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协助采购人开展医疗救助费用审核等工作。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4万元。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采购包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救助费用审核工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协议期限: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
2期:支付比例30%,成交供应商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分两次提交工作记录及相关数据统计情况,接受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要对其进行整改;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中期验收报告签字验收通过后,支付完成合同总价的30%;
3期:支付比例20%,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项目整体验收报告签字验收通过后,支付完成合同总价的20%。 注: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不包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应按照项目工作进展分阶段定期形成书面验收报告;(2)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成交供应商应于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因承接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
(二)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及相关服务人员在合同履行及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对合同履行或服务过程中涉及采购人的内部资料、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救助费用审核工作 |
项 |
1.00 |
1,040,000.00 |
1,04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医疗救助费用审核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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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一)协助做好记账减免医疗救助业务: 协助医保分中心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救助金的结算、审核、汇总工作;协助对医救医救中心反馈的疑点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协助每季度与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对账、清理存量数据;协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重新提供银行信息,审核汇总各定点医疗机构医救费用退账更正信息。 (二)协助做好医疗费用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业务: 1.医保零报医疗救助业务。协助医保分中心对医救医救中心反馈的疑点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协助每季度与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对账、清理存量数据;协助联系申请人重新提供银行信息、激活社保卡、更正银行信息,审核汇总各申请人医疗救助费用退账更正信息。 2.自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医疗救助业务。协助医保分中心审核辖区内街镇录入的数据及上传的材料;协助对辖区内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汇总;协助指导辖区内街镇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将自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退账信息下发辖区街镇、审核汇总各街镇退账更正信息。 3.未享受医疗救助记账减免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医保分中心审核辖区内街镇录入的数据及上传的材料;协助对辖区内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汇总;协助指导辖区内街镇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将自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退账信息下发辖区街镇、审核汇总各街镇退账更正信息。 4.异地参保、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医疗救助业务。协助医保分中心审核辖区内街镇录入的数据及上传的材料;协助对辖区内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汇总;协助指导辖区内街镇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将自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退账信息下发辖区街镇、审核汇总各街镇退账更正信息。 5.未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医保分中心联系医院将费用明细上传国家医保平台;协助将费用明细转化成医疗保障医疗费用结算单;协助审核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协助将未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退账信息下发辖区街镇、审核汇总各街镇退账更正信息。 (三)协助医保分中心对其他医疗救助业务的审核及汇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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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保密及信息安全要求 此业务涉及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成交供应商必须符合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医保数据安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医保数据的服务器和计算机终端均部署在采购人指定的内部网络,数据在内网流通,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保证信息安全。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中的参保人员信息、提交的病历等资料以及相关数据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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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供应商及服务人员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服务机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派驻至少13名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 2.派驻的服务人员具有医学、计算机或统计学等专业知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非失信人员。 4.能适应异地出差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委派人员需要派往采购人各医保经办部门,办公用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指定相对固定的项目管理人,负责与采购人沟通、项目工作安排、质量标准控制、落实整改任务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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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违法、失信等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受惩黑名单以及勒令停业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二)成交供应商设备以及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合同(服务协议)要求时,采购方有权停止其工作。 (三)成交供应商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的。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