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如所参考的执行标准及规范如有新标准及要求,则按最新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采购需求
A分标 预算金额(元):玖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972200.00)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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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采购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为保障重大项目等工程建设的用矿需求,原则同意将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列入玉林市2023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并开展地质勘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需采购相关地质勘查等服务。 二、工作要求 开展矿区野外地质勘查(包括1:2000地形测量、1:2000地质测量、槽探工程、钻探工程、样品测试等),编制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包括矿区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工作内容。勘查程度为普查,采矿权面积约为0.6414km2,开采深度为+209米至+80米。 三、成果提交 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四、质量要求 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执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规程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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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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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和地点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服务地点: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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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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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要求 |
(1)成果文件 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2)成果文件数量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规程编制《总体方案》文本和相关图、表,提交报告纸质文本(8份)和相关图、表,制作数据电子文档(2份)。 (3)格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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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后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 (2)响应及处理问题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的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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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款条件 |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作为项目预付款; 第二期:提交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给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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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范围 |
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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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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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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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标准 |
(1)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采购标的验收标准: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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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采购需求
B分标 预算金额(元):壹佰贰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1299300.00)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 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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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采购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为保障重大项目等工程建设的用矿需求,原则同意将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列入玉林市2023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并开展地质勘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需采购相关地质勘查等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开展矿区野外地质勘查(包括1:2000地形测量、1:2000地质测量、槽探工程、钻探工程、样品测试等),编制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包括矿区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工作内容。勘查程度为普查,矿区面积为0.3348km2,开采标高+244.5米至+60米。 (2)地点:位于博白县松旺镇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2.5km的松山村斋公岭一带。 (3)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为详查并进开展矿产资源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制工作。 三、成果提交 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广西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四、质量要求 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33444-2016)执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规程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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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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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和地点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服务地点: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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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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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要求 |
(1)成果文件 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广西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岭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2)成果文件数量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规程编制《总体方案》文本和相关图、表,提交报告纸质文本(8份)和相关图、表,制作数据电子文档(2份)。 (3)格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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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后服务要求 |
响应及处理问题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的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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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款条件 |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作为项目预付款; 第二期:提交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给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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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范围 |
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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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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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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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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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