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项目属性:服务类;品目类别:广告宣传服务(C23150000)。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一、项目概述及预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福彩品牌形象传播力度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福彩各游戏品牌知名度,为推动我市彩票销售工作及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现采购一家合作方承担珠江游船广告宣传服务。该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230万元。
二、服务要求
(一)珠江夜游航线
供应商所提供的游船应可在以下任意一条航线航行:
1.航线一:航行广州塔码头经猎德大桥水域折返经星海音乐厅返回广州塔码头。
2.航线二:航行大沙头码头经海心沙对开水域至猎德大桥水域折返大沙头码头。
具体游船航线以港务部门及有关政策核定为准。
(二)广告宣传服务期限及时间段
1.服务期限:本项目广告服务期限为该项目广告全部正式发布之日起1年。
2.服务时间段:服务期限内游船广告亮灯时间为每天18:00-23:00。
(三)游船广告宣传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一艘可供广告宣传的珠江夜游游船,船长不少于40米,船宽不少于10米;层数不少于三层,核载座位数不少于300个。
2.★游船经营符合《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且取得珠江夜游营运资格,(注:需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游船每天航班班次不少于3次(因遇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除外),年度客流量不少于20万人次。
4.游船配有LED电子广告屏,电子广告屏数量为2块,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更换宣传画面,每天播放福彩宣传视频不少于50次。
5.游船提供全船室内桌面广告,广告地毯(10张或以上)、餐具(300套或以上)、餐巾纸(10000包或以上)、台卡(100块或以上)、纸杯(10000个或以上)等物料的独家冠名广告。
6.游船三年内未发生过因船方责任引起的安全事故(如船只发动机、动力系统等主要部件的自然或非自然损坏损耗,船只运营过程的交通安全事故等)。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期内游船正常运营、通航安全。
7.供应商需提供游船广告资源经营权或代理权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提供游船广告宣传的设计方案,★保证签订合同后的三个月内提供游船船只并根据采购人确认后的设计方案安装好广告牌、发光字等全部宣传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应负责广告牌、发光字、LED电子广告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10.供应商所提供的游船应当包含福彩游戏产品展示和销售区域,须开设福彩投注站用于销售福利彩票(含电脑票、即开票等)。
11.游船内有适当空间组织开展福彩公益类活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可提供策划、组织及实施游船内的公益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船上宣传活动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另付费用。
12.供应商应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游船广告宣传设计方案,广告牌、发光字、LED电子广告屏日常维护和管理方案,公益宣传活动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安全保障方案。
13.供应商应委派具有传媒广告类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1名,组建服务团队,团队中应包含广告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服务人员。
(四)付款方式
采购人分3期支付合同款项,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金额的50%;广告发布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广告发布报告(广告发布六个月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40%;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年的广告发布报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10%。申请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与支付费用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上述资料后,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政府采购支付时间为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如遇财政预算及财政支付政策调整,须按最新财政预算及支付政策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本广告方案报价应已包括 :冠名广告宣传费、制作费、迎宾福彩广告地毯费、餐具费用、餐巾纸费用、纸杯费用、台卡费用、门贴费用、推广活动的船票费用、策划组织活动的费用(含物料、人员及宣传等)、广告发布工商注册审批费、广告发布日常护理及供电、广告牌(荧屏)的日常维护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服务期内,游船运营期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损失的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六)验收要求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每季度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广告监测书面报告。
2.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进行广告监测,监测不合格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继续整改并扣除总合同金额5‰的费用。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累计三次出现上述整改不合格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在项目合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4.成交供应商负责游船广告牌的制作,须按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制作要求完工交付,确保广告牌的正常使用。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桌面广告、地毯广告、餐具、餐巾冠名广告物料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免费退换及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游船广告的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等现象,须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7.采购人对游船广告宣传物料制作的检查没有异议,不代表采购人对广告宣传物料质量的认可;采购人对广告宣传物料验收合格,亦不代表采购人免除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全部广告宣传物料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