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4号精神,本项目为闽侯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采购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培训目标: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2300人次培训。
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
3、培训层次:各类培训班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训为主的培训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每个培训班次培训期限为1-5天(不含5天)。
4、培育课程: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
5、培训教材: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
6、培训师资: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建立师资库,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
7、讲师课酬: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开班计划。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开班计划报采购人批准后公开发布,参训学员可资源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
9、培育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
10、培育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育方案、学员信息、培育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育信息。
11、验收管理: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并提供每期培训班新闻宣传报道材料(图文),培训台账、培训总结、培训现场照片等项目要求的所有材料(含电子档案)。
12、疫情防控预案:供应商根据培训地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学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
13、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含实习实训,按每天8学时计)。
14、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远程监管、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合同签订并完成履约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培训任务完成后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验收合格后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6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