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南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63700元,其中勘察费182400元,设计费181300元,超过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概况:
湘潭县南田水库位于湘潭县排头乡,总库容 556.80 万 m3,正常库容 450 万 m3, 正常蓄水位 63.30m。南田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2.0 万亩,实际灌溉面积 1.4 万亩,灌溉范围涉及到排头乡南下、合荣、华宇、兴田、先劲、红祺、排头岭等 7 个村及花石镇部分村组,其中排头乡境内实际灌溉面积 1.5 万亩。灌区共有干渠 4 条,总长 16.936km,其中北干渠 4.675km、南干渠 5.269km、西干渠 1.1km、东干渠 5.892km;主要支渠 9 条,长度6.577km;斗农渠长度约 56.0km。
本工程建设内容是对渠道和渠系建筑物等进行改造和提升,对破损渠道和建筑物进行加固和重建,保障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解决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计量不完善等问题,深化节水改造,提升灌区管理水平,提高灌区供水效率和效益,实现中型灌区“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总目标。
四、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本项目要求严格按照省、市水利部门要求编写(编制成果符合省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服务内容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质量保证期:终身责任制。
4、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采购人电话应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保证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以内到现场,12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五、合同履约条款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工作;专家审查通过后,15天内交付正式版成果;一个月内完成技施设计阶段工作。
2、付款方式: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评审通过后,项目资金到位,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整体项目完工后支付余款。
3、服务方式:按合同约定。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交付给采购人,在交付使用后,应尽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的义务。
2、最终提交成果数量:提供实施方案(含方案、图纸、预算)、地勘报告电子版一套,纸制版2套(根据业主需求)。文本文件规格为A4、成果应准确、完整地表达研究的意图和内容。全部成果(包括最终方案、报告、图纸、调查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格式文件,图形采用Atuo CAD 的dwg的格式文件,调查数据及处理结果采用Microsoft Excel的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一套。
3、合同履约期间,投标单位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协调。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材料、技术、税费、差旅食宿、专家评审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追加,不缩减。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版权问题及法律:
6.1采购人有权使用中标方技术成果,包括公布(公示)评审成果,或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技术作品及评价技术作品。
6.2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均由中标方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资格,所有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