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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办公终端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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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40000747142 发布时间:2023-09-04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移动办公终端租赁服务
  • 项目采购服务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务内容及相关性能要求

1

移动办公终端租赁服务

1

一、基本要求

为用户提供不少于63个手机号码24个月的移动办公通讯服务。具体包含如下服务内容:

(一)提供移动办公终端应用的基础数据流量服务。

(二)提供定制化移动办公终端使用服务。

二、定制化移动办公终端使用服务

提供定制化的移动办公终端使用服务,为确保终端使用的效率和安全,要求终端具备相应的硬件性能和功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终端数量要求:

为用户提供不少于63台的移动办公终端。

(二)移动办公终端性能要求:

1、操作系统:鸿蒙操作系统或基于鸿蒙操作系统。

2、CPU性能要求:≥八核;CPU最高主频≥2.8GHz。

3、▲运行内存(RAM):≥8GB。

4、▲机身存储(ROM):≥256GB。

5、屏幕要求:

(1)屏幕尺寸≥6英寸

(2)屏幕材质≥OLED曲面屏

(3)屏幕色彩≥10.7亿色,DCI-P3广色域

6、支持以下网络制式:

(1)4G 网络制式:移动/联通/电信/广电(TD-LTE/LTE FDD)

(2)3G 网络制式:联通 3G(WCDMA)

(3)2G 网络制式:移动 2G(GSM)/联通 2G(GSM)/电信 2G(CDMA 1X)

7、传感器:支持指纹传感器(屏内指纹)、接近光传感器、环境光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

8、后置摄像头:最低像素≥1200 万像素摄像头

9、前置摄像头:最低像素≥1300 万像素摄像头

10、电池:额定容量≥4700mAh,支持快充。

11、定位能力:支持 GPS(L1 + L5 双频)/AGPS/GLONASS/北斗(B1I + B1C + B2a 三频)/GALILEO(E1 + E5a 双频)/QZSS(L1 + L5 双频)/NavIC

13、蓝牙:支持蓝牙功能

三、移动办公终端应用的基础数据流量服务

提供本项目移动办公办案终端应用的基础数据流量服务,用于满足招标人的日常办公办案使用,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提供每月国内流量不少于40G/人高速流量,不少于2000分钟/人全国通话时长,不少于200条/人短信。

2.必须提供各项基础电信服务,支持用户根据需要自行以优惠价格开通或注销通话、短信、VoLTE高清通话、来电显示、彩铃定制等服务,并支持用户办理集团组网、副卡业务、自购流量、国际漫游、5G生态权益特权或应用特权等服务;

四、其他要求:

1.终端设备质保期≥1年整机原厂免费质保(质保期:自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全国联保,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服务,如因质量或故障问题,由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办理检测手续,凭厂商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15日内若设备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提供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15日以上在质保期内,终端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必须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也要积极帮助修理,并提供成本价的维修服务或折价更换新的移动办公办案终端。

2..整机保修服务:提供合同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保修服务。要求100%原装原厂零件保修,在保修范围内“零”费用保修,提供软件系统的刷机服务。

3.投标人须提供专属售后网点服务:在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期间,因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6小时维修闭环服务,保障采购人能在当日内维修完毕。

4.当招标人因工作需要新增移动办公通讯服务时,新增人员的服务标准参考本次采购需求方案执行。

5.须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在提供服务的推广阶段,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力确保又好又快地向采购人推广此项服务;

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全天候电话支持响应和24小时现场支持售后响应服务;终端故障解决时间要求在6小时内;

7.提供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采购人开始提供所有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必须免费对全警提供服务相关的业务培训,确保能够理解系统原理、系统功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常用功能等应用,能熟练掌握硬件设备的安装、使用,能掌握硬件设备运维技巧。相关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按要求派出精干力量进行培训;

8.需到安装地点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在售后服务方案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和联系人名单;

9.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事件,采购人可追求其刑事责任;

本项目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

1.项目整体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等费用;

4.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

5.24个月日常维护及售后服务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开始服务之日起2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服务成果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所有服务内容必须提交使用。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

服务响应要求

1、响应报价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报价,需报出项目整体服务总价,报价已含括:(1)项目整体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等费用;

(4)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

(5)24个月日常维护及售后服务的费用

2、供应商响应时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等。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干系人列表(包括:供应商客户经理和技术接口人及联系电话清单、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工作日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5、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6、质保期:终端设备质保期≥1年整机原厂免费质保(质保期:自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限内,成交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保证采购人租用服务畅通及安全。使用所有货物均要求是原厂新品,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但由于采购人个人原因造成终端产品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根据报告中断涉及终端的通信服务,并协助采购人购买同等档次和功能的终端,所涉及的终端购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事件,采购人可追究其责任。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2期付款:第一笔付款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第二笔付款,签订合同满12个月后,于合同期内支付完剩余金额。

验收标准

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检查服务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2技术或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6.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售后服务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工程,报价必须包含本采购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各种辅材、附加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磋商供应商交付的产品需要实现《项目需求参数》要求的功能,所有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除追加设备采购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提供必要的零配件供应,交货时,所有产品必须满足磋商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派认证工程师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12小时内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件替用。并提供故障申告途径及绿色通道,做到全方位响应,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调试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甲方维护检测等工作;提供365×24小时的售后服务响应;

4.竞标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名单,列明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5.在服务期限内,由成交人提供本项目的维保服务。非人为损坏的,属质量问题的,如无法维修需要提供同等档次设备替换。

6.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密承诺和廉洁承诺。

说明:

1、凡在“服务内容及相关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磋商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2、本需求表中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此项要求内容,否则磋商将被否决。

3、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其他磋商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磋商供应商应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报价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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