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标项1、2、3、4、5、6、7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1: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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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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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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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桂林、钦州市16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与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桂林、钦州市归口汇总; 3.负责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 4.负责全区评估报告汇总; 5.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14个设区市和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 6.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7.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8.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9.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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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对全区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上负总责,负责组织大纲编制、审查,负责全区的技术归口;负责桂林、钦州市16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与评估报告汇总;负责桂林、钦州市归口汇总;负责全区评估报告汇总;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14个设区市和其他中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或组织14个设区市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桂林、钦州市16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桂林市阳朔县(4508人)、临桂区(7231人)、灵川县(18157人)、全州县(5447人)、永福县(6327人)、灌阳县(7771人)、龙胜各族自治县(691人)、资源县(524人)、平乐县(8666人)、荔浦市(7237人)、恭城瑶族自治县(5020人)、兴安县(15628人) 、钦州市钦南区(25923人)、钦北区(14167人)、浦北县(43765人)、灵山县(52203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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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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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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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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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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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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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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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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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2: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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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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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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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南宁市14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南宁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南宁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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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南宁市14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南宁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南宁市14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南宁马山县(8483人)、兴宁区(2715人)、青秀区(11398人)、江南区(5797人)、经开区(3663人)、西乡塘区(7686人)、良庆区(33422人)、邕宁区(3287人)、高新区(5126人)、武鸣区(10831人)、隆安县(6419人)、上林县(14554人)、宾阳县(28980人)、横 州市(266008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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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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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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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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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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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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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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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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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3: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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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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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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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百色、来宾市18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百色、来宾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百色、来宾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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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百色、来宾市18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百色、来宾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百色、来宾市18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百色市乐业县(7344人)、右江区 (40359人)、田阳区(7836人)、田东县 (7846人)、平果市 (14026人)、德保县 (202人)、靖西市 (17647人)、凌云县 (1409人)、田林县 (5319人)、西林县 (13550人)、隆林各族自治县 (24667人)、那坡县 (163人) 、来宾市武宣县(6030人)、兴宾区(34893人)、忻城县(1102人)、象州县(10138人)、金秀瑶族自治县(1096人)、合山市(913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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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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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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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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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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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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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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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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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4: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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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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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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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河池、崇左市18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河池、崇左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河池、崇左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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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河池、崇左市18个县(市、区)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河池、崇左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河池、崇左市18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河池市金城江区(3891人)、南丹县(2685人)、天峨县(28963人)、凤山县(1642人)、东兰县(21691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811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822人)、巴马瑶族自治县(10536人)、都安瑶族自治县(11646人)、大化瑶族自治县(58029人)、宜州区(10468人)、崇左市天等县(3915人)、江州区(9986人)、扶绥县(9106人)、宁明县(3951人)、龙州县(3825人)、大新县(1531人)、凭祥市 (40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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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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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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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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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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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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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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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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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5: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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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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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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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贵港、贺州市10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贵港、贺州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贵港、贺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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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贵港、贺州市10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贵港、贺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贵港、贺州市10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贵港市港北区 (35004人)、覃塘区 (32545人)、平南县 (38725人)、桂平市 (74495人)、港南区(28060)、贺州市钟山县(8397人)、八步区(17566人)、昭平县(10050人)富川瑶族自治县(35732人)、平桂区(6677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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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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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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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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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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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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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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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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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6: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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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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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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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玉林、梧州市13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玉林、梧州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玉林、梧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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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玉林、梧州市13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玉林、梧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玉林、梧州市13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玉林市容县(3097人)、玉州区(6093人)、福绵区(9879人)、陆川县(68086人)、博白县(121848人)、兴业县(20212人)、北流市(16434人)、梧州岑溪市(6837人)、长洲区(7363人)、龙圩区(1672人)、苍梧县(10893人)、藤县(33123人)、蒙山县(2919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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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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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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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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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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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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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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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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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
标项7:
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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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总体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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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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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柳州、北海、防城港市19个县(市、区)2023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汇总; 2.负责柳州、北海、防城港市的归口汇总; 3.负责参与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负责编制评估报告; 4.在中标单位驻地举办1期培训班,对柳州、北海、防城港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相关市县及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 6.负责编制监测评估报告培训会议; 7.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 8.负责组织监测评估报告的修编。 要求:具有监测评估能力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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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一、主要任务 监测评估主要任务是对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发改农经〔2011〕103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 779-2019)及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暂行办法》(桂移发〔2013〕25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成果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移函〔2015〕308号)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二是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情况等;三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的审批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规划项目的确定、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3、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基金、0.5厘钱电价加价资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监测评估2023年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一是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后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二是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等;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经验材料。对每一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及教训,各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纪实文学,撰写形式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展开描写。 二、目标 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2023年广西全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现有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及时主动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服务范围 1、负责柳州、北海、防城港市19个县(市、区)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技术归口、共同组织大纲编制、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调查表等相关表格;组织柳州、北海、防城港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有关市县学习外省工作经验;负责所承担市、县的监测评估实施工作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和邀请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预审;负责联系和组织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及相关市、县(市、区)对监测评估阶段性成果进行核验;负责相关的监测评估报告修编工作;负责提供监测评估的档案材料。 2、分别对柳州、北海、防城港市19个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填写调查表、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提交成果报告。[移民人口情况:柳州市城中区(432人)、鱼峰区(3335人)、柳南区(4039人)、柳北区(138人)、柳江区(4961人)、柳城县(12358人)、鹿寨县(3070人)、融安县(5209人)、融水苗族自治县(12196人)、阳和工业区(681人)、柳东新区(2159人)、三江县(9628人)、北海市铁山港区(4801人)、海城区(1381人)、银海区(11225人)、合浦县(53062人)、防城港市防城区(10678人)、东兴市(3669人)、上思县(17617人)]。 3、监测评估样本设置分为固定监测点和固定监测户。为保证样本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对移民的影响,选择的监测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又能够覆盖所有移民安置点,具体选取办法是移民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的抽2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1-3万人之间的抽15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数在0.3—1万人之间的抽10个样本村(村民小组),移民人口3000人以下抽6个样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少于6个的要全覆盖),每个样本村抽10户为样本户(样本村不足10户的按实际户数)。 4、本底调查基准年为2023年。 四、工作步骤 1、外业调查。中标人赴各地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时间每县(市、区)不少于5天,完成有关监测评估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开展项目抽样调查等工作。 2、内业分析总结。中标人分析汇总、编写评估报告,补充完善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内部评审、组织相关市、县(市、区)及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预审,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成果报告给采购单位验收评审。 五、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测评估主要人员应取得中级或以上相应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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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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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上旬前提交监测评估初步成果,2024年2月底前提交监测评估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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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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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方案,明确承诺交付成果后的后续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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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合同款作为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余下50%合同款。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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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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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至少须包括水库移民政策理解,监测评估范围、目标及任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告编写及材料报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