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投标人任何对于“★”号条款偏离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如有)
一、为张江、川沙、北蔡、祝桥等4个街镇1196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1、项目背景:
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3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
为张江、川沙、北蔡、祝桥等4个街镇有需求重残无业残疾人每月免费服务30小时;为16岁以下有需求重度残疾儿童每月免费服务22小时;为有需求重度非无业残疾人每月有偿服务22小时(自己每月承担150元)。
3、项目预期目标:
为约919名重残无业残疾人每月免费服务30小时;为约9名16岁以下有需求重度残疾儿童每月免费服务22小时;为约268名有需求重度非无业残疾人每月有偿服务22小时(自己每月承担150元)。
4、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服务内容有家政服务,理发服务,外出服务(陪诊、代配药、代购物、陪同散步等);另外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商定个性化服务内容(在安全范围内)。
2)、服务时间要求
为张江、川沙、北蔡、祝桥等4个街镇下列重度残疾人服务时间:为约919名重残无业残疾人每月免费服务30小时;为约9名16岁以下有需求重度残疾儿童每月免费服务22小时;为约268名有需求重度非无业残疾人每月有偿服务22小时(自己每月承担150元)。
3)、管理要求
按规定依托居家养护服务管理系统开展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打卡规定。
5、服务团队要求
1)、管理层具有自身独到见解和管理经验,要有一个具有很强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的管理团队。
2).员工管理:采用自主招聘方式,结合服务管理手册,实行以岗定职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技能培训、专业培训,规章制度的培训,有效地提高员工服务技能及业务水平,培育有爱心、有素质、有技能的员工队伍,要有员工资质培训计划,员工岗前培训人数必须达到100%。
3).制度管理:要有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执行岗位职责考核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对服务社的建立和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4)、安全管理:居家养护服务管理中安全工作,必须要有细致规范的服务工作流程和守则,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设置安全责任员。
人员配备要求
1)、管理人员具有助理社工师、家政、护工等相应资格证书人数达90%以上,其中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不少于10%。(提供名单及证书)
2)、服务团队具有一定服务人员配备,以确保服务任务完成,服务人员持证(健康证、行业证书)上岗率达100%以上(家政、护工等),签订劳动合同缴金人员占比不低于70%(低于70%的,服务费结算单价按比例扣减),开始服务后的新进员工在半年里需完成相关行业证书考证;服务人员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提供服务团队员工名单及证书,需与实际服务时的名单基本一致)
6、价格构成
★每小时的服务费:重残无业不高于40.5元/小时;16岁以下重度残疾儿童不高于40.5元/小时;重残非无业不高于33.5元/小时(需投标方报价)
7、验收标准
委托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同时对机构内部运行管理进行督查评估,评估分要达到95以上,低于90分以下,将督查整改,再次评估继续低于90分以下,将解除合同。
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先支付合同金额的5%为预付款,以后每月上旬按实结算上月服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