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类型:建设用地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3.项目面积:共计64071.40平方米
4.项目位置: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工村樟坑
采购包1(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待中标人所编制的报告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组织的技术评估机构、专家组出具备案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详细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待中标人所编制的报告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组织的技术评估机构、专家组出具备案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按照下列方式进行验收:中标人负责编制的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在2023年12月底前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编制的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在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中标人在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时,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工作视作验收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总价包干,报价中必须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及专家评审验收费等)、前期调查、土壤采样、土壤检测、地下水检测、风险评估与结果分析、编制报告、协助组织专家评审会、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服务人员要求: 2.1.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2.2.中标人根据本项目内容的需要,派出相应的项目团队,并要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分工,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和分工。 3.验收标准: 3.1.中标人完成技术咨询工作的形式:按照约定向采购人提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2.中标人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5)《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3.3.中标人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按照下列方式进行验收:中标人负责编制的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在2023年12月底前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编制的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在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中标人在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时,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工作视作验收合格。 中标人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时限:采购人应在中标人提交报告后 15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文件交付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的,验收时限相应顺延。 4.其他要求: 4.1.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与本项目有关采购人的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4.2 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4.2.1.服务工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服务质量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4.2.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未能统筹协调整体服务工作。 4.2.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 4.2.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整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本项目组的主要成员。 4.2.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
项 |
1.00 |
4,019,202.00 |
4,019,20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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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类型:建设用地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3.项目面积:共计64071.40平方米 4.项目位置: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工村樟坑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具体内容为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取样、样品化验检测、风险评估、制作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提交专家评审并备案等。 1.1.开展前期调查,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了解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 1.2.制定采样方案及现场布点,组织监测机构采样检测。 1.3.负责结果分析,整理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 1.4.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地块未来用地的环境风险,提出修复目标、修复范围和修复项目量。 1.5.协助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评审会,安排专家接送、支付会议场地费餐费及专家劳务费。 1.6.代采购人办理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手续,上传地块信息。 (三)编制依据及成果验收 1.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2.成果验收:向采购人提交《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点位超标与污染范围图集》、《数据检测报告》和地块空间信息文件。一式三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