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8220000729934 发布时间:2023-08-22 文档页数:109页 所需下载券:1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67号)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需求已完成邀请第三方机构、相关专家参与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

服务需求一览表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参数

预算合计(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

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1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次服务内容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运营年限为3+2年。

一是负责罗城县城区内约106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作业内容包括:人工清扫、保洁;对路面进行机械洗扫、清洗、洒水降尘;城区3座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城区内10座公厕的日常管护;“小广告”的清理;护栏、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清洗。

二是负责11个乡镇各村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各乡镇中转站日常管理运行及乡镇集镇区域道路清扫保洁。

一年运营服务费为2890.93万元,总运营服务费用为14454.65万元(含非标准化设施的损耗更换)。

增补条款:在运营服务期间,因城区扩容等至服务面积增加的,当增补面积大于等于一定体量时(定10000平),按服务综合单价(1308/106=12.34元/平)*增补面积的方式计价,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进预算。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3+2(基本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再续签2年)。

二、环卫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普扫一次,每日普扫需在早上6:30前完成 (冬天清扫时间可顺延半小时) ,巡回保洁,保持路面整洁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

2、加强对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的有关规定,落实辖区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的作业。

3、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

4、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果皮

(片/1000㎡)

纸屑塑膜

(片/1000㎡)

烟蒂

(个/1000㎡)

污水

(处/单位)

≤10

≤10

≤16

5、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6、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不得横向占道;运送垃圾应小心谨慎,避免撒漏。

7、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8、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要及时清理现场;各种重大活动 (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大检查) 及重大节假日等要重点保洁。

三、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要求

(一)活垃圾清运质量保证

1、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点周边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及污水。

2、垃圾清运车辆无残损、封闭性好,车容车貌整洁,运输过程中做到密闭运输,不暴露,不遗撒。

3、蚊蝇滋生季节,垃圾收集容器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做到在可视范围内蚊蝇≤10只。

4、清运做到定人定车包段负责,按时收集清运,做到车走地洁。

5、服务区域内所有自然村屯、乡镇集镇、乡镇垃圾转运站和居民反映需要临时清运的所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垃圾桶即满即清(自然村屯清运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天)。

6、垃圾容器定时清洗,每周一次。

(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标准

1、所有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桶点即满即清(自然村屯清运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天),如遇突发性大量垃圾排放(新年、清明节等)应及时清理。

2、垃圾运输应封闭,不裸露。无垃圾飞扬、散落、拖挂和污水滴漏,应覆盖密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生活垃圾应做到无积压;家用电器、沙发等垃圾应及时清除。

4、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物、灰垢,标识清晰,垃圾清运实行密闭运输,无洒、漏、抛现象,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清运车辆要定期维修保养,按规章制度行驶和作业,工作状态良好,车辆完好率在90%以上。

5、夜间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应尽量降低工具撞击产生的噪音; 应避 免压缩设备超负荷运转产生高分贝噪音。

6、转运站周围环境应整洁,装卸作业完毕,要及时打扫,定期喷洒药物,保持洁净。

7、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里要求穿着环卫反光标志工作服。

8、散体垃圾收集干净不遗留。

9、收集垃圾的工作人员在收集生活垃圾过程中须做到无垃圾抛撒出车外,若抛撒 的应立即清理干净。

10、建立积存垃圾日巡查制度,及时巡查、发现和处置各类垃圾,确保管辖范围内无积存垃圾,不得出现“垃圾围村、垃圾围路”现象。

(三)、设备管理

1、区域内目前已有的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护管理使用,承包期间根据工作需要,需确保每个桶点放置至少4个以上完好的240L垃圾桶,需要增加垃圾桶或垃圾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投入。中标供应商合同到期后,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所有垃圾桶点有4个以上能够正常使用的240L垃圾桶。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使用的车辆设备进行监管,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

3、转运车辆、环卫清扫保洁设备等不足以完成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作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增加投入。

(四)、安全生产要求

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和中标公司标志的工作服。

4、路面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

5、清运车辆必须不得妨碍交通。

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行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善车辆档案。

8、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9、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10、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

11、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使用专业的环卫设备、工具,按规范作业。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上报。

(五)、应急工作及特别规定

1、积极落实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管理工作机构特派任务时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及时清理交通事故现场及各种路障。

3、因下雨天造成道路水浸,应急人员必须上路作业(遇雷电时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运。

4、中标供应商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的使用、监督机制,要做到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并报采购人备案。

5、在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有质量管理人员全程跟进,履行对承包作业监管的职责。

6、应按要求提供管理资料及工作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必须每月制定工作计划,针对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报管理机构备案。

8、协助管理机构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

9、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

10、配合政府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宣传工作。

11、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

12、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承包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3、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查实中标供应商负有责任的要按要求进行整改。

(六)、质量检查要求

1、加强巡查,确保质量。作业单位的垃圾清运质量检查队伍,应实施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检查,发现环境卫生问题或作业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通知和督促作业人员整改,确保质量达标和作业安全,并对作业人员、班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讲评。

2、工作制度:统一着装,戴牌上岗;遵守交规,不乱停放;不辞辛苦,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做好记录,如实上报;检查质量,兼顾安全;工友有难,互相帮忙;突发案件,应急处理。

▲(七)、其他事宜:

1、中标人自行招聘的环卫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原工资标准。

2、在承包期间如果中标人发生违约情况,则按照委托人的考评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厉处罚。

3、对中标人的清运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中标人的清运质量进行考核。

4、在合同期内应依法管理和履行职责,在合同期间内聘请的所有人员发生交通伤亡、治安、刑事案件和各种不可预见事故等问题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期间内中标供应商与他人之间发生的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或者其他事件责任如牵涉采购人尚未处结,采购人暂不支付中标供应商自案发时起案件处理期间的服务费,待案件和相关事宜处结、双方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后再支付。

四、基础人员及设备要求

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及设备均不能低于采购人需要的最低标准,以实际工作量合理调配或者增加。确保存量设备及现有环卫一线作业人员(含县城及乡镇)全部接收。

(一)县城区人员配置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含司机)≥ 146人

2.公厕管护作业人员≥ 10 人

3.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人员(含司机)≥ 24人

4.中转站管护作业人员(含维修人员)≥ 3人

(二)县城区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辆)

备注

1

侧装收集车

3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至少再配置1辆

2

小勾臂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3

转运车(配垂直站)

1

全部自行配置

4

转运勾臂车(配整体站)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5

小扫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6

8吨洗扫车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7

10吨洒水车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8

道路养护车

2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至少再配置1辆

9

雾炮车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10

挂桶电动车

7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11

三轮保洁车

130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12

塑料垃圾桶

1500

全部自行配置

13

果皮箱

100

全部自行配置

14

智慧环卫系统及配套

1套

全部自行配置

 

(三)乡镇人员配置要求

1.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人员(含司机)≥ 54人。

2.中转站管护作业人员(含维修人员)≥ 14人。

3.保洁人员≥78人。

(四)乡镇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辆)

备注

1

后装收集车

16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至少再配置14辆

2

垃圾压缩车

1大+4小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3

转运车(配垂直站)

1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4

转运勾臂车(配整体站)

8

除采购人移交车辆外可自行增加配置

5

收集保洁三轮车(2.5方)

35

全部自行配置

6

塑料垃圾桶

3000

全部自行配置

7

智慧环卫系统硬件配套

1套

全部自行配置

注:1、服务期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若中标供应商须对上述“基础人员及设备要求”中的服务人员数量和设备配置数量进行配对替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备案,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2、 除采购人移交的车辆设备外,不足部分中标供应商应按以上标准补齐。供应商以上可按实际需要自行投入其他机械设备。自有车辆指具有车管所使用证明,电动无行驶证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上车辆的所有人必须和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致);本表为机动车辆投入的最低要求,如供应商拟投入车辆低于此要求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因未经存量设备资产评估和确认接收使用方式,其使用成本未计入本项目预算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并经第三方单位进行评估后,完成存量设备移交接收程序。

¥144546500.00

工业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预算金额:一年运营服务费为2890.93,万元,总运营服务费用为14454.65万元(含非标准化设施的损耗更换)。

三、服务期限或者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服务期限为3+2年(基本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合格再续签2年);

▲四、服务地点:一是负责罗城县城区内约106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作业内容包括:人工清扫、保洁;对路面进行机械洗扫、清洗、洒水降尘;城区3座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城区内10座公厕的日常管护;“小广告”的清理;护栏、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清洗。

二是负责11个乡镇各村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各乡镇中转站日常管理运行及乡镇集镇区域道路清扫保洁。

▲五、验收标准、规范:

(1)清运要求按招标文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等内容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其他说明。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限处理问题。

(3)人员、机械等设备必须按时到位,并做到每日必须有完整真实的人员考勤记录、机械等设备的使用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4)中标人季度结束清运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本季度实施车辆清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及中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复印件,原件备查。

▲ 六、售后服务要求:

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3、备品备件要求:无

4、其他:无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投标报价均含管理费、设备经费、生产性支出(水电费、燃油费、设备维修费、环卫机械保险及年检费等其他费用);人员费用(聘用工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温津贴、危害岗位津贴、工龄工资、住房公积金、工具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人身意外险及服装、劳保费用等;购置垃圾桶费用等。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投标人须自行解决所聘用作业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住宿、用餐场所、环卫作业车辆、工具保管停放场所并承担相关管理责任及费用。

▲2、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内,采购人依照管理办法进行月考核确定月考核成绩,由中标供应商提交当月度运营成效考核表及相关请款材料报采购人审定后,以转账方式拨付运营服务费。考核结果与运营服务费支付挂钩,单位项目的评分结果作为对应服务费用的结算和核拨依据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对合同第一部分“1.6违约责任”进行调整,增加“1.6.8乙方在履行合同时间内一年累计3个月或连续2个月的综合评分达不到考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提出针对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一旦中标之后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承诺提供服务。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建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2)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及人员接收安置方案。

(3)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方案。

(4)作业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创新举措。

(5)承诺中标后在辖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6)中标人需自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压缩车且须配备定位系统,在中标后需在15日内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报备,确保每个乡镇每天至少有2辆以上垃圾清运压缩车能够正常作业。

其他说明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内容、标准

及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社会化管理的监督考评,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行业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生活垃圾运输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内容

中标供应商服务区域内所有自然村屯、乡镇集镇、乡镇垃圾转运站和居民反映需要临时清运的所有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本考评办法以中标价3%服务质量保证金作为处罚资金。

第三章 作业标准

参看附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考评实施细则》。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1.考评实施机构

(1)为确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各项规范能贯彻执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乡镇具体负责对本乡镇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质量的检查考评。

(2)检查考评采取日常巡查和月度考评相结合办法,考评评分结果作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质量评价、费用核拨及其它奖惩的重要依据。

2.考评责任分工

(1)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查工作,成立日常巡查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人员、日常巡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日常检查扣分等。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月度考评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巡查考评。职责包括组织乡镇、中标供应商人员开展月度考评。

(3)中标供应商要按作业检查考评标准做好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合乡镇开展日常巡查及月度考评工作。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经费核发。

 第五章 考评办法

1.检查时间

 日常巡查每天不定时进行,月度检查考评每个乡镇每个月开展1次,时间以通知为准。

2.检查程序

(1)日常巡查

现场巡查→发现问题→通知中标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复查验收→上报结果

(2)月度考评

通知乡镇、中标供应商→现场检查考评→评分→通报结果

3.日常巡查办法

 日常巡查工作由乡镇对中标供应商开展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能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登记上报。若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则按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并计入当月考评评分。若存在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计入当月月度考评评分。

4.月度考评办法

月度考评工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组织乡镇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实施,对中标供应商每月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进行检查考评,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考评实施细则》等内容进行考评评分,月度考评结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月度考评情况通报表》详细列明考评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抄报乡镇和中标供应商。

5.计分办法

每次检查完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每个考评小组组的计分情况,对照考评细则决定分值。

月总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月总评分=100分-月度考评评分分值-日常巡查扣分分值

 6.罚则

(1)月总考评分分数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连续2个月不合格或者年累计3个月不合格的,则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承包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并作为下次投标评标依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2)月度考评验收80分以上视为优秀,按100%比例付款;月度考评验收60分~80分视为良好,以80分为标准,每扣1分扣款500元计。年终将日常考评、每月考评扣分分别进行年度汇总后,一次性扣除年度处罚金,处罚金在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年度处罚金后,返还当年服务质量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被扣处罚金时,中标供应商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适当地扣罚,每次扣罚直接责任人的金额不能超过扣罚金的50%。个人每月扣罚的金额不能超过其每月工资的5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

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标准

1.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里要求统一着装,穿戴好环卫反光标志工作服。

2.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则,文明驾车。工作人员必须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工作操作。

3.生活垃圾清运范围,中标供应商服务区域内所有自然村屯、乡镇集镇、乡镇垃圾转运站和居民反映需要临时清运的所有生活垃圾。

4.所有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桶点即满即清(自然村屯清运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天)。如有卫生大检查等各种临时活动需要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的按实际情况执行。

5.不许随意焚烧垃圾,不许将垃圾倒入排水沟或绿化带或其它地方。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垃圾桶周边散落的垃圾应一并清理干净,做到车走地净,保持场地清洁。

6.垃圾运输应封闭,不裸露。无垃圾飞扬、散落、拖挂和污水滴漏等。

7.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8.垃圾桶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存垃圾,压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除场地,车走地净,保持场地清洁。

9.中标供应商不得清运不是本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或擅自处置生活垃圾(倾倒、填埋、焚烧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有以上三次行为的,业主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列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考评员现场发现问题,须通知当事人到场确认,如当事人拒绝到场确认的,可拍摄照片作为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应理性对待考评员的检查处罚,不得因对处罚不满而威胁、谩骂考评员。

11.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垃圾清运作业人员考勤工作,清运人员应当文明上岗,讲究职业道德规范。

12.中标供应商要确保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许发生乱克扣工资、福利等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

13.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垃圾清运作业管理工作,确保作业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尽量避免因作业质量差等问题被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

14.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向任何单位、个人收取垃圾清运服务费。

二、考评办法

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内容、考评实施细则及考评办法》的第五章考核办法实施。

三、罚则

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内容、考评实施细则及考评办法》的第五章考核办法实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作业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分

扣分原因

1

安全作业

中标供应商从事生活垃圾运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则,文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每次扣2分。工作人员没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工作操作的,每次扣0.5分。

 

 

2

作业时间

中标供应商服务区域内所有自然村屯、乡镇集镇、乡镇垃圾转运站和居民反映需要临时清运的所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垃圾桶即满即清(自然村屯清运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三天),检查发现有不及时清运垃圾情形的,每处每次扣0.5分;超过7天,每处每次扣1分;超过10天以上(含10天),每处每次扣2分。

 

 

3

作业质量

1.垃圾运输应封闭,不裸露。无垃圾飞扬、散落、拖挂和污水滴漏;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检查发现车容不整洁、裸露运输垃圾的,每次扣1分;发现车辆夹带垃圾,运输途中有垃圾撒落污染路面的,按被污染道路每平方米扣0.5分计。

  2.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垃圾焚烧处理厂,应按指定地点和作业要求倾倒垃圾,不得乱倒、乱卸、乱堆垃圾。因不按要求倾倒垃圾,被发电厂管理人员投诉的,每次扣1分。

 

 

4

垃圾转运场地清洁质量

垃圾桶点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存垃圾,压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除场地,车走地净,保持场地清洁。检查每发现垃圾桶点周边5米范围内,场地不清理干净,每处每次扣0.5分。

 

 

5

对待检查处罚态度

考评员检查发现问题,通知当事人到场确认而当事人拒不到场的,每次扣2分,考评员可拍摄照片作为处罚的依据。如当事人对处罚不满而威胁、谩骂考评员的,每次扣5分。

 

 

6

服从工作

安排态度

有检查或重大节庆等活动时,中标供应商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部门调度,积极协助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5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7

工资福利待遇

检查发现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的,每次扣1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不按规定配备劳保及标志服的,每次扣0.5分。垃圾运输人员投诉中标供应商侵害个人利益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8

上级督办通报

因作业质量差被县级(含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被上级督办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重复督办的,每次扣3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9

新闻媒体曝光

被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作业质量差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10

群众投诉

被群众投诉作业质量差等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11

根据乡镇、行政村(社区)、屯的路线配套相应的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进行全覆盖收集清运,不允许简易焚烧、填埋、非正规堆放。

发生简易焚烧、填埋、非正规堆放,经查实每次扣2分(按照月度考评处罚标准处罚)。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