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近年来开展的有关防洪工作为基础,全面分析我市防洪建设现状和防洪减灾能力,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差距,提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总体方略和目标要求,复核确定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优化防洪减灾体系布局及洪水出路安排,制定防洪治理方案以及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管理措施,构建江河安澜的防洪安全网,促进洪水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升、洪水灾害损失率大幅降低,为河源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
采购包1(河源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全部工作(具体按省水利厅时限要求)完成规划全部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含电子成果资料)。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在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30%合同初定金额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财政支付规定的资料)。
2期:支付比例70%,注:实际分两次支付:(1)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关成果(送审稿)并完成技术审查,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财政支付规定的资料,采购人支付至合同初定金额的50%。(2)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关成果(报批稿),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最终合同金额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财政支付规定的资料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最终合同金额的余款(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余款时,需向采购人提交后续服务跟踪工作的服务承诺书,如未履行,自觉接受采购人的信用惩戒处罚)。 备注:(具体付款程序以签订合同为准) (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2)违约责任:本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之日为正式付款日,因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等造成的迟延支付不视为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人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
验收要求 |
1期:1.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验收未达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 2.验收方式:统一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或验收小组会议对成果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验收,并通过省水利厅的验收,会议费用及其它与评审验收有关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标的服务及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分析数据和结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涉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3.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或向第三者提供。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4)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的。5)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邀请协编单位或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开展数据调查除外。
5.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6.其它要求,1)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供应商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供应商负责。3)对采购人的紧急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4)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5)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河源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 |
项 |
1.00 |
2,415,676.43 |
2,415,676.4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河源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规划任务 (1)系统分析我市防洪减灾面临的形势要求。全面分析洪涝水及洪涝灾害情况的变化,综合总结评估相关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情况,系统评估现状流域防洪能力,查找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结合气候变化影响、下垫面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析防洪减灾面临的新形势。 (2)科学确定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开展流域洪水分析计算,对大江大河设计洪水、重点易涝区设计涝水进行复核。以相关流域防洪区划成果为基础,复核调整防洪区划,划定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洪泛区。根据防洪标准规范和流域防洪减灾目标、洪水蓄泄关系,充分考虑新阶段新要求和气候变化条件下洪水风险,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与区域防洪排涝要求,综合考虑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其他重点保护对象和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对流域防洪保护对象重要、洪水风险高的城镇或河段,研究提升防洪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研究制定流域防洪方略与总体布局。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结合我市特点,以构建高质量、高标准、现代化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目标,提出新发展阶段我市防洪减灾总体方略,确定规划水平年流域、区域防洪减灾目标指标,拟定洪水出路安排方案,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总体布局。 (4)统筹确定防洪治理综合措施。从江河湖泊治理、城市防洪排涝、重点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统筹确定防洪治理综合措施。从提高河道泄洪能力、增强洪水调蓄能力、确保分蓄洪区分蓄洪功能等方面,明确河道及堤防、水库工程、蓄滞洪区等各类防洪工程建设任务。 (5)研究提出加强防洪管理对策。以完善防洪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洪水风险管理、防洪区管理、防洪工程管理、洪水调度管理、防汛智慧化建设、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为重点,提出加强防洪管理、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相关对策。 (6)建立规划数字一张图。系统集成规划修编全过程数据资料,建设统一的防洪规划数据库,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手段,构建河源防洪规划矢量化“一张图”,提高规划编制科技水平,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提供支撑。 技术路线 在我市工情、水情、社情等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分析我市防洪形势,存在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复核各保护区防洪标准和主要江河防洪能力,确定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结合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要求,综合考虑防洪安全需求与实施可能性,分析拟定2035年防洪减灾规划目标和2050年远景展望。在现状规划防洪工程方案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防洪标准,分析提出标准内及超标准洪水出路安排,优化完善我市防洪工程总体布局,提出防洪减灾总体方案与措施,以及防汛智能化管理总体方案,并对规划实施效果与影响进行评价,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采购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调研查勘与资料收集、防洪形势分析与评估、洪水分析计算、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确定、防洪减灾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防洪治理方案制定、防洪工程措施制定、防洪管理措施、规划投资匡算与分期实施意见拟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效益分析、实施效果分析、规划保障措施、流域防洪规划数字“一张图”。 成果形式 《河源市防洪规划》报告; 《河源市防洪规划》附图; 《河源市防洪规划数字“一张图”》。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