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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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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70000753728 文档页数:53页 所需下载券:10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信息采集是数字城管业务流程的第一环节和末端环节,担负着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以及处置后的核查;是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科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沟通政府与百姓的桥梁与纽带。作为数字城管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信息采集担负着能否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地发现城市管理问题的“眼睛”职能,是数字城管问题发现机制的关键所在。它是构成数字城管“大数据”的基础,是确定城市管理对象和重点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它不仅可以通过及时、快捷、准确的发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服务的优质高效,而且还可以通过对信息采集所获取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剖析城市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常态化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要求,采购人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市场化运作,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与科学考评,为智慧涪城建设提供大数据资源数据分析支持,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5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55,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1.00

1,255,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服务内容:

1.按照数字城管工作流程对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及时进行预立案、立案、派遣、督查、核查、结案处置,完成常态化监管。

2.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以“人工+智能”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分析、上报;

3.对各类投诉、媒体曝光、转派案件、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

4.根据工作要求,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以及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各类专项整治等提供专项普查服务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5.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轻微城市管理问题,在力所能及情况下予以自行处理。

6.定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调研分析、趋势分析服务,定期形成专项报告上报。

7.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在进场后要对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部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同时每年应准确、及时对新增、变更的城市部件进行采集登记,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数据普查、调查将采集管理内容进行适度扩展。

8.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范围:涪城区区属范围383平方公里,辖5个镇、4个街道。

(三)服务要求:

1)管理标准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绵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和《绵阳市城市管理常态化监管评价办法(试行)》执行。

2)质量要求

1.工作时间:每天8:00-22:00,(含节假日),轮班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实行动态调整、常态监管。

2.巡查频率:一类地段(主街干道、商业集中区、车站、广场)每日进行全时段巡查,二类地段(居民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区)不低于2次/日,三类地段(其他行政区域)不低于1次/日。

3.按照工作要求,充分整合城市视频资源,完成视频抓拍,实现城市管理全天候,全时段的动态追踪。

4.正常巡查情况下无漏报案件,同时保证案件上报质量和核查质量,严禁上报虚假案件和未达立案标准的案件。

5.成交供应商要确保适应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信息采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保持良好沟通,执行任务准确无误,及时反馈,确保我区数字城管案件质量达到全市前列标准。

3)人员配置要求:

1、团队人员要求

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数据分析员不少于4人,应急处置员不少于5人(同时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能力)】。

2、团队人员素质要求:

①.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认真严格,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熟悉信息采集业务和数字城管相关标准、规范和流程,熟悉并能熟练掌握运用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②.数据分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周岁,身体健康,思维灵敏,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熟悉信息采集业务和数字城管相关标准、规范和流程。有吃苦精神、团队精神和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③.应急处置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具备机动车驾驶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处置能力,能力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④.信息采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周岁,具有基础拍摄能力,熟练操作移动终端软件,年龄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限,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4)设施设备配置

1、信息采集器:

信息采集员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供应商提供且配置不少于20套,必须能满足数字城管和督察督办网络需求,并加强信息采集设备的管理,保障其功能正常使用。

2、工作装备:

供应商按照项目服务人数配备相应的工作装备,含但不限于工作服装、工作证、工作包、工作笔记本、钢卷尺、雨具(雨伞或雨衣)、强光手电筒、铁铲,并配备相关警示工具,不少于20套。如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补充。

3、车辆配置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自行配置汽车不少于3辆,用于日常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办公设备:

供应商按照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工作要求,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备须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发现并反馈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导致处置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司法机关裁定的责任划分结果,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在正式合同签定生效前7日内,按照其响应文件的承诺,完成队伍的组建、培训、试岗,并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该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等基本福利待遇。按规定扣除社保等费用之后,其个人实发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绵阳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项目服务期间,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有所调整的,依照最新标准执行。(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该项目提供的车辆应当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在服务期内,为该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安全文明作业,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由于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内容或者服务内容有变化的,采购人提前告知成交供应商后,可以协商增减合同内容,或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考核办法:

附件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考核办法

为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涪城区提供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的专业公司。

二、考核标准

参照《绵阳市城市管理常态化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将各级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等作为考核标准。因政策原因导致考核标准变更的,按新标准执行。

三、考核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实行每月考核,系统数据考核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同步。

四、计分方法

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实施

由分管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的副局长为组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各股室参与。

六、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月考核表执行。

七、结果运用

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合同规定作为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信息采集公司拨付服务费用的依据,按月兑付。

90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拨付服务费用;

80分(含)—90分,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服务费的1%(不足一分按一分计算);

80分以下,扣除当月信息采集服务费50%。

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得分低于80分,终止合同。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采集公司若认为当月考核有误,可以申请复核,原则上仅复核一次,最终以复核结果为准。

(二)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月考核表

 

 

 

指标

大类

指标

小类

计分标准

得分

备注

公司管理指标(25分)

制度

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考评工作质量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记录、人员管理和考核检查奖惩等办法并建立相应台账。每缺一项扣0.5分,未按规章制度落实每次扣1分。

 

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25分

设备

管理

未按要求配备配齐工作装备、办公设备,每次扣1分;工作中未正确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在岗履职、上岗数

上班时间脱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1例扣1分;每日实际上岗人数低于应上岗人数,每少一人次扣1分。

 

规范着装标准

按要求着装,每发现有不规范的一人次扣1分。

 

失泄

密考评

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若工作人员将涉密信息泄露,视情节轻重扣1-5分,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协同

配合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集服务公司协作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配合不力的,视情况扣1-5分。

 

诚信

指标

(15分)

工作

诚信

采集服务公司及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问题的,视情节每次扣5-15分。

 

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15分

负面

评价

采集公司或监督员受到因不良行为被公众和新闻媒体负面评价;采集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克扣员工福利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其他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引起的负面评价和纠纷,视情节每次扣5-15分。

 

日常采集工作指标

(60分)

漏报

案件

媒体曝光、上级交办、公众举报、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确认未报的,每件扣0.5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

 

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60分

按时核实率、核查率;案件操作流程的及时性

对接收到的系统案件做到按时核实、按时核查;对案件操作流程及时性,要达到100%,每下降1%(含1%)扣1分。

 

案件超期、返工

未及时预警提示处置部门,造成案件超期、返工的,每件扣1分。

 

自行

处置

对城市管理简易问题发现后要立即自行处置。每月的自行处置问题量应大于或等于每月自行处置问题量基数,以100%为考核基数,每下降1%(含1%)扣1分。

 

专项普查、材料报送、数据分析

完成专项普查任务,根据上报的信息和数字城管系统的统计功能,开展统计分析并报送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巡查上报情况、检查考评情况、处罚通报情况、数据收集情况、培训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月报、半年总结、年报、专项分析等材料),未按时报送或报送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每次扣3—10分。

 

工作

信息

每月至少报送工作信息3篇,未报送扣2分,信息质量不高扣1分.

 

安全

生产

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导致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隐瞒不报每次扣10分。

 

评价

结果

我区数字城管在全市同类区月度评价排名时,排名倒数第一每次扣10分、倒数第二每次扣5分。

 

加分指标

超范

围工作

积极、高效完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指定的超时、超范围等方面的工作;每完成一项加1分。

 

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工作成绩突出

我区数字城管在全市同类区月度评价排名时,排名第一名加1分。

 

领导肯定性批示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通报表彰及领导肯定性批示每次加3分;市住建委通报表彰、领导肯定性批示,及转发公司的信息、简报及专项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每次加1分。同一内容在一年度内被不同层级通报表彰或领导肯定性批示,按最高加分计算,不重复加分。

 

当月考核得分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1、团队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数据分析员不少于4人,应急处置员不少于5人(同时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能力)】。2、团队人员素质要求:①.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认真严格,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熟悉信息采集业务和数字城管相关标准、规范和流程,熟悉并能熟练掌握运用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②.数据分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周岁,身体健康,思维灵敏,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熟悉信息采集业务和数字城管相关标准、规范和流程。有吃苦精神、团队精神和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③.应急处置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具备机动车驾驶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处置能力,能力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④.信息采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周岁,具有基础拍摄能力,熟练操作移动终端软件,年龄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限,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1、信息采集器:信息采集员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供应商提供且配置不少于20套,必须能满足数字城管和督察督办网络需求,并加强信息采集设备的管理,保障其功能正常使用。2、工作装备:供应商按照项目服务人数配备相应的工作装备,含但不限于工作服装、工作证、工作包、工作笔记本、钢卷尺、雨具(雨伞或雨衣)、强光手电筒、铁铲,并配备相关警示工具,不少于20套。如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补充。3、车辆配置: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自行配置汽车不少于3辆,用于日常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办公设备:供应商按照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工作要求,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备须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绵阳市涪城区区属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及《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考核办法》为准进行考核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履行生效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综合全年每月的考核情况,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

3.4其他要求

注:本项目预算和最高控制价为1255000.00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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