事务处理(包括协助园长处理幼儿园日常行政工作、接待工作、保育教育工作、幼儿园内各类资料的整理)、保健、保育、日常餐饮、清洁服务等工作。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协助园长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园务工作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及管理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抓好幼儿教育、教学、保育工作,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2.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教学、保教等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听课、教研等各种学习笔记,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以及各班教师、保育员对幼儿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情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情况,并做好记录。 3.协助园长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4.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5.协助园长制定教研计划,开展各类教研活动的指导和审查工作,审核各班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6.协助园长整理教师业务、教育资料档案。 7.协助园长组织幼儿园内的各项活动。 8.协助园长做好各类人员的选聘和岗位培训等工作。 9.根据教育要求、校园文化的创建,做好幼儿园的对外宣传和公共环境的布置宣传工作,负责园区的信息网络管理,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信息网络技能、运用的培训,保证网站信息有质有量的进行互通,发挥好对外宣传窗口的辐射作用;同做好现代信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二)保育服务 1.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主班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3.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负责幼儿进餐时的清洁与收拾: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擦嘴巾,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满足每个孩子的饭菜需求,餐后打扫等,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和未散步幼儿的安全,不让幼儿抬送餐具。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餐前餐后的准备和收拾工作。 4.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幼儿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饭后餐桌的消毒工作。 5.每天要及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打瞌睡。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指导幼儿洗脸、洗手,帮助幼儿剪指甲。每天及时统计幼儿就餐人数。 7.细心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报告校医。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被褥、用具进行消毒。 8.了解幼儿体质情况,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晾晒被褥,严禁责骂、体罚幼儿。 9.幼儿起床后整理清洁好休息室,每天下午帮助整理好幼儿离园的衣服和背包。 10.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下午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11.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 12.检查幼儿大小便后整理服装的情况,幼儿便溺后及时处理,清洗衣物。 13.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对其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三)保健医疗服务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做到全园教职工和幼儿保健工作。 2.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全面了解幼儿生理发育状况,并准备随时查阅。 3.每学期进行体重、身高、视力的测查工作,建立幼儿保健卡,做好各种保健记录、统计、分析、及时公布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期末向家长汇报。 4.配合后勤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食谱及教师食谱。 5.做好疾病、传染病的隔离、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工作。 6.做好预防及接种工作。对新入园的幼儿应要求家长详细填写预防接种情况或根据原收托单位保健手册进行查补,对有时效的疫苗要按期复种或加强。 7.做好各类安全监测的上报和督查工作,做好各类卫生消毒和安全检查记录;做好药品规范管理和物品的申购工作。 8.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四)厨房后勤服务 1.厨师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工作人员完成伙食保障任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日常饮食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卫生质量。 3.负责厨房人员操作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及不合质量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提出纠正,每日用餐时组织协调人员分工,组织好开饭及收尾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觉悟和业务技能。 5.遵守幼儿带量食谱,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保健医生同意。 6.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园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幼儿伙房。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7.上班时,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现食品不合格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8.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饭,根据季节适当降温和保温。每餐分餐前30分钟用紫外线灯消毒分餐间,至少半小时。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级的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制作卫生。按标准搞好伙房的卫生和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上班前及入厕后洗手消毒,做好幼儿餐具和设备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10.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五)保洁服务 1.负责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协助医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3.按照卫生消毒制度的规定,做好所有功能室、户外活动场地、幼儿户外玩具器械的整理、清洁和消毒工作,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4.每天及时冲洗公共洗手间,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及时更换纸巾、垃圾袋等。 5.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6.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下午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7.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服务情况,接受其对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六)账务处理和物资管理服务 1.物资由专人保管,做到账物、账据、账账相符。如有散失,霉烂、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如非人为造成损坏 ,需报损的,要经有关人员核定,报园领导审批。凡购进的物资,都必须先入库,后领用,不得不入库就领用或边购边用。 2.私人借用幼儿园公物,要经园领导同意,办好借用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幼儿园公物不得占为己有,不得损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物资金额的二倍以上处罚。 4.教学用品的领用做到计划使用,节约使用,先登记后领用。 5.园内公物定期进行次盘点清查,贵重的教学仪器和基建材料要定期进行核对。 6.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点清楚明确,做到数目清楚,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7.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账,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8.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 9.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10.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1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12.投入人员工作认真细致,账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账手续。 1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14.做好往来账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1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16.每月及时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幼儿各项费 17.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18.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认真做好收退费工作。 19.装订、整理、保管财务档案。 四、岗位要求 (一)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合格证书,即二乙等级或以上,但入职一年内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的要求。) (二)保育员岗位:具有高中、职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保育员初级或以上级别的资格证。 (三)保健人员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务类资格证或卫生保健员证。 (四)报账人员岗位: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职称等相关证书。 ★(五)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岗位的类别、数量。中标人应根据岗位需要,投入与岗位相匹配的、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或上岗资格的服务人员。 五、服务总体要求 (一)中标人对本项目拟提供的服务人员的面试、考核,采购人有权参与及监督。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服务人员的具体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实际需要和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 (二)采购人有权确定服务人员的最终用人名单及数量,服务人员需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考核通过确定且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采购人不为中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宿舍,不免费提供伙食。 ★(四)中标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所有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均经过体检合格,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保证给所有提供的服务人员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含试用期),同时按照幼儿园的要求给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校方责任险。 (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有选取权和更换权。采购人有权确定服务人员的数量、名单、岗位等,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人员的素质要求。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减或变换服务人员的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并执行。 (八)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九)中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轮换岗比例。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十)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请(休)假等等级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服务人员撤换或辞退造成服务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十一)中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如在服务过程中不能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意见提出2个工作日内要求该服务人员作出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十二)中标人根据服务人员的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制定薪资标准并提交给采购人审阅备案,采购人有权对薪资标准提出合理建议,按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的薪资标准执行。 (十三)中标人应保证其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上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督促其在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遵守采购人的教育教学及保育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等服务要求。 (十四)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十五)中标人应与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建立规范的服务合同关系;中标人负责管理服务人员所有的人事(包括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服务人员的调动手续)、保险(社会保险的办理、转移)、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等事宜,并建立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该名册应详细载明各服务人员的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住所、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等自然情况和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档案编号。 (十六)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本项目服务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育教育能力低、服务质量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如本项目服务人员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十七)若中标人关于本项目服务人员与中标人发生劳动争议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及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中标人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当次服务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签署下一服务期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采购人园区,并做好相关的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十九)服务人员必须具备采购人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岗位资格、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合作性和无犯罪纪录等方面的要求,并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规程进行作业,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二十)中标人拟投入服务于采购人的项目团队人员的一切服务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六、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做好防范各类传染病或疫情的各项防疫及应急处理工作。 (二)中标人应督促其服务人员根据幼儿园的调动和指引完成一般性物品的搬运任务,以及完成幼儿园提出的其他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在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人(包括中标人的服务人员)责任造成师生或其它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四)在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在幼儿园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如盗窃、贩卖幼儿园或师生员工、第三方的财物;侵害幼儿园或师生员工、第三方的财物、人身;殴打师生员工、第三方等),幼儿园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该名服务人员(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中标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一学期发现两起同性质的恶性事件,采购人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2%以示惩戒。 (五)中标人服务人员在未经幼儿园同意,禁止使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如:教室、会议室、音乐室、图书室等,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 (六)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只要有师生在园,各岗位就必须保持相当的服务人员在岗上(具体以届时采购人要求为准),以确保幼儿园各方面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七)中标人应成立本次教育教学服务项目的管理机构或组织,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考勤、考核等制度),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的教育教学服务的质量。 (八)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人员管理档案,合同期满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 (九)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幼儿园食堂就餐,按协商标准向幼儿园食堂缴纳伙食费,无法协商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幼儿园食堂就餐。 (十)若采购人举行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中标人应免费无条件安排足够的人员给予配合,并保证服务到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十一)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管。 (十二)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中标人应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 (十三)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十四)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和礼仪教育,岗前培训。 (十五)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十六)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中标人管理人员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 1.第一期:支付比例1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于2023年9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3年8~9月的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两个月的费用发票。 2.第二期:支付比例25%,中标人于2023年10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3年10~12月的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3.第三期:支付比例25%,中标人于2024年1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4年1~3月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4.第四期:支付比例25%, 中标人于2024年4月提供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且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2024年4~6月费用,中标人须提供三个月费用发票。 5.第五期:支付比例8%, 中标人于2024年8月向采购人提供账目核对合同余额,计算合同结余差额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及相关情况材料,采购人收到并审核无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余额。 6. 服务期内,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且未能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一期款项直至中标人整改合格。 7.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及相关付款申请资料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中标人开具的发票; 2.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由于采购人有一部分资金是由区教育局下拨,现在下拨资金时间不确定,若采购人有付款困难,应与中标人沟通付款时间。达成协议后补充付款延期付款说明。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应本顾全大局,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服务责任 (一)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二)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人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 (四)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人负责解决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等相关手续。 (六)服务期间,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足额按时支付,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一切人事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或因中标人拖欠、挪用服务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所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均由中标人负责,若采购人因此承担责任则有权向中标人追偿,中标人应据实赔偿甲方。除此之外,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 九、双方权利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义务 1.指定专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委托事宜; 2.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 3.对中标人不称职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 4.协助中标人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5.依照约定的标准及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采购人其它权利义务。 (二)中标人权利义务 1.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中标人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在服务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3.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4.保证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支持,负责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 5.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中标人其它权利义务。 十、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采购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中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 (二)中标人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或者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中标人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服务超过30 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四)中标人擅自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提供服务,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且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损失承担责任。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