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德阳市旌阳区融媒体中心新闻稿件采编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是为旌阳辖区机关单位主办,德阳市旌阳区融媒体中心承办的爱旌阳APP及相关的新媒体平台提供视频、图文采编、推广、运营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爱旌阳APP采编发业务
1.主要进行文字和图片新闻信息、视频新闻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等。涉及旌阳区的大型会议、领导活动、重大事件、民生热点、突发事件等跟踪报道,图片、文字、视频资料保存等;与旌阳辖区机关单位、商家联系接入涉及衣、食、住、行等便民服务功能。
2.稿件更新频率:涉及爱旌阳“本地、推荐、问政、视频、小视频、文娱、直播、专题、健康、政策、教育、便民、政情”等10多个栏目,每天24小时不间断更新,总条数不得少于40条;推荐栏目稿件不得少于20条;专题、直播等栏目根据采购人要求12小时内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3.每天要落实专门的图文视频采编人员,旌阳区本地领导活动、重大会议、时政动态、民生热点等类别的稿件第一时间采编,发布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当天24时。每天必须落实夜间值班人员,保障突发稿件第一时间发布。
4.建立爱旌阳稿件三审编辑流程,落实严格的差错管理办法。
5.落实监看人员,确保刊发稿件不出现重大政治差错。
(二)新媒体平台采编发业务。
1.每天为采购人运营的新媒体平台更新旌阳辖区当天的新闻稿件新闻不得少于10条;
2.建立严格的编辑审核制度,落实严格的差错管理办法。
3.负责对刊发稿件进行监看,确保平台不出政治差错,保证刊播安全。
4.加强平台运维,确保平台粉丝数每月有增长。
(三)向中省主流媒体平台推送旌阳重要稿件。
1.每月向四川日报(川报观察)、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四川新闻网、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法治报省级媒体平台推送反映旌阳工作动态的宣传稿件总数不得少于20条(篇)。
2.每月向中央广播电视台(CCTV)、人民日报(含客户端)、新华社(含客户端)、中新社(含客户端)、经济日报(含客户端)、光明日6报(含客户端)、中国日报(含客户端)中央级媒体平台推送反映旌阳工作动态的证明宣传稿件总数不得少于20条(篇)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地点:旌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支付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拍摄进入后期制作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成果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20%。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未尽事宜以成交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