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到出台《“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党和国家对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数字中国建设蹄疾步稳,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不仅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的生活提供了坚实支撑,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动能。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复函同意在京津冀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规划设立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是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10大集群之一。在全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东数西算”工程赋予张家口转型蝶变新机遇的背景下,张家口抢抓机遇、把握大势,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怀来、张北、宣化3个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以及基础设施服务完备、高校人才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规划在经开区打造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助推全市大数据产业“短链延长、聚链成群”。
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位于张家口高铁站南侧,南临京张体育文化园区,东临军民融合产业园区,西临生活配套区,占地4800余亩。基地以产城融合、兴产聚人、智慧创新、绿色发展为理念进行开发建设,以数字服务产业为发展重点,立足张家口、服务京津冀,致力于打造富有活力的数字服务产业生态系统,建成标杆效应显著的数字服务示范区。
2.规划编制
编制《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一是在准确把握大数据产业发展态势,全盘梳理张家口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可调动、可挖掘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诊断和剖析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痛点与制约。
二是学习国外内优秀大数据园区发展经验,形成相关发展启示,为基地发展提供思路借鉴。
三是基于问题导向和现实导向,提出张家口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大数据产业发展整体战略构想,明确基地的发展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四是通过科学合理的产业遴选模型,遴选构建与张家口资源禀赋匹配行高、落地性强、经济效益突出的产业发展体系,并就产业发展布局给出切实可行的方向和路径。
五是研究制订基地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基地建设布局、产业招商提供指导。
3.系列支撑文件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盘统筹引领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发展。为更好指导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招商、开发建设运营,需提供系列支撑文件,包括《园区开发建设运营专题研究报告》、《产业招商专题研究报告》、《政策体系专题研究报告》。超出上述三项成果的支撑工作不在此项目范围内。
二、商务要求
1.报价:
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均应包含服务及货物成本、税金、运费等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等。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报价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技术质量要求及目标
(一)技术要求
(1)建设发展规划技术和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执行,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遵循“科学发展、经济实用”的原则,项目任务、目标确定与项目需求分析吻合、相适应,技术方案设计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与管理要求;贴近实际,确保方案可操作性。
(2)规划的编制应切合现状,符合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3)规划应着眼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市场需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科学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4)材料需符合国家科技部和当地相关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规划法律法规要求。
(5)对项目地现状进行详实调查和分析,以国家、当地发展战略为指导,结合项目现状和需求,创新性提出农高区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
(6)中标人需保证充足现场调研工作时间,确保方案编制成果的合理性、真实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7)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派人员到园区搜集资料、沟通项目、指导方案实施等工作。
(二)项目进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40日历天内完成《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开发建设运营专题研究报告》、《产业招商专题研究报告》、《政策体系专题研究报告》。
中标方与采购方对接任务需求,明确研究范围和交付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不定期组织专家论证会、专家评审会,与采购方进行阶段性成果汇报,协助采购方完成专家评审、规划精编及对外发布。
(三)成果提交要求
1、交付成果物包括: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运营专题研究报告》;
《产业招商专题研究报告》;
《政策体系专题研究报告》。
2、全部最终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片采用JPG的文件格式,文本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件,《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另需同步提交相应PPT格式成果文件。
3、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编制内容,并能达到预期项目目标,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在投标时相应简述相关成果的内容(大纲),主要成果版本包括对应的电子版文件,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出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完成最终成果的修编,并提交相应的成果。
4、最终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其项目意图和内容,项目所包含的相关图纸内容必须全面、准确。
5、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验收要求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字服务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张财函字[2022]50号《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专家评审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则视为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