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1、项目名称:唐山市玉田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2、采购需求:唐山市玉田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142号)文件要求,开展唐山市玉田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通过国家级核查。
4、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玉田县下辖20个乡镇。
5、项目背景
为准确掌握我县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国土调查成果,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土空间规划计划管理、耕地保护、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土地执法和督察以及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批、供、用、补、查”一系列工作推进提供有效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互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开展我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6、工作目标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2022年12月31日为时点,主要目标是在玉田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玉田县实际情况,利用最新遥感影像,通过实地调查与成果全面自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掌握玉田县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对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的需要。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C07010100 |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
个 |
1 |
其他未列明行 业 |
(二)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
1、适用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3)《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TD/T 1058-2020);
(5)《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
(6)《国土变更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规则》;
(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GB/T 21010-2017);
(8)《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142号);
(9)《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0)《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2、土地分类
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
3、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横坐标加带号。
(2)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3)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和亩。
5、工作任务
2022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和河北省具体要求,按照“全覆盖、全类型、可追溯”的原则,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国家下发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利用自然资源部2022年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和年度地类变化监测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和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按照图斑全过程“可追溯”的原则,记录图斑的调查认定、各阶段检查核查等信息。通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玉田县2022年度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等有关情况。
(1)县级利用变化信息补充提取
在国家下发的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基础上,结合玉田县日常管理情况,补充提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耕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涉及耕地增加的图斑信息。
(2)县级工作底图制作
结合国家下发的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及用地管理信息等,按照国土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形成工作底图,用于外业实地调查及举证工作。
(3)外业调查及内业更新
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使用外业调查及举证软件对调查底图的所有图斑实地举证确认地类并绘制图斑边界,外业举证图斑完成一个提交一个,统一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
内业根据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及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4)调查成果县级自查后上报
对2022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自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形成文字、数据等自查成果;按照变更调查采集数据提交规范等相关要求,向市级提交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数据及相关文字材料。
(5)配合开展省级、国家级核查及整改
按照国家、省级核查工作相关要求,配合开展各级内业、外业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做好实地核实或补充举证;整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整改结果。
(6)报告编写和成果整理归档
编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文档,整理调查成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工作,包括遥感监测成果、外业调查成果、数据库成果、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各类统计汇总表和文字成果等,对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保密及安全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保密,不得将属于本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及信息、技术资料泄露、披露或提供给第三人(与项目无关的人员)使用;供应商没有履行保密的义务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保留追偿的权力。
五、付款方式
1.验收:按照冀财采【2019】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付款: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通过国家级核查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六、服务标准要求:合格。
七、本次磋商采购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