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学生1万多人,学生的保健、就医专业性强、风险高,为了更好的保障学生的健康,中标人必须是一所正规、有较好技术力量和资金的一级综合性医院。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800000.00元,项目服务有效期3年(期限为36个月),根据上一年服务考核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
采购包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5年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期限为36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考核周期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1.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满,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60%当期费用。剩余40%作为预留考评服务费,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支付或扣减。 2.采购人根据考评分扣减相应的预留考评服务费用: 1)考评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不扣减预留考评金额; 2)考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扣减预留考评金额的20%; 3)考评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75分以下,扣减预留考评金额的40%; 4)考评分在65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扣减当期预留考评金额的100%。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考核结果。 |
验收要求 |
1期:合作期间,由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医务室服务所需的人力、设备投入、管理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门诊服务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5年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5年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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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提高师生健康水平服务的工作宗旨。 1.主要任务 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诊疗,传染病的防治及相关防控服务(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及学校安排的临时任务);必要时负责产业学院的相关医疗服务;负责纪检廉政室的医疗保障服务并签定协议;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 2.基本责任 2.1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新生入学体检,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分类处理体检表,建立学生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报告,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中标人开展各类检查时,需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收费;如中标人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出现医疗差错及事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更换新生入学体检的医疗机构,并赔偿损失。 2.2给予患病体弱的学生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2.3对危、重患者实施现场急救,并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不得延误。 2.4协助采购人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选修课或必修课﹚,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学年至少进行2次健康讲座,并提供课件。 2.5开展校内医疗服务,包括:提供24小时接诊、出诊和转诊,出诊及时到位,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2.6中标人为采购人无偿提供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医疗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与师生员工健康卫生有关的数据和材料。 2.7贯彻实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校内各类传染病的防治及相关防控服务、管理、资料整理保存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做好传染病的宣传工作,提供消毒培训及学校区域必要急需时的消毒工作。 2.8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2.9根据特殊情况,负责产业学院的相关医疗服务。 2.10中标人为采购人纪检廉政室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并签定协议。(详见附件1) 3.主要义务 3.1中标人负责医疗设备及器械、办公用品的投入(具体要求见《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项目配套设备需求明细》)。学校提供现有的医疗设备及办公生活用品,由中标人自行保养及维修,不能使用时自行购买。中标人自行配备药品及管理系统。 3.2中标人按《医务室设置规范》设置医务室,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按设置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挂墙;负责办理医务室的卫生执业许可证;安排具有执业资格证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接诊,按照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和诊疗护理规范开展诊疗工作,不得经营许可证以外的业务和对外就医,不得外包和转包。按时提交完成上级对医务室的各项指标检查,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3医务室须提供24小时全天侯服务,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执业管理办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标人需保证24小时医护搭配正常运作,中午不休息;寒暑假期间根据学生留校人数上班,至少有一名医务人员24小时在校值班。 3.4中标人负责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医疗纠纷、争议及相关的医疗责任﹙包含法律与经济责任﹚。 3.5中标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并挂墙,应明确各岗位职责,执行各项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3.6医务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承诺按照中山市卫计局及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并将价格公示(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及报学校备案。 3.7中标人应在医务室设置“宣传专栏”和“投诉箱”,要公布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和价格等,保证师生员工的消费和知情权。 3.8中标人派驻的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医疗规程,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随时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定期在指定地点宣传卫生知识,遇流行性疾病(如:流感、红眼病、肝炎、食物中毒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医治。 3.9中标人派驻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行医证件(办证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并注册在学校医务室。中标人须将医务人员行医证件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如中标人发生调整,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中标人在开诊时间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及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上级各部门对医务室的检查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10为了更好地为师生健康保驾护航,双方有义务做到相互尊重,构建一个理解、和谐、包容的医疗环境。同时,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中标人医务人员不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经双方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11若发生重大医疗事件,除120医护人员或附近医疗医护人员到场之外,中标人的增援医疗救助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3.12在规定的地点行医,严禁医疗方面的虚假广告。 3.13中标人负责医疗废物垃圾处理,防止医源性有害物质的传播而造成学校环境的污染。 3.14中标人节约用水电,不浪费。 4.管理工作 4.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2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是中级职称或以上医务人员。至少配备专业技术人员6人,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医务室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学校医务室3名医生、3名护士,医生年龄65岁以下,护士年龄55岁以下。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中标人制定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供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有关部门对学校医疗卫生方面最新法规、要求的相应措施。中标人安排一名负责人主管本医疗点工作,对医务室的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接受并配合采购人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采购人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4.4中标人医务室负责人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图片、纸质电子版交采购人存档。 4.5中标人每月需提供排班表交采购人存档,无特殊情况不随意调班。 4.6中标人医疗收费归属只对公(成交供应商),不对个人,不能以个人名义收费。医务室为非营利性机构,不收挂号费。 5.就诊 5.1中标人在诊疗过程中应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5.2中标人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师生员工对中标人工作人员服务有投诉的,中标人应认真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3师生员工在中标人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发生医疗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4中标人在师生员工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叁年),并注意保密性。 5.5中标人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师生员工办理转诊手续;对因中标人未及时转诊对师生员工造成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6师生员工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中标人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7医生为师生员工进行监测治疗的项目应严格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上级部门最新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收入不得和医生及其所在的校外医疗机构收入直接挂钩,采购人查实中标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该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8师生员工投诉中标人违反规定的不合理收费,经采购人查实后,中标人应负责退还,并按有关规定的处罚办法执行。 6.药品管理 6.1中标人应加强药品监管,保证药品供应,保证药品质量,正规渠道进药,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师生员工负担,用药安全有效。 6.2实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中标人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的采购人单方可终止合同。 6.3医务室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自行售卖药房以外药品,保证用药安全,出现此行为个人自行辞退,造成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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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采购人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免费提供医疗用房及生活用房,承担必要的维修、改装费用,生活用房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2.学校监督管理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行医范围及收费标准等。 3.协助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按照《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监督管理考核标准》按每二个月进行考核。中标人如有经营许可证以外的业务或违反中山市卫计及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不执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当次考核结果定为不及格;1年(12个月)累计两次考核结果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发生诊治错误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值班医务人员擅自脱岗在考核周期累计2人次,视为考核不合格,并扣除考核周期的40%费用。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并赔偿一切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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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考核标准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监督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第 月
说明: 考核办法:1、随机检查。 2、依据投诉确认。 3、问卷评分。 1.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周期满,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60%当期费用。剩余40%作为预留考评服务费,根据考核得分进行支付或扣减。 2.1采购人根据考评分扣减相应的预留考评服务费用: 2.1.1考评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不扣减预留考评金额; 2.1.2考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扣减预留考评金额的20%; 2.1.3考评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75分以下,扣减预留考评金额的40%; 2.1.4考评分在65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扣减当期预留考评金额的100%。 考核结果:考核时间: 考核人签名:考核对象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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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与服务项目配套设备需求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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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 甲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为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应指派专人负责医疗“绿色通道”及医疗保障服务的沟通协调,并至少指定两名联系人,确保双方联系顺畅,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相关工作。甲方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乙方由医务室负责。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告知乙方所需的医护人员数量、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由乙方负责安排医护人员负责纪检室审查调查场所的医疗保障服务或提供审查调查工作有关的特殊医疗保障服务,如:安排专业医护人员紧急救治等。 三、参与医疗保障服务的医护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士执业证书》),政治可靠,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独立处置突发性疾病等基本条件。 四、乙方须将参与医疗保障服务的医护人员名单、值班表、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五、参与医疗保障服务的医护人员应签署《驻点医护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谈话点提供谈话期间驻点服务; (二)对审查调查对象进行健康检查,为审查调查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向审查调查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反馈情况; (三)审查调查对象出现突发情况时(如自杀、自残、突发疾病等),医护人员在接到指令后应3分钟以内到达现场对其进行救治,必要时协助送医院治疗; (四)对审查调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应对常见疾病和急救方面的培训,为应急处置演练提供专业指导; (五)定期检查医务室设备运行情况,提出维护建议;掌握常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 六、由甲方负责配备常用急用药品和血压器、体温枪,其他抢救仪器由医务室提供。 七、乙方应在内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甲方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协助,确保审查调查对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八、乙方应加强医护人员保密教育,督促医护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发生失密、泄密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服务时间:与学校医务室服务期限同步。 十、本协议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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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