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通用航空展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湖南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加快通用机场建设、鼓励新开通航航线、搭建通航创新平台、深化通航产业合作、提升通航制造水平、鼓励通航企业落户湖南、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鼓励发展通航消费新市场、大力开展通航科普教育、打造高品质通航小镇、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重视通航人才培养等政策。
1、 项目名称:临武龙宫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2、服务期限:3个月。
1、 前期咨询服务工作
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场址论证报告;选址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选址阶段飞行程序报告、选址阶段飞机性能报告、选址阶段空域分析报告);电磁环境检测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可研阶段飞行程序报告、可研阶段飞机性能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净空障碍物调查及测量、真北、磁北及经伟度测量、坐标系转换;地质灾害评价与压矿查询;土地利用调规报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代拟定省、市、县、军方、民航请示文件及协调等;所有的会务组织与会议评审及协调并取得相应报复文件全过程咨询服务。
2. 报价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服务分项进行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价格包含: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标配工具、培训费、税费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控制价自行报价。
3. 成果合格及交付标准
(1)每个咨询报告均通过与之对应的专家评审,获取相应批复即为合格成果。
(2)根据业主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报告,包括未经评审和经过评审的报告。具体交付时间,在咨询合同中明确。
4.咨询报告提交内容
(1)符合专家会评审要求,取得专家合格的评审结论。
(2)符合报告审批单位的要求,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5.其它要求:
(1)场址论证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日内获取民航批复;
(2)选址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空域分析、飞行程序研究及飞机性能分析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日内获取民航批复;
(3)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0日内获取批复;
(4)可研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含飞行程序研究和飞机性能分析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30日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0日内获取批复;
(5)地灾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取得批复;
(6)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0日内获取批复;
(7)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30日内获取批复;
(8)节能评估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获取批复;
(9)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和获取批复;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和获取批复;
(11)水土保持方案,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和获取批复;
(12)向县、市、省、民航、军方、代拟各类请示文件,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代拟好各类请示文件;
(13)项目实施期间,成交单位拟派的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14)成交商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6. 结算方法(1)付款方式:所有咨询服务完成后7天内付总额的40%,提交正式文本报告表(书)获得发改部门的可研批复后7天内付清剩余的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