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项目属性为服务。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持续提升行业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方位展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的整体形象拟合理整合媒体资源,与部分新闻媒体开展有效合作,共同做好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宣传工作。
三、项目概况
广播电视台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建立覆盖全年的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视频资料库。
宣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四、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港城365》栏目、连云港手机台、连云港传媒网等新媒体同步新闻宣传。
2、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港城365》微信公众号进行配合性新闻报道。重点突出正面宣传,宣传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体系建设、招生工作推进、行业管理工作亮点、服务品牌建设等内容,全方位展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行业良好形象。
3、依托连云港电视台资源,以《连云港新闻》《港城365》记者采访播发素材为主,建立覆盖全年的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视频资料库,方便调集使用。由专人负责素材的保存,版权双方共享。
五、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
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连云港电视台相关媒体资源。
3.2服务要求:
3.2.1《港城365》《连云港新闻》宣传播放不少于8次,播放不少于3次(首播1次、重播2次);隔3天播放一条;每条时长不少于2分钟;
3.2.2《港城365》《连云港新闻》《主播说天气》《风云剧场》硬广,每天3次;每次15秒;
3.2.3《港城365》《风云剧场》游字广告,每天播放不少于8次,不少于60天。
3.2.4提供播放视频,至少两个栏目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
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3.4服务标准:乙方提供全程视频拍摄等服务,甲方仅提供拍摄场地和人员。
3.5人员配备要求:项目团队人员(包含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三年以上宣传推广类工作经验。
4.交付条款:
4.1交付日期:按甲方指定时间段完成。
4.2 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4.3 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六、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