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后每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每季度服务费用为合同价款的15%。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季度工作报告(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核对无误后,通过对公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用。 温馨提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特种商品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当天同步开具发票,采购人当天同步支付资金。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包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价,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评价结果为满意或较满意或良好或一般)】,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目前包河区共有各种特种设备共26000余台,由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而市场监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且缺少专业技能。为提高监管效率,尽最大可能排除隐患,特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本次服务内容主要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特种设备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排查服务。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和目标
通过排查包河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方式,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最大可能的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特种设备隐患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保证包河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具体包括:
(1)检查特种设备台量2000台:包括压力容器650台,起重机械450台,30台锅炉,20台场内车辆,电梯850台(相关设备台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2)为特设专项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服务5次:包括国家、省或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专项检查。
(3)为特设证后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共计不低于200家。
(4)根据特设其他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提供技术保障不低于10次:包括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移送等。
(5)出具电梯检测报告50台(包括10台安全评估)。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2次;开展安全监察人员培训2次,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培训1次;开展电梯维保单位培训1次;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指导1次。
2.服务参照的标准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 TSGT7001—2023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TSG D7006—2020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TSG 21-2016/XG1-202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 「2020」 109 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含修改单) TSG R0005-20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3-2015
《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第部分: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 GB/T 26610.2-2022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 Q7015—2016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TSG 51-2023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大修监督检验》 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TSG 51-2024
3.服务要求
(1)加强包河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2)实现特种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通过特种设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承担摸排、建档、隐患排查、检测、投诉举报处理、宣传、证后监管、风险分级等工作,采购人承担行政执法工作。
(4)成交供应商对包河区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环节中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做好分类及时上报采购人,对于一般隐患由成交供应商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监督复查,对严重隐患上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4.人员配备
(1)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7名团队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6名现场巡查人员(分为3组、每组2名现场巡查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特种设备技术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注:上述人员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但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上述人员的配备情况,如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到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依规处理。
5.服务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有完成预定任务量特种设备的摸排、建档、风险分级、安全隐患排查、复查、特种设备抽检的报告,并加盖公章;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做好宣传、培训以及演练;包河区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调查表。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总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