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编制《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四益村双门坑山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潮州市潮安区彩塘宏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潮州市潮安区若书院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提交至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组织评审,并取得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备案证明。
采购包1(湘桥区意溪镇四益村双门坑山石场、潮安区彩塘宏山采石场、潮安区若书院山采石场、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开发利用方案)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潮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通过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备案后
|
验收要求
|
1期:通过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备案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湘桥区意溪镇四益村双门坑山石场、潮安区彩塘宏山采石场、潮安区若书院山采石场、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开发利用方案
|
项
|
1.00
|
640,000.00
|
64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湘桥区意溪镇四益村双门坑山石场、潮安区彩塘宏山采石场、潮安区若书院山采石场、潮安区石壁潭采石场开发利用方案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服务要求
1.受委托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书。
2.受委托的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应指派项目经理组建项目团队,做好准备工作;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与调查。
|
|
2
|
项目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64万元人民币,其中《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四益村双门坑山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6万元、《潮州市潮安区彩塘宏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6万元、《潮州市潮安区若书院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7万元、《潮州市潮安区石壁潭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15万元,本次报价为项目整体包干价。
|
|
3
|
服务期限
在单个项目完成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后4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发利用利用方案编制、评审、复核、备案工作,预计本项目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