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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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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170000723728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自2020年7月24日进入运维服务以来,各站点保持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为练江青洋山桥国考断面达标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城镇市政管网的不断完善,部分一体化站点的污水已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并输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设施有49座(占陇镇8座、麒麟镇11座、南径镇10座、大坝镇10座、梅塘镇1座、池尾街道7座、燎原街道2座),总处理规模15320吨/日。

鉴于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运维服务项目服务期即将结束,流域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仍较多、处理规模小,且位置分散,各村没有配置专业人员管理维护,为坚决打赢练江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各相关镇(街)在确保污水管道畅通,污水量满足设计负荷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开采购的形式,继续引入有经验的、专业化、规范化度高的运维单位,对我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区域化成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服务期限

总预算金额(元)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1.850

1年

10340000.00

备注:1、项目费用指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运维费,包括运维期电费、药剂费、人工费、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处理处置费、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以及运维期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

2、一切因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金额为投标单价报价*5591800.00吨(全年暂估处理规模),投标单价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2、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分布情况表

序号

所在镇、街道

行政村

自然村

已建成处理
规模(吨/日)

出水标准

运行情况

1

南径镇
(10座)

大埔寮村

大埔寮村

4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

神山村

神山村

22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

磨坑村

磨坑村

5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

青洋村

青洋村

52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5

曲王村

曲王村

12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6

龙门村

龙门村

6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7

林内村

林内村

3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8

白暮洋村

白暮洋村

2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9

白石村

白石村

3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0

碧屿村

碧屿村

7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1

大坝镇(10座)

社前村

社前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2

粮田村

粮田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3

白坑村

白坑村

3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4

白坑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5

半径村

半径村

3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6

半径村

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7

马厝宅村

马厝宅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8

马厝宅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19

铁山洋村

铁山洋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0

铁山洋村

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1

梅塘镇(1座)

石鸟村

石鸟村

8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2

燎原街道(2座)

夏地村

夏地村

8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3

大员村

大员村

5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4

占陇镇(8座)

洪厝寨村
(陂头西)

洪厝寨村

300

一级A标准

正常运行

25

四德村

四德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6

林厝寮村

林厝寮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7

杉铺村

桔园

3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8

掌洋

1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29

埔栅村

埔栅村

1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0

旧地村(2)

旧地村南

13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1

旧地村北

25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2

麒麟镇(11座)

高明村

高明村

4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3

后山村

莲溪

3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4

樟岗村

樟岗

5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5

金坑

4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6

大寮村

大寮村

4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7

月屿村

米场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8

南门1500T

15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39

六房300T

3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0

新溪村

新溪村

4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1

 

姚厝围村

姚厝围村

3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2

潮围村

潮围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3

池尾街道
(7座)

西清村

西清村

1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4

合浦村

合浦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5

东山村

东山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6

长岭口村

长岭口村

20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7

上坛村(3)

上坛村

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8

上坛村

6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49

上坛村

80

地表水V类

正常运行

合计

 

 

49座

15320

 

 

注:一级A标准:出水水质按设备的设计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地表水V类:出水水质按设备的设计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中的较严者(总氮除外,其标准≤15㎎/L)。


3、具体运维管理边界如下:

污水处理系统进水口至系统出水排放口之间的所有工艺设备和构筑物(不含前端污水收集管网),主要包含内容有:调节池、格栅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尾水排放口、设备所在围栏内部绿化。 

 

 

采购包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运维服务费按实际污水处理量(站点设计处理规模内)进行结算(合同单价*实际污水处理量),按季度支付。当季度(含每月)污水处理量经属地镇人民政府核实,出水水质经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审核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付款申请,由采购人考核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市财政部门批准后,中标人要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规定的税票,采购人获得财政部门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有被扣罚款项,按扣罚后余额划拨。

验收要求

 1期:按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考核表。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10%,说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10%年运维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函。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并完成交接等业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没有说明特殊原因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按评委会推荐顺序另行选定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1、承包方式:本项目按中标单价包干,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算运维服务费。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金额为投标单价报价*5591800.00吨(全年暂估处理规模),投标单价报价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1.850元/吨; (2)项目报价费用包括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运维费、运维期电费、药剂费、人工费、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处理处置费、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运行费用及运维期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3、项目移交中标人(项目移交给中标单位开展运营服务的移交工作) (1)采购人、属地人民政府、原运维单位与中标人成立四方项目移交小组,负责商定移交的程序步骤与内容,处理移交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2)移交范围 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的所有设施(土地、建构筑物、设备、工具等)的使用权。 ②运维和维护项目所要求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③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行政资料、生产运行记录,使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维。 ④运维项目设施所需消耗品及备品备件的购买厂商名单。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1.00

10,340,000.00

10,34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管理架构及劳动定员

1.1管理架构

 1.1.1运维主体:中标人。

1.2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设施设备仪表仪器维护与保护管理、水质化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仓库管理等。

 

2

2、劳动定员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岗位要以提高运维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精干高效和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做到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人员能力要求:需配置足够数量持证的污水处理工、电工及化验员。

 

3

3、运维内容

3.1运维内容

3.1.1按需求进行正确操作设备,保证设备生产正常运行。

3.1.2每天对各个设备进行巡检,做好设备各个运行参数的台账记录,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3.1.3做好设备检修工作,及时抢修故障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与备品备件(风机、水泵等相关物件)购买计划。

3.1.4按有关规定对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

3.1.5做好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1.6做好运维、安全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3.2运维管理

3.2.1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所有的技术档案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

3.2.2对生产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监督检查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质量、设备运行质量和综合维护质量、发现质量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不断提高设备运行质量 。

3.2.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2.4因设备故障需停产3天以上时,应征得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提交停产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决设备故障后,恢复正常生产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2.5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 (1)配备财务人员; (2)编写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办法实施细则,完善财务管理; (3)对各项固定资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编号,建立卡片式管理台账,登记设备设施的详细资料,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管理。

3.3日常管理维护内容

项目

内容

频率

回流比调整

根据污水进水负荷及设备运行状态,分析,调整设备内/外回流量。

每月不少于2次

记录运行参数

巡视人员应记录每台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参数(能耗等)进行汇总并记录存档,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每月不少于2次

记录污水处理量

巡视人员应记录每台设备的出水数据并汇总存档,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2天一次

样品采集

巡视人员应根据定制的采样覆盖率定期对各套一体化污水设施进行抽样采集。

每月1次以上

风机维护

对于一体化设备中使用罗茨风机、回转风机的,其皮带、过滤棉为易损件,必须定期更换,定期添加润滑油,并保证废机油合法合规处置。

风机皮带:6个月至少更换一次;风机过滤棉一个月至少清理一次;

罗茨风机:润滑油3个月至少添加一次

;回转风机:润滑油半个月至少添加一次;

 

定期抽排污泥

1、记录每台设备的名称编号与清掏时间,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2、规划年度、月度清掏计划与路线,实现车辆优化配置;

3、按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每季度进行一次剩余污泥的清理与处置

日常巡检

1、巡视小组每到一个设备站点,应进行签到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如溶解氧浓度,运营中心可根据签到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

2、若设备存在异常,根据设备维护手册与异常问题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记录相关原因与解决方案;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每台设备的进/出水水样每月常规抽检一次,巡视过程中确保对水样按频率采集,采集后的水样带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4、巡视过程中对设备提升管道及出水管道进行查看,保证管道正常,设备正常进出水;

5、检查设备范围内绿化环境情况,拍照及时上报运营中心确认是否需要进行除草整治;

6、检查格栅井,清理格栅井中的垃圾等容易造成提升泵堵塞的物质;

7、对设备排水池进行清洁打扫;

8、对巡视组能力以内的故障进行排除,缩短设备故障待修时间。

一周1次

日常加药

1、根据每台设备的用药情况定期进行添加药剂

2、对每台设备的药剂添加量及添加周期进行记录

确保设备污水处理药剂添加不中断

故障应急

1、应急小组到达指定设备位置后,应做到签到定位,同时记录工作及相关信息,处理完成后上报运营中心;

2、协助巡视小组,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与修理,由运营中心人员统一调配。

 

 

4

4、项目移交(中标人服务期满移交工作)

4.1移交前准备

在委托运维项目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属地人民政府、中标人及新的中标人成立四方项目移交小组,负责商定移交的程序步骤与内容给新的运维单位,处理移交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4.2移交范围

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的所有设施(土地、建构筑物、设备、工具等)的使用权。

②运维和维护项目所要求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③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行政资料、生产运行记录,使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维。

④运维项目设施所需消耗品及备品备件的购买厂商名单。

 

5

5、出水水质标准

出水水质按设备的设计标准分别达到:①《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中的较严者(总氮除外,其标准≤15㎎/L)。

 

6

6、安全要求: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的生产运行。

1、安全管理要求

a、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一体化设施运营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b、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妥善管理文件和贵重物品,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周边安全环境,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c、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2、安全生产

a、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b、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c、在设备维护及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3、事故处理

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3.1各工段安全操作

进水泵房

a、严禁频繁启闭水泵。

b、当水泵运行中突然有异常声音和电流表的电流显示过高或过低时应立即停机。由机电人员检查维护,排除故障后方可开机。

c、未切断电源时不得移动水泵,人不得在水泵运行时与泵所处水源接触,以防万一水泵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d、操作人员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

e、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水泵发生断轴故障;突然发生异常声响;电流表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电机发生严重故障。

3.2粗、细格栅

A、栅筛所截栅渣应定时清除。汛期应加强巡视,增加清污次数。

b、格栅机开启前,应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具备开机条件。

c、检修格栅机或人工清捞栅渣时,应注意安全,并有有效的监护。
4、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4.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4.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4.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4.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4.5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7

7、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执行。运维期间,一旦发现污泥乱倾倒或偷排入下水管道或二次污染的情况,属地人民政府将扣除中标人该站点当月运维处理费,同时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

(2)本项目用地、用水、用电、临时道路等配套设施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

(3)中标商承诺:

1)中标商要接受并配合采购人的技术审查及相关巡视、检查;要保持同采购人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尊重项目采购方的意见,接受项目采购方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2)按相关规范要求提交本项目成果。

 

8

8、运行维护绩效考核差评处罚

采购人根据《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考核标准》(附件1)等对中标人的运行维护作业和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考评,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作为评定中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

1.中标人季度综合考评得分与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关系:采购人定期抽查各行政村站点,综合考评成绩90 分以上(含90 分)的,不扣减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但低于90 分的,每低1分由采购人扣减¥1000.00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考评成绩低于75分的,每低1分由采购人扣减¥3000.00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直至当季度结算的服务费扣完为止。

2.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的,每次采购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5000.00---¥20000.00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3.对于省、市、区相关监督(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人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站点完成整改,期间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经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违约金¥50000.00,并再次要求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采购人组织第二次检查,中标人整改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扣除当月相关站点的运维服务费,同时第三次要求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进行整改,采购人组织第三次检查,中标人整改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属地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5000.00---¥20000.00的违约金。

4.采购人出水取样经第三方检测后,如发现有站点出水指标未达到设计标准的直接扣25分,并取消该站点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当进水水质出现异常(如CODCr>250mg/L,NH3-N>25mg/L、TP>4mg/L)的,视为免责,不扣分。

5.中标人对综合考评成绩的认定有异议的,书面告知采购人,有争议的请采购人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

 

9

附件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考核办法

考核标准

现场检查情况

扣分

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主管网及附属设施

(最多扣20分)

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管网清理淤积物;及时改造已损坏或已堵塞的污水管道,保持过流通畅;定期检查各类污水检查井,清理淤积物;及时更换或修复已损坏的井环盖或溢流管口,保证检查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结合季节性和重要性,对容易淤积的管道、检查井进行清理。

随机抽查不少于5个井段,以总体最差的作为打分依据。

1、污水处理系统的主管网上的管道有堵塞,导致管道流水不畅,或旱季检查井水位淹没排水管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最多扣20分。

 

2、井盖、溢流口等管渠附属设施损毁的,如井盖打不开、挤压、占用、破损、拍门损坏等。前述问题每出现一项(没有在3天内完成整改的)扣2分,最多扣20分。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质量

(最多扣60分)

1、是否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流量计量器具。

2、每季度正常运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3、每季度处理负荷率是否符合要求。

4、进、出水的CODCr指标浓度差是否满足要求。

5、出水的CODCr、NH3-N、TP三项水质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检查。

1、没有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流量计量器具的,扣10分;

 

 

 

2、每季度正常运行时间低于85天的,非正常运营时间每多一天扣1分,最多60分。

 

 

 

3、负荷率90%以上的,不扣分;负荷率80%-90%的,扣1分;负荷率70%-80%的,扣3分;负荷率60%-70%的,扣5分;负荷率50%-60%以下的,扣10分;负荷率50%以下的,扣60分。(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达不到设计值视为免责。)

 

 

 

4、进出水水质CODCr浓度差<30mg/L的,扣5分;30mg/L≤浓度差<50mg/L的,扣2分。

 

 

 

5、出水水质检测结果中CODCr、NH3-N、TP任一项指标未达到设计标准的,扣25分;并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服务费。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最多扣20分)

1、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

2、是否设置了相关的安全维护设施。

3、流量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定期检定

4、是否建立并落实处理设施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报告制度

5、是否建立并落实运行台账制度(包括配套管网检查维护记录、处理量统计报表、处理效果统计报表、机电设备运行记录、药剂使用记录、污泥处理处置记录等)

考核时现场检查。

1、未提供设施日常巡查报告和定期检查记录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最多扣4分。

 

 

 

2、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或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有明显缺损、裂缝、锈蚀而影响安全使用的、机电设备有缺损或不符合规范而影响安全使用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3、流量计量器具未按规定定期检定,无法准确计量的,扣2分。

 

 

 

4、未提供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等日常管养书面报告的,扣2分。

 

 

 

5、无相关台账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台账登记不完整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总扣分值

 

 

 

 

合计得分(100-总扣分值)

 

 

 

 

考核组成员签名:

 

 

 

 

说明:考核组根据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在对应项目栏中打“√”和扣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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