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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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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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测矿山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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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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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矿许可坐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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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测8次、季报2次、半年报1次、年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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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化区西坞街道南岙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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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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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奉化区莼湖镇朱家垫村黄坎墩山建筑用花岗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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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奉化区莼湖镇陈一村石船坑采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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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省奉化区莼湖镇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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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奉化区阳光海湾工程奉化区裘村镇黄贤村望台山建筑用凝灰岩(宕渣)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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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奉化区松岙镇五百岙村庙后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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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奉化区莼湖镇田央村丰田弄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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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奉化区莼湖镇舍辋村净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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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奉化区莼湖镇冒头村薛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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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同山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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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内额外提供8次定点范围外的矿产资源储量测量报告,具体测量项目以业主需求为准,超过8次后按1.5万/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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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采购内容中奉化区莼湖镇舍辋村净斗山、奉化区西坞街道南岙采石场、奉化区莼湖镇冒头村薛家山,以上三座矿产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的具体时间根据业主的通知进行动态监测。
二、考核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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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项目
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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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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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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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月测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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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次未做到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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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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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2次、半年报1次、年报1次需要全矿区全地形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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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次未做到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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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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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测量报告内容与矿山实际情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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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项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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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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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中标单位配合采购人处理事务的,中标单位未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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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出现一次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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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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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文 件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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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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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本项目半年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年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结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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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报和年报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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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年报2020年6月5日提交;
2、年报2021年1月5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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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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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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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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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完成阶段进度工作的;
2、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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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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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对采购质量履约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制。中标投标人如不能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及合同约定履约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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