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分标 采购预算: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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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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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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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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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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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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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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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编制本行政区3条跨市(县)河流的逐河治理方案,汇总3条跨县中小河流逐河治理方案,汇总辖区内逐河在会理方案,审核汇总本辖区洪涝灾害、治理有关规划、河流治理已实施情况等资料
二、 工作范围
崇左市市属向水河、客兰河、公安河3条跨市(县)河流;揽圩河和三湖河2条跨县河流。
三、-编制依据
1、《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5〕105号);
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水管〔2018〕37号);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四、编制要求
按照《广西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的要求编制此次崇左市市属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五、成果要求
每个成果报告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刻录光盘)5份和纸质一式15份,根据采购方需求可适量加印。
六、验收标准及要求
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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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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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崇左市市属中小河流治理方案正式成果止。
三、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响应时间:合同履行期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6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开展调查的人员保险、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合同范围内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维护及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开支)。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工作开展经费
(2)进度款:方案编制完毕,提交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方案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20%。(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进行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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