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2023年新增地块)
二、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三、实施地点
北至兰苑街、南至紫金路、西至潭柘寺、东至龙兴南二路,面积为26.8233万平方米。
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2023年新增地块)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绿地等级 |
面积(㎡) |
养护期 |
养护时间(月) |
保洁巡视人员 |
养护人员 |
管理用房 |
|||||||||||||||||||||||||||
1 |
2021年门城地区(北部)代征绿地 |
一级 |
50283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6 |
|
|||||||||||||||||||||||||||
2 |
潭柘寺中心区A、D地块代征绿地 |
二级 |
89102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 |
||||||||||||||||||||||||||||
3 |
2021年门城地区(南部)及潭柘寺中心区C地块代征绿地 |
一级 |
70922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 |
||||||||||||||||||||||||||||
4 |
2021年门头沟区东辛称C西及高家园代征绿地 |
一级 |
13926 |
2023.12.1- 2024.12.31 |
13 |
1 |
|
||||||||||||||||||||||||||||
5 |
门头沟区小微绿地 |
一级 |
44000 |
2023.12.1- 2024.12.31 |
13 |
2 |
|
||||||||||||||||||||||||||||
合计 |
268233 |
|
|
12 |
16 |
|
|||||||||||||||||||||||||||||
水车不少于3辆(10-12吨),货车不少于2辆,工程车1辆,保洁人员12名,养护人员16名,含带班人员1名、资料员1名(负责接诉即办、创城等各项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与上报)。 |
四、验收标准
依据合同约定,并以采购人评估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
五、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随着我区环境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环境需求,巩固绿化成果,通过出标准、灭死角、落责任、提水平,大力改善群众身边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我区整洁优美的环境面貌。
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本项目需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项目需求
(一)管护范围
北至兰苑街、南至紫金路、西至潭柘寺、东至龙兴南二路,面积为26.8233万平方米。
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2023年新增地块)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绿地等级 |
面积(㎡) |
养护期 |
养护时间(月) |
保洁巡视人员 |
养护人员 |
管理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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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门城地区(北部)代征绿地 |
一级 |
50283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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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潭柘寺中心区A、D地块代征绿地 |
二级 |
89102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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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门城地区(南部)及潭柘寺中心区C地块代征绿地 |
一级 |
70922 |
2023.10.1- 2024.12.31 |
15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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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门头沟区东辛称C西及高家园代征绿地 |
一级 |
13926 |
2023.12.1- 2024.12.31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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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头沟区小微绿地 |
一级 |
44000 |
2023.12.1- 2024.12.31 |
1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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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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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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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车不少于3辆(10-12吨),货车不少于2辆,工程车1辆,保洁人员12名,养护人员16名,含带班人员1名、资料员1名(负责接诉即办、创城等各项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与上报)。 |
(二)工作内容:
(1)补植补种及维修维护内容
养护范围内所有绿地及设施由甲方现状交接给乙方,乙方需在养护期内保持绿地及设施现状,交接期前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养护期内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因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上级要求等)造成乙方不能自行承担的的问题,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安排具体工作。
养护范围内所有水管线及配件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2)绿地养护内容
管护范围内绿地卫生、植物养护(梳理绿地、打树盘、浇水、修剪、施肥、中耕除草、防寒挡盐、涂白等)、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护、绿地设施保洁与维护、水体管护、垃圾分类、安全管理、应急处理、迎检等。
1绿地卫生:绿地清理、绿化垃圾清运、清理树挂、清理折枝死杈、枯枝落叶及林下可燃物。
2植物养护:去除枯死植株、树木扶正、开堰浇水、雨季排水涝、草坪苗木施肥、打药、中耕除草、植物(树木、绿篱、草坪、花灌木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挡盐、涂白、旱、涝、高温、搭设拆除等)、涂白剂和防寒挡盐材料质量需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涂白,防寒挡盐措施(依据市园林绿化局相关文件规定)。
3苗木补植:公园绿地内因养护不当造成植株死亡,由乙方按原苗木品种及规格负责补植并保证成活。
4绿地保护:绿地巡视(含夜间巡视);发现绿地水管线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发现绿地非法倾倒渣土,由乙方负责清理;发现绿地被非法侵占,及时进行制止并通知甲方;秋冬季做好防火工作;积极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病虫害防治:应根据病虫害发生发展的规律严格监测及预防,有专业的植保人员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病虫害监测、病虫害预防与治理。
6绿地设施保洁与日常维护维修:喷灌、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标牌、垃圾箱等园林设施的保洁与日常维护维修,及时清理垃圾箱内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公共设施、景观建筑小品巡查。
7水体管护:水面干净整洁、无漂浮物、无废弃物,及时清理水草和藻类植物,保持水体不黑不臭、无异味。
8扫雪铲冰:下雪天及时进行扫雪铲冰工作,防止积雪压损树木,造成苗木损失,保证铺装地面、园路干净整洁,并做好路树及其他植物的防盐保护处理,及时清理清除折枝断杈。
9安全管理:发现可疑人员及其他非法集会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对入园的非法小商贩进行劝离,应安排专人巡视湖面,定期检查围栏、护栏破损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因乙方日常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并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10应急处理:绿地等级评定复核、重大迎检活动、市民投诉、各级部门(首环办、环境办、爱卫会、市园林绿化局等)及领导检查、上级部门通报等一系列应急情况,乙方需积极配合应对检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非正常修剪:树木树枝长势影响交通信号灯、标识牌、电缆线、居民楼采光、道路通行等,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及时修剪处理。
(三) 养护标准和考核办法
〈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
(1)树木养护:
整体效果: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基本合理,树木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称;落叶乔木,落叶一周后进行修剪;孤植树树形基本完美,树冠基本饱满;行道树树冠基本完整,规格基本整齐,无死树,无缺株;修剪时须有安全员到场监督,设置警示标志。
生长势:枝叶生长正常,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无大型枯枝。
排灌: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危害状。
防寒涂白:树干涂白高度为1.2米。
施肥: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春、秋季)。
(2)绿篱、球类、色带
整体效果:绿篱基本无缺株,5—8月修剪不得少于4次,修剪面平整饱满,直线处平直,曲线处弧度圆润,修剪后及时清理残叶;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
生长势:枝叶生长正常,无残缺,无枯枝。
排灌: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和沥涝现象。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危害状。
施肥: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春、秋季)。
(3)花灌木养护:
整体效果: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
花期:适时开花。
生长势:植株生长基本健壮,株高一致。
排灌:植株基无干旱和沥涝现象。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危害状。
杂草:及时清除杂草。
防寒涂白:树干涂白。
施肥: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春、秋季)。
(4)草坪养护:
整体效果:无斑秃,冷季型草坪高度保持6-10厘米,基本平整;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
生长势:生长良好。
排灌:草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病虫害防治:草坪无明显危害状。
丹麦草及宿根花卉:及时清除杂草。
施肥: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春、秋季)。
(5)水生植物养护:
整体效果:景观效果明显。基本无残花败叶漂浮。
生长势:植株生长良好;叶色正常;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花色正常。
排灌:暴雨后24h恢复正常水位。
病虫害防治:无明显危害状,无杂草。
(6)竹类养护:
整体效果:竹竿挺直,枝叶青翠;无死竹及枯竹;有完整的林相。
生长势: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
排灌:植株基本不出现失水萎蔫现象。
病虫害防治:无明显危害状。
施肥: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春、秋季)。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夏季早8点前,冬季早9点前须完成绿地卫生保洁,全天保持不间断巡视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垃圾箱、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干净且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理。公共设施、景观建筑小品等出现损坏等问题及时上报。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7、水体管护,发现明显漂浮物、废弃物、水草、藻类植物及时进行清理,做到无异味,无变色,保证水体的正常水位,维护水体景观效果。
8 、设备设施及建筑小品维护: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
〈相关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随着我区环境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环境需求,巩固绿化成果,通过出标准、灭死角、落责任、提水平,大力改善群众身边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我区整洁优美的环境面貌,现制定园林绿地管理养护考核标准。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