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一)采购标的
2023年马驹桥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外包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运营、车辆和设备维护、洒水降尘、扫雪铲冰等相关内容。
(二)项目概况
1.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密闭运输,分类处理”的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镇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马驹桥镇实行垃圾中转站运营市场化外包模式,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运营、洒水降尘、扫雪铲冰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为分类后的其他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中垃圾品类为其他垃圾,平均每天垃圾量约180吨,转运至绿色动力发电厂处理。
3.垃圾清运及转运频率:日产日清。
4.中转站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维修工4人,司机37人,操作工10人,保洁人员5人,后勤人员2人。
(2)车辆、设备、设施及场地情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压缩车(大型垃圾运输车) |
辆 |
7 |
|
2 |
压缩车(中型特殊结构货车) |
辆 |
16 |
|
3 |
压缩车 |
辆 |
6 |
|
4 |
铲车 |
辆 |
2 |
装载机(30 铲车)1 辆、装载机(50)1 辆 |
5 |
钩机 |
辆 |
2 |
中型挖掘机(56 钩机)1 辆、中型挖掘机(70 钩 机)1 辆 |
6 |
融雪车 |
辆 |
7 |
|
7 |
洒水车 |
辆 |
6 |
|
8 |
拖车 |
辆 |
1 |
|
9 |
抽粪车 |
辆 |
1 |
|
10 |
电子汽车衡 |
套 |
1 |
|
11 |
中转箱 |
座 |
7 |
|
12 |
压缩设备车间 |
建筑面积 (m2) |
1470 |
一层砖混;二层彩钢 |
13 |
车库及仓库-东北中间 |
建筑面积 (m2) |
118.4 |
一层 |
14 |
宿舍及食堂(南侧) |
建筑面积 (m2) |
651.93 |
二层 |
★1. 实施期限:一年。
2.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
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三、 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密闭运输,分类处理”的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镇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马驹桥镇实行垃圾中转站运营市场化外包模式,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运营、洒水降尘、扫雪铲冰等相关内容。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第200号令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DB11/T 271-2014);
北京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评价》(DB11/T 861-2020);
《通州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体系》;
以及符合马驹桥镇的相关标准、制度及方案的政策。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要求
1.1服务范围
(1)马驹桥镇管辖范围内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的清运。
(2)垃圾中转站(1座)的日常运行管理及中转站内生活垃圾转运作业。
(3)马驹桥镇主要道路的洒水降尘及扫雪铲冰,主要路段包括大件路、九德路、大杜社南北路,大杜社东西路、马大路、六马路、政府南北街、二街路、兴华中街、兴华南街、兴华北路、一号桥至新桥、新海市场以西、两园区主要道路及其他有需求的道路。
1.2服务内容
(1)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的清运。
(2)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及中转站内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垃圾渗滤液清运。
(3)道路洒水降尘、扫雪铲冰。
(4)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含设施、配套压缩和除尘除臭等设备的更新及升级改造)、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
1.3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
(1)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的清运。
1)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垃圾清运作业台账。
2)每次收集完毕后应当将垃圾收集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中标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损坏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采购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赔偿。
3)文明作业,严格按照作业流程操作,注意减少对作业区域和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妥善解决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居民之间的矛盾;
4)作业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证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以及各种意外事件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5)投标人应当分类收集其他垃圾,并分类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混装混运”,作业时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做到密闭运输,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6)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收集路线及时间,禁止出现影响交通及百姓出行等情况。
7)作业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做到外观干净整洁,标志清晰,密封性好,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
8)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2)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垃圾转运
1)中转站的运行管理应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以及《通州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体系》执行。
2)有异常垃圾进入中转站时应做好记录。确保全年全天候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中转站要求。
3)中转站垃圾转运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垃圾到站后不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全面实施垃圾压缩性转运方式。
4)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桶、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站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5)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及镇里相关要求对
6)垃圾转运车及集装箱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滤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
7)中转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中转站方圆50米内无垃圾散发的臭味。
8)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9)站点有规范标志牌,并公布站点名称、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10)保证垃圾中转站安全生产,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11)中转站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定时清理。无积存垃圾,环境整洁卫生,并定时消毒,垃圾无暴露,基本无“四害”,有防尘、防污染扩散等设施。
12)垃圾中转站除臭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一个月维护不少于一次,以确保除臭设备正常运行为标准)
13)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站内无积存垃圾,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整洁卫生。垃圾转运车辆定期维修,做到外观干净整洁,密闭性良好,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
14)站内和站周边卫生保洁
15)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突发事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理预案,具备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道路洒水降尘、扫雪铲冰
1)对镇域内主要道路和点位进行洒水降尘,确保符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标准。
2)对带泥道路、尘土严重道路、道路遗撒进行清理和冲刷清洗。
3)重点防火期对易发生火灾的森林、草坪、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监控,采取洒水湿化作业,降低火灾发生风险。根据需要准备水车备勤,确保能够随时出动灭火。
4)洒水降尘作业车辆在落实好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避让行人、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等工作要求的同时,根据道路现状,将道路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三个等级,并差别化实施洒水降尘作业。
a一级道路是指路面平整度好,无坑洼路段。实行前置喷洒,减少洒水频次,洒水喷头严格控制水量,原则上比雾化水量大,比洒水水量小,确保一级道路路面见本色;
b二级道路是指路面基本平整,适合洗扫车作业,无路面开挖施工的路段。以洗扫和前置喷洒作业方式为主,后置喷洒作业为辅,强化吸尘和洗扫作业,适当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
c三级道路是指路面破旧破损、坑洼不平、开挖施工及城区周边路段。实行前置喷洒作业,不具备条件的道路以后置洒水为主,合理进行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潮湿不起尘。
5)洒水降尘作业频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洒水作业时间频率与时段为:主次干道每天作业2-3次,作业时段为10:00-12:00,14:00-16:00,20:00-22:00。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中午12:00-15:00增加1次洒水,气温4℃以下应暂停洒水作业,遇重污染预警天气,按需要增加洒水作业频次。
6)路面洒水覆盖宽度应适宜,应洒尽洒,不得漏洒、花洒、丢段。
7)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作业时需鸣报信号,白班喷雾降尘车辆不得逆向行驶。如洒水车在服务期间出现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由中标单位负责。
8)气象部门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快速响应,做好铲冰扫雪的各项准备工作。白天降雪时应随时清扫,各单位要做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夜间降雪时,应于降雪次日上午6时前完成全部除雪作业,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确保达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及马驹桥镇政府相关标准。
(4)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含设施、配套压缩和除尘除臭等设备的更新及升级改造)、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
1.4人员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接管现有环卫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环卫作业标准,配备足额的环卫作业人员。
(2)现场作业人员需进行安全培训且考试合格后上岗。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三)验收标准
采购人依据《通州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体系》以及本合同条款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