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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23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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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140000679103 文档页数:111页 所需下载券:10
房山区2023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 1.2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

房山区 2023 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第二标段)

2

项目地点

房山区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南窖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

3

抚育面积

总面积 43100 亩

 

4

招标(釆购)范围

房山区 2023 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第二标段) 范围内疏伐、定株、修枝、割灌、补植和修建登山步道等措施。

 

5

采购预算(最高

限价)

 

总计 1792.794847 万元(最终支付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6

 

合同履行期限

112 日历天,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具体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文件为准。

 

7

 

其他

投入林木抚育项目的本地就业农民的数量须占到林木抚育人

员总数的 80% 以上。

  • 1.2抚育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房山区 2023 年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第二标段抚育范围及面积一览表

序号

面积(亩)

1

 

大安山乡

宝地洼、大安山、樵煤涧、水峪、西苑、乡林场、赵亩地、中山

6000

2

佛子庄乡

北峪、查儿、陈家坟、上英水、中英水

5000

3

 

河北镇

半壁店、北港沟、磁家务、东港、东庄子、河北、河东、李各庄、南车营、三福村、三十亩地、檀木港、杏元

5300

4

南窖乡

大西沟、南窖、三合村、水峪、西安

4800

5

 

史家营乡

曹家房、大村涧、金鸡台、莲花庵、柳林水、青林台、秋林铺、杨林水、鸳鸯水

11000

6

 

霞云岭乡

龙门台、三流水、上石堡、四合村、堂上、王家台、霞云岭、下石堡、银水、庄户台

11000

7

43100 亩

1.3抚育工作量清单

抚育工作清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工作要求

 

1.

 

栽植侧柏

 

 

1080

规格:营养钵苗,高 0.8-1.0m,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 18cm,无断头现象

 

2.

 

栽植油松

 

 

2920

规格:营养钵苗,高 0.8-1.0m,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 18cm,无断头现象

 

3.

 

栽植栓皮栎

 

 

53795

规格:营养钵苗,高 0.6-0.8m,容器直径和高度不小于 15cm

 

4.

 

栽植黄栌

 

 

42785

规格:营养钵苗,高 0.8-1.0m,要求分枝在 2 个以上

 

5.

 

栽植蒙古栎

 

 

17460

规格:营养钵苗,高 0.6-0.8m,容器直径和高度不小于 15cm

 

6.

 

栽植元宝枫

 

 

34630

规格:营养钵苗,高 0.8-1.0m,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 18cm,要求分枝在 2 个以上

 

7.

原有树种促进更新

 

 

21640

1. 促进更新

2. 工作内容:更新幼树识别、标记、割灌、扩堰、搭建围栏等

 

8.

原有目标树生长伐

 

 

3615

1. 目标树生长伐(中度)

2. 工作内容:标记目标树、伐木、打枝、集材、集中堆放、清理场地

 

 

9.

 

 

园路

 

 

 

 

6987.3

1.600*300*30mm 厚青石板面层

2.20mm 厚 1:3 干硬性水泥砂浆

3.100mm 厚 C15 素混凝土含模板

4.200mm 厚级配碎石垫层

5.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5

 

10.

 

路牙铺设

 

m

 

9316.4

1.混凝土缘石 500*200*100mm

2.30mm 厚 1:3 干硬性水泥砂浆

 

 

 

 

11.

 

 

 

 

栈道

 

 

 

 

 

 

 

 

300

1.栈道及两侧栏杆

2.120*120mm 栗色塑木立柱;120*50mm 栗色塑木护栏

3.50*50*5mm 镀锌角钢,螺丝固定

4.1500*100*50mm 厚棕色塑木铺装成品卡件固定塑木

5.100*100*5mm 厚镀锌方钢龙骨通长与角钢焊接固定;100*100*5mm 厚镀锌方钢龙骨,焊接固

抚育工作清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工作要求

 

 

 

 

定;150*100*5mm 厚镀锌角钢;M8 对穿螺栓固定

6.1:2 水泥砂浆结合层

7.C15 素混凝土杯型基础含模板

8.100 厚级配碎石垫层

9.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5

 

 

 

12.

 

 

 

栏杆

 

 

 

m

 

 

 

9616.4

1.φ140 钢砼立柱,φ100 钢砼横栏,外涂棕色涂料

2.250×250×5 厚钢板与立柱内钢筋焊牢

3.预制钢砼立柱及钢砼横栏做法(外刷氟碳漆

2 遍;仿木着色;20 厚有色水泥砂浆抹面仿木处理;C25 细石混凝土填充;外挂铁丝网412,6@150)

13.

其他需补充部分

疏伐、定株、修枝、割灌、补植和修建登山步道等措施。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

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各项抚育措施的实施,保护现有森林,优化林地生态环境,促进林木生长,提高生长量;改善林分的树种组成、密度和年龄结构,提高林分的稳定性和林分质量;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最终构建稳定、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完成房山区山区森林抚育面积8.9万亩。过科学合理的抚育措施,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促进我区森林生长发育和正向演替。实现我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提升。

二、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1实施期限:112日历天,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文件为准。

1.2实施地点:房山区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南窖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

1.3实施范围:疏伐、定株、修枝、割灌、补植和修建登山步道等措施。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合同相关规定。

3.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不适用)

4.售后服务(质保期)(本项目不适用)

5.保险(本项目不适用)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1.1对主林层的抚育间伐处理

(1)号树

①目标树的选择(选定)

根据林木的生活力、干形质量、冠幅发育和健康程度进行目标树选择,达到以下所有条件的林木可选为目标树:

生活力旺盛。目标树为林分中的特优木和优势木。此类林木的树体高大通直,树高优势明显,即树冠位于林分最上层,胸径和冠幅明显大于林分的平均木。

干形质量优良。干形通直或少弯,树体圆满无二分叉或分叉高度在6-8m以上,枝条细且分枝低。树冠匀称,顶端优势明显。顶梢生长速度明显大于侧枝,略呈宝塔形。冠形匀称、饱满,各水平方向分布均匀,林木冠高比大于0.3以上。

健康无损伤。即主干8m以下没有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伤或仅有轻度损伤。要注意在树干基部因早期机械损伤、虫蛀、侧枝砍伐等干扰因素留下较大的蛀洞或难愈合的疤痕、有持续腐烂趋势的林木不能选作目标树。

目标树标记:在选择出的目标树在树干上作永久性类型标记、编号和胸径测位标记(可刷红漆或选用具有长期保存材料的条带做环状标记,或活环挂于胸高处)。类型标记要求标志物色彩醒目,编号最好在2个方向都写以便能从不同方向进入林分时均可发现。

针叶纯林中的阔叶乔木树种、有鸟窝的非目的树种林木,应标记为特殊目标树进行保护,避免伐除。

②干扰树的选择(选定)

绕视目标树一周,仔细观察目标树冠形状及自然整枝情况,判断其是否受到距离最近的相邻木树冠的侧方直接挤压竞争来确定干扰树,具体方法包括目标树冠形判断(水平方向)干扰树、目标树自然整枝判断(垂直方向)干扰树、上坡木判断(邻木部位)干扰树、劣质霸王木干扰树等方法。

在林分的速生期前阶段选择目标树时,若两棵相互干扰却都是干形较好的优势木且难以区分时,可同时保留,待下一经理期再做决定。

干扰树标记:选定的干扰树也应在胸径位置围绕树干一周做醒目标记,且与目标树用不同颜色区分。

(2)疏伐

适用条件:主要解决同龄林密度过大问题。合理密度与树种、林龄、立地质量、树种组成有关。北京市主要针、阔叶树种的合理密度控制表参见《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技术规定》中的相关附表,没有最优密度控制表的树种,推荐下述2个条件之一:

①郁闭度0.8以上的幼龄林和中龄林;

②天然、飞播、人工直播等起源的第一个龄级,林分郁闭度0.7以上,林木间对光、空间等开始出现激烈的竞争。

疏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②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疏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③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

④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较大的林窗,以免影响林分稳定性,但可以保留小的林窗和林隙,以促进天然更新和林分正向演替;

⑤采伐后保留株数应满足上述疏伐的规定。

本项目中,号树、疏伐措施主要针对处于竞争生长阶段,林木个体间分化尚不明显,郁闭度在0.8以上,林木密度大、生长空间受限的小班。通过号树、疏伐措施,伐除生长不良的劣质木,降低林分密度,改善林分通风、透光条件,为保留木腾出更多生长空间。疏伐抚育后的树杆、树杈等剩余物,优先进行粉碎还林,促进土壤微生物系统的建立,促进土壤发育。已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枝干要及时喷药杀虫,进行妥善处理,防止病虫害进一步扩散。

(3)生长伐。

针对快速高生长后个体差异较为明显的林分,调整林分密度,促进目标树或保留木径向生长。依据本地不同立地条件的最优密度控制表或目标树最终保留密度

(终伐密度)表进行生长伐。在没有最优密度控制表或目标树终伐密度表的地方,

推荐下述3个条件之一:

①立地条件良好、郁闭度0.8以上,进行林木分类或分级后,目标树、辅助树或I级木、II级木株数分布均匀的林分;

②复层林上层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株数较多、且分布均匀;

③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显著下降,枯死木、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15%的林分。

符合条件(3)的,应与补植同时进行。北京市主要针、阔叶树种最优密度控制表参见《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技术规定》。

采取生长伐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

②在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或第一次生长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③目标树数量,或Ⅰ级木、Ⅱ级木数量不减少;

④林木分布均匀,可以保留若干林窗和林隙,以促进天然更新和林分正向演替;

⑤保留株数应满足上述生长伐的规定。

本项目中,号树、生长伐措施主要针对处于质量选择阶段,林木分化较为明显,郁闭度在0.8以上,林木密度大、个体竞争激烈,径生长受限的小班。通过号树、生长伐措施,伐除影响目标树生长的干扰树,为目标树的生长创造更加适宜的条件,促进林木蓄积的积累,

培养优秀的大径级个体,从而带动林分整体质量的提升。抚育剩余物优先进行粉碎还林,促进土壤微生物系统的建立,促进土壤发育。已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枝干要及时喷药杀虫,进行妥善处理,防止病虫害进一步扩散。

(4)定株

适用条件为:

①在幼龄林中,同一穴中栽植或萌生了2株以及2株以上幼树的;

②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中,团块状林分密度过大的;

③天然次生林中,萌生或实生幼树成丛状,密度偏大的。采取定株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一穴2株的去劣留优保留1株。

②一穴多株的分2-3次逐步定株,一次定株的株数强度可控制在40%以内。保留最具生长潜力的强壮单株。

③对于一株多干的定干,保留最具生长潜力的强壮主干。

1.1.2补植和促进天然更新

(1)补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补植。

①人工林郁闭成林后的第一个龄级,目的树种、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保存率小于80%;

②郁闭成林后的第二个龄级及以后各龄级,郁闭度小于0.5;

③卫生伐后,郁闭度小于0.5的;

④含有大于25平方米林中空地的;

⑤立地条件良好、符合经营目标的目的树种株数少的有林地。符合条件⑤的,应结合生长伐进行补植。

采取补植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选用乡土树种作为补植树种,如果立地条件适宜,建议选择栎类树种进行补植。对于防护林,应选择根系发达、枯落物量大,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对于风景林,应选择开花、彩叶或与原林分形成景观优美针阔混交林的树种。

②防护林和风景林经补植后,整个林分中没有半径大于主林层平均高度的林窗;

③补植时不损害林分中原有的幼苗幼树;

④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林下植被,尽可能减少对土壤的扰动;

⑤补植点应配置在林窗、林中空地、林隙等处;

⑥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三年保存率应达80%以上。

本项目中,补植主要针对郁闭度低、林木较为稀疏、树种组成单一的小班。补植苗木以抗性较强、便于养护的乡土树种为主,临近重要道路、村庄周边的小班适当增加景观效果好的彩叶树种,增加林分季相变化。补植时要注意在林间空地或林窗位置以组团式混交方式进行补植。补植割灌时要适当保留原有灌木,为补植苗木提供侧方遮荫。

补植树种为侧柏、油松、栓皮栎、蒙古栎、元宝枫、黄栌、海棠、丁香、连翘、榆叶梅等,规格要求如下:

侧柏:容器苗,高0.6-0.8米,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18厘米,无断头现象;

油松:容器苗,高0.5-0.6米,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18厘米,无断头现象;

栓皮栎、蒙古栎:容器苗,高0.4-0.6米,容器直径和高度不小于15厘米;

元宝枫、黄栌:容器苗,高0.8-1.0米,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于18厘米,

要求分枝在2个以上;

海棠、榆叶梅、丁香、连翘:容器苗,高0.8-1.0米,容器直径和高度均不小

于18厘米,要求分枝在2个以上。

苗木选择要求:苗木质量直接影响到造林后的成活率,要求选用GB6000一级苗,树冠丰满、长势旺盛、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检验合格的苗木,裸根苗苗根切口平滑,土坨苗不散坨。苗木必须具有“两证一签”即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和苗木

标签;外埠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和苗木标签。苗木不得带有国家及本市植物检疫名录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

补植技术要求:

①整地

A.整地方式:

按设计规格整地,做到坑径上下一致。平缓地做树盘,斜坡地在坑外侧清理出地基,用石块砌好外侧围埂。整地质量及单位面积内整地坑数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以上。验收合格后方可采用客土方式回填土。

B.整地规格:

圆形种植穴,整地规格为:0.5×0.5米。灌木林地整地规格可扩大到0.6×0.6米。并适度将种植穴周边的土壤补充到栽植穴内。

种植穴要求,上下通直,严禁“锅底坑”。挖穴时,表土、心土分别放置,造林时,先回填表土,后回填心土,有利于苗木成活。

②栽植

本项目苗木混交形式采取块状混交的模式。栽植季节尽量安排在雨季实施。容器苗植苗时要去掉容器并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将苗木植入造林穴内,用碎细土培土压实,培土高度以稍高于苗木根颈部1厘米为宜。

栽植苗木要做到随起、随运、随栽,不囤积大量苗木,防止苗木经风吹日晒失去水分,如有少量栽植不完的苗木,要进行假植,防止苗木失水,严禁栽植弱苗、病苗、散坨苗。

③栽植后抚育管理

补植后的幼林抚育时间一般为3年。

A.林下土壤及地被管理

在栽植穴内一年两次松土,春秋各一次。松土深度3-5厘米,大规格苗木可松土10-15厘米,不能伤及根系。松土后应整理维护树堰。

保留林下天然生长的地被和落叶,创造微生物生境,实现养分循环。

因鸟类和动物传播种籽,在每个鸟类、动物食源筑巢区域周边会自然萌发天然更新的幼苗,用树枝进行围挡保护幼苗不被啃食。

B.树形管理

针对补植后的所有幼林,结合幼林生长适时整形和修剪,确保树木高生长,培养形成健康饱满的树形、冠形。

C.修剪剩余物收集利用

对绿化修剪物和林地抚育、采伐、修枝等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收集、处理并还林,加快林地物质循环、促进土壤肥力提升。

(2)补播栎类种子

为促使林分逐步恢复形成森林植被,对地块较偏远、补植困难的区域,采取补播栎类种子的措施。补植穴规格20厘米×20厘米,每亩30穴,分4-5个组团播于林窗和林中空地。补播穴株行距1.5×1.5米或1.5×2.0米。每亩撒播约1千克种子,每穴不少于10粒,分上下

两层播种,每层不少于5粒。防止松鼠、兔子等野生小动物取食。

采用当年生的种子,于秋季即收即播,有利于成活。对于鸟兽密集区域,可在土壤封冻前突击播种。次年春季,对补播小班的种子保存和发芽情况进行检查,如种子未出或缺株严重,应重新补播一次。

根据栓皮栎、蒙古栎树种的生态习性,原则上在海拔800米以下补播栓皮栎,海拔800米以上补播蒙古栎。

(3)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①在以封育为主要经营措施的复层林或近熟林中,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以下、幼苗幼树株数占林分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下,且依靠其自然生长发育难以达到成林标准的,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②郁闭度低下的人工中幼龄林,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

③稀疏的天然次生林,目的树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

④对于林下更新幼苗较多、或者母树下种能力较强的林分。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抚育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达到天然更新中等以上等级;

②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发育不受灌草干扰;

③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占幼苗幼树总株数的50%以上。

本项目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主要针对天然更新的乔木目的树种幼苗。具体措施包括识别、标记、扩堰、割灌除草等。以更新幼苗为中心,扩堰做树盘,截蓄地表径流,割除更新幼苗周边影响其生长的高大灌草,改善更新幼苗生长条件。

1.1.3林分质量改进的辅助作业

(1)扩堰

①造林3年后树盘松散垮塌的;

②低海拔干旱阳坡的幼龄林;

③林冠下天然更新的目的树种幼树及未来目标树。

本项目扩堰主要针对土壤水分易散失的干旱阳坡、半阳坡小班内的目标树。通过扩堰保存更多水分,提高土壤含水量,增强保水能力,促进目标树更好生长。

扩堰的标准要求为:

以林木为中心,扩堰做树盘,长方形或半圆形,直径达到60-80厘米。外埂高

20厘米,为截蓄地表径流,树穴上方开口;干旱阳坡也可在树穴两侧斜45度方向

各修筑截水翼,翼埂长50-60厘米。通过扩堰措施,可提高树盘蓄水保水能力,为目标树的生长创造更好的水分和营养条件。

(2)修枝(针对针叶树目标树)

①应用条件

中龄以上、目标树天然整枝不良、枝条影响林内通风和光照的林分;

用于对干型有要求的目标树培育,培育大径材的目标树、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他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修枝:

A.高大且其枝条妨碍目标树生长的其他树;

B.针叶树1/3以下树干上着生的枯死枝;

②技术要求

A.修枝季节一般选择秋末至春节萌芽前;

B.修枝原则上应与其他抚育措施共同设计。

③修枝要求:

A.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枝叶稀疏的活枝;

B.幼龄林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

④游憩林中修枝高度在3-4米;

⑤针叶树留桩1-2厘米,注意剪口平滑、不撕裂树皮。

(3)整枝(针对阔叶树目标树)

①应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A.造林时进行过截干处理的;

B.有粗大侧枝、侧芽的林木;

C.没有明显的主干、低矮的林木。

②整枝后的要求

A.主干上留4-6个主枝;

B.主枝上选留的侧枝以背斜侧枝为好。注:

A.整枝需要执行多次,一般间隔期为2年,视树木的生长速度而定;

B.高生长快的林分可一年一次,直到作业对象林木形成8米以上的主干为止;

C.特别情况下也要有6米的主干高度。

(4)抚育剩余物处理

①对疏伐、生长伐、定株、修枝等措施产生的树杆、枝叉等抚育剩余物,可采取粉碎还林措施,铺于目标树树穴中,促进土壤微生物系统的建立,促进土壤发育。暂无粉碎条件的地块,可将枝干归堆后沿等高线均匀码放。

②对于感染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抚育剩余物等,要集中采取打药、熏蒸处理等措施,避免病虫害的进一步传播。

1.1.4生态系统整体促进

(1)野生动物保护育

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动物:

①树冠上有鸟巢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②树干上有动物巢穴、隐蔽地的林木,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③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动物廊道;

④抚育作业设计要考虑作业次序和作业区的连接与隔离,以便在作业时野生动物有躲避场所。

⑤保护森林中有花植物及浆果类、坚果类等鸟兽食物链植物。

⑥林中胸径8-10厘米以上的枯立木、衰弱木可适当保留,以提供啄木鸟筑巢,同时注意保留保护林缘灌木丛。

(2)野生植物保护

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植物:

①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或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为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②在针叶纯林中的当地乡土树种应作为辅助树保留;

③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

④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⑤保留不影响林分卫生条件和目标树生长的林木;

⑥保留部分枯立木。

(3)环境保护

从森林生态系统的总体上看:

①保持森林植被的连续覆盖是最基本的环境保护途径;

②野生动物、鸟类、昆虫、腐生或腐食性微生物、枯立木、水源地等特殊生境、稀有树木、濒危植物等要素是森林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循环的关键要素和基本过程因子;

在森林抚育作业中要采取以下措施有计划地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①采伐和集材过程中避免对周边林地植被和土壤的破坏,避免采伐迹地的水土流失;

②注意林地枯落物和抚育剩余物的保留;

③开展林下补植时保持水土,采用积水、节水、保土、保墒、保肥等方式整地;

④保护和利用已有植被,创造又利用苗木健康生长发育和森林形成的生境,避免全面整地;采用小规格、低成本的整地方式,减少地表的破土面积。

⑤提倡围绕目的树种幼苗幼树进行局部割灌,避免全面割灌。

(4)附属工程建设

①景观木栈道(1.5米宽)

在十渡镇、南窖乡、及大石窝镇内选择合适路线修建景观木栈道,材质为塑木,栈道宽1.5米,两侧护栏高1.3米。共修建景观木栈道1.15千米。

②石板路(1.5米宽)

结合现状路由,满足小班作业通行需求,在十渡镇、南窖乡、大安山乡、大石窝镇及蒲洼乡内修建1.5米宽石板路,共修建石板路9.2072千米。

③辅助设施(成品购买)

为保护林地环境,增强林地休闲游憩功能,在一级经营作业区的主要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处设置指路牌、休息凳、垃圾桶等服务设施。

项目区地块沟口、路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工程牌匾,材质为樟子松防腐木,高度3米,宽度2.88米。林道两侧设置指路牌,材质为樟子松防腐木,高度1.5米,宽度0.8米,单条宽度0.16米,用于道路指示。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2.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1.2.2《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

1.2.3北京市房山区生态公益林森林质量提升总体规划(2023-2027年)》

1.2.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19]90号)

1.2.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0]20号)

1.2.6《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绿造林[2013]6号)

1.2.7《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京绿办发[2018]125号)

1.2.8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京绿造发[2016]15号)

1.2.9《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京绿造发[2017]12号)

1.2.10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7]138号)

1.2.11《森林抚育规程》(GB/T I5871-2015)

1.2.12房山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2019年)

1.2.13《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1.2.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

1.2.15《关于高质量编制2021年山区森林经营作业设计的通知》(2021年1月)

1.2.16《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2022年8月)

1.2.17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经营作业措施预算定额(2021)(讨论稿)

说明:本项目适用国家、北京市、房山区、行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性文件。苗木、材料、林木抚育和本项目相关都应依照国家、北京市、房山区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执行。

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項目不适用)

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2.2.1抚育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的内容全面、详实,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且与管护工作相适应,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2.2.2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控制计划和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效满足项目要求。

2.2.3投入机械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充足,合理,完全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2.4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组织机构健全合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年度各月的人力资源投入量合理,切合实际。

2.2.5应急抢险方案

应急抢险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与管护工作相适应,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2.2.6管理体系、保障措施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根据空气情况而制定的应急保障措施、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完善合理、保障措洁可行,且与管护工作相适应,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2.2.7管理制度

内部考核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与甲方沟通协调制度等,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3.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釆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2.3.2具体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釆购政策。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4.1甲方对林木抚育工作的考核,按《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技术规定(2022年修订)》(2022年8月)和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经营作业措施预算定额(2021)(讨论稿)和《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京绿造发[2017]12号)和《北京市山区森林抚育经营项目检查验收办法》(2023年修订稿)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7]138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拨付管护经费的依据之一。考核时乙方企业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以及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如果乙方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

2.4.2在林木抚育期间,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全面系统的安全监督检査制度,釆取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应对其在项目实施场地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随时接受釆购人和行业安全检査人员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査。

2.4.3供应商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釆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4.4供应商对林木抚育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供应商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2.4.5供应商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釆购人认可的符合环保要求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供应商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

2.4.6林木抚育期间,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林木抚育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及时清理、外运。

2.5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

2.5.1抚育技术需求分析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具备针对性的、完善的技术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

2.5.2抚育设备配置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科学高效配置管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使用,数量充足,完全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5.3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完善健全,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年度各月的人力资源投入量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

2 5.4应急抢险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能够针对各类紫急、突发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各种应急情况,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2.5.5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3.验收标准

3.1检查验收依据与内容

检查验收依据为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有关施工合同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抚育作业数量与质量等作业设计执行情况与效果,以及采伐限额执行、信息档案管理等情况。

3.2检查程序

(1)森林抚育施工单位应在完成作业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益林抚育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按时限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区园林绿化局申请区级核查验收。

(2)检查验收按作业设计小班进行现地核实;

(3)检查验收时应有公益林抚育施工单位代表陪同;

(4)检查验收以作业设计小班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抽取小班的标准地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对所有小班进行现地检查,区级复查抽样面积不低于作业面积的5%。

(5)检查结束后,应由公益林抚育施工单位代表在检查单上签字确认。

4.保密/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具有保密的义务,并应按照相应保密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釆购人所有。未经釆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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