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如供应商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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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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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按照梧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具体要求,将食堂需要的食品及物资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服从梧州市社会福利院的监督、协调、指导与管理。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本次招标采购1名入围单位做为定点供应商,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成交数量为准。供应商应负责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培训,以及途中冷链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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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品目 |
项目需要及质量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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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奶制品、食用油、糕点、鲜包等类 |
(一)大米类 1.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 2.大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61-5011;没有杂物、虫害、无晦点和霉味,无破袋。 3.大米的粒型要均匀整齐,无碎米。大米的腹白及米粒有光泽,手摸时有光滑感。无米糠米、未脱皮的完整糙米。 4.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二)米粉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米粉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 4.符合(GB1354-2009)标准要求;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三)面制品 1.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面食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 4.符合(GB1354-2009)标准要求;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6.面粉、面包粉、糯米粉、粘米粉、澄面、玉米面、全麦面、生粉:白色粉状、无霉变和结块、气味正常、无异味和异嗅 (四)豆制品 豆腐:色泽洁白,形态完整,质地细腻,有弹性,无酸味,无卤味,水分适度。 豆腐丝、豆腐干、豆腐泡:表面清爽无粘液,无酸味、霉变。 (五)奶制品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包装要求: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 (六)食用油 1.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等油类质量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 2.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 (七)糕点、鲜包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包装要求: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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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味品 |
1.具有 “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并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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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禽蛋类 |
(一)蔬菜 各种蔬菜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香、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应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的特殊味道;多数蔬菜具有新鲜的状态,如蔫萎、干枯、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蚀等,则为异常形态,还有的蔬菜人为地使用了激素物质会长成畸形。 (1)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发霉、无虫咬、变色。 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农药残留不超标。 (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球形叶菜坚实、无老帮。 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3)鲜菌类:鲜嫩、无虫害、无杂质、外形饱满,个体均匀,无异味,不发霉、变黑。 (4)茄果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 (5)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无虫害,成熟度良好,但不得变形、过熟。 不良品质:变色、变软、擦伤、枯萎。 (6)葱姜蒜椒: 香葱:颜色翠绿,根白无斑点,无黄叶,长20~30cm。 大葱:根透白,粗细一致,脆嫩,无泥,葱叶碧绿,肢体粗壮,葱白长,葱白约35厘米以上,总长约30~50cm/根。 姜:块大,皮土黄,老嫩适中,无泥。 蒜:个大,无烂眼,大小均匀,不带伤,无斑,采购人要求去皮时,应去皮干净,无腐烂、无斑。 青尖椒:油亮清润,颗颗饱满,口感香辣,无腐烂。 圆椒(青、红):新鲜、色绿(红)、体形大、无虫眼破损。 美人椒(青、红):新鲜、圆润光泽,表皮亮青绿(红)色,香辣。 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交货时需提供每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二)禽蛋类 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且符合国家 GB 2749-2015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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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肉类 |
(一)肉类:猪肉、牛肉、羊肉 无异味、无酸败味。新鲜肉的肌肉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用手指压下,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用手背触摸肉质,若有黏手感觉,说明肉没注水。猪肉无牛肉般鲜红。 (二)家禽类 新鲜的家禽肉肌肉色泽呈淡黄红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黏滑、皮肤光滑。骨髓色泽呈鲜红色,变灰、变绿为品质不佳。凡出现肉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拒收货。 鸡:鸡体内应有小蛋花存在的为合格品,鸡大腿内侧用刀切开后无明显水迹。单只光鸡重为1.15-1.4kg。 鸭:新鲜、洁净,检疫合格,无注水,无毛,肉质鲜嫩,无异味,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180天以上。 (三)内脏类:新鲜、洁净,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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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冻品类 |
(一)冰鲜鱼类 冰鲜鱼是指已死但还新鲜,并以碎冰或冰水来保持其鲜度的鱼。感官鉴别:皮肤——类金属、光泽哑色的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体表鱼鳞完整、无破损、大小要均匀。 (二)冰鲜家禽类 原料包装要有“QS”标识。进口原料的外包装要有中文标识。无淤血、色泽光亮、无毛。 (三)丸类及其它海产品类 必须保证品牌、品种、规格完全符合用餐要求,内外包装规格与标注相符,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出厂日期到收货日期间隔时间不得超出商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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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鲜活水产类 |
1.鱼类:体表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混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感观鉴别:神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映敏捷。体态——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体表——鳞片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2.虾类:新鲜的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色泽:新鲜的虾皮壳发亮,呈青白色;个大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无黑头。 3.蟹类:体肥、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头胸甲棘尖,反面透黄色,螯及蟹脚有力。 4.贝类:外壳具固有色泽、平时微张口、受惊闭合,斧足与触管伸缩灵活,具固有气味,无死螺(贝),无异味。生蚝(杀)约 0.5-0.8 斤/个;带子螺(杀)约 3 个/斤;元贝约 5 个/斤。 5.盐渍海产类:主要产品为海蜇、海带类,而海蜇又分为海蜇头(蜇身口腕部加工的成品)和海蜇皮(上身全部加工的成品)。感官鉴别:质地—坚实而韧性,手指甲掐之可破、脆嫩;气味—轻腥气、盐味;色泽—有光泽;清洁度—无污物和泥浆;海带节要小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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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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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成交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5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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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年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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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时间及地点 |
1.送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送货地点:广西梧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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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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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要求 |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冻品类、鲜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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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要求 |
1.一般供货要求:成交人按合同签订项目实施日期开始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早上8时前送到(全年365天无休),采购人提前1天时间列明供货清单通知成交人,双方约定送货时间,成交人接到通知后按时供货,将食品原料送到梧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内。 2.紧急供货要求:采购人如有临时需求,接到采购人临时进货通知后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时供货。特殊情况或有紧急任务需求时要即时落单即时配送(具体钟点合同另约定)。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向采购人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自检报告(复印件加盖章公章),货品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论数量多少,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采购方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5.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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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车辆管理 |
1.对运输车辆定期每周至少消毒一次,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食材的交叉感染导致安全问题。 2.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材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成交人承当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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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1.无预付款,货款每个月一结,成交人凭上月交货验收单结算货款,并开出普通税务发票给予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货款转至成交人账户,如因采购人执行特殊任务,或其他大项活动工作冲突无法按时转账,采购人需提前3日向成交人提出延迟转账日期申请,成交人同意后可延迟支付货款。 2.成交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的,则按采购人当天的实际损失从当批或当月结算价款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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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以广西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最新一次“市场价格监测-梧州市市场应急价格监测表”(表中没有列出的品目价格的可按每两周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一次)作为基准价,并且进行折扣率优惠。实际采购价格=当期基准价×成交折扣率,供应商一旦中标,该中标折扣率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改变。基准价每两周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可临时确定参考单价。 2.竞标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应包括竞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售后服务及竞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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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要求 |
1.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并在1小时内按质按量要求重新送达,不按要求送达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3.实际供货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景照片品牌、重量、大小进行对比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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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 有供货、仓储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竞标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储场地条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卫生标准。 3.若因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退换或导致采购人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4.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具体的货物采购配送协议。 5.成交人必须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拒绝供货或擅自降低优惠率,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6.供应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同一等级产品市场零售价格。 7.成交人须每周五前向采购人提供下周产品供货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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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食材进行留样,成交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竞标食材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7.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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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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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