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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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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180000768501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对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监督评价,做好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巡查、系统审查技术协作等有关工作,参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粤农农规〔2020〕4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巡查、系统审查技术协作服务。

采购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1

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准)。

人民币9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

2023年高标准农田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

一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准)。

人民币4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能兼投不能兼中,评审顺序按包号顺序,如供应商已被推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能再被推荐为后续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2)合同价包含合同期内的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人员服务费、保险费用、培训及管理费用、资料费、材料费、服装费、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全部费用。 

 

采购包1(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5%,首次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在完成第二轮巡查,并出具相对应阶段的巡查报告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30%,在完成第四轮巡查,并出具相对应阶段的巡查报告及项目巡查技术协作工作总结报告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支付总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验收要求

 1期:服务期满,采购人将对采购服务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

1.00

950,000.00

9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服务范围:
1.1 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协助采购人对辖区内已建成、在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少于160个/次)开展巡查等有关工作。

 

2

采购包1: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技术协作项目有关工作及要求:
★2.1协助采购人开展历年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改造提升等)、垦造水田(后期管护阶段)等项目巡查工作(原则上巡查的项目个数不少于160个),其中须重点检查2023、2024年度项目建设过程性资料、施工质量、人员到位等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切实掌握各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发现、整理汇总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协助推进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实施;出具巡查报告(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及工作总结报告。
★2.2及时了解各地农田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汇总各地有关高标农田的制度建设、创新做法、实地照片等材料报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协助采购人应对上级部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检查、评价以及对下级单位的检查、评价工作,收集汇总项目佐证材料、协助草拟报告、填写表格等。及时收集广州市各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先进事迹、创新做法,提供政策修订建议。
★2.3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按采购人同意后的方案实施。巡查工作方案应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巡查组成员的职责、巡查的程序和方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内容。

 

3

有关工作及要求:
3.1巡查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的要求,巡查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巡查通知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发送。确定进行巡查的项目、巡查组负责人、巡查时间及有关要求。巡查要按照对照项目所属阶段图纸进行实地丈量,做好现场核查登记;现场发现问题的应跟进指导相关单位整改。
3.2成交供应商负责组建巡查小组,并对巡查小组人员培训,帮助巡查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项目验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若有必要,支付会议室租赁费、工作餐、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3.3成交供应商应与被评审、验收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成交供应商承诺投入足够人员以满足进度要求(原则上应在2023年第4季度开始第1轮巡查,至2024年第3季度末前共完成4轮巡查;确保按时按质协助完成上级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检查、评价以及对下级单位的检查、评价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参与。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4.1.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5

服务要求:

5.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5.2、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农田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5.3、成交供应商在提供专业化服务工作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努力工作,讲求质量,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5.4、成交供应商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受被巡查单位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等。合同约定事项:(1)成交供应商的每一名参与人员均须签署廉洁承诺书;(2)成交供应商若违反廉洁要求且被查实的,扣除合同价款的30%予以惩罚。

5.5、成交供应商须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5.6、成交供应商项目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成员发生变更,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如项目团队成员工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其他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5.7、成交供应商能提供车辆、电脑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

 

6

成果要求
6.1、采购人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6.2、项目成果须符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3、成果资料提交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包括电子数据与文本文件、图纸等。
6.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响应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2023年高标准农田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5%,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2期:支付比例25%,在完成第二轮巡查,并出具相对应阶段的巡查报告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30%,在完成第四轮巡查,并出具相对应阶段的巡查报告及项目巡查技术协作工作总结报告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支付总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验收要求

 

 

 

1期:服务期满,采购人将对采购服务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2023年高标准农田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

1.00

400,000.00

4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3年高标准农田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服务范围:
1.1 2023年高标准农田系统审查技术协作项目:协助开展“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系统项目信息录入、审核等有关工作

2

内容及要求
★2.1协助采购人开展“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涉及农田建设相关系统的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新增耕地核定等全部项目信息;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2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等)使用、填报 “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等涉及相关系统,按需协助开展系统录入培训。
★2.3协助采购人开展非农建设项目占用高标准农田核查、“广州市多规合一系统”核查等工作,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核查数据供采购人参考;及时汇总好各区出具的非农建设项目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说明及数据,统一做好台账记录。
★2.4收集汇总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台账、整理项目相关数据,做好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报告采购人。

 

3

3.1.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4

服务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4.2、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农田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4.3、成交供应商在提供专业化服务工作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努力工作,讲求质量,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4.4、成交供应商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受被巡查单位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等。合同约定事项:(1)成交供应商的每一名参与人员均须签署廉洁承诺书;(2)成交供应商若违反廉洁要求且被查实的,扣除合同价款的30%予以惩罚。

4.5、成交供应商须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4.6、成交供应商项目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成员发生变更,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如项目团队成员工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其他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4.7、成交供应商能提供车辆、电脑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

 

5

成果要求
5.1、采购人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5.2、项目成果须符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3、成果资料提交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包括电子数据与文本文件、图纸等。
5.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响应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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