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三、采购数量、技术需求规范:
衡水学院本部校区保安服务(2023年10月1日-2024年4月15日)。
衡水学院滨湖校区保安服务(2023年8月20日-2024年4月15日)。
本项目拟采购衡水学院2023-2024年保安服务,最低人员配置为67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由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中标单位承诺的到岗人数、设备及相关资格证,虚假应标不予签订合同。
1、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值岗安排 (24小时执行3×8小时工作制) |
1 |
保安队长 |
1 |
正常班,24小时待岗 |
2 |
东校区北大门门卫 |
9 |
3人×3班 2人固定门卫岗、1人巡逻员岗 |
3 |
西校区东大门门卫 |
9 |
3人×3班 1人固定门卫岗、1人巡逻员岗 |
4 |
东校区西大门门卫 |
3 |
1人×3班 |
5 |
北公寓门卫、巡逻员 |
6 |
2人×3班 1人固定门卫岗、1人巡逻员岗 |
6 |
东校区图书馆消防控制室 |
3 |
1人×3班 |
7 |
西校区12号教学楼消防控制室 |
3 |
1人×3班 |
8 |
体育馆消防室 |
3 |
1人×3班 |
9 |
图书馆二楼闸机值班(门卫) |
2 |
1人×2班 |
10 |
行政楼一楼值班室(门卫) |
2 |
1人×2班 |
11 |
巡逻 |
2 |
衡水学院本部校区 |
12 |
形象岗 |
2 |
衡水学院本部校区 |
13 |
滨湖校区保安队长 |
1 |
正常班,24小时待岗 |
14 |
滨湖校区(门卫) |
9 |
3人×3班 |
15 |
滨湖校区巡逻 |
6 |
2人×3班 |
16 |
滨湖校区消控室 |
6 |
2人×3班 |
|
合计 |
67 |
上表所列人员数,为投标人必须保证的到岗人数,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安排保安人员的工作、人员备案、支付保安人员的劳动报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保安人员须经采购人岗前培训,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上岗。
1.1、餐饮及住宿条件: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为备勤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用餐环境。
1.2、物资保障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人员配发保安员统一服装(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保安服装配制的有关规定配制)、制作佩戴胸牌或袖标,配发基本的警具、警械、对讲机、手电筒及相关设施设备,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规范管理与服务,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对于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用具(如监控设备、红外报警设备、桌椅、床、橱柜、通讯工具、警具等),中标方人员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赔偿款将从应支付的保安服务费中扣除。
2、服务要求
2.1服务形式:
(1)按服务范围和要求负责整体安保服务人员的派遣和管理。不得将整体服务项目中任何一项服务及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他方。
(2)应按照国家及衡水市有关规定与保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和衡水市有关规定为保安服务人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必须保障实时在岗人数不低于67人,中标后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投入人员的健康证备查。
(2)保安员年龄、性别、文化要求:
(2.1)保安队长:男性,具有两年以上同行业项目主管经验,年龄25-50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高中及以上学历,受过保安专业培训,具备全面过硬的保安专业技能,退役军人优先。
(2.2)保安队员(门卫、巡逻人员):男性,年龄18-55岁,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纪律严明,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具备基本的消防技能,熟悉学院内建筑布局、设备设施的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熟知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2.3)消防控制室:年龄18-50岁,身体健康、体态适中、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须持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上岗。
(2.4)形象岗:年龄18-40岁,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纪律严明,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3、职责要求:
3.1保安队长: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学校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与主管单位的要求,适时做出岗位调整,完善各类岗位职责;定期向学校主管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主管单位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理;组织开展保安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学习和预案演练,协助主管单位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及校方所属设备资产的领用维修台账。
3.2保安员: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以及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学校主管单位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主管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处置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随时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主管单位,打击校园内部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主管单位,实施突发事件及反恐防暴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的监视,值班期间随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填写《值班记录表》;负责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每日检查;当建筑消防设施出现异常、误报和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并协助维保人员进行修理、维护;接到火灾警报后,按火警处置流程处置;做好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记录工作;完成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4、校园项目需求:
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需求事项如下:
4.1质量目标要求: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
4.2职责要求:根据学校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配置保安员人数,主要负责进出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检查与登记;负责各类货物进出校园的检查和登记;对可疑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处理校门及其周边三包范围内的各项突发事件;校园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门卫周边、张贴物的管理;校园内临时经营摊位的管理等;校园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校内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工作;配合学校主管单位相关科室,处置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协助主管单位对案件的排查;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负责24小时消防设备报警工作,并密切监视电脑显示系统,全面观察治安动态,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各种设备的技术性能以及操作方法;校区需设置24小时巡逻人员(根据学校需求);遇到突发事件时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动,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主管单位临时交办的任务。
4.3服务要求:树立“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礼有节。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4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管理团队,明确逐级责任人,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投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团队的稳定,投标人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人事调整或临时调动保安人员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如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事假及缺编,导致保安员加班而出现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禁止离职保安在工作岗位上逗留;投标人向招标方派驻保安服务人员,投标方应按照国家及衡水市有关规定与保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安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保安服务人员在衡务工所需的各类证件;保安队长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员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4.5工作要求: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校方规定要求,在学校主管单位指导下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保安队长与学校主管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及时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列出所有的配置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5.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
5.4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考核,工资发放采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基本工资由中标人直接发放,绩效工资经采购人考核后由中标人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5.5当对保安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予以及时正确处理达三次以上,衡水学院安全工作处有权提出警告,并视情况可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适当(最高不超出10%)的费用。
5.6投标人中标后,进行衡水学院校园保安服务时,需依照采购人物业管理标准和要求、服务质量考评和考核办法进行服务。
5.7根据服务期限内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如滨湖新校区校园保安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