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面积约12136平方米,为院机关、4个派出法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为院机关及派出法庭的审判庭、办公楼及附属公共区域提供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和绿化养护等综合服务。需满足的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56,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56,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00 |
656,000.00 |
包 |
物业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服务内容及要求区域范围(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域范围 服务场所均由审判办公楼及院坝、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组成。 1、院机关审判办公楼(六层),位于峨眉山市金顶北路中段301号。 2、胜利法庭审判办公大楼(三层),位于峨眉山市胜利街道桑园街1号。 3、峨山法庭审判办公大楼(二层),位于峨眉山市绥山镇滨河路47号。 4、九里法庭审判办公大楼(二层),位于峨眉山市九里镇车箭路48号。 5、龙池法庭审判办公大楼(二层),位于峨眉山市龙池镇上大街45号。 二、服务总体要求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规范化、高质量、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应岗位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与采购人的工作要求相适应;供应商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员工年更换率不得超过20%。 三、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标准《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一2018)等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 四、服务技术要求 (一)保洁服务 A、服务内容: 1、室内楼层通道、地面 (1)每天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清扫3次,拖洗1次。每天实行上午8:30前完成第1次清扫及拖洗,上午12:30前完成第2次清扫,下午18:00开始完成第3次清扫; (2)公共活动场所2次/天清扫(遇风雨天气及季节交替时节,树叶增多之时不定时清扫)。每天实行上午8:00前完成第1次清扫,上午13:00前完成第2次清扫; (3)机关办公审判综合大楼玻璃窗(不涉及高空作业)1次/月擦拭;室内玻璃1次/1月擦拭; (4)室内信报箱、消防栓、等公共设施1次/周全面擦拭;楼梯扶手每日擦拭1次; (5)公共卫生间3次/天全面清洁随时注意保洁、无异味。卫生间墙面、隔断、门窗和灯具清洁无尘、无水迹、无蛛网;面盆、台面内外以及周围地面无污迹、水迹、秽物、毛发等;便池内外清洁无污迹、无秽物,水龙等五金光亮;卫生间镜面无水迹、无尘,光亮洁净;纸篓垃圾不满不溢,茶叶篓每日清洁;卫生间内要求无异味、无污迹,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清扫工具应分类使用;卫生间所用的如卫生纸等材料,应放置指定位置,且材质须达到环保标准。 (6)六楼办公室及诉讼服务大厅1次/天全面清洁; 2、室外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地面无明显杂物、积水; (2)果皮箱、垃圾箱外表无明显污渍,无垃圾粘附物; (3)明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4)宣传牌目视清洁; (5)绿地内无明显纸屑、杂物。 (6)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7)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循环保洁; (8)主次干道2次/天清扫,循环保洁; (9)室外标示、宣传栏、雕塑小品1次/周擦拭,水池、沟、渠1次/月清理; 3、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垃圾桶每天清倒2次,经常巡视确保垃圾桶无满溢现象; (2)垃圾中转站内无污水,无臭味; (3)合理布设垃圾桶,垃圾袋装,垃圾日产日清。 B、服务要求: 1、清扫标准: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五无”(即:无堆积物、无污泥积水、无瓜果纸屑塑膜、无碎砖瓦砾、无积存垃圾);走廊每日清扫,被污染的楼梯扶手要及时清洗;清扫工具存放在隐藏位置,不得影响观瞻。 2、垃圾桶管理标准:垃圾桶收运要定人、定时、定段,不丢桶(点),收运完毕后做到清洗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定期喷洒药物消毒,保证垃圾桶(点)的环境清洁。 3、文明作业标准:保洁人员必须穿有工作服装上岗,无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墙角或绿化带。 4、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保洁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打人。 5、负责办公区大理石花台清洗养护工作,每月1次; 6、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地毯、沙发清洗,一年2次;平时做好日常清洁维护。 7、保持共用雨、污水管道畅通,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配合采购人指派的专业公司对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每年疏通2次,视检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清掏,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停车场无蜘蛛网,无明显积尘。 8、配合采购人指派的专业公司对化粪池每年清掏2次,平时随堵随通,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9、建立规范保洁作业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公共环境清洁干净,无污物、无灰尘、不凌乱、无异味、无破损,垃圾日产日清、遵守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工作日进行环境卫生维护,临时调整保洁时间的遵照执行;落实“三查”(保洁员自查、采购人督查、公司抽查),专人负责把控保洁质量、接收保洁问题并及时反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天一次例行自查并做好记录,提升保洁满意度;强化行为规范管理,服装统一、标志齐全、言行文明;清洁耗材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环保标准。 10、会议室、审判庭、诉讼服务大厅、各类专用场所等每天至少作业2次。审判庭每次庭审结束后巡视保洁,诉讼服务大厅每天巡视保洁至少2次,专用场所按需巡视保洁。室内桌椅、柜子、沙发等家具清洁干净,无污物、无灰尘、不凌乱;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抹尘时应将物品移开,抹后还原),室内设施如桌台、指示牌、显示屏等保持清洁干净,表面无手印、污渍、灰尘;地面保持整洁,无水迹、污迹、痰迹,无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墙面、门框、窗框无灰、无迹;玻璃门窗明亮无迹,窗帘干净拉伸整齐;天花板、灯罩、空调口、排风罩等保持洁净无尘、无迹、无蛛网。 11、电梯间每周作业至少1次,每天巡视保洁。电梯轿厢内部保持清洁光亮、无污渍、果皮、纸屑、烟头等;电梯内外控制板干净无灰迹,无明显指印;电梯地毯每日更换,按时间清晰显示,例如“星期一”等字样,每月至少清洗1次。 12、楼道、楼梯间、屋顶、平台等公共区域每天至少作业1次。保持整体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等;墙面、门、门框、窗框无灰、无迹,天花板及灯罩无灰尘、无蛛网,玻璃光洁透亮;楼梯扶手清洁,无锈、无灰、无水迹、无蛛网;天花板、排风口、灯具等无污渍、无蛛网;楼梯间、屋顶及平台无杂物堆放,无果皮、纸屑、烟头、积灰等,无积水、落水口无堵塞。 13、其他区域每周至少作业1次,每天巡视保洁。院内公共区域整洁,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积水、积灰等;院内外墙(柱)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水沟无积水、淤泥、杂物等;消防箱、配电箱、垃圾箱等设施表面清洁、无积灰,天花板及角落无蛛网;门前三包清扫,一号楼外侧绿地巡视保洁,甬路、大门无废弃物、积水;审判楼、二号楼外墙及地面清洁擦拭;每周至少清理一次小广告或其他粘贴物。 14、卫生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可酌情调整;每季至少进行1次灭鼠,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不干扰采购人正常工作生活。卫生间检查及消杀每周1次;电梯及电梯厅检查及消毒每周1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对其他公共部位消毒消杀。 (二)绿化养护服务。 A、服务内容: 做到院内“四季如春”效果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管理,及时向采购人上报需补种、补载的花木,由采购人统一购买,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购买后,及时进行补种、补栽。包含法院内公共区域的绿化及4个派出法庭的绿化维护保养工作。 B、服务要求: 1.绿化带和花草树木每季度至少1次集中修剪;花草树木每季度至少1次病虫害防治、每半年至少1次集中施肥;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和杂物。 2.按采购人要求对绿化带和花草树木进行养护。 3.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绿化养护的其他工作。 4.公共区域的植被摆放维持现状不变,植株数量超过60盆,数量及规格大小按照采购人要求微调。 (三)会议管理服务 A、服务内容: 1.会场布置服务; 2.会议前后需对会场内外清洁卫生打扫及桌椅等设施整理; B、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各类会议室的会议布置服务等,以及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服务。 1.受理会议需求,核实需求内容,明确责任,负责准备重要会议所需用 2.至少提前半小时布置好会议室(含会议桌椅),重要会议辅助办会部门。 3.会议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在会议休息时按需协助清理桌面、地面、垃圾篓等。 4.会议结束后,及时打扫卫生,关灯、断电、关闭空调等,清洗烟缸。 5.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会务服务工作。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A、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院机关审判综合办公大楼及4个法庭安保服务;1认真履行对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熟练掌握使用大楼所有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摄像、报警系统的设备、设施器材,及时申报故障,配合设备维修工作的开展。 3.严格按照来客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禁推销人员和闲杂人员入内。 4.假日期间要加强对大楼和院内的巡视,对采购人加班人员要进行登记。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办公楼、消防泵房等重要部位。 6.密切配合辖区公安、街道办,做好本物业区域的治安工作。 7.每周对消防系统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月底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 8.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保卫巡逻,实行书面交接制度,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将值班记录复印一份报告业主。 9.加强对办公大楼的秩序维护工作,必须配备24小时巡逻守护保安人员。 10.进入大楼及其院内的施工队、人员搬出迁入应由业主同意后,出示相关证件,方能许可出入。 B、服务要求: 1、安保全年24小时值班(包括机关门岗及4个派出法庭),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法警维护区域内公共安全和良好治安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安全的行为,门岗按要求时间执行安全秩序维护,举止得体、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验证、登记和换证,特别是夜间,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加强询问,作好详细记录;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衣冠不整者和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制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办公区;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办公区,即与采购人核实,并作登记。建立完善的门卫制度,正确引导来访车辆停放,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咨询、引领等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仪容仪表及礼节礼貌,上班期间统一穿配发的工装,做到精神面貌好,友善与威严并存,服务与警卫共举,上班时不做与服务无关的事。 2、巡逻岗按要求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办公区内的嫌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对办公区及楼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设施设备运行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办公区管理制度的行为;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火灾,接报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停电停水,浸、跑、冒、漏水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按要求紧急处置有关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协助安保服务工作。 3、四个派出法庭按照以上服务要求完成安保全年24小时值班外,负责法庭公共区域卫生扫除每天至少2次。 (五)车辆停放及现场管理服务 1.指挥停车场的车辆有序行驶及停放。 2.保障停放在大院内停车场各种车辆的安全。 3.保证进出车辆的登记及安全。 (六)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房屋维护 1、建立规范巡查巡检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巡检工作,确保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无故障、损坏;工作日进行例行巡查巡检;落实“三查”(技工自查、采购人督查、公司抽查),专人负责接收设施设备故障问题并及时处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天一次例行自查并做好记录,提升维护维修满意度。 2、发现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故障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联系专业机构完成,物业技工应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物业公司应负责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电梯:聘请和监督专业机构完成电梯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协助做好电梯年检工作,保障电梯安全“零事故”。专业机构电梯维护人员必须具有电梯操作资格证,熟悉电梯运行特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监督专业机构定期检测、做好相应维保记录,制定电梯困人应急预案,电梯发生故障后应在接通知5分钟内赶到现场,对电梯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及救援,并及时通知专业机构进行维修。 (2)供配电系统。聘请和监督专业机构完成供配电系统维保(含高低压配电房、各种配电箱、配电柜以及末端设备等)。熟悉机关供配电设施设备及具体指标,高低压电器设备至少每年进行1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配电设施设备每年至少1次全面检修,按照规定周期对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对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3)给排水系统。聘请和监督专业机构完成给排水系统维保(含生活用水泵房、给排水管道等各种给排水设施设备等)。定期检查卫生间、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水泵、阀门、管道定期维护保养,按采购人要求每年至少清洗2次给排水设施。 (4)房屋维护。对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门窗、玻璃、灯具、桌椅、水电气等管道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使用功能正常。 (5)消防管理。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检查、保养,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严禁违章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电器短路等引发火灾因素,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生火灾,及时组织补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6)配合采购人进行临时安排的其他设施设备维保工作。 (七)采购人少量临时增加的相关物业服务 如办公家具和设备搬运、临时迎检保障、清洗桌布。 五、人员配备要求 (一)人员分配:共设置服务岗位20个,具体如下: 1.项目主管1人: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熟练操作电脑;年龄5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保洁员4人:年龄5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安保10人:年龄50岁以下,男性,能适应夜班值守工作需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退伍人员优先。安保人员中应包含2名女性。 4.绿化管理人员、空调、消防、电梯维保及水电技工各1人:水电管理员须同时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具有常见电器、灯具、木制家具等维修维护操作技能;年龄50岁以下,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退伍人员优先。 (二)人员要求 1.项目主管代表供应商按照服务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人员和事务、处置物业服务相关突发事件,管控服务质量。 2.物业服务人员驻场,执行采购人的作息时间。 3.物业服务人员可在采购人食堂就餐,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 5.所有物业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供应商拟调整人员时须书面告知甲方,提供人员健康证;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得违反国家和乐山地区的相关规定,否则按照违约处置。 六、供应商物资配置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物资,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人员制服、清洁用具、技工维修工具(电钻、扳手、钳、锤等)、杂工工具(推车、平板车等)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等。 七、服务相关开支的特别说明 成交供应商承担清洁耗材的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承担小型房屋维修维护、公共设备设备一般性维修维护的人力成本,采购人承担维修维护所需更换配件的材料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受采购人委托聘请、联系专业机构对电梯、供配电、供排水、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采购人承担相应费用。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本章“3.2.2服务要求”中“五、人员配备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本章“3.2.2服务要求”中“六、供应商物资配置要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院机关及4个派出法庭
3.3.3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以考核方式按季度完成验收。(一)考核人员组成。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考核。(二)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两种方式进行。供应商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季度验收表》,附本季度物业服务人员清单。考核小组审查相关材料,依据日常考核情况进行季度考核。(三)考核结果运用。1.日常考核不拘泥于形式、可随时进行,考核项参照季度考核内容。采购人可采取面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等形式将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整改到位,符合物业服务技术要求,并反馈采购人。2.季度考核实行综合评分考核。供应商在上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季度验收表》,附本季度物业服务人员清单。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手续后5日内完成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90分。如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下达整改通知(形式不限)要求供应商整改;供应商应当在整改通知书下达后10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形式不限);采购人核查后针对问题项重新考评,并根据最终考评结果支付季度服务费。最终考评结果合格的,全额支付季度服务费;最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按照每低1分扣减1%物业服务费的比例酌情扣减季度服务费。3.当季季度考核不合格、持续至下一季度验收时仍整改不到位,或连续2个季度的季度考核不合格,或物业管理服务不善造成出现消防、安全、保密等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供应商追究事故造成的损失。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季度验收模板及季度考核表》。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季度经验收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经第二季度结束验收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三个季度结束验收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四个季度验收考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4其它要求
【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与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优先录用现有物业服务人员,依法购买各项保险,待遇不得低于乐山市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