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前附表
子项 |
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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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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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无。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无。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一、商务要求表
项目 |
商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服务地点/服务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无。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2、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经区评审中心审定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同时采购人退还预付款保函; 3、余款在完成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核算后一次性付清。 |
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验收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其他要求 |
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二、详细采购需求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概况: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二期工程为2023年北仑区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初步规划为24 班寄宿制中学,总建筑面积约68600 平方米项目,限额设计,建安投资约5亿元(不含教学设备、校园文化建设费变配电),具体投资以立项批复为准。
2.2具体要求
2.2.1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材料、设备推荐备选品牌的市场询价、配合采购人生成本招标项目最新版本的“预算文件”和“招标清单文件”(北仑版)并提供招标控制价电子版本),配合采购人完成与区评审中心的审核校对及施工招标后完成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并对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多计、重计的费用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2.2.2造价咨询人员基本配置要求:造价咨询人员基本配置要求:拟派造价咨询小组至少8人组成。项目负责人为土建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他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小组成员中配备专业类别人员齐全,至少应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
2.2.3服务完成时间要求: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时间为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工程量清单核对周期为施工招标后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完成为止。
2.2.4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关于调整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付费标准的通知》(仑财政基【2017】32号)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与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费用(5元/吨)之和下浮25%后为基数,再结合中标下浮率计取。
2.2.5付款方式:
2.2.5.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2.2.5.2、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经区评审中心审定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同时采购人退还预付款保函;
2.2.5.3余款在完成与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核算后一次性付清。
2.2.6考核办法:按照合同约定控制编制质量及《造价咨询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在造价咨询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关于投标资料的说明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拍照件、扫描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已履行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抽查,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