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 |
3 |
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1)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 (2)实施地点:详见本部分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无。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9 |
服务标准、效率 |
成交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
10 |
验收标准 |
按照成交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10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
要 求 |
|
1、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 |
2、实施地点 |
宁波市镇海区(含高新区贵驷街道) |
3、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60%;项目成果已基本完成,达到采购人要求和验收标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成果通过市级核查和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核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10%。 |
4、履约保证金 |
无。 |
5、合同终止 |
成交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
二、项目背景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结合镇海区(含贵驷街道)实际,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全面提升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态势的感知能力,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三、工作目标
按照《浙江省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浙江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补充技术规定》和《宁波市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若省市出台新规定,以新的技术要求为准),开展镇海区行政范围内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具体如下:
(1)继续完成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延续性工作,主要包括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单体房屋建筑调查、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水网路网等相关要素监测更新和城镇住宅用地细化调查等。
(2)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3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将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中相关监测要素的现势性更新到2023年。同时,增加采集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供热厂、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等内容。
(3)在部、省两级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求监测要素的基础上,细化商服用地至三级类,收集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核实补充市级下发的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范围、相关属性等信息。
(4)在部、省两级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求监测要素的基础上,细化调查工业用地二级类,新增工业企业层作为城市空间要素信息补充。
(5)在部、省两级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求监测要素的基础上,收集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新增桥下空间设施点层作为城市空间要素信息补充。
(6)在部、省两级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求监测要素的基础上,对城市空间要素范围进行扩展采集,将学校、医疗机构、文艺场馆、福利机构、体育活动场所和公用设施要素细化采集范围扩展为镇海区全域。
(7)持续更新监测“一区两率”,开展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专题监测,结合社会、经济和人文地理等开展分析评价。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对镇海区行政范围内国土空间监测现状、镇海区行政范围内“一区两率”现状进行了解熟悉、并详细分析国土空间监测、“一区两率”监测重点、难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镇海区行政范围内国土空间监测总体实施目标和实施计划,提出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并拟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3)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应编制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单体房屋建筑调查方案、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补充方案、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相关监测要素现势性更新方案、省级增加采集内容方案、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中市级新增要素细化、调查方案、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专题监测方案)。
(4)项目团队人员是完成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技术能力等情况。
(5)为保障项目实施,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所应用软件(系统)等情况。
(6)因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问题,供应商严格制定保密措施,提供一定的保密设备,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
(7)供应商应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对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8)因本项目对供应商的专业要求高,因此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且具有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