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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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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300000651207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4,583,000.00

 自2023年8月1日起到2025年7月31日止,按要求完成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 

 

采购包1(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从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根据年度预算申请及社保卡工本费结算情况进行服务费用结算。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每半年结算一次,合计结算(支付)4次。

验收要求

 1期:中标人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固定总价包干。2.投标报价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以及本项目涉及到的系统运维费用、培训费用、验收费用、风险费、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4.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 1.根据年度预算申请及社保卡工本费结算情况进行服务费用结算。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付款要求: 1.中标人按付款方式向招标人提供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 2.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银行账户。 3.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开具有效的等额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

售后服务保障

1.售后服务要求: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期间发生的数据质量问题,由于中标人原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服务响应要求:通过电话、传真、E-mail、现场服务等各种方式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特殊情况,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技术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远程诊断服务:当用户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遇到建设内容中的相关问题,仅靠语言或文字描述而无法阐明问题的情况下,将由资深系统工程师通过电话拨号进行远程诊断,以及时解决运行中系统的问题,向用户提交检测报告,确保用户的业务顺利进行。

 

5

培训要求

1.投标人在合同期内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应提供不少于一次关于社保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相关的综合技术培训服务。 2.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投标人对以上培训项目提供上课环境、实验环境、课程资料等相关物品,并承担全部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1.00

4,583,000.00

4,58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项目

¥4,583,000.00

 

自2023年8月1日起到2025年7月31日止,按要求完成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

二、项目背景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项目于2011年启动,同年12月实现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首发。截止到2019年6月底,社会保障卡制卡量已突破600万,基本覆盖了全市五区的户籍居民及参保群众。目前市社保部门与18家银行合作,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农商行等。市社保及五区社保部门提供社会保障卡业务前台服务;合作发卡银行一千多家网点提供社会保障卡申请、领卡、激活、挂失、补卡、换卡、注销等服务。社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共有约六千台使用PSAM卡的POS机结算。目前,我市全部完成了粤人社函〔2014〕2433号文中应用目录的94项社会保障卡应用,基本覆盖佛山全市五区的本市户籍居民及参保人群。

2018年,广东省人社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先行启动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305号),要求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试点工作,系统改造升级完成后才能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及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于2020年正式开展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准备工作。为了满足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申办的业务要求,我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系统2020年6月上线,2020年年底已经验收。同年12月29日成功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成功发行后,全市受理的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业务均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不再接受申领、补换第二代社会保障卡。截止到2021年10月底,佛山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卡量已接近30万张。

2021年,广东省人社厅印发了《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试点方案》,确定了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汕尾等为我省“一卡通”试点示范市,要求围绕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财政惠民惠农等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各类民生应用整合。

2022年,广东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8号)。为提升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质量,确保在受理部平台转发的制卡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 2号)要求,为规范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管理,须加强社银服务联动监督,实现社保卡核查清理常态化。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则(第二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保卡业务经办流程,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

三、技术参数

(一)数据处理及发行服务总体要求

(1)发行服务。负责佛山市社保卡的发行服务,支持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形式的办卡发卡,包括但不限于办卡申请、数据采集表打印及回收,数据采集,社保卡申领及制发卡进度查询、领卡情况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相关,社保卡咨询服务,卡片服务等社保卡发行相关业务。

(2)维持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发行服务的系统环境及软件应用,满足采购人的发卡需要,与采购人及其社保卡管理系统开发商、银行配合,保证社保卡发行服务工作的多渠道、高效。

(3)配合采购人完善社保卡(三代卡)升级换卡(含变更服务银行)的业务流程。包括对升级换卡数据的提取、核对、办理、制作等全流程的运维管理,并通过相应技术手段进行监控、预警管理这个制发卡流程。

(4)配合采购人在推广社保卡“一卡通”应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社保卡相关技术服务。

(5)数据处理。

①办卡用卡过程中各种问题或异常数据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柜台办卡、线上申领、快速发卡等办卡流程中的异常数据处理和技术处理。

②负责现场处理社保卡数据处理工作,包括报盘回盘,卡系统相关数据处理等。

③社保卡所有相关办卡申请材料的扫描(扫描标准以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归档等处理。

④协调解决社保卡发行服务工作中与合作发卡银行之间遇到的相关问题。

(6)客服中心服务。提供不少于3条电话热线服务,负责全市社保卡的客户咨询及相应业务处理工作,随时根据社保卡管理部门业务需要,电话联系或通知持卡人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由投标人提供。

(7)服务驻场人员不低于19人,并且根据发卡情况及时的增补人手,保证发卡服务的正常运作。

(二)数据处理内容及流程

社保卡数据采集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需要按照佛山市现有数据采集模式来进行,并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社保卡申领、补换卡、制卡进度查询等业务;在整个合同期内,可能存在因省人社厅或本市卡业务发展需要,制发卡流程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保卡发行和日常综合服务

(1)社保卡发行具体流程包括:

1)申请领卡登记

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领卡登记。包括:

①社保卡线上申办服务;

②社保卡快速发卡服务;

③发卡合作银行前台、银行自有线上渠道申办服务等。

社保卡网上申办服务,由社保卡申领人在线上自主申请;社保卡快速发卡服务由相应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提供,申领人在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社保卡申请领卡登记工作;发卡银行前台申办服务一般接收个人零星申请领卡登记。

2)零星申领服务:

①前台受理单位或个人的领卡申请,根据业务规范完成社保卡申请领卡登记业务。

②承担申领登记表的打印、交接和配送工作。

③协助用人单位或者申领人完整、准确填写申领登记表,收集申领人的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需要的业务资料,收集申领人准确、清晰的个人照片。

3)批量申请服务:

①前台受理单位批量办卡申请,根据业务规范完成社保卡申请领卡登记业务。

②承担申领登记表的批量打印、交接和配送工作。

③协助用人单位或者申领人完整、准确填写申领登记表,收集申领人的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需要的业务资料,收集申领人准确、清晰的个人照片。

2.办卡信息处理

服务内容包括:

(1)接收申领登记表

定期收集已回收的申领登记表,按照用人单位分别包装,汇总到采购人认可的数据处理场所。

(2)申领表复审

按申领单位清分整理回收的申领登记表,对登记表资料填写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完成收表入库并登记,审核不符要求的申领登记表,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核实、资料的补充完善及批次的管理。

(3)数据录入

对已经扫描入库的表信息进行复核录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①培训监督。指导监督发卡银行(合作单位)对申领人的基本数据、照片数据进行采集、处理、校对和审核,并提出管理规范。

②复核已录入数据。汇总复核各发卡银行提交的每批制卡数据,并再次对照申领登记表,对已录入卡管理系统中的申领人个人资料进行数据录入复核和个人照片关联的准确性复核。

③归档登记表。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规范,对已完成录入和复核的申领登记表进行整理、排序和封装,归档存放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④处理问题数据。在采购人完成投标人所录入的申领人个人资料与业务数据的关联和比对工作后,协助采购人处理在关联和比对过程中发现的个人资料错误,并完成归档登记表的后续工作。

(4)数据核查

根据申领数据形成初步制卡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信息和采购人要求的其它部门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对参保状态进行核查,提交相应银行开户,银行联网核查,生成准确的制卡报盘文件。

(5)数据报盘回盘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交接规范对已经核查完毕的数据文件提交省卡中心,制卡报盘;对卡片生成商制卡后形成的文件回盘处理;同时对在银行网点即时制卡的数据从省卡系统定时进行数据同步,以保证市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6)照片处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个人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对照片进行审核,要求参保提供符合社会保障卡规范的标准照片。

(7)新业务相关的数据处理工作

协助处理广东省社保卡“一卡通用”和电子社保卡备案等新业务中,跟社保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及数据处理。

(8)数据处理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①数据采集和处理时间不超过采购人要求时间。

②投标人承诺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准确率达到100%,如因录入数据差错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③如中标人录入数据差错率超过当批数据总数千分之三,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货款的10%作为罚款;如中标人当次录入或累计录入数据差错率超过千分之五,采购人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卡数据采集服务合同,并向中标人追讨因此所受的损失。

④如采购方因为中标人数据录入错误而导致被投诉且产生不良影响,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卡数据采集服务合同,并向中标人追讨因此所受的损失。

3.档案管理

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包含电子、纸质表单)归档服务:社保卡所有相关办卡申请材料的扫描、归档、打包处理;按照局方制定的规范,对已完成录入和复核的申领登记表进行整理、排序和封装,归档存放到局方指定的地点;包括随时按照档案管理部门最新要求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档案移交前的保管、档案移交交接等工作,并承担移交档案的运输、人力等成本。

4.问题数据及投诉、服务质量监管和应急事项的处理:

(1)社保卡申领失败服务指引的制定、通知和处理等工作;

(2)处理在发卡数据关联和比对过程中发现的个人资料错误,协调参保人、银行及社保受理机构完成问题数据的处理;

(3)办卡用卡过程中各种问题或异常数据的处理,包括银行即时发卡和即时补换卡的数据处理和技术处理;

(4)医保个账余额跨行转账问题数据处理;

(5)负责日常制卡批次各环节时效性跟进,制发卡各环节监控;

(6)定期进行逾期卡清理工作;

(7)协助PSAM卡及POS机的管理工作;

(8)协助处理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

(9)负责监管全市社保卡的客户咨询及投诉处理工作;

(10)协助处理社保卡服务质量提高,社保卡服务银行质量考评执行工作;协助完善合作银行退出管理机制;

(11)协助处理市民投诉件跟办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市12345平台、信访件及各类政务线上投诉建议渠道);

(12)管理部门交办的应急、紧急和重大的与卡片发行服务相关的工作,相关文字材料的编写或回复。

5.社保卡前台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向市辖五区和市局办事大厅派驻前台服务人员,提供社保卡综合业务办理及用卡咨询等服务;

6.客户服务中心服务:

主要指客服中心关于全市社保卡申领、办理、使用过程中的电话咨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7.发行规划和综合协调:

(1)协助管理部门完善社保卡生产管理流程和规范体系。包括对制卡数据的提取、核对、补录流程,社保卡咨询服务受理流程,社保卡补、换发卡(含预制卡)制作流程和运维管理流程的配合,负责预制卡的申请工作。

(2)协助管理部门处理涉及发行服务文件的日常办理,定期进行社保卡发卡情况分析,制定发行计划、做好发行组织、特殊发卡人群的覆盖、并做好进度管理,向各类服务网点、单位提供卡发行服务相关的培训和服务支持,为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等工作。

(3)协助管理部门进行宣传、会务、公文起草及跟办等工作,协助管理部门进行社保卡各种报表和数据的统计和处理、各项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计划及总结起草制定,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业务协调服务,包括协助管理部门解决省、市各有关单位,服务热线,信息化服务渠道等转来关于发行进度、卡片存管、申领结果、发行服务问题原因处理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信访等日常服务;省人社厅、发卡合作银行、制卡商等各有关单位关于初始化、制卡量等结算数据的复核、确认等服务;以及相关文字材料的编写。

(三)数据发行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组织充足、高素质的服务队伍,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期内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工作。

1)服务网点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认可的各服务网点配备服务人员,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和网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采集现场管理要求。中标人应采购人要求,按照各采集点工作人员熟练程度、设备采集速度和采集对象密度确定现场工作人员人数,管理好采集现场次序,并要制定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现场混乱和投诉现象发生。

3)信息安全要求。中标人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数据和采集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并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4)具备提供数据采集服务和发行服务的能力。提供申领登记表的审核、扫描、录入、校对、归档等相关工作,满足广东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或《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对整个制卡周期的要求,按照投标人规定的数据采集模式来进行。

5)采集时间要求。中标人承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如出现延时情况(若属于中标人采集的原因),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整改意见,如整改不力,采购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处罚形式。

6)服务人员需定期开展礼仪及业务培训,并纳入绩效管理,确保提供优质服务。

本项目控制金额上限

本项目控制金额上限为¥4,583,000.00元,每张卡的数据采集和发行服务费用不高于下表的结算单价限价,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上限,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结算范围

结算单价限价(元)

单价1

第1张-第130万张(含)

3.44

单价2

第130万张起-第140万张(含)

0.8

单价3

第140万张起-第150万张(含)

0.2

单价4

第150万张起-第160万张(含)

0.05

单价5

第160万张-第220万张(含)

0.01

 

注:(1)结算总量按普通制、换卡和升级换卡一并计算,价格精确到分。(2)在服务期内,如招标人因实际情况卡片需求超过220万张,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以上表单价5的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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