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 工作目标
2023 年度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要对照《水利部国管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 号)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要求,切实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日常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髙节水器具使用率,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有条件单位开展雨水收集、安装中水设施,以建成“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髙效”的节水型单位。
结合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计划和进程,纳入我省 2023 年需完成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单位共计 26 家。
本次省级公共机构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主要从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用水器具漏失率、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规章制度、计量统计、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管理维护、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等方面进行建设。初步设想的承担单位工作的基本目标为:
(1)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 明确节水管理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2)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点加强食堂、浴室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结合自身特点,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3)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
1.2工作范围
结合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计划和进程,纳入我省 2023 年省级公共机构
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的单位共计 26 家。
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针对省级公共机构为对象,需深入调研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评价标准》的相关标准来建设省级公共机构。主要从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用水器具漏失率、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规章制度、计量统计、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管理维护、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等方面进行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的评分标准,完成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同时,针对部分问题提出相应的下一步工作建议,从而达到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
良性运行机制。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三、技术要求
(一)工作原则
(1)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则。
通过对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建设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各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的建设成效。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水量平衡测试数据采集分析上, 定性分析通过对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改革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效益。
(3)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
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 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省级公共机构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深入调研,归纳总结做得较好的工作经验形式,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力,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得出结论, 督促整改并为今后进一步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二)主要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5)《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6)《贵州省河道条例》;
(7)《国家发改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
695 号);
(8)《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节〔2019〕24 号);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
13 号);
(10)《省水利厅关于转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水资〔2015〕21 号);
(11)《省水利厅 省经信委 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5〕2 号);
(12)《水利部国管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13〕389 号)
(13)《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修订);
(14)《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修订);
(15)《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
(1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
(17)《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16;
(18)《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9);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是对纳入我省 2023 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单位共计 26 家, 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主要包括:单位用水调研;单位用水管理评估, 完善用水单位资料,完善用水单位水计量,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 100%;静态水量数据收集;核算、统计分析动态水量数据收集;数据整合、各级水表平衡测试、误差测 试和水量平衡测试报告编写;申报材料准备及节水型单位申报。最终形成 26 家省级公 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复检汇编。
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针对省级公共机构为对象,需深入调研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评价标准》的相关标准来建设省级公共机构。主要从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用水器具漏失率、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规章制度、计量统计、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管理维护、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等方面进行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的评分标准,完成省级公共机构水量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四)成果形式
(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3)《贵州省商务厅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商务厅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4)《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5)《贵州省体育局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体育局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6)《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
究中心节水型单位复检材料汇编》。
(7)《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8)《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事务管理局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0)《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1)《全国青少年贵州活动营地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全国青少年贵州活动营地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2)《贵州省第二测绘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第二测绘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3)《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4)《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5)《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民族研究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6)《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7)《贵州省生物技术研究所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生物技术研究所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8)《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幼儿园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幼儿园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19)《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20)《省第三人民医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省第三人民医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
料汇编》。
(21)《省血液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省血液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22)《贵州省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23)《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贵州省植物园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植物园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25)《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
(26)《贵州省文艺人才培训中心水量平衡测试报告》、《贵州省文艺人才培训中心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