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种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1 |
检察夏服 |
短袖衬衫 7341 件 夏裤 4603 件 夏裙 743 件 |
否 |
备注: 1、以上品种投标单价、总价须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2、同一品种中男、女款所报单价应一致,本项目换装人数为 4229 人。 3、以上各品种采购数量为基础预估采购数量,各投标人报价时按上述各品种基础预估采购数量进行报价,最终按各品种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
二、采购需求说明
1.面料技术指标
短袖衬衫选用棉涤免烫抗皱面料,面料成份:棉78%,涤10%,天丝12%。纱支:140s/3*140s/3,密度(根/寸):156*88,克重(g/m):126±126*5%,幅宽(cm):
144±2。
下裤(裙)选用面料为高支薄花呢,面料成份:羊毛50%,聚酯纤维44.7%,莱赛尔5%,导电纤维0.3%,纱支:经纱100s/2,纬纱60s/1,密度(根/10cm):
346*305,克重(g/m):203±203*5%,幅宽(cm):152±2。
服装款式、颜色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装标准汇编(2009年)》。
三、相关服务要求
1.投标人投标报价含面料、辅料、加工制作、量体、包装、运输、直至验收合格等所有费用。
2.投标人需提供货物主料、辅料的规格、品名、成分、主要技术参数、产地、质量等级等详细说明。
3.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相关技术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采购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交货。
6.中标人须应按照采购人安排及要求为换装人员量体,量体范围为北京市院、一分院、二分院、三分院、四分院、十六个区院、铁检北京院、清河院和团河院。采用单量单裁方式。量体时,应充分考虑北京地区环境因素及个人着装习惯,采用一对一量体,确保数据准确合适,量体后须将数据提交换装人员本人再次签字确认,并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各一份,提交采购人保存备案。
7.中标人在生产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装标准汇编(2009年)》、国家现行相应的最新标准,结合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工艺流程指导书,提交采购人审定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工艺、技术培训,保证每个生产员工及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工艺指导书,确保服装产品舒适得体、美观大方,穿着整体效果好、质量水平高。
8.在服装生产过程中,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及随机抽查,并提供必要协助,发现存在问题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更正,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依照合同约定赔偿采购人损失,直至取消采购合同,赔偿违约损失。
9.在服装生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验收,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和验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装标准汇编(2009年)》、国家现行相应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合同约定执行。中标人应保证出厂服装合格率100%,合体率达到95%以上,并确保服装正常穿着和洗护情况下不会出现起球、开线、变形、缩水、褪色等现象。
10.中标人应在每件服装上标注包含姓名、面料成分、服装型号等。
11.服装包装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装标准汇编(2009年)》的有关要求。每套服装内包装平整完好。每件包装箱内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包装箱上注明交货单位、合同号、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防潮、防蛀(毛料)、小心轻放、此面朝上标志等。货物应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在此之前的运送过程中,如外包装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返修或退换货。
12.服装发放到换装人员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派专人分赴市分五院、16个区院、铁检北京院、清河院和团河院,了解穿着情况,听取意见。发现有服装尺码不合适或有轻缺陷的由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对返修不满意的或存在服装尺码偏小、面辅料存在较重缺陷等严重问题的由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换工作。
13.中标人需提供不低于1年的质量保证期,提供售后服务热线电话和24小时传真,由专人负责处理。在三包期内,如发现服装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即派售后服务专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予以书面答复,无条件给予返修或重新制作,服装的返修和退还工作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不慎人为损坏,中标人应免费维修,适当收取材料等成本费用。
14.中标人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四、其他要求:
1.运输方式:签订合同时确定。
2.投标人需提供采购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需提供与所投品种相匹配的生产场地、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提供针对所投品种的质量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货物验收标准,如何对批量货物进行整体质量把控方案;提供所投品种的售后服务、应急保障措施及备货方案;具体的量体裁衣、配送等履约方案。
3.包装、验收要求及付款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样品递交要求
1、开标当天投标人递交至代理机构的样品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品种名称 |
数量 |
号型 |
1 |
检察夏服(女) |
1 套(短袖衬衫、 裤子、裙子) |
165/88B(上衣) 165/76B(裤、裙) |
备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上述样品,供评标时使用。 |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3、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样品,并做递交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4、实物样品的递交
4.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提供样品,并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
4.2每件样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序号、品种名称、数量、号型,除可拆卸的外包装外样品本身不应有任何关于厂家信息的标记、标识、特殊标识等,如经发现样品得0分。
4.3中标人递交的样品将被封存用于交货时质量监测和与批量货物比对。
六、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
1、需提供2022年以来省、市级(含)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面料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应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面料检验报告至少须包含以下检测项目,具体要求如下:夏服面料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标准值 |
依据标准 |
1 |
纤维含量 |
招标文件 |
GB/T29862-2013 |
2 |
克重 |
招标文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纱支 |
||
4 |
甲醛 |
GB18401-2010 |
GB18401-2010 |
5 |
pH 值 |
||
6 |
耐水色牢度 |
||
7 |
耐酸汗渍色牢度 |
||
8 |
耐碱汗渍色牢度 |
||
9 |
耐干摩擦色牢度 |
||
10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 染料 |
||
11 |
耐湿摩擦色牢度 |
GB/T21295-2014 |
|
12 |
耐皂洗色牢度 |
||
13 |
耐光色牢度 |
14 |
起球 |
|
15 |
水洗尺寸变化率 |
|
16 |
撕破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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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断裂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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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以上检测项目需要提供各品种通幅 2.5m 的面料。 2. 招标文件中所列执行标准有更新的,以国家或行业最新发布的标准执行。 |
3、如经发现投标人未单独递交检验报告原件、检验报告任意检测项目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的、检测项目不齐全或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样品质量得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