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扎赉诺尔工业园地下水监测工作,合理规划生态文明,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提出扎赉诺尔区工业园地下水监测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检测园区地下水。通过监测井可进一步检测地下水资源的质量,从而确保地下水的健康。
本次地下水监测布设工作在综合分析参考园区重点企业分布、地下水流向和已有监测井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布点原则,参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中布点方法进行布设。扎赉诺尔工业园根据实际建成区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两者距离较远,本次拟对各片区单独进行地下水监测。园区监测点布设主要围绕重点企业和企业集聚区下游布设监测点位。
扎赉诺尔工业园东区: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园区企业分布情况,共监测7个点位地下水,其中包括1个上游对照点,5个污染扩散点(两侧2个、下游3)和1个内部监测点,具体布设位置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出具具体监测方案。如无法满足监测要求,投标单位需要自行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确保完成地下水检测工作。
扎赉诺尔工业园西区: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园区企业分布情况,共监测5个点位地下水,其中包括1个上游对照点、1个内部监测点,4个污染扩散点(两侧2个、下游2)。具体布设位置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出具具体监测方案。如无法满足监测要求,投标单位需要自行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确保完成地下水检测工作。
2.地质概况
扎赉诺尔区工程地质情况基本良好,地耐力较大,山体边坡稳定,地基承载力为18.24t/m2。海拔高度平均为615m,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水文地质条件:扎赉诺尔区境内河道均为坡面径流形成,属额尔古纳河流域,主要河道为三级支流,共有3条,其中,达赉湖渔场沟全长71.7千米,流域面积374.4平方千米,流经扎区境内长度1.98千米;扎赉敖尔金河长度44.9千米,流域面积286.3平方千米,均在扎区境内;泉水沟全长35千米,流域面积296平方千米,流经扎区境内4.6千米。
3.工作范围
3.1工程范围
完成扎赉诺尔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上报环保部门,得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需建设地下水井,确保检测工作能顺利规范进行。
3.2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后一年,每年监测两次,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完成,出具检测报告,并报送环保部门。
3.3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3.3.1技术资料:采购人提供以往的地质报告、生产报告、图纸等。
3.3.2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采购人不提供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4工作内容
3.4.1依据《关于做好呼伦贝尔市2020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出具地下水监测方案,并完成共计12口地下水监测井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上报环保部门。
3.4.2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地下水井建设工作,并出具成井报告。
3.4.3检测具体指标如下表,
指标类型 |
识别的特征污染物指标 |
测试的污染物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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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数量( 项) |
指标名称 |
数量(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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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项必测指标 |
常规指标 |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 |
20 |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 |
20 |
重金属 |
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铬(六价)、铅 |
11 |
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铬(六价)、铅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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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 机物 |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
4 |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 甲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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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指 标 |
总大肠菌群、菌落总 数 |
2 |
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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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指 标 |
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2 |
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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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污 染指标 |
半挥发性 有机物 |
石油类 |
1 |
石油类 |
1 |
合计 |
40 |
/ |
40 |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扎赉诺尔工业园地下水监测项目)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扎赉诺尔工业园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预付30%。 2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内第一次检测完成,出具检测报告,并报送环保部门后付款30%。 3期:支付比例40%,服务期内第二次检测完成,出具检测报告,并报送环保部门后付款40%。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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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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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 |
扎赉诺尔工业园地下水监测 |
项 |
1.00 |
848,400.00 |
848,400.00 |
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扎赉诺尔工业园地下水监测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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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规范和标准 1.1 《关于做好呼伦贝尔市2020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 1.2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1.3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 1.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1.5 《水质采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1.6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1.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 1.8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 2.质量要求 2.1监测质量要求 2.1.1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对本单位全部采样点位开展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内审现场检查应与采样工作组同步进场,对本单位全部采样点位开展全过程检查;内审资料检查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确保可支撑外审资料检查。 内审人员及各级外审人员根据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按照采样质量控制检查记录表的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开展采样准备和采样过程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记录于指南中相关附表。 (1) 采样准备质量检查 检查技术方案是否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和《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等相关要求;采样人员是否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样品容器和保存条件等物资准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对接分析测试实验室,做好样品运送和接收准备工作。 (2) 采样过程质量检查 检查采样点的位置是否与技术方案一致,如存在位置调整,检查调整原因和调整后位置依据是否合理,且经过方案编制单位的认可,编制调整说明(盖章版)备查。检查地下水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运送与接收等采样过程全部环节(以下简称采样过程全环节)是否合格。检查地下水监测井洗井记录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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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采样记录单、样品保存检查记录单和样品运送单是否填写完整规范,现场检查时还应检查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采样质量检查以采样点为对象,按环节进行检查。每一环节细分不同的检查项目及检查要点。检查时,每一环节存在任一检查项目的检查要点不满足要求,则判定该环节不合格;采样点任一检查环节不合格,即认为该采样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外的其他质量问题,均为一般质量问题。样品接收环节的合格性判定基于接样单位接样与否来确定。不合格的判定应有2名(含)以上同级质量检查人员的认可。仅当资料检查判定为不合格时,可给予采样单位一次申诉及补充资料的机会。同一级别的质量检查,如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覆盖同一采样点位,原则上应以质量问题严重的判定结果为准。 内审人员和各级外审人员检查地下水样品采集和保存工作是否按照通过评审的地下水取样保存相关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相关要求实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现场采样质控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采样前洗井是否在成井洗井结束至少24小时后进行; (2) 洗井是否满足以下达标要求; ①洗井出水体积应达到3~5倍井水体积(含滤料孔隙体积)或现场测试参数满足技术规定要求; ②对于低渗透性地块难以完成洗井出水体积要求的,按照HJ1019中“低渗透性含水层采样方法”要求执行; (3) 洗井前,充分清洗洗井设备和管线。 检查时,采样环节有任一不合格的,即认为该采样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外的其他质量问题,均为一般质量问题。 不合格的判定应有2名(含)以上同级质量检查人员的认可。当判定为不合格时,可给予采样单位一次申诉及整改的机会。 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过程应进行拍照记录(照片显示经纬度和时间),确保可支撑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监督整改并做好问题整改记录,具体参见化工园区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 样品采集过程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中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地下水采样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1) 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掌握地下水采样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和样品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2) 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不应有影响采样质量的行为,如使用化妆品,在采样时、样品分装时及样品密封现场吸烟等。汽车应停放在监测点(井)下风向50m以外处。 (3) 每批水样,所有检测项目均需采集全程序空白,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4) 每次测试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容器应及时清洗。 (5) 同一监测点(井)应有两人以上进行采样,注意采样安全,采样过程要相互监护,防止中毒及掉入井中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6) 凡能在现场测定的项目,均应在现场测定。包括水位、水量、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色、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同时还应测定气温、描述天气状况和近期降水情况。 2.1.2样品流转质量控制 制样严格按规范进行。为严格防止交叉污染,专业人员需戴上新的一次性无污染手术用橡胶手套,对已确定需送检的样品瓶上,贴上标签纸,写上样品名称、编号和采样日期等参数。样品瓶由我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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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单位实验测试中心提供并事先准备好带到场地现场采样后,样品应立即存放于现场冷藏保温箱内(内有冰盒),温度要求4℃。低温保存。有机、无机样品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样品制备完成后在48小时内送至实验室分析。样品装运前核对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等,对于缺漏项和错误处,均及时予以补齐和修正,然后装运。样品运输过程中避免发生损失、混淆或玷污。样品送到实验室后,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确认。 A.地下水样品运输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保证质量,做到: (1) 不得将现场测定后的剩余水样作为实验室分析样品送往实验室。 (2) 水样装箱前应将水样容器内外盖盖紧,对装有水样的玻璃磨口瓶应用聚乙烯薄膜覆盖瓶口并用细绳将瓶塞与瓶颈系紧。 (3) 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尽量装在同一箱内,与采样记录逐件核对,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4) 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或波纹纸板垫底和间隔防震。有盖的样品箱应有“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 (5)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照射,气温异常偏高或偏低时还应采取适当保温措施。 (6) 运输时应有押运人员,防止样品损坏或受沾污。 B.地下水样品贮存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保证质量,做到: (1) 测试前及留样样品的存放,需分区设置,以免混淆。 (2) 样品贮存间应置冷藏柜,以贮存对保存温度条件有要求的样品。必要时,样品贮存间应配置空调。 (3) 样品贮存间应有防水、防盗和保密措施,以保证样品的安全。 (4) 样品管理员负责保持样品贮存间清洁、通风、无腐蚀的环境,并对贮存环境条件加以维持和监控。 (5) 地下水样品变化快、时效性强,监测后的样品均留样保存意义不大,但对于测试结果异常样品、应急监测和仲裁监测样品,应按样品保存条件要求保留适当时间。留样样品应有留样标识。 样品交接要规范,保证包装、标志及外观完好,样品和记录单一致,无损坏、污染;样品有异常或对样品是否适合监测有疑问的,样品管理员应及时向送样人员或采样人员询问,应记录有关说明及处理意见;确定样品唯一性编号,并由送样人员签字;尽快通知实验室分析人员领样。 C.内部质量检查: (1) 采样单位应在采样前对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按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保存剂应进行空白试验,其纯度和等级须达到分析的要求。 (2) 采样单位应对本单位全部采样点位开展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内审现场检查应与采样工作组同步进场,对本单位全部采样点位开展全过程检查;内审资料检查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确保可支撑外审资料检查。 (3) 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监督整改并做好问题整改记录;通过采样过程各环节进行拍照记录(照片显示经纬度和时间),确保可支撑外审资料检查。 (4) 地下水全部采样点均通过内审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后方能允许采样工作组撤场。 2.1.3样品分析质量控制 (1) 实验室资质保证 本次调查所采集的样品全部交由有资质的我联合体投标单位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分析。 (2) 实验室质量控制原则 检测实验室应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完整性,确保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分析测试结果,不得选择性地舍弃数据,人为干预分析测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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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应对原始数据和报告数据进行校核,对发现的可疑报告数据,应与样品分析测试原始记录进行校对。 分析测试原始记录应有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名。检测人员负责填写原始记录;审核人员应检查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抄写或录入计算机时是否有误、数据是否异常等,并考虑以下因素:分析方法、分析条件、数据的有效位数、数据计算和处理过程、法定计量单位和内部质量控制数据等。 审核人员应对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逻辑性、可比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2.2 建井质量要求 2.2.1 本项目对资料收集、技术方案编制、现场建井取样、分析检测、报告编制等阶段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项目资料和技术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国家或自治区级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 2.2.2 监测井建设应在充分收集掌握拟建监测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设计。 2.2.3 监测井建设应遵循一井一设计,一井一编码,所有环境监测井统一二编码的原则。在充分搜集掌握拟建监测井地区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建井过程要保存照片、视频且开展远程在线实时视频。 2.2.4 监测井建设包括环境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等内容,参照DZ/T0270相关要求执行。 ①监测井所采用的构筑材料不应改变地下水的化学成分,即不能干扰监测过程中对地下水中化合物的分析。 ②施工中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到清洁生产文明施工。避免钻井过程污染地下水。 ③监测井取水位置一般在井中贮水的中部,但当水中含有重质非水相液体时,取水位置应在含水层底部和不透水层的顶部;水中含有轻质非水相液体时,取水位置应在含水层的顶部。 ④监测井筛管要求,丰水期间需要有1m的井筛位于水面以上;枯水期期间需有1m的筛管位于地下水面以下。 ⑤本次地下水监测井井管外径为146mm,壁厚8.4mm,能够满足洗井和取水要求。 ⑥井管各接头连接时不能用任何粘合剂或涂料,推荐采用螺纹式连接井管。 ⑦在监测井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洗井。所有的污染物或钻井产生的岩层破坏以及来自天然岩层的细小颗粒都必须去除,以保证出流的地下水中没有颗粒。常见的方法包括超量抽水、反冲、汲取及气洗等。” ⑧洗井后应使监测井至少稳定24h之后才能采集水样。 2.2.5 钻井工艺选取 目前较为成熟的水文地质建井钻进方式主要有回旋钻进和冲击钻进,两者使用较为普遍。具体钻井工艺需要根据企业场地所处地质及水文地质特征制定方案。当监测井分布于砂卵砾石地层时,建井方式宜采用冲击钻进方式;当监测井处于其他地层时,建井方式宜采用回旋钻进方式。 2.2.6 管材和滤料选取 监测井管材选择PVC-U塑料管。充填所用的滤料主要为砾料直径基本符合D50=(6-8)d50,滤料必须干净(用清水清洗)。根据《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中的要求应选用质地坚硬、密度大、浑圆度好的砾石,避免采用易溶岩和含铁锰的砾石以及片状或多棱角碎石按规范进行填砾操作。充填滤料应填自滤水管底端以下不小于lm处至滤水管顶端以上不小于5m处。 2.2.7 监测井建设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止水工作,确保监测井从目标含水层段取水,同时避免不同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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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密封止水从滤料层往上填充,先采用优质粘土球止水,止水厚度不小于600mm,往上采用水泥止水,直至地面。 2.2.9 建井后洗井 建井后应立即采用空压机及水泵抽水法联合洗井。洗井结束后应对洗井效果进行检验,一般抽水1小时后含砂量小于二十万分之一(重量比)方可认为洗井合格,否则需要继续洗井,并对洗井效果进行检验,直到合格为止。对于含砂量背景值较高的区域,若每个井容积水的pH值、温度、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等参数连续三次的测量值误差小于10%,也可认为洗井工作完成。 2.2.10 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要求 为保护监测井,防止地表水及污染物质进入监测井内,应建设监测井井口配套保护设施。 3其他要求 (1) 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应做好详细的原始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2) 本项目范围内需委托相关单位配合成果分析测试时,测试单位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与测试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委托测试合同不得与本项目技术协议发生抵触;供应商对委托测试应实行监督管理,测试成果应符合本项目技术协议要求。 (3) 采购人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内容,供应商无偿进行返工。 (4) 对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研究成果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4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后一年,每年监测两次,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完成,出具检测报告,并报送环保部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