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应用功能开发、实施部署、测试和培训,并进入系统试运行; 2.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间如所有功能及性能指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规范书及合同的要求并且连续无故障试运行届满后组织项目验收。 3.验收通过后进入1年免费质保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用户)所在地。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7.2%,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开出的有效发票,在上述条件满足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2%。
2期:支付比例52.8%,中标人在完成本项目功能开发工作且项目试运行满3个月,根据项目监理方要求提交项目试运行材料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出有效发票,在上述条件满足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2.8%。
3期:支付比例10%,项目通过采购人合同最终验收,凭验收报告、中标人开出的有效发票,在上述条件满足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
验收要求 |
1期:1.合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建设、系统使用及维护培训、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用户意见问卷调查、安全评估、验收测评等工作后,进行项目合同验收。验收测评需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平台进行测评,出具测评报告。合同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②招标文件、合同、投标文件、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其他技术文件(包括: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需求变更说明、升级开发期间双方就系统问题召开的会议纪要等);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对于合同验收,应当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按照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作为最终评审依据。采购人在验收期间所实施的一切行为,仅为双方对验收工作的辅助,最终验收成果应当以实际交付成果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符合性验收: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版)》有关要求实施符合性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全包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必须包括系统设计开发、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4、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
|
2 |
付款要求 |
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其根据内部支付流程向财务部门提出办理款项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完成前述规定的义务,中标人不能据此计收逾期利息。 注:①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 ②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银行账户。 ③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双方同意,以上材料为甲方付款的必要文件,采购人有权根据付款时的财务规定,合理地适当增加或调整付款材料。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以上文件未能及时出具,所产生的迟延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3 |
实施规范要求 |
中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以下实施规范: (1)服从采购人对建设过程及建设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规范管理; (2)严格遵循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包括遵循采购人发出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监理指令,全力支持中标人对系统标准规范、项目工作界面和配合要求等方面的理解和实施; (3)正式启动项目前,须提交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采购人位审核,审批通过,才能申请开工实施; (4)按照项目阶段和进度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报审各项目文档,经审批通过后才能按项目文档执行实施; |
|
4 |
系统安装、测试 |
1、系统安装及调试 中标人需将系统安装在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器及存储环境里面。按照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需求对系统进行客户化修改及调试,所需相关的系统测试设备、测试数据和人员由中标人提供。 2、系统测试 1)系统安装及客户化修改后,必须进行测试,检查相关数据准确性,调试应用程序,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2)系统上线试运行完成后,进行系统的上线实施及培训。 |
|
5 |
项目团队要求 |
1、为了保证本项目系统按期保质顺利完成,中标人需组织专门项目团队,通过实行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施工管理,以及在系统建设完成后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在项目团队方面,配备1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1名开发负责人和若干名开发人员,此外,要按照系统的人力需求,安排1名驻场技术负责人驻点进行技术维护。在建设期内,项目经理、开发负责人、驻场技术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即时响应客户需求并处理问题或交流情况;对建设和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管理和协调问题及时响应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建议。 3、项目团队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开发人数投入项目的实施,项目组成员应具备投标文件中对应资质,如因开发人员能力不足,导致项目实施延期或不能达到本项目的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违约金(合同总额的3‰)。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 4 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中标人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5、中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 |
|
6 |
项目交付要求 |
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1、软件的安装程序; 2、数据库的相互关系描述;表、字段的含义说明; 3、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 4、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 1)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 2)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3)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方案; 4)数据库设计方案; 5)软件培训资料; 6)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7)软件系统部署手册。 5、项目文档应提供中文文档,中标人在项目开始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结束时应向用户至少提供下述文档: 1)实施文档:所有项目实施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与实施人员安排、项目管理方案、交付计划、培训计划、会议纪要、测试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等。 2)验收文档: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及全部验收文档。验收时需收集相关文档,汇总成册。 3)成果文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所有应向采购人提交的成果类文档。 |
|
7 |
项目培训要求 |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系统运作前完成。 2、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提供免费、全面的培训,包括面向系统管理员和平台使用人员的培训,配置管理和系统维护培训、客户端操作培训。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采购人,最后以采购人认可为准。 4、培训项目结束时,学员可对于培训项目作出评价,当超过1/2以上的学员反映对培训课程不满意时,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重新安排培训,且中标人承担培训产生的全费用。培训测试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共同出题。 5、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文字资料和讲义等培训教材,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如有英文书写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文书写的资料。 6、对采购人的人员培训方式分两类,一类为平台使用人员培训,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演示和辅助操作三种培训方式;另一类为技术人员培训,培训采用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7、培训方式:集中授课、现场演示和辅助操作。 |
|
8 |
保密要求 |
1. 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接触到采购人保密信息的,中标人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使用该保密信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许可本合同和具体项目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采购人保密信息,亦不得向本合同和具体项目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采购人保密信息。 2. 中标人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中标人内部知悉人员的范围,确保采购人保密信息不泄漏。 3. 本合同所称的采购人保密信息是指涉及采购人的所有未正式公开的信息、资料和物品,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无论中标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 4. 为确保有效保护采购方的各种秘密,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跟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
|
9 |
成果的归属 |
(1)中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2)中标人因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或研究方法等申请知识产权的,双方另行协定。 (3)中标人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向第三方或公开发表利用或引用采购人保密信息而完成的科研成果或论文、调查报告、著作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采购人所有,对于系统中涉及到的核心技术,应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本项目中涉及采购人的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情报(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保密材料,中标人需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传泄,否则采购人可追究其责任。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6) 本项目建设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成果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把建设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成果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源代码)交付给采购人。 |
|
10 |
质保期 |
系统上线稳定运行且本项目通过整体验收且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后,提供为期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
|
11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使用到软件开发平台及开发工具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须确保需要用到的第三方软件、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的版权合法性。 2、系统接口,在本项目服务期(包括质保期)内,所涉及到本项目范围的外部系统接口,无论外部系统有多少,同一子系统变更多少次,中标人均需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接口方式,按时保质完成,中标人的接口开发测试工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接口费用。如涉及第三方软件,则由采购人协调第三方工作,中标人无需支付第三方软件相关费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 |
项 |
1.00 |
7,578,000.00 |
7,578,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
|
|||||||||||||||||||||||||||||||||||||||||||||||||||||||||||||||||||||||||||||||||||||||||||||||||||||||||||||||||||||||||||||||||||||||||||||||||||||||||||||||||||||||||||||||||||||||||||||||||||||||||||||||||||||||||||||||||||||||||||||||||||||||||||||||||||||||||||||||||||||||||||||||||||||||||||||||||||||||||||||||||||||||||||||||||||||||||||||||||||||||||||||||||||||||||||||||||||||||||||||||||||||||||||||||||||||||||||||||||||||||||||||||||||||||||||||||||||||||||||||||||||||||||||||||||||||||||||||||||||||||||||||||||||||||||||||||||||||||||||||||||||||||||||||||||||||||||||||||||||||||||||||||||||||||||||||||||||||||||||||||||||||||||||||||||||||||||||||||||||||||||||||||||||||||||||||||||||||||||||||||||||||||||||||||||||||||||||||||||||||||||||||||||||||||||||||||||||||||||||||||||||||||||||||||||||||||||||||||||||||||||||||||||||||||||||||||||||||||||||||||||||||||||||||||||||||||||||||||||||||||||||||||||||||
|
1 |
1服务内容 1.1软件开发 1.1.1门户栏目建设 1.1.1.1通讯录 通讯录主要用于消息接收者及其手机号码的管理。 通讯录的功能主要包括联系人管理、导入导出管理、分组管理。 1.1.1.1.1联系人管理 联系人管理功能的主要实现联系人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等功能。 联系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所在单位等。 1.1.1.1.2导入导出管理 导入导出管理主要实现对联系人信息的导入和导出。其中导入联系人信息需要按系统指定的模板进行导入。导出的联系人信息仅支持.xls格式。 1.1.1.1.3分组管理 分组管理功能的内容包括对大批量的联系人数据根据条件和需求进行分组管理。 1.1.1.2消息集成 消息集成主要用于消息发布、审核相关功能的管理。 消息集成的功能主要包括消息发布、消息群发、消息审核、消息定时发布、消息内容监控。 1.1.1.2.1消息发布 消息发布用于发送消息。消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包括接收人姓名、接收人手机号、发布内容、是否通过OA审核、发布日期。 1.1.1.2.2消息群发 消息群发功能用于群发消息。消息群发时允许一次性向多人发送相同内容的消息。 1.1.1.2.3消息审核 消息审核用于审核消息,是否允许把消息发送出去。若审核通过则允许把消息发送出去,若审核不通过,则不允许把消息发送出去。消息审核信息主要包括消息类型、提交人信息、提交时间、接收人信息、内容信息、审核状态。 1.1.1.2.4消息定时发布 消息定时发布用于定时发送消息。 定时发布消息的内容包括任务名、发布周期、接收人名称、接收人手机号、发布内容模板。 1.1.1.2.5消息内容监控 消息内容监控功能用于监控消息内容中是否包含有敏感的信息。 消息内容监控信息包括发布人名称、发布日期、接收人名称、接收人手机号、被监控内容信息、报警信息。 1.1.1.3统一故障报送 1.1.1.3.1故障报送台账管理 故障报送台账管理实现故障报送信息的查询、浏览。 故障报送台账信息主要包括故障单名、报障时间、系统名称、运维人、故障说明、处理状态等。 1.1.1.3.2故障报送表单 制定故障报送表单,实现故障报送。 故障报送表单信息主要包括表单名称、填报人、填报时间、故障所属系统、故障描述、紧急程度、接收人等。 1.1.1.3.3系统及运维人员管理 系统及运维人员管理用于实现对系统运维人员的新增、删除、编辑、查询。 系统运维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职责等。 1.1.1.3.4故障单消息通知 系统提供故障单消息通知功能。当有人在系统提交了故障报送单后,系统根据固定的消息模板自动向接收人发送一条故障单消息,快速通知系统运维人员,及时跟进、解决系统故障。 1.1.1.3.5台账权限控制 对故障报送台账信息进行权限控制。 系统管理员可以查看全部故障报送台帐信息,处理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故障。 运维人员可以查看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故障报送台帐信息。 1.1.1.4专题专栏 在门户上建立法律法规专栏、部门制度专栏、部门资料存阅栏、党建学习专栏,方便用户快了解相关内容。 1.1.1.4.1法律法规 1.1.1.4.1.1综合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综合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2登记管理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登记管理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3市场规范管理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市场规范管理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4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5知识产权保护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6广告监管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广告监管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7质量监督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质量监督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8食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食品安全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9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10医疗器械监管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医疗器械监管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1.11商务执法类法律法规 在门户上提供商务执法类法律法规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 1.1.1.4.2制度建设专栏 在门户上建立在部门制度专栏,提供制度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各业务部门用户快速找到并了解部门业务相关的通知、制度详情。 1.1.1.4.3资料存阅专栏 在门户上建立在部门资料存阅栏,加强部门资料的存阅管理。系统提供部门资料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各业务部门用户快速找到相关的资料。 1.1.1.4.4知识共享专栏 在门户上建立知识共享专栏,促进监管服务知识沉淀。系统提供知识共享资料的查询及详情浏览功能,方便执法人员共享或学期局内业务办理过程中沉淀的经验知识。 1.1.2数据赋能服务建设 数据库建设是决策分析的基础,为此,在规划、组织、存储数据时,根据各类业务和信息系统的特点,建设一套完整的数据分类体系,为数据的规划、组织和存储提供依据。 1.1.2.1分析专题库构建 基于统一的TDSQL平台,依靠佛山大数据中心基础数据资源库标准数据资源与专题应用业务模型,通过数据资源的挖掘分析、关联串并、索引化等加工处理方式构建形成市场监管领域分析专题库。融合分析资源库中包括不同主题、不同纬度、不同粒度的综合关联数据、专题数据、索引数据。 1.1.2.1.1市场准入分专题库 基于统一的TDSQL平台,依托涉企信息专题库,关联汇聚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共享的法人基础库、社会信用基础库等信息,结合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系统业务库有关市场主体商事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建设市场准入专题库,为营商环境改革和“一照通行”改革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1.1.2.1.2监管服务分析专题库 基于统一的TDSQL平台,依托涉企信息、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抽样检验业务专题库,关联汇聚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系统、佛山市放心消费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佛山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省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库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信用监管信息、双随机信息、消费投诉举报的信息和行政案件及处罚信息,建设监管服务专题库,为建立风险评估与预警模型提供数据支撑。 1.1.2.1.3执法办案分析专题库 基于统一的TDSQL平台,依托涉企信息专题库,关联汇聚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系统、佛山市放心消费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佛山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省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库中有关执法办案的市场主体信息、消费投诉举报的信息和行政案件及处罚信息,建设执法办案专题库,为执法办案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全局数据融合和数据共享交换,提升全局整体指挥和协同调度能力。 1.1.2.2主题大屏设计 1.1.2.2.1市场全景大屏 表 市场全景大屏分析指标
1.1.2.2.1.1许可注册概况 分析佛山市场主体许可注册的总体情况,包括市场主体期末实有、当月新增、当年新增;营业执照情况;区域分布(各区期末实有、当月新增);许可证及分类分布;备案情况数及分类分布;当月新登记行业TOP5;市场主体在全省的占比情况;市场主体与全省平均数的对比情况;企业档案。 1、市场主体 (1)期末实有 展示有效的市场主体期末实有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登记状态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本月新增 展示本月新增市场主体数及与上月、去年同月的对比。 分析维度:当月、成立日期 分析指标:新增市场主体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当年新增 展示当年新增市场主体数及增长率。 分析维度:当年、成立日期 分析指标:新增市场主体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区域分布 (1)地图展示(各区期末实有、当月新增、同比) 展示各区有效的市场主体期末实有总数、当月新增数、同比。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登记状态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营业执照情况 展示营业执照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营业执照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许可证及分类分布 (1)许可证总量 展示许可证的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许可证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许可证分类分布 展示许可证的类别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许可证类别(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 分析指标:许可证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备案及分类分布 (1)备案总数 展示备案的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备案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备案分类分布 展示备案的类别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类别(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等) 分析指标:备案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6、当月新登记行业TOP5 展示当月新登记市场主体行业排名前五位。 分析维度:成立日期、行业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 展现形式:条形图 7、市场主体在全省的占比情况 展示佛山市场主体总量在广东省的占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佛山市场主体总量、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8、市场主体与全省平均数的对比情况 展示佛山市场主体总量与广东省平均水平的对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总量、广东省市场主体平均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9、企业档案 展示佛山市场主体档案明细。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企业登记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知识产权信息 展现形式:列表 1.1.2.2.1.2智慧监管概况 分析佛山市场主体监管的总体情况,包括全市监管对象总数、区域分布;全市扶持培训企业情况、区域分布;阳光餐饮视频接入情况分析。 1、监管对象总数、区域分布 展示全市监管对象信息,包括总数、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监管对象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环形图 2、扶持培训企业情况、区域分布 展示全市扶持培训企业的情况,包括总数、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扶持培训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柱状图 3、阳光餐饮视频接入情况分析 展示全市阳光餐饮视频设备接入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阳光餐饮覆盖单位 展现形式:视频 1.1.2.2.1.3消费维权概况 分析佛山消费维权的总体情况,包括受理投诉量、办结投诉量、投诉处理率、投诉处理平均时长、受理举报量、办结举报量、受理咨询量、办结咨询量。 1、总量、投诉处理率、投诉处理平均时长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业务投诉举报的总量、投诉处理率、投诉处理平均时长。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投诉举报总量、投诉处理率、投诉处理平均时长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投诉量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业务投诉举报中的投诉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投诉举报类别 分析指标:投诉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举报量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业务投诉举报中的举报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投诉举报类别 分析指标:举报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咨询量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业务投诉举报中的咨询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投诉举报类别 分析指标:咨询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1.4行政执法概况 分析佛山行政执法案件的总体情况,包括案件总量、区域分布情况、当年排名靠前的案件情况。 1、案件总量、区域分布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总量、区域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案件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当年排名前十大案件分析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当年排名靠前的案件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案件类型 分析指标:案件量 展现形式:图表 1.1.2.2.1.5应急指挥概况 1、应急预案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应急预案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应急预案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应急事件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应急事件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应急事件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应急资源 展示佛山市场监管应急资源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应急资源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1.6公众服务概况 1、信息公开 (1)政务公开数据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决策公开数据、执行公开数据、管理公开数据、服务公开数据、结果公开数据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实施清单 分析维度:时间、实施清单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它) 分析指标:实施清单各类别事项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企业开办数据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设立登记数、公章刻制数、银行开户数、办税服务数、员工参保登记数、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办件进度公示 分析维度:时间、环节状态(已申办、受理、批准) 分析指标:办理事项处于各个环节状态的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办件结果信息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办理事项总量、通过量、通过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知识产权 (1)有效商标总数 展示佛山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商标状态 分析指标:有效注册商标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地理标志 展示佛山市地理标志商标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商标类别 分析指标:地理标志商标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马德里商标 展示佛山市马德里商标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商标类别 分析指标:马德里商标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发明专利 展示佛山市发明专利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专利类型 分析指标:发明专利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实用新型专利 展示佛山市实用新型专利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专利类型 分析指标:实用新型专利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6)外观设计专利 展示佛山市外观设计专利的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专利类型 分析指标:外观设计专利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2许可注册大屏 表 许可注册大屏分析指标
1.1.2.2.2.1市场主体概况 1、市场主体总量 分析市场主体的总量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 展现方式:图片+文字 2、区域分布 分析市场主体的区域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 展现方式:地图 3、佛山市场主体与全省其他地市的对比分析 分析佛山市市场主体与全省其他地市的对比情况。 分析维度:年度、月度、区域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 展现方式:柱状图 1.1.2.2.2.2主体发展分析 1、市场主体与GDP、人口发展关联分析 分析全市、各区市场主体总量和GDP、人口发展的关联关系。 分析维度:年度、区域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GDP产值、人口数 展现方式:曲线图 2、市场主体近12个月的增长情况分析 分析市场主体近12个月的增长趋势。 分析维度:时间、月度 分析指标:市场主体数、增长率 展现方式:折线图 3、市场主体新登记量发展变化 分析市场主体特定时间段内新登记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年度、月度、成立日期 分析指标:新登记市场主体数 展现方式:折线图 4、市场主体注销量发展变化 分析市场主体特定时间段内注销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年度、月度、注销日期 分析指标:注销市场主体数 展现方式:折线图 1.1.2.2.2.3投资人分析 1、投资人总数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投资人数量 展现方式:图片+文字 2、投资人平均年龄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平均年龄。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投资人平均年龄 展现方式:图片+文字 3、投资人平均年龄五区对比分析 分析佛山市五个区投资人的平均年龄的对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投资人平均年龄 展现方式:条形图 4、投资人性别分布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的性别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性别 分析指标:投资人数量 展现方式:饼状图 5、投资人投资行业TOP10 分析佛山市投资人的投资行业排名前十位。 分析维度:时间、行业 分析指标:投资人数量 展现方式:柱状图 6、投资人年龄分布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的年龄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年龄(20岁以下,20-30岁,30-40岁,40-50岁,50-60岁,60岁以上) 分析指标:投资人数量、占比 展现方式:柱状图 7、投资人姓氏分布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的姓氏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姓氏 分析指标:投资人占比 展现方式:饼状图 8、投资人来源省份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人的来源省份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来源省份 分析指标:投资人占比 展现方式:饼状图 9、按投资人来源地,广东省内佛山与非佛山占比 分析广东省内佛山本地户籍投资人和非户籍投资人的占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佛山本地户籍、非本地户籍 分析指标:投资人占比 展现方式:饼状图 10、佛山市内投资人五区占比 分析佛山市五个区投资人的分布比例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投资人占比 展现方式:饼状图 11、投资总额、平均投资金额分析 分析佛山市全市投资总额、平均投资金额。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投资总额、平均投资金额 展现方式:图片+文字 12、投资总额五区对比分析 分析佛山市五个区投资总额的对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投资总额 展现方式:柱状图 13、投资人来源区域、数量、金额分析 分析佛山市投资人的来源,包括来源省份,投资人数量、投资总额。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来源省份、投资人数量、投资总额 展现方式:图表 1.1.2.2.3市场主体大屏 表 市场主体大屏分析指标
1.1.2.2.3.1商事登记 1、全市登记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每天线上发放预约号源情况 展示全市登记中心总数、商事登记窗口总数、每天线上发放预约号源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全市登记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每天线上发放预约号源的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业务量分布及占比 按照不同的业务办理方式,分析业务量的区域分布、行业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行业、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折线图 3、各区、各镇街窗口分布 展示各区、各镇街的窗口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窗口数量、占比 展现形式:条形图 4、各区放号数量排名 展示各区放号数量的排名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放号数量 展现形式:条形图 5、各中心平均办理号源排名 展示各中心平均办理号源的排名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办理号源量 展现形式:条形图 6、各区、各镇街每天线上预约号源分布 展示各区、各镇街每天线上预约号源的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预约号源数、占比 展现形式:饼状图 7、各区窗口办理时间对比分析 展示各区窗口业务办理时间的对比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时间 展现形式:饼状图 8、个人名下当天业务量分析 展示业务受理员个人名下当天办理的业务量 分析维度:时间、业务受理人员 分析指标:办理业务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9、全市每个月四种业务办理方式的业务量分析 展示全市每个月四种业务办理方式的业务量情况 分析维度:月度、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办理业务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10、全市每个月四种业务办理方式的平均用时分析 展示全市每个月四种业务办理方式的平均用时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办理业务平均用时 展现形式:条形图 1.1.2.2.3.2一照通行 1、不同业务办理方式业务量的区域分布 按照不同的业务办理方式,分析业务量的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区域、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时间、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2、不同业务办理方式业务量的主题分布 按照不同的业务办理方式,分析业务量的主题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主题(开办餐馆等)、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3、不同业务办理方式业务量的业务类型分布 按照不同的业务办理方式,分析业务量的业务类型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业务类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办理方式(PC、微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4、证照状态分析 分析处于不同环节状态的业务办理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状态(有效、无效、正在办理、正在核查)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3.3一网通办 1、主体登记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商事主体登记业务量、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商事登记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2、公章刻制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公章刻制业务量、企业免费刻制公章业务量、节约资金数额、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公章刻制 分析指标:刻制公章总数、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数、节约资金数额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3、税务申领发票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税务申请发票业务量、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税务申请发票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4、银行开户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银行开户业务量、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银行开户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5、社保登记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社保登记业务量、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社保登记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6、公积金开户 分析通过一网通办途径办理的公积金开户业务量、特定时间段业务量的发展变化。 分析维度:时间、一网通办、公积金开户 分析指标: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折线图 1.1.2.2.4许可备案大屏 表 许可备案大屏分析指标
1.1.2.2.4.1许可事项分析 对归集的行政许可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计量类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清晰了解佛山市行政许可信息,分析全市许可登记企业变化及布局情况,实现对各区、各时期的许可登记分类及细分行业的增长情况的分析与排名。掌握佛山市各企业的布局情况及聚集程度。 1、市级、区级许可事项总量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许可事项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市级、区级许可事项明细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许可事项明细 展现形式:列表 3、许可事项办理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许可事项办理量类别分布 分析维度:许可事项类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计量) 分析指标: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对比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营业执照数、许可证数、差异明细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列表 6、应获证,但实际未获证企业的时间周期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1年以内、1-3年、3-5年、5-8年、8-10年、10年以上) 分析指标:企业数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4.2备案事项分析 对归集的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包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非特殊化妆品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食品交易网址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网址备案;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掌握佛山市各类备案的底数。 1、市级、区级备案事项总量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备案事项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市级、区级备案事项明细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备案事项明细 展现形式:列表 3、备案事项办理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备案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备案事项办理量类别分布 分析维度:备案事项类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计量) 分析指标:备案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4.3告知承诺事项分析 对归集的告知承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市级、区级告知承诺事项情况;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等告知承诺业务办理情况。 1、市级、区级告知承诺事项总量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告知承诺事项总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市级、区级告知承诺事项明细 分析维度:事项级别(市级、区级) 分析指标:告知承诺事项明细 展现形式:列表 3、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告知承诺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告知承诺事项办理量类别分布 分析维度:告知承诺事项类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计量) 分析指标:告知承诺事项业务办理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5智慧监管大屏 表 智慧监管大屏分析指标
1.1.2.2.5.1信用监管 1、人工智能+双随机 (1)任务数、不合格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双随机任务数、不合格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双随机任务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 2、经营异常名录 (1)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经营异常主体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近12个月趋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经营异常名录主体数 展现形式:折线图 3、行政处罚 (1)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行政处罚主体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近12个月趋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行政处罚主体数 展现形式:折线图 4、严重违法失信 (1)总量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近12个月趋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数 展现形式:折线图 5、年报 (1)各区年报率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年报数、完成年报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5.2食品安全监管 1、日常检查 (1)任务数及不合格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任务数、不合格率 展现形式:图表 (2)各环节完成进度(生产、销售、餐饮环节)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任务数、完成数 展现形式:进度条 2、检验检测 (1)食品抽检批次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抽检批次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食品抽检合格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抽检批次数、合格数、合格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风险分级 (1)食品生产风险分级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单位数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2)食品销售风险分级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销售单位数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3)食品餐饮风险分级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餐饮单位数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1.1.2.2.5.3药品安全监管 1、列严药械化企业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药械化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列异药械化企业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药械化企业数 展现形式:列异药械化企业数 1.1.2.2.5.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特种设备 (1)设备类别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数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2)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数量 展现形式:环形图 2、设备定检 (1)各区、各类设备定检率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定检率 展现形式:柱状图 (2)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使用年限 展现形式:柱状图 (3)超期未检预警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超期未检设备数 展现形式:列表
3、电梯维保 (1)维保合同到期预警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到期合同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逾期未维保电梯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超期未维保电梯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电梯应急 (1)电梯故障原因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故障原因 展现形式:柱状图 (2)应急救援到位时间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救援到位时间 展现形式:图表 1.1.2.2.5.5工业产品安全监管 1、各区不合格产品、企业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不合格产品数、企业分布 展现形式:图表 2、投诉举报最多的产品TOP10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产品投诉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5.6广告监管 1、违法广告的分布(户外、互联网、传统媒体) 分析维度:时间、违法广告类别 分析指标:违法广告数 展现形式:饼状图 2、违法广告的立案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违法广告数、立案数、立案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5.7认证认可监管 1、认证认可检验机构类型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机构类型 分析指标:机构数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2、认证认可检验机构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机构数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6食品餐饮大屏 表 食品餐饮大屏分析指标
1.1.2.2.6.1基础数据 1、获证企业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在营企业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正常营业的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从业人员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4、检查企业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监督检查食品餐饮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AI抓拍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AI抓拍食品餐饮企业的张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6、违规行为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发现食品餐饮企业违规行为的个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7、直播厨房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直播厨房的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8、过程控制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过程控制的条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9、落实整改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落实整改的个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6.2人工智能+风险分级 1、风险分级结果 分析维度:风险分级(高、中、低风险) 分析指标:企业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餐饮业态分布 分析维度:餐饮业态(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长者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 分析指标:企业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地图 3、风险分级模型 分析维度:风险分级 分析指标:等级评分、行政处罚、食安事故、不良影响、抽样检验、拒绝检查 展现形式:雷达图 1.1.2.2.6.3人工智能+双随机 1、监督检查和发现问题的企业数 分析维度:区域、行业 分析指标:监督检查企业数、发现问题企业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 2、整改闭环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率 展现形式:条形图
3、不合格项目列表TOP10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检查发现排名前十的不合格项目 展现形式:列表 4、不合格项目趋势图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合格项目数、增长率 展现形式:折线图 5、关键项和一般项合格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关键项合格率、一般项合格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6、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执法人员及其发现问题率 展现形式:列表 1.1.2.2.6.4人工智能+明厨亮灶 1、直播厨房的覆盖率 分析维度:行业 分析指标:直播厨房覆盖率 展现形式:柱状图 2、直播厨房的在线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阳光餐饮APP的在线率、教育食安APP的在线率 展现形式:折线图 3、AI监控问题统计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问题情形(老鼠(禽畜)、未戴工作帽、未戴口罩、未戴手套、玩手机、吸烟、垃圾桶未带盖、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分析指标:问题情形发现率 展现形式:饼状图 4、阳光餐饮监管、整改过程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阳光餐饮监管、整改过程 展现形式:视频 5、创新案例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创新案例(学校食堂供餐能力匹配度调查(食堂面积、学生人数)、学校食堂鸡蛋清洗网上巡查、学校设施老化情况调查(与巡查问题的相关性分析)、集体配餐产业提升(升A、HACCP工程)、产业链分析及应用案例(扎啤使用工业二氧化碳)) 展现形式:PPT 6、视频接入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明厨亮灶接入的食品餐饮企业、存在鼠害问题的食品餐饮企业 展现形式:在线视频、视频回放 7、违规行为抓拍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AI抓拍的违规行为 展现形式:视频回放 1.1.2.2.6.5人工智能+主体责任 1、企业自查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自查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过程控制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岗前检查、消毒登记、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记录、湿米粉记录、废弃物处理、快检报告、陪餐记录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索证索票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索证索票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6.6大数据+电子档案 1、企业基础档案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基础档案 展现形式:列表 2、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信用档案 展现形式:列表 3、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食品餐饮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展现形式:列表 1.1.2.2.7药品安全大屏 表 药品安全大屏分析指标
1.1.2.2.7.1药品监管 1、各区药品企业每年新增数量趋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药品企业每年新增数 展现形式:折线图 2、药品零售经营范围分类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药品零售、经营范围 分析指标:药品零售企业数量、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分类数量、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占比 展现形式:饼图 3、药品零售企业类型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企业类型 分析指标: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占比 展现形式:环形图 4、药品经营许可证即将过期企业检查结果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药品经营 分析指标:即将过期企业、检查结果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5、许可证过期药品企业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许可证过期的企业数量、过期企业占比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6、投诉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平均检查次数及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药品零售 分析指标:投诉数量、检查企业数量、检查次数、平均次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7、各区药品经营检查进度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日常检查任务数、已完成数 展现形式:进度条 8、药品经营检查不合格项TOP10 分析维度:时间、药品经营 分析指标:不合格项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 9、各区药品抽样任务完成数量及完成率排名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抽样任务数、已完成抽样数 展现形式:表格 10、药品抽检结果不合格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药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数、占比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各区药品不良反应每年监测数量趋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不良反应数量 展现形式:折线图
12、涉及假药、涉及劣药、无证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药品批发、药品零售 分析指标:涉及假药企业数、涉及劣药企业数、无证批发企业数、无证零售企业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3、药品库房温湿度监测预警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库房监测温湿度 展现形式:列表 14、药品库房温度超出范围次数及占比、湿度超出范围次数及占比 分析维度:年度、区域 分析指标:温度超出范围数、湿度超出范围数 展现形式:列表 15、药品上月的购进数量、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购进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金额 展现形式:列表 16、销售数量排名前十大药品及销售金额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销售数量、销售金额 展现形式:列表 17、特药购进、销售分布情况 分析维度:区域、药品类别 分析指标:特殊药品购进数量、销售数量 展现形式:列表 18、药品库存即将过期预警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即将过期药品数量、库存数 展现形式:列表 19、销售过期药品预警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销售过期药品数 展现形式:列表 1.1.2.2.7.2医疗器械监管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医疗器械产品检查形式的检查次数及占比 分析维度:年度、区域 分析指标:检查次数,检查任务数、占比 展现形式:进度条 3、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经营方式的检查频次及占比 分析维度:区域、三类医疗器械企业 分析指标:检查频次、任务数、占比 展现形式:列表 4、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诉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一类、二类、三类产品投诉量、占比 展现形式:列表 5、被投诉的医疗器械企业检查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被投诉医疗器械企业 分析指标:不合格检查项数量 展现形式:列表 6、医疗器械企业检查结果合格数、不合格数及占比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企业数量、合格数、不合格数、占比 展现形式:列表 7、检查医疗器械许可证过期的数量及占比 分析维度:年度 分析指标:许可证过期数、占比 展现形式:列表 8、医疗器械整改数及完成率 分析维度:年度、区域 分析指标:日常检查整改项数、整改完成数 展现形式:列表 1.1.2.2.7.3化妆品监管 1、化妆品抽样批次数、完成率、合格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抽样任务数、已完成数、完成率、合格率 展现形式:列表 2、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分布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企业数量 展现形式:列表 3、化妆品企业检查次数、占比、合格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检查次数、检查任务数、占比、合格率 展现形式:列表 4、检查不合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分布 分析维度:年度、区域 分析指标:不合格数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 5、被投诉化妆品抽检批次数及合格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投诉数量、抽检批次数量、合格率 展现形式:列表 1.1.2.2.8特种设备安全大屏 表 特种设备安全大屏分析指标
1.1.2.2.8.1特设企业情况 1、特种设备违规企业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违规企业 展现形式:图表 2、特种设备违规作业人员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违规作业人员 展现形式:图表 3、特种设备企业事故监控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企业事故监控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8.2八大类特种设备 1、设备分类情况分析 分析维度: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设备登记数 展现形式:饼图+文字 2、各区域特种设备在用数量及占比分析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设备在用数量,占比 展现形式:环形图 3、各类设备增长情况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设备增长量、增长率 展现形式:折线图 4、特种设备使用状态情况 分析维度: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特种设备使用状态 展现形式:饼图 5、在用电梯增长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在用电梯增长量、增长率 展现形式:折线图 6、在用电梯类比分析 分析维度:设备类别 分析指标:在用电梯类比 展现形式:环形图 7、隐患设备数、特种设备隐患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隐患设备数、特种设备数、隐患率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8、各区域电梯参保率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电梯参保率 展现形式:环形图 9、地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数量 分析维度:地区、曳引、强制驱动 分析指标:地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数量 展现形式:饼图 10、地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保有率 分析维度:地区、曳引与强制驱动 分析指标:电梯保有率 展现形式:环形图 11、现存燃煤锅炉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锅炉类型 分析指标:锅炉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2、累计淘汰锅炉总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累计淘汰锅炉总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8.3特设定检情况 1、各检验机构的设备检验数量分析 分析维度:设备检验 分析指标:设备检验数量 展现形式:饼图 2、各区设备报检率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报检率 展现形式:柱状图 3、特种设备定检率 分析维度:年度 分析指标:设备定检率 展现形式:图表 4、各区域设备检验合格率 分析维度:区域 分析指标:检验合格率 展现形式:柱状图 5、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及整改情况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安全监察指令、整改情况 展现形式:图表 1.1.2.2.9工业产品安全大屏 表 工业产品安全大屏分析指标
1.1.2.2.9.1基本信息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区域分布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区域分布 展现形式:地图 3、获证产品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获证产品数量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1.1.2.2.9.2监督检查 1、日常检查总任务量及当前完成情况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总任务量、当前完成量、完成进度百分比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进度条 2、日常检查整改单位数及已完成整改数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已完成整改数、需整改单位数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日常检查不合格产品TOP5 分析维度:时间、不合格产品种类 分析指标:产品数量、占比 展现形式:条形图 1.1.2.2.9.3检验检测 1、工业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TOP5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抽检不合格项目数量、占比 展现形式:条形图 2、各区工业产品抽检批次及不合格批次 分析维度:时间、区域 分析指标:抽检总批次数、不合格批次数 展现形式:列表 3、被抽检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抽检企业、信用等级 展现形式:列表 1.1.2.2.9.4执法办案 1、工业产品质量案件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工业产品质量案件数量 展现形式:饼状图 2、全系统一审二审结果 分析维度:时间、审核环节 分析指标:维持数、变更数、撤销数、确认违法数、其他及占比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9.5许可证预警 1、各类型企业许可证将过期情况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各类型企业(原料工业企业、加工工业企业、装配工业企业) 分析指标:许可证将过期数量及占比(设定30天后过期) 展现形式:饼状图 2、各类型企业许可证已过期情况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各类型企业(原料工业企业、加工工业企业、装配工业企业) 分析指标:许可证已过期数量及占比 展现形式:柱状图 1.1.2.2.9.6不合格产品 1、不合格产品再次抽检不合格率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合格产品再次抽检不合格率百分比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2、不合格产品属于3c认证产品占比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不合格产品属于3c认证产品占比 展现形式:图片+文字 3、产品不合格率排名TOP5 分析维度:时间 分析指标:工业产品名称、不合格率 展现形式:列表 4、不合格产品出自不同规模企业分析 分析维度:时间、不同规模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分析指标:不合格产品出自不同规模企业的数量及占比 展现形式:饼状图 1.1.2.2.10行政执法大屏 表 行政执法大屏分析指标
1.1.2.2.10.1食品执法 从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特殊食品、餐饮服务食品等维度开展监测分析。 1、涉案单位数量、占比及变化趋势 展示食品涉案单位数量、占比及变化趋势。 分析维度:时间、环节(生产、销售、餐饮) 分析指标:涉案单位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趋势图 2、被行政处罚单位数量、占比及变化趋势 展示食品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数量、占比及变化趋势。 分析维度:时间、环节(生产、销售、餐饮) 分析指标:被行政处罚单位数 展现形式:柱状图、趋势图 3、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及变化趋势 展示食品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及变化趋势。 分析维度:时间、环节(生产、销售、餐饮) 分析指标: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 展现形式:柱状图、趋势图 1.1.2.2.10.2药品执法 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等维度开展监测分析。 1、药品案件环节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立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的折线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信息的单位、合计、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拟处罚、正式处罚、案件执行、结案。 2、药品案件来源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案件来源统计的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信息的单位、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督抽检、移送、其他。 3、药品案件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4、药品案件罚没款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知识产权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和办结案件排行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1.1.2.2.10.3医疗器械执法 1、医疗器械案件环节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立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的折线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信息的单位、合计、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拟处罚、正式处罚、案件执行、结案。 2、医疗器械案件来源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案件来源统计的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信息的单位、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督抽检、移送、其他。 3、医疗器械案件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4、医疗器械案件罚没款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知识产权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和办结案件排行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1.1.2.2.10.4化妆品执法 1、化妆品案件环节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立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的折线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信息的单位、合计、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法制审核、拟处罚、正式处罚、案件执行、结案。 2、化妆品案件来源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全市各环节在办案件统计(件),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案件来源统计的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全市各案件来源案件数量统计信息的单位、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督抽检、移送、其他。 表格界面和图表界面可来回切换。 3、化妆品案件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4、化妆品案件罚没款地区排行分析 可以根据案件来源、案件分类、结案时间等查询条件以及其他高级查询的查询条件,查询知识产权案件地区排行统计统计,可重置查询条件。 展示页面分为图表界面和和表格界面。 图表界面展示按区县统计的案件地区在办案件和办结案件排行的柱状图。 表格界面展示案件地区排行统计信息的在办案件数和办结案件数。 1.1.2.2.10.5特种设备执法 从执法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监测分析各地区检查单位数、检查特种设备数、检查重点设备数、提出整改意见数、消除安全隐患数、立案查处数、签订责任书数、各类安全隐患增长率的变化趋势、人均现场监察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特种设备定检率、万台设备事故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等方面内容。 1.1.2.2.10.6工业产品执法 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整改数量、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数据统计、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稽查办案数据统计、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案件数据统计等维度进行监测分析。 1.1.2.2.10.7计量执法 从计量违法案件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监测分析计量违法查处案件数量、计量违法查处案件变化趋势、计量违法查处案件分类、计量违法查处案件分布情况等方面内容。 1.1.2.3大屏数据主题及企业档案优化 大屏数据主题及企业档案优化板块是基于前期的数据治理成果,以及基础平台门户前期的监管业务数据的梳理与规划,主要包括大屏数据主题优化、大屏数据标签优化、大屏企业档案优化模块,以数字化、可视化、图形化的方式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辅助。 1.1.2.3.1大屏数据主题优化 大屏数据主题依据基础平台门户的主体类别来划分,主要包括监管服务对象、监管服务领域、监管方式主题进行主题优化,对市场主体、网络交易主体、广告主体、食品主体、药品主体、医疗器械主体、特种设备主体、认证认可主体、标准主体、计量主体、知识产权主体等十二类监管服务对象主体进行梳理,为领导在监管、决策中提供真实、可靠、实时、动态的数据。 1.1.2.3.1.1监管服务对象专题数据同步门户 利用库表对接、接口对接等方式进行对接数据,基于监管业务线条对监管服务对象划分为市场主体、网络交易、广告、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共计十二个监管服务对象主题。对不同主题的数据进行数据同步、数据归类等,如行业门类、登记状态、交易类型、户外广告投放点位名称、许可证状态根据监管服务对象主题进行精准分类,让移动端、PC端、大屏都可随时随地查看数据,实现监管服务对象专题数据的同步接入、同源发布、同质服务。 1.1.2.3.1.2监管服务领域专题数据同步门户 利用库表对接、接口对接等方式进行对接数据,基于监管业务线条对监管服务对象划分为网络交易与广告、知识产权、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餐饮、特殊食品与化妆品、药品安全、医疗且、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共计十二个监管服务领域主题。对不同主题的数据进行数据同步、数据归类等,如广告类型、申请人名称、专利名称、许可证状态、检查结果、处理方式等根据监管服务领域主题进行精准分类,让移动端、PC端、大屏都可随时随地查看数据,实现监管服务对象专题数据的同步接入、同源发布、同质服务。 1.1.2.3.1.3监管方式专题数据同步门户 利用库表对接、接口对接等方式进行对接数据,基于监管业务线条对监管服务对象划分为市场主体、网络交易、广告、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共计十二个监管服务对象主题。对不同主题的数据进行数据同步、数据归类等,如行业门类、登记状态、交易类型、户外广告投放点位名称、许可证状态根据监管服务对象主题进行精准分类,让移动端、PC端、大屏都可随时随地查看数据,实现监管服务对象专题数据的同步接入、同源发布、同质服务。 1.1.2.3.2大屏数据标签优化 围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构建标签引擎,沉淀并盘活分析数据资产,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可视化提供给有效管理。配置专题数据标签主键,利用主键匹配关联各类专题数据,根据属性、行政区划、登记状态、交易类型等不同类目的信息而设置不同的专题标签,通过精细化分类、精准化标签,盘活数据“精细化”。 1.1.2.3.2.1专题数据标签主键配置 一是数据连接,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通过数据库、接口等对接方式,将数据进行归集;二是数据关联,将归集的超过9000万条的专题数据资源关联;三是数据清洗,对多个数据进行关联后进行数据清洗,对数据中具有唯一性的,比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作为专题数据标签配置的主键;四是主键配置,比如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市场主体的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主键配置。打通各类数据的清洗路径,明确“数据汇聚、常态清洗、主键配置”的工作步骤,实现各部门相关数据及时汇聚、清洗、配置以及可视化展示,为市场监管体系可视化展示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1.1.2.3.2.2数据标签展示重构开发 在一系列的“数据汇聚、常态清洗、主键配置”的工作步骤确定后,数据标签展示重构开发主要包括:一是开发性能调优,标签加工、人群计算等脚本上线调度后,为了缩短调度时间、保障数据的稳定性等,需要对开发的脚本进行迭代重构、调优。二是作业流程调度,标签加工、同步数据到大屏、数据监控等脚本开发完成后,需要调度工具把整套流程调度起来。大屏上展示的数据由原来不区分专题展示市场主体数据,针对各个专题数据进行清洗、配置主键等工序后,根据不同数据主题需求,比如食品生产许可证中根据经营项目等维度,将数据按食品销售者、餐饮、食堂等进行划分,并设置主键和数据标签。用户只需点击菜单按钮,即可在大屏上查看到不同类型的主题的市场主体数据。 1.1.2.3.3大屏企业档案优化 大屏企业档案优化主要包括大屏企业档案数据接口定制、大屏企业档案前端开发、大屏企业档案调用服务,优化大屏企业档案查询与可视化服务,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推动市场监管业务的可视化、智慧化。 1.1.2.3.3.1企业档案数据接口定制 随着市场监管业务梳理的深入,按照数据可视化的要求,大屏企业档案优化从需评估到前端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质检等流程,结合具体的业务场景,分析评估数据需求字段的必要性,定制开发数据接口服务。将企业档案分为登记许可、监督检查、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关联信息等板块,同时把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市场主体类型、注册,资本、行业门类、行业小类、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进行展示,把满足各相关单位业务上线的需求和数据展示要求。 1.1.2.3.3.2大屏企业档案前端开发 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主导的新形势下,需要运用前端控制理念强力推动大屏企业档案的开发工作,确保大屏企业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可靠,大屏企业档案前端开发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根据用户的需求编制需求文档,并与客户开需求评审会议以确认需求;二是前端dev部署,根据UI图开始开发静态页面;三是后端和前端的接口联调;四是对部署好的功能进行测试验收;五是大屏企业档案功能的上线。通过一系列工作流程能够保证大屏企业档案的系统化、标准化运行,进而有效提高企业档案可视化的效率及质量。 1.1.2.3.3.3大屏企业档案调用服务 企业档案模块建立后除了服务于基础服务大屏外,还可根据不同需求提供企业档案调用服务。通过业务对应的调用链标识,从日志中查找业务对应的日志信息包括:根据业务对应的调用链接跟踪号,从日志中查找业务对应的日志信息。通过生成链接的方式提供大屏企业档案模块的调用服务,让企业档案可视化能在不同场景进行展示,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可视化新模式。 1.1.3智慧监管建设 1.1.3.1监管对象库管理 为进一步更好支撑各业务领域常态化的线上监管流程,新增、改造相关数据主题,业务板块涉及食品、计量、特种设备、标准、医疗器械、药品。 1.1.3.1.1食品主题库建设 1.1.3.1.1.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 新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为更好掌握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主要包含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食品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备案类型、具体业态、备案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1.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 新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为更好掌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主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产品明细、有效期、法人、质量负责人、申请类型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进行人工维护,提供下载模板、批量导入功能。此外,还提供了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2计量主题库建设 对计量科监管对象主题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库表、关联监管标识、人工导入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监管对象主题数据。提供高级查询、监管机构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维护功能,辅助支撑计量领域监管业务开展。
1.1.3.1.2.1集贸市场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集贸市场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导入功能,形成集贸市场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集贸市场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集贸市场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市场名称、市场地址、市场管理方注册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2加油站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加油站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加油站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加油站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加油站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眼镜店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加油站”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3眼镜店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眼镜店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经营范围等功能,形成眼镜店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眼镜店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眼镜店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眼镜店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筛选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包含“眼镜销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4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导入功能,形成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机构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主体类型、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5其它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其它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导入功能,形成其它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其它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其它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6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导入功能,形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7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能效标识备案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能效标识备案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能效标识备案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能效标识备案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眼镜店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能效标识企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8水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水效标识备案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水效标识备案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水效标识备案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水效标识备案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水效标识企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9型式批准获证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型式批准获证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型式批准获证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型式批准获证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能效标识企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0重点用能单位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重点用能单位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重点用能单位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1出版和新闻广播机构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出版和新闻广播机构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导入功能,形成出版和新闻广播机构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出版和新闻广播机构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出版和新闻广播机构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2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接平台已有主题库,形成化妆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化妆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同步“化妆品生产许可”主题库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接平台已有主题库,形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同步“特殊食品生产许可”主题库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4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接平台已有主题库,形成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同步“食品生产许可”主题库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5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6商场超市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商场超市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库主体业态子类进行筛选,对主体业态含“商场超市”的数据整理形成商场超市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商场超市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商场超市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同步“食品经营许可证”主题库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7其他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其他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筛选,对经营范围含:“水泥制品销售”,或“电线、电缆经营”、或“涂料销售”、或“畜牧渔业饮料销售”、或“鱼饲料销售”,或“药品零售”的数据整理形成其他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其他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其他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同步市场主体库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8出租车经营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出租车经营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出租车经营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出租车经营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出租车经营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出租车经营企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2.19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企业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企业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筛选市场主体名称、筛选监管标识等功能,形成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企业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企业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企业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注册号、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监管标识、行政区划等,同时提供查看详细信息、关联执照、查看相关许可证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对市场主体关联/取消“系统子库_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监管标识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等管理功能。 1.1.3.1.3特种设备主题库建设 新建特种设备监管对象主题,通过接口、库表、离线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监管对象主题数据。提供高级查询、对象认领、对象标识、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辅助功能,辅助支撑特种设备领域监管业务开展。 1.1.3.1.3.1电梯生产维保单位信息 新增电梯生产维保单位信息。为更好掌握电梯生产维保单位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电梯生产维保单位信息主要包含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资质证书级别、资质证书有效期至、维保负责人、告知日期等。 该专题通过后台导入的方式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2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信息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信息。为更好掌握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信息主要包含单位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准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项目代码、核准项目等。 该专题通过后台导入的方式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3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信息 新增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信息。为更好掌握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信息主要包含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充装地址、许可内容、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许可决定书编号、联系人等。 该专题通过后台导入的方式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 新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为更好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主要包含安装单位名称、报科情况、部门联系人、产品出厂编号、登记人员、登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类别、设备型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证编号、制造单位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信息 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信息。为更好掌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信息主要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至、聘用单位、单位地址、作业项目代号、批准日期、证件图片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为更好掌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主要包含设备内码、检验类别、检验日期、检验员名称、检验单位名称、报告书编号、检验结论、下次检验日期、下次内检日期、下次外检日期、下次全面检验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3.7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信息 新增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信息。为更好掌握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信息主要包含生产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信用代码、许可项目、许可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至等。 该专题通过后台导入的方式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标准科主题库建设 对标准化科监管对象主题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数据爬取、关联监管标识、人工导入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监管对象主题数据。提供高级查询、监管机构认领、关联监管标识、设置行业分类、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统计分析等维护功能,辅助业务科室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各项标准相关工作。 1.1.3.1.4.1国际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国际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国际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国际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国际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单位名称、发布年份、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2强制性国家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国标-强制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国标-强制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国标-强制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国标-强制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起草单位排名、起草单位、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3推荐性国家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国标-推荐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国标-推荐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国标-推荐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国标-推荐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名称、标准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起草单位排名、起草单位、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推荐性国家标准”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4国家标准立项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国标-立项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国标-立项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国标-立项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国标-立项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项目中文名称、公告截止日期、申报日期、公告开始日期、起草单位排名、起草单位、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全国标准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国家标准-拟立项标准公示”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5行业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行业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行业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行业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行业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起草单位排名、起草单位、制修订、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已备案行业标准查询”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6地方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地方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地方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地方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地方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起草单位排名、起草单位、制修订、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地方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已备案地方标准查询”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7团体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团体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团体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团体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团体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实施日期、制修订、团体名称、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公布日期、状态、购买信息、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8联盟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联盟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联盟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联盟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联盟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号、标准名称、现行状态、标准类型、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制修订、起草单位排名、单位名称、联盟组织、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9企业执行标准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企业执行标准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企业执行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企业执行标准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企业执行标准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标准编码、唯一标识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发布时间、标准状态、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10对标达标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对标达标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对数据源进行爬取和清洗,形成对标达标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对标达标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对标达标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标准名称、标准号、产品分类、结果、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爬取“全国对标达标信息服务平台-对标标准”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4.11领跑者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领跑者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领跑者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领跑者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领跑者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更新时间、标准名称、标准号、年度、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12标准工厂(TCSC)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标准工厂(TC/SC)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标准工厂(TC/SC)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标准工厂(TC/SC)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标准工厂(TC/SC)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TC/SC名称、TC/SC编号、单位名称、TC/SC批准成立时间、TC/SC成立时间、级别、区域、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13国家、省试点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国家、省试点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国家、省试点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国家、省试点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国家、省试点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试点级别、建设时间、行政区域、领域、试点完成时间、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14标准化扶持项目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标准化扶持项目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标准化扶持项目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标准化扶持项目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标准化扶持项目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资金类别、安排经费(万元)、资助年份、试点级别、试点完成时间、监管标识、监管科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4.15标准起草单位信息 为更好掌握全市标准起草单位信息的底数,对数据源进行查询和维护。通过表格批量导入数据功能,形成标准起草单位信息数据主题。建立该数据主题,方便开展标准起草单位信息相关监管工作或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监管检查记录进行关联,形成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 标准起草单位信息数据主题内容主要包含起草单位名称、起草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操作等,同时提供设置行业分类、查看详细信息等功能。 该数据主题主要通过业务部门表格导入的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常用查询、高级查询、筛选、科室认领、关联监管标识、单笔/批量导出、批量导入及查看导入历史等管理功能。 1.1.3.1.5医疗器械主题库建设 新建医疗器械监管对象主题,通过接口、库表、离线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监管对象主题数据。提供高级查询、对象认领、对象标识、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辅助功能,辅助支撑医疗器械领域监管业务开展。 1.1.3.1.5.1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 新增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为更好掌握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主要包含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编号、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范围、备案部门、许可状态、备案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5.2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 新增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为更好掌握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主要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许可状态、发证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5.3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信息 新增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信息。为更好掌握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信息主要包含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生产方式、发证机关、许可状态、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省局数据渠道,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5.4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 新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为更好掌握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企业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主要包含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编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证机关、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质量负责人、许可日期、有效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5.5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 新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为更好掌握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底数、变更动态、产品参数,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主要包含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编号、备案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技术要求、结构特征、生产地址、规格型号、主要组成成分、预期用途、备案部门、当前许可状态、备案日期、有效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5.6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信息 新增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信息。为更好掌握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底数、变更动态、产品参数,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主要包含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编号、备案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技术要求、结构特征、生产地址、规格型号、主要组成成分、预期用途、备案部门、当前许可状态、备案日期、有效日期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市局基础平台数据中心,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6药品科主题库建设 拓宽药品领域监管对象主题覆盖面,通过接口、库表、离线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监管对象主题数据。提供高级查询、对象认领、对象标识、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辅助功能,辅助支撑药品领域监管业务开展。 1.1.3.1.6.1疫苗接种单位信息 新增疫苗接种单位信息。 接种单位信息主要包含接种单位全称、广东省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接种单位编码、接种单位类型(类型代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号、所属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对该专题,提供离线数据更新管理、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1.6.2药品(零售连锁、批发)经营许可信息 新增药品(零售连锁、批发)经营许可信息。为更好掌握省局发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批发)的底数、变更动态,进行必要的监管,建立该专题。 药品(零售连锁、批发)经营许可信息主要包含药品(零售连锁、批发)经营许可证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证机关、许可状态、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社会统一码等。 对该专题,数据需要对接省局数据渠道,通过库表方式实现数据更新。此外,提供对象认领、对象标识、高级查询、检查表导出、清单导出等管理功能。 1.1.3.2一照通改革专项监管 1.1.3.2.1一照通(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现场核查) 针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延续、变更业务,收集各区、镇街的分派规则,并在功能后台配置,实现业务件的自动分派。 1.1.3.2.1.1区局分派新规则信息 禅城区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禅城区局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禅城区的业务件推送至禅城区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南海区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南海区局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南海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南海区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高明区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高明区局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高明区的业务件推送至高明区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顺德区的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由审查中心和镇街负责,三水区的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由镇街负责。 1.1.3.2.1.2镇街(分局)分派新规则信息 禅城区镇街(监管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禅城区镇街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禅城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分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南海区镇街(监管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南海区镇街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南海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分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顺德区镇街(监管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顺德区镇街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顺德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分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高明区镇街(监管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4-17 高明区镇街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高明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分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三水区镇街(监管所)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三水区镇街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三水区的业务件推送至分局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1.1.3.2.1.3审查中心分派新规则信息 顺德区审查中心负责现场核查的申请单位属于如下业态范围(及条件): 表 顺德区审查中心分派规则信息
根据以上规则将需要现场核查的且所属辖区为顺德区的业务件推送至顺德区审查中心的核查管理员账号。 1.1.3.2.1.4食品经营许可核查任务规则信息 一照通食品经营许可核查任务的分派,区、镇街各自职能分工不同,承接任务的规则不一,为快速适应快节奏的业务变化,平台能迅速对业务变更进行适应,需有对应的配置框架、配置功能,将部分开发配置化,快速响应实际业务。该功能包含已有规则查询、新增规则、编辑规则、启用规则、校验规则等。该功能的相关字段包括适用行政区划、主体业态代码、主体业态、其他条件、是否启用等。 1.1.3.2.2一照通(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核发现场核查) 针对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医疗器械备案、许可的核发、延续、变更业务,收集各区、镇街的分派规则,并在功能后台配置,实现业务件的自动分派。 1.1.3.2.2.1核查任务信息 在平台“一照通三期”功能提供涉及现场核查的任务列表展示,用户可通过相关条件查询申请单位的业务件详情。功能点涉及主体名称、接件时间条件搜索,查看任务详情,许可证信息查询,在线查看申请附件等。 业务件详情信息包括证件类型、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平台接件日期、业务件状态、同步状态、核查状态等。 1.1.3.2.2.2核查任务分派信息 由系统根据分派规则自动派发至处理单位的任务接收管理员后,管理员可进行执法人员分配,由执法人员执行现场核查。分派信息包括分配、退回、重新分配功能。功能信息包括机构选择、机构数据权限、用户名称、所属部门,支持多选。 1.1.3.2.2.3核查任务反馈信息 用户可通过“佛山市监”移动端“一照通三期”功能进行许可核发、变更、延续的现场核查反馈。功能包含查看许可证信息、任务清单、任务详情、告知内容、基本信息修改、检查表填写、电子签名、文书自动生成、导出文书、在线查看申请附件等。其中反馈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库房地址、检查项目结果、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执法人员、经营图纸上传等。 1.1.3.2.2.4医疗器械第二类经营备案核查业务信息 根据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备案的业务特性进行核查业务信息展示,执法人员可通过该功能查看此类业务件的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申请单位为批发、零售销售类别,现场核查时限为3个月,限期整改时限由执法人员自行填写。相关功能包括导出失败同步日志、分配、退回、导出、是否守信快批、状态查询等功能。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端或PC端功能填写检查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报告》,并自动生成电子文书。 1.1.3.2.2.5医疗器械第三类经营许可核查业务信息 根据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的业务特性进行核查业务信息展示,执法人员可通过该功能查看此类业务件的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申请单位为批发、批发兼零售、零售销售类别,现场核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限期整改时限为30个自然日。相关功能包括删除推送、回退草稿、分配、退回、导出、是否守信快批、筛选接收科室、筛选检查结果等功能。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端或PC端功能填写检查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报告》,并自动生成电子文书。 1.1.3.2.2.6药品经营零售许可核查业务信息 根据药品经营零售许可的业务特性进行核查业务信息展示,执法人员可通过该功能查看此类业务件的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申请单位为新办零售药店、连锁零售药店,现场核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限期整改时限为15个工作日。相关功能包括分配、退回、导出、是否守信快批、筛选接收科室、筛选分配核查状态、查看GPS证书编号、药学技术人员、药店类型、B1-B10附件等功能。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端或PC端功能填写检查表检查表《药品零售企业新开办(变更/换证)验收现场检查表》,并自动生成电子文书。 1.1.3.2.3一照通(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守信快批”模式)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医疗器械许可、备案的核发、延续、变更业务基础上额外新增“守信快批”模式,同时保留非“守信快批”模式业务运行。收集各区、镇街的分派规则,并在功能后台配置,实现业务件的自动分派。 1.1.3.2.3.1药品经营许可核查业务“守信快批”信息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的现场核查业务增加“守信快批”模式。“守信快批”模式与以往先核查后发证的流程不同,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发放许可证件,在发证后的3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期)内要求执法人员完成现场核查,第一次现场核查不符合许可条件并允许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功能包含告知、现场核查、任务查询、任务明细、任务反馈、编辑现场核查表、上传经营场所图纸等。功能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方式、业务类型、经营范围、GSP认证情况有效期、药店类型等等。 “守信快批”模式下的药店经营方式限于:零售连锁。经营范围限于: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不包含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实施范围包括新办、变更业务(变更经营地址、新增经营范围除外)。 1.1.3.2.3.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核查业务“守信快批”信息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现场核查业务增加“守信快批”模式。“守信快批”模式与以往先核查后发证的流程不同,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发放许可证件,在发证后的3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期)内要求执法人员完成现场核查,第一次现场核查不符合许可条件并允许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功能包含查看变更前后内容、查看经营设施、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设备目录告知、现场核查、任务查询、任务明细、任务反馈、编辑现场核查表等。 功能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方式、业务类型、经营范围、备案部门、仓库地址、变更项目、经营范围变更说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等等。 “守信快批”模式下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方式限于零售;实施范围包括新办、变更业务(变更经营地址、新增经营范围除外)。 1.1.3.2.3.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查业务“守信快批”信息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现场核查业务增加“守信快批”模式。“守信快批”模式与以往先核查后发证的流程不同,接受申请人材料后发放许可证件,在发证后的3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期)内要求执法人员完成现场核查,第一次现场核查不符合许可条件并允许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功能包含查看变更前后内容、查看经营设施、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设备目录告知、任务查询、任务明细、任务反馈、编辑现场核查表等。 功能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经营方式、业务类型、经营范围、备案部门、仓库地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基本情况表、医疗器械物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拟委托的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现场核查等等。 “守信快批”模式下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经营方式限于零售;实施范围包括新办、变更业务(变更经营地址、新增经营范围除外)。 1.1.3.2.4一照通(食品经营许可远程监管模式) 在一照通(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现场核查)基础上,新增远程监管模式,根据业务科室规定的符合部分条件的业务件,允许通过移动企业端推送至对应申请单位的任务列表。 1.1.3.2.4.1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任务信息 在平台“一照通远程监管”功能提供涉及现远程核查的任务列表展示,用户可通过相关条件查询申请单位的业务件详情。功能点涉及主体名称、接件时间条件搜索,查看任务详情,许可证信息查询,在线查看申请附件等。 业务件详情信息包括证件类型、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平台接件日期、业务件状态、同步状态、核查状态等。 1.1.3.2.4.2食品经营许可远程企业人员填报信息 企业人员通过“佛山市监”移动端的“许可远程审批”功能进行远程填报。需要企业人员提供定位信息,确认告知承诺,根据核查事项上传拍照信息、视频等。该模块包括上传图片、上传视频、查询核查任务、查看详情、查看台账等功能。 1.1.3.2.4.3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规则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规则为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业态明细为“小餐饮”,即主体业态代码为2006且经营项目代码为:0500、0802、0902; (2)主体业态大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即主体业态代码为: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且经营项目代码为:0201、0202、0203、0204、0902。 1.1.3.2.4.4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任务分派信息 平台监管端根据分派规则自动派发至处理单位的任务接收管理员后,管理员可进行执法人员分配,由执法人员执行现场核查。分派信息包括分配、退回、重新分配功能。功能信息包括机构选择、机构数据权限、用户名称、所属部门,支持多选。 移动企业端则推送至企业人员的移动端“许可远程审批”功能列表内。功能包括任务精准推送至对应企业、证照信息查看、任务清单查询。 1.1.3.2.5许可、备案公示 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登记许可一体化平台核发的备案或许可,在信用公示平台上进行相关备案、许可凭证信息公示公开。 1.1.3.2.5.1食品生产证许可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食品生产许可证,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件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食品生产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发证时间、许可有效期、发证机关、生产地址、生产类别等。 1.1.3.2.5.2食品经营许可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食品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发证时间、许可有效期、发证机关、经营项目等。 1.1.3.2.5.3药品经营许可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件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仓库地址、经营范围、质量负责人、许可证编号、发证时间、许可有效期、发证机关等。 1.1.3.2.5.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示,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库房地址、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企业负责人、经营方式、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案部门等。 1.1.3.2.5.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库房地址、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许可有效期、经营场所等。 1.1.3.2.5.6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和生产备案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和生产备案公示信息,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和生产备案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案部门、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等。 1.1.3.2.5.7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公示信息,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案部门、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 1.1.3.2.5.8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公示信息,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案部门、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网站域名等。 1.1.3.2.5.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公示信息 通过网页端公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使佛山市民和监管执法人员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最新的某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公示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使用证编号、发证时间、许可有效期、发证机关、使用单位地址、使用设备种类、使用设备类别等。 1.1.3.3监管个性化服务 结合业务发展所需,为支持多元化的监管服务业务,提供普惠数据精准服务、列异查询及列严提醒服务、农贸市场监管查询等业务功能,使监管服务针对性更强、综合施策更多、力度更大,提高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 1.1.3.3.1普惠数据精准服务 利用库表对接方式实现数据交换,为信息公示服务提供服务效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企业已公示的信息范围内,将所关注的信息精准地推送给各企业,为企业提供信息精准推送的功能,实现从“人找数据”到“数据找人”的转变,进一步降低公示数据社会获取成本,充分发挥公示数据对营商环境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便于企业更及时高效掌握所关注企业动态,更有利于辅助商事活动。 1.1.3.3.1.1普惠数据清册信息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本市部门(市政数局、市市监局)的数据对外共享规定,将可对外申请共享服务数据列为普惠数据项目并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可对外共享的普惠数据清册。根据“佛山市监”移动端的不同角色分为监管端、企业端、银行端、公众端的普惠数据订阅申请信息,主要包括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对涉及受关注主体、数据项目的变更动态通过微信及时通知到关注的主体,为监管服务效能提升提供分析基础。 1.1.3.3.1.2监管端普惠数据订阅申请信息 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直接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即可精准查找企业信息,也可通过搜索关键字或根据企业状态、行业大类、企业类型、行政区划筛选查找企业,在企业查询界面可查看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地址等信息,以简洁的界面展示该企业的重要信息。 监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年报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诉信息、营业执照到期、简易注销公告信息进行信息订阅,也可以通过“一键全选”的功能订阅所需要的信息,普惠数据订阅成功后可在“已订阅(监管)”中查看已关注的企业列表。全程操作简单方便,当被关注的企业产生变更信息后会第一时间自动发送到关注人的微信列表上,有效推动企业变更信息的及时传送。 1.1.3.3.1.3企业端普惠数据订阅申请信息 企业人员注册登录企业端角色后,点击“企业信息订阅(企业)”模块后进入企业信息查询界面,可通过直接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即可精准查找企业信息,也可通过搜索关键字或根据企业状态、行业大类、企业类型、行政区划筛选查找企业,在企业查询界面可即时查看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地址等信息,以简洁的界面展示该企业的重要信息。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年报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诉信息、营业执照到期、简易注销公告信息进行信息订阅,也可以一键全选所有需要订阅的信息,普惠数据订阅成功后可在“已订阅(监管)”中查看已关注的企业列表。全程操作简单方便,当被关注的企业产生变更信息后会第一时间自动发送到关注人的微信列表上,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变更信息的及时传送。 1.1.3.3.1.4银行端普惠数据订阅申请信息 银行人员注册登录银行端角色后,点击“企业信息订阅(企业)”模块后进入企业信息查询界面,可通过直接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即可精准查找企业信息,也可通过搜索关键字或根据企业状态、行业大类、企业类型、行政区划筛选查找企业,在企业查询界面可即时查看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地址等信息,以简洁的界面展示该企业的重要信息。 银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年报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诉信息、营业执照到期、简易注销公告信息进行信息订阅,也可以一键全选所有需要订阅的信息,普惠数据订阅成功后可在“已订阅(监管)”中查看已关注的企业列表。全程操作简单方便,当被关注的企业产生变更信息后会第一时间自动发送到关注人的微信列表上,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变更信息的及时传送。 1.1.3.3.1.5公众端普惠数据订阅申请信息 公众注册登录公众端角色后,点击“企业信息订阅(企业)”模块后进入企业信息查询界面,可通过直接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即可精准查找企业信息,也可通过搜索关键字或根据企业状态、行业大类、企业类型、行政区划筛选查找企业,在企业查询界面可即时查看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地址等信息,以简洁的界面展示该企业的重要信息。 公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人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年报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诉信息、营业执照到期、简易注销公告信息进行信息订阅,也可以一键全选所有需要订阅的信息,普惠数据订阅成功后可在“已订阅(监管)”中查看已关注的企业列表。全程操作简单方便,当被关注的企业产生变更信息后会第一时间自动发送到关注人的微信列表上,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变更信息的及时传送。 1.1.3.3.1.6查阅订阅主体清单信息 企业端、银行端、公众端的用户在成功订阅普惠数据后,在已关注的企业中可在“关注列表”中均可查看到监管人员、银行人员、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关注该企业的数量以及企业名称,统一提供已订阅的主体清单,方便快捷查询受关注主体的信息。 1.1.3.3.1.7普惠数据订阅监控信息 为用户提供数据订阅后台监控功能,企业端、银行端、公众端的用户在成功订阅普惠数据后,通过数据订阅后台监控能够监控订阅主体、订阅主体身份、订阅时间、受关注主体、受关注主体行业类别、受关注数据项目,通过数据订阅服务给监管服务效能的提升提供有效的分析基础。 1.1.3.3.2列异查询及列严提醒 为更好地提供列严列异的监管业务查询、提醒服务,采用库表对接的数据交换模式对接列严列异数据,提供列异查询和列严提醒服务功能,有效督促企业日后重视诚信经营。 1.1.3.3.2.1列入异常名录信息 通过库表对接的方式实现与登记系统的数据对接,让监管人员在平台上查阅企业主体存在过的列异常历史,为监管人员提供全量历史的列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入时间、移入原因、移出时间、移出原因、移入监管机关等关键信息。除了提供列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功能外,还支持excel清单导出,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导出相关企业信息并进行打印。 1.1.3.3.2.2列入严重违法提醒信息 采用库表对接的数据交换模式对接列入严重违法数据,监管人员通过查询功能对列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移出的主体(识别最近一次列异常名录记录列入时间满三年而未移出的主体)进行列入严重违法清单查询,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入时间、移入原因、移入监管机关等关键信息。同时支持excel清单导出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导出相关企业信息并进行打印,为监管人员提供列入严重违法信息的提醒服务功能,有效提高列入严重违法的监管效能。 1.1.3.3.2.3年报档案信息 列异常名录记录列入原因以“未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占大多数,通过年报信息查询功能可查询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入时间、移入原因、移入监管机关等关键信息,有效辅助监管人员了解企业年报填写情况。同时提供excel清单导出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导出相关企业信息并进行打印。 1.1.3.3.2.4列异常名录主体关联企业档案信息 以企业为主体将跟主体相关的所有监管数据按不同的维度进行组合,通过将列异常名录主体有关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字段作为关联字段,与企业档案进行识别关联,通过企业档案可以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列异常名录的情况,形成“一企一档”档案资料库,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 1.1.3.3.2.5列严提醒主体关联企业档案信息 通过将需要列严提醒的主体有关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字段作为关联字段,与企业档案进行识别关联。在企业档案中可以查询该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列异常名录的情况,以企业为主体将跟主体相关的所有监管数据按不同的维度进行组合,形成“一企一档”档案资料数据库,赋能市场监管业务的有效整合。 1.1.3.3.2.6年报信息主体关联企业档案信息 将年报报送主体有关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字段作为关联字段,与企业档案进行识别关联,以企业为主体将跟主体相关的所有监管数据按不同的维度进行组合,通过企业档案可以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列异常名录的情况,整合形成“一企一档”档案资料数据库,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全面了解企业情况。 1.1.3.3.3农贸市场监管 农贸市场作为市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是农副产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它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提升全市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佛山市政府大力推行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当前从监管者角度或者市场开办者角度,提供农贸市场主体画像信息、农贸市场监管信息、农贸市场监管后处理信息、农贸市场管理者社会共治信息、农贸市场统计分析功能,通过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面向农贸市场监管及服务。 1.1.3.3.3.1农贸市场主体画像信息 通过技术手段归集(包含不仅限于)有关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工商执照、行政许可、信用监管等数据,提供农贸市场主体画像,为监管人员识别高中低风险农贸市场,为分级分类监管打下基础,提高监管效率,释放监管资源。 1.1.3.3.3.2农贸市场经营行为报表信息 针对农贸市场不同管理维度需求提供统计报表,根据行政区划、农贸市场风险主体、农贸市场规模、市场地址、市场基本属性、建筑属性等方面的数据对农贸市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农贸市场行政区划分布、农贸市场高风险主体排行、农贸市场规模统计模块,为农贸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管理者等角色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1.4知识产权服务建设 1.1.4.1知识产权智能分析服务 对佛山市各区的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在线展示。此外,还可以对的专利申请趋势、区域分布情况、申请人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 1.1.4.1.1概述 知识产权智能分析系统是通过聚集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析,以知识产权视角研判企业或政府在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的重点技术及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组合,为企业及政府制定与总体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方向指引,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系统支持区域分析、IPC技术分析、申请人分析等功能,能够方便快捷地生成各种分析图表进行展示。 1.1.4.1.2专利趋势分析 (1)申请趋势分析 系统支持趋势分析,用户可通过输入开始和结束申请年份进行查询,统计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展现出专利申请量随时间的变化。 系统支持输入信息重置,可以重置输入框的年份,进行下一查询。 系统支持多种类型图表展示,包括柱状图、线性图、饼图等,用户可通过图标选择用什么图表来展示数据。 (2)授权趋势分析 系统支持授权趋势分析,用户可通过输入开始和结束公开年份进行查询,统计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展现出专利授权量随时间的变化。 1.1.4.1.3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主要从技术构成和国民经济构成两部分来展示数据。 (1)技术构成 系统提供技术构成分析功能,用户通过查询条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结果以专利的技术构成占比形式展示。 系统提供分类号查询,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查询特定的分类号的数据。 (2)国民经济构成 系统提供国民经济构成分析,用户可根据可选择当地地区国民经济构成排名,可分别展示统计分析结果。 (3)中文专利基本信息 系统根据中文专利基本信息中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专利有效性等指标,进行多维分析维度。 (4)世界专利全文图像信息 系统提供世界专利全文图像信息,用户根据技术分析查看分类统计数据后,点击查看分类的专利详情时,系统根据全文图像信息,提供专利摘要附图、说明及附图等数据。 1.1.4.1.4申请人分析 (1)申请人排名 系统提供申请人排名分析,系统根据用户专利数据量统计分析进行排名。 (2)申请人类型构成 系统提供申请人类型构成分析,支持按照个人和其他,企业,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四种类型进行统计展示,统计结果支持多种图形格式。 1.1.4.1.5地域分析 (1)专利类型分析 系统提供全市范围内,专利类型发明、外观、实用新型等类型数据统计,并展示统计值以及占比。 (2)市区县地域排名 系统提供全市域的区县的专利数据统计排名,可分析全市的专利数据。 1.1.4.1.6法律状态分析 系统提供专利有效性分析,可专利的当前法律状态,进行有效、在审、无效和其他等类型进行统计划分。 (1)专利法律状态信息 系统提供专利法律状态统计分析,系统可选择专利的不同法律状态,分析全市有效、无效、再审等专利的数量。 (2)中文专利复审无效信息 系统提供已经授权的专利,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专利。是专利“无效”的情形之一,为专利有效性提供辅助分析。 (3)中国专利发明公布授权公告信息 专利发明专利公布授权,明确该专利在一定时间周期内为有效专利。系统提供经已经通过审核且正式授权的专利信息,为有效专利的统计分析提供支撑。 (4)中国专利权实施许可数据 系统通过专利实施许可数据,统计全市专利权人,将其所有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数量、次数等。 (5)中国专利权转移信息 系统通过专利转移数据,统计全市专利权人,将其所有的专利转移、出售给他人的专利数量。 (6)专利事务公告信息 系统通过事务公告信息,分时间周期,统计全市专利申请及审核进度、申请权及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质押和解除等数据。 1.1.4.1.7专利代理分析 系统提高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排名分析,可根据用户需求通过列表形式进行展示统计分析结果。 1.1.4.1.8运营数据分析 (1)专利转让信息统计 系统提供转让趋势分析,用户可根据选择年份进行转让年的专利转让数据情况统计,统计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 用户可在开始申请年份和结束申请年份输入框中输入年份,进行查询。 (2)专利许可信息统计 系统提供许可趋势分析,用户可根据选择年份进行许可年的专利许可数据情况统计,统计结果以图表形式展示。 (3)专利质押信息统计 系统提供质押趋势分析,用户可根据年份选择进行不同年份的专利质押数据情况统计,并以图表形式展示统计结果。 1.1.4.1.9智能分析报告 系统提供专题报告生成和导出功能,以可视化的方式提供报告生成功能,支持文字型报告、图表型报告等形式。对于生成的报告模板,发布后即可进行查看,查看时系统能够获取最新统计数据,呈现专题报告内容。 1.1.4.2知识产权智能检索服务 1.1.4.2.1概述 系统作为用户知识产权检索服务的入口,支持专利智能检索、分类查询等功能。通过专利检索,用户可以了解国内外相同领域的科研最新动态,通过专利文献能了解最新的技术水平,还能在研发之前确定技术构思是否已经被他人申请专利或已经取得专利权,避免盲目申请专利而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损失。 1.1.4.2.2智能搜索 专利的智能检索中,用户可以输入公开号、申请人等检索内容,获取相应检索结果。 1.1.4.2.3高级搜索 高级检索展示了更多的检索字段,能更方便、灵活、全面的进行检索。在高级检索页面上以表格的形式展示专利数据库中的各索引关键词,用户可在表格中根据检索词提示输入相应的检索内容,获取相应检索结果。 系统支持申请号,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名称,权利要求,代理机构,代理人姓名,公开号,发明人,公开日,摘要,分类号,申请人地址,省市组合等检索内容,便于用户精确地获取检索结果。 1.1.4.2.4专利详细信息查询 基于检索界面获得检索结果后进行浏览的功能模块,浏览包括概览和详览,概览主要向用户全面展示检索结果的基本信息及提供统计、筛选等功能。详览主要向用户提供单条专利著录项详细信息查看,著录项一般包含:发明名称、申请号/公开号、申请人、发明人、分类号、代理人、发明摘要、摘要附图等信息。 (1)基本信息查看 支持著录项目、摘要、摘要附录等专利基本信息查看,包含PDF全文信息查看。 (2)专利排序统计 支持对多项著录项目字段的排序,支持根据排序后结果查询指定范围内数据的功能。 申请日排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申请日时间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公告日排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公告日时间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被引数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被引数量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1.1.4.2.5专利智能推荐 根据使用者检索、查询界面获得检索结果后,根据既定的算法,进行内容、检索的适配,提供相似专利推荐、热门专利推荐,使用者可继续浏览推荐的专利。 (1)相似专利推荐:内容相似推荐,智能推荐,覆盖知识产权项目、服务的全类别,相似推荐内容类型,图文、文本等。针对不同的用户进行相关推荐,包括新用户、老用户;根据不同的操作场景进行相似推荐,个性化/关联服务、项目推荐定时更新。行业最新、行业热门推荐定时更新,可支持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推荐,人工根据运营需求、业务经验进行推荐干预,系统根据用户偏好和内容分类特性等提前设定算法规则,进行自动推荐。 (2)热门推荐:系统全部使用者浏览专利次数,进行排序,在热门推荐栏中向使用者推荐。 1.1.4.2.6专利分析查证 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处理系统所加工形成的数据,对引文、标引等处理而得到的各类专利和非专利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能够对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新闻信息进行多元素、多维度、多指标、多策略的大数据分析。知识产权智能分析模块由专利基本信息查证、企业专利分析、产业专利分析组成。 (1)专利基本信息查证 专利基本信息查证是对采集到的专利进行基本信息的查证,其内容包括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权人、转让关系、同族专利、引用关系、IPC分类的查证。本子系统查询到的信息可以为企业专利分析子系统、专利诉讼分析子系统、产业专利分析子系统和用户查询统计子系统提供数据的支持。 专利信息查证包含专利法律状态查证模块、专利权人查证模块、转让关系查证模块、同族专利查证模块、引用关系查证模块、IPC分类查证模块。 (2)企业专利分析 企业专利分析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政府监测预警提供基础的数据分析和评估,帮助企业从分析自身的现状和发展。 企业专利分析包含企业专利申请分析模块、企业专利授权分析模块、企业有效专利分析模块、企业失效专利分析模块、企业转让专利分析模块、企业专利生存期分析模块、企业专利侵权诉讼分析模块、企业竞争对手分析模块、企业合作伙伴分析模块。 (3)产业专利分析 产业专利分析是通过对产业专利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为产业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 产业专利分析包含产业专利申请分析模块、产业专利授权分析模块、产业有效专利分析模块、产业失效专利分析模块、产业转让专利分析模块、产业专利生存期分析模块、产业侵权诉讼分析模块。 1.1.4.2.7智能多维分析 结合专利及经济户口数据融合,开展综合下钻分析,系统提供多维指标综合分析。 (1)申请人维度分析 系统提供根据企业名称查询专利数据信息,通过专利数量下钻进行详细信息查看。 (2)专利名称维度分析 系统提供根据专利名称查询专利数据信息,通过专利数量下钻进行详细信息查看。 (3)多维自定义分析 多维度自定义分析的多维数据库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随用户的要求组合任意的指标和维度。如专利名称、发明人、申请年份等维度。 (4)经济户口数据可视化分析 将佛山市经济户口数据以柱状图、拆线图、饼图、GIS地图等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帮助政府领导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通过数据的归类展示、指标的钻取助力政府领导发展经济热点、难点。 1.1.4.3知识产权交易服务 1.1.4.3.1概述 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旨在为知识产权出让方和受让方提供快捷的在线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供需信息的在线发布、查看、交易和管理。实现将佛山市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展示和交易工作。展示佛山市的项目供应信息和项目需求信息,包括供需检索、供应信息发布、供应信息展示、需求发布与展示等。主要包括知识产权项目包括专利和商标两类信息。 1.1.4.3.2项目供需检索 系统支持关键字方式进行项目供应和需求信息检索。 1.1.4.3.3供需热点推荐 系统支持根据大数据分析进行热点专利信息推荐展示,并支持知识产权供应和需求信息详情查看,方便用户第一时间找到所需信息。 1.1.4.3.4项目供应发布 遵照平台专利发布流程和规定,实现专利和商标信息登记功能,同时,用户可针对其所持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填写并进行发布展示,以便需求方与其取得交易联系。 1.1.4.3.5项目信息展示及详情 项目供应展示用于展示佛山当地的专利和商标详细信息。针对登记审核成功的专利,在此模块实现供应信息的展示,用户登录后,可查看知识产权列表。同时可实现包括专利类型、商标类型、专利名称、商标名称、交易金额、发布时间等内容的详情信息查看。 (1)项目列表展示 用户登录后,可查看专利列表信息。 (2)详情查看 系统支持专利详情信息查看,包括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交易金额、发布时间等。 1.1.4.3.6需求发布与展示 支持专利和商标分别需求填写并提交。同时针对填报的知识产权需求信息进行展示。支持需求信息列表和需求详情查看。 (1)需求发布 支持专利需求填写并提交,完成需求发布。 (2)需求展示 支持专利和商标需求信息列表和需求详情查看,可对专利类型、法律状态、交易方式、交易价格范围进行筛选检索。 1.1.4.3.7交易服务联系 面向客户提供交易支撑服务,支持用户登录后查看专利交易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及时取得相应咨询联系,促进交易快速达成。 1.1.4.3.8开放许可服务 支持开放许可服务,专利权人可明确提出开放专利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用户若有意愿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依照系统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通过对已发布的项目在交易系统项目供应列表进行展示,用户可按需筛选想要的项目,查看项目详情,登录系统后,可按系统开放许可服务功能,进行线上沟通,对开放专利按专利权人明确要求进行许可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用户可通知专利权人,获得开放许可专利的实施许可。 1.1.4.3.9运营需求方推荐 基于智能推荐匹配模型分析,系统支持供应方持有专利打标标签,并结合专利引证图谱关系进行计算,实现为高校等用户推荐潜在运营企业,推荐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 1.1.4.3.10供需智能匹配 基于智能推荐匹配模型和需求诊断模型分析,系统支持用户输入需求名称、需求描述、技术问题、技术目标等文本内容进行匹配相似专利推荐,匹配推荐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并支持详情查看。 1.1.4.3.11智能模型构建 (1)构建智能推荐匹配模型 专利技术和专利发明人通过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并结合专利引证图谱关系进行计算,形成行业标签;利用专利的行业标签与专利需求进行比对分析,实现专利供需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专利技术和研发团队。 (2)构建需求诊断分析模型 基于技术需求的文本描述和专利的特征属性(所属技术领域、权利要求表征等),建立需求智能诊断模型。模型对汇集的需求信息进行诊断,过滤掉表述“不准确、不专业”的需求信息;同时对保留下来的需求信息进行分析,辅助专利技术与需求智能推荐匹配的实现。 1.1.4.4失效专利运用服务 按照IPC分类,汇聚全球、全国的失效专利,向社会公众开放公布,降低技术研发成本,以供有需要的企业使用。 1.1.4.4.1失效专利检索 构建失效专利检索服务的专区,支持失效专利智能检索、分类查询等功能。企业可根据自身所处行业以及技术需求,通过本专区进行检索适合自身所需的专利和技术。 (1)智能检索 专利的智能检索中,用户可以输入公开号、申请人等检索内容,获取相应检索结果。 (2)IPC分类检索 同时也可已经通过IPC分类号,针对不同类型,进行检索。 (3)战略,新兴产业检索 除以上两种方式外,还可根据战略,新兴产业类型进行检索,可检索到9个一级目录,42个二级目录。 1.1.4.4.2失效专利详情查看 基于失效专利专区,检索界面获得检索结果后进行浏览的功能模块,浏览包括概览和详览,概览主要向用户全面展示检索结果的基本信息及提供统计、筛选等功能。详览主要向用户提供单条专利著录项详细信息查看,著录项一般包含:发明名称、申请号/公开号、申请人、发明人、分类号、代理人、发明摘要、摘要附图等信息。 (1)基本信息查看 支持著录项目、摘要、摘要附录等专利基本信息查看。 (2)专利排序统计 支持对多项著录项目字段的排序,支持根据排序后结果查询指定范围内数据的功能。 申请日排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申请日时间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公告日排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公告日时间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被引数量:系统支持按照专利被引数量进行排序,并将升序和降序结果进行展示。 1.1.4.4.3失效专利收藏 支持失效专利加入收藏夹,可在个人中心查看。 1.1.4.4.4失效专利分享 支持失效专利分享到微信。 1.1.4.4.5相似失效专利推荐 使用者在检索失效专利时,系统自动向其推荐10个相似的专利,以供选择。 1.1.5一照通行建设 1.1.5.1整体流程设计 申报人通过身份证认证与人脸识别认证后,用户填写“一照通行”业务申报信息后,系统完成电子材料合成后,相关人员对合成的电子申报材料进行签名,签名完成后提交给“一照通行”审批平台进行业务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完成审批通过(智能或人工审批)后,系统获取相应“一照通行”的证照信息,申报人可以通过窗口、邮寄、或自助终端获取“一照通行”证照。 1.1.5.2一照通行业务与市政务中台的对接 与用户中心对接:“一照通行”平台通过与用户中心公众测对接,实现办事人员的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通过与用户中心政府测对接,实现受理审批人员的登录。 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与表单中心对接:通过对接政务中台的表单中心,实现许可事项业务数据的推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个事项通过表单中心来配置业务填报表单来进行业务填报,表单中心将业务填报信息推送反馈给一照通行平台。 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将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推送到办件中心,包括办件过程信息、表单信息、材料附件列表信息等数据的对接共享。对于网上申报的业务,已经实现了从申报端直接流转到市监审批系统的功能,不再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件中心进行汇聚分发,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将办件相关数据提供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展示。对于窗口办理的业务,可以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收件,然后将相关信息分发给市监审批系统,市监审批系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数据反馈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从而实现“受审分离”的业务办理模式。 与通知中心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消息服务功能,根据不同业务场景、不同业务环节,实时消息告知办事人员办事进度。 与评价中心对接:通过评价中心指定的评价渠道,生成对应的评价二维码到业务结果物上,实现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扫描二维码对办事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政务服务数据汇集:将市监业务的办件数据、表单信息、材料信息内容按照市政务中台的数据标准要求,通过前置机的方式汇聚至一体化平台数据应用中心。 1.1.5.3总体功能结构 1.1.5.4一照通行业务受理子系统 1.1.5.4.1一照通行业务统一受理 与政务中台用户中心、办件中心、事项中心、号池中心、材料中心、评价中心对接,实现满足默认组合业务模式及按需组合一照通行业务模式要求的一照通行业务全流程电子化以及业务的人工(或智能化)受理、审查、核准。 1.1.5.4.2一照通行业务受理审批 与政务中台用户中心、办件中心、事项中心、号池中心、材料中心、评价中心对接;将一照通行改革的多业态经营事项、企业的“刻章、开户、税务、公积金、社保”等开办事项与商事主体登记业务按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的原则进行统一的受理,并将非市场监管领域的许可经营事项、企业开办事项对接到对应的业务审批系统进行并联审批,实现一照通行业务全流程电子化以及业务的人工(或智能化)核准。 1.1.5.4.3一照通行材料清单整合 通过政务中台材料中心对接,实现满足默认组合业务模式及按需组合一照通行业务模式要求的一照通行业务的事项组合后的材料清单融合功能,包括材料清单去重、材料清单利用、材料清单之间关联关系等。 1.1.5.4.4一照通行业务整合 实现满足默认组合业务模式及按需组合一照通行业务模式要求的一照通行业务的事项组合后的业务规范、关联关系的整合。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各政务事项办理情况与政务中台进行实时交互;与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系统对接,实现对政务服务过程效能的在线监督。 1.1.5.4.5一照通行证照融合 实现满足默认组合业务模式及按需组合一照通行业务模式要求的一照通行业务的事项组合后的证照融合,将准营事项证件信息融合到营业执照二维码中,扫描二维码可以实时查看准营许可电子证件信息。并通过政务中台电子证照中心对接,将电子证照上传到电子证照中心。 1.1.5.5一照通行业务申报公共子系统 1.1.5.5.1一照通行多业态经营事项智能填报模块 通过一照通行申报公共系统,将全省一照通行试点实施的许可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实现许可事项的公共业务组件,供各一照通行业务申报模版调用。 1.1.5.5.1.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模块 1.1.5.5.1.1.1业务设计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1. 受理条件 (1)业务收件环节 (1.1)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业务受理环节 (2.1)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业务审查环节 (3.1)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2)审查标准: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经验管理办法》。 (4)业务审批环节 (4.1)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2)审查标准: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业务制证环节 (5.1)办理结果: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业务送达环节 (6.1)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备案的颁发《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不予备案的颁发《不予备案决定书》。 (6.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1.5.5.1.1.2系统设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接口(PC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 其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与政务中台的融合 (1)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2)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3)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4)与表单中心对接:通过对接政务中台的表单中心,实现许可事项业务数据的推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个事项通过表单中心来配置业务填报表单来进行业务填报,表单中心将业务填报信息推送反馈给一照通行平台。 (5)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将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推送到办件中心,包括办件过程信息、表单信息、材料附件列表信息等数据的对接共享。对于网上申报的业务,已经实现了从申报端直接流转到市监审批系统的功能,不再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件中心进行汇聚分发,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将办件相关数据提供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展示。对于窗口办理的业务,可以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收件,然后将相关信息分发给市监审批系统,市监审批系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数据反馈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从而实现“受审分离”的业务办理模式。 (6)与通知中心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消息服务功能,根据不同业务场景、不同业务环节,实时消息告知办事人员办事进度。 (7)与评价中心对接:通过评价中心指定的评价渠道,生成对应的评价二维码到业务结果物上,实现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扫描二维码对办事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信息。 (3)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机构信息。 (4)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信息。 (5)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库房存储信息。 (6)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7)系统展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四)展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5.5.1.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模块 1.1.5.5.1.2.1业务设计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2. 受理条件 (1)业务收件环节 (1.1)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业务受理环节 (2.1)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业务审查环节 (3.1)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2)审查标准: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经验管理办法》。 (4)业务审批环节 (4.1)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2)审查标准:审核受理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业务制证环节 (5.1)办理结果:《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业务送达环节 (6.1)办理结果:《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1.5.5.1.2.2系统设计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模块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 其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与政务中台的融合 (1)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2)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3)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4)与表单中心对接:通过对接政务中台的表单中心,实现许可事项业务数据的推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个事项通过表单中心来配置业务填报表单来进行业务填报,表单中心将业务填报信息推送反馈给一照通行平台。 (5)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将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推送到办件中心,包括办件过程信息、表单信息、材料附件列表信息等数据的对接共享。 (6)与通知中心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消息服务功能,根据不同业务场景、不同业务环节,实时消息告知办事人员办事进度。 (7)与评价中心对接:通过评价中心指定的评价渠道,生成对应的评价二维码到业务结果物上,实现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扫描二维码对办事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信息。 (3)填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机构信息。 (4)填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信息。 (5)填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库房存储信息。 (6)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7)系统展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四)展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5.5.1.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模块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模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 其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与政务中台的融合 (1)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2)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3)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4)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实时对接与交互,实现包括智能导办提交、业务申报提交、业务受理提交、业务审批转发等全流程业务数据的交互。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业务信息。 (3)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四)展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5.5.1.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 1.1.5.5.1.4.1业务设计 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3. 受理条件 (1)业务收件环节 (1.1)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业务受理环节 (2.1)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2)审查标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业务审查环节 (3.1)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2)审查标准: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办理结果 (4)业务审批环节 (4.1)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2)审查标准: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业务制证环节 (5.1)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业务送达环节 (6.1)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1.5.5.1.4.2系统设计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提供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 其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与政务中台的融合 (1)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2)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3)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4)与表单中心对接:通过对接政务中台的表单中心,实现许可事项业务数据的推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个事项通过表单中心来配置业务填报表单来进行业务填报,表单中心将业务填报信息推送反馈给一照通行平台。 (5)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将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推送到办件中心,包括办件过程信息、表单信息、材料附件列表信息等数据的对接共享。对于网上申报的业务,已经实现了从申报端直接流转到市监审批系统的功能,不再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件中心进行汇聚分发,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将办件相关数据提供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展示。对于窗口办理的业务,可以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收件,然后将相关信息分发给市监审批系统,市监审批系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数据反馈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从而实现“受审分离”的业务办理模式。 (6)与通知中心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消息服务功能,根据不同业务场景、不同业务环节,实时消息告知办事人员办事进度。 (7)与评价中心对接:通过评价中心指定的评价渠道,生成对应的评价二维码到业务结果物上,实现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扫描二维码对办事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 (3)填报旅馆业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信息。 (4)填报旅馆业特种行业安保制度信息。 (5)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6)系统展示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四)展示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5.5.1.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 1.1.5.5.1.5.1业务设计 (1)业务收件环节 (1.1)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2)审查标准:1.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业务受理环节 (2.1)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2)审查标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业务审查环节 (3.1)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2)审查标准:1.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资格;2.审查是否具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3.审查是否具有法定的不予许可情形等,审核是否符合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补充说明。 (4)业务审批环节 (4.1)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2)审查标准: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业务制证环节 (5.1)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业务送达环节 (6.1)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1.5.5.1.5.2系统设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 其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与政务中台的融合 (1)与事项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清单,通过获取的事项清单信息,实现业务的智能导办、获取事项对应的一套表单、查询事项对应的一套材料。 (2)与材料中心对接:获取“一照通行”业务办理事项的材料规范。并通过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获取相关的电子材料,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已有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达到材料复用的效果。 (3)与号池中心对接:通过号池中心获取“一照通行”的统一业务流水号,并使用统一业务流水号作为业务唯一标识,实现业务不串号不重号,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4)与表单中心对接:通过对接政务中台的表单中心,实现许可事项业务数据的推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两个事项通过表单中心来配置业务填报表单来进行业务填报,表单中心将业务填报信息推送反馈给一照通行平台。 (5)与办件中心对接:实现将一照通行业务从申报到受理、审批全流程的办件数据推送到办件中心,包括办件过程信息、表单信息、材料附件列表信息等数据的对接共享。对于网上申报的业务,已经实现了从申报端直接流转到市监审批系统的功能,不再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件中心进行汇聚分发,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将办件相关数据提供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展示。对于窗口办理的业务,可以通过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收件,然后将相关信息分发给市监审批系统,市监审批系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数据反馈给佛山市政务一体化平台,从而实现“受审分离”的业务办理模式。 (6)与通知中心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消息服务功能,根据不同业务场景、不同业务环节,实时消息告知办事人员办事进度。 (7)与评价中心对接:通过评价中心指定的评价渠道,生成对应的评价二维码到业务结果物上,实现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扫描二维码对办事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 (3)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四)展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5.6一照通行申报子系统 本期在4个企业类型中实现了“一照通行”改革事项的13个事项,社会公众业务申报时可以在4个企业类型中与一照通行改革事项进行自由组合,合计实现40多个事项清单,清单如下表所示:
1.1.5.6.1一照通行申报模块(PC端) 1.1.5.6.1.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照通行业务模块(PC端) 在政务服务网平台(佛山版)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并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接口(PC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零售)智能填报接口(PC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批发、零售连锁总部)智能填报接口(PC端)等公共业务模块中的事项进行自由组合,对组合的事项接口进行改造,借助事项接口实现与政务中台的融合,然后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实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照通行的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的智能申报及许可事项的智能申报,系统在收取到业务申报后,对标准化的申报业务进行智能审批,对于非标准化申报业务进行智能辅助审批。 1.1.5.6.1.2内资个人独资企业一照通行业务模块(PC端) 在政务服务网平台(佛山版)将个人独资企业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并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智能填报接口(PC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零售)智能填报接口(PC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批发、零售连锁总部)智能填报接口(PC端)等公共业务模块中的事项进行自由组合,对组合的事项接口进行改造,借助事项接口实现与政务中台的融合,然后生成个人独资企业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实现个人独资企业一照通行的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的智能申报及许可事项的智能申报,系统在收取到业务申报后,对标准化的申报业务进行智能审批,对于非标准化申报业务进行智能辅助审批。 1.1.5.6.1.3个体工商户一照通行业务模块(PC端) 在政务服务网平台(佛山版)将个体工商户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并与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等公共业务模块进行中的事项进行自由组合,对组合的事项接口进行改造,借助事项接口实现与政务中台的融合,然后生成个体工商户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实现个体工商户一照通行的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的智能申报及许可事项的智能申报,系统在收取到业务申报后,对标准化的申报业务进行智能审批,对于非标准化申报业务进行智能辅助审批。 1.1.5.6.1.4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通行业务模块(PC端) 在政务服务网平台(佛山版)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并与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等公共业务模块中的事项进行自由组合,对组合的事项接口进行改造,借助事项接口实现与政务中台的融合,然后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通行的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的智能申报及许可事项核发的智能申报,系统在收取到业务申报后,对标准化的申报业务进行智能审批,对于非标准化申报业务进行智能辅助审批。 1.1.6数据益企服务建设 1.1.6.1营商选址分析 1.1.6.1.1营商选址政策资质检索 基于市场监管数字底座,给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选址政策资质检索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地址的政策文件、资质要求检索服务。 1.1.6.1.2营商选址行业现状分析 基于市场监管数字底座,给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选址行业主体经营现状统计分析,为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地址圈内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服务。 1.1.6.1.3营商选址市场竞争分析 基于市场监管数字底座,给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选址市场主体整体情况、区域分布的分析,为社会公众提供对应营商地址圈内市场竞争分析服务。 1.1.6.2消费投诉分析 1.1.6.2.1被投诉主体前十名 展示被投诉主体前十名,通过投诉的业务工单,对投诉主体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2被投诉品牌前十名 展示被投诉品牌前十名,通过投诉的业务工单,对投诉品牌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3消费维权涉嫌违法行为排名前十名 展示消费维权涉嫌违法行为前十名,通过消费维权涉嫌违法的业务工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4投诉总量和调解总量 展示投诉总量和调解总量,通过投诉和调解的业务工单,对投诉总量和调解总量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5举报总量和立案数 展示举报总量和立案数,通过举报和立案的业务工单,对举报总量和立案数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6各月商品类和服务类前三的消费投诉变化趋势 展示各月商品类和服务类前三的消费投诉变化趋势,通过商品类和服务类的消费投诉,对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7家用电器类产品具体投诉品类分析 展示家用电器类产品具体投诉品类,通过商品类和服务类的消费投诉,对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获取数据进行多维度、多视角分析与利用。 1.1.6.2.8行业同比(环比)分析 对全市(各区)各行业的消费维权进行业务同比(环比)的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示。通过预警事件、典型案例、视频等进行行业数据动态联动展示。 1.1.7国产化改造建设 1.1.7.1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国产化改造 国产化改造需满足国家发布安全可控体系,从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功能四个方面进行改造,实现对国外产品的替代。本项目拟对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为本项目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数字底座”,并对平台项目进行国产化环境的迁移改造。 1.1.7.1.1操作系统适配改造 国产化环境的根基是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连接系统硬件和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的纽带,是平台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资源管理,为用户提供方便的操作界面。 本项目对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应用软件进行国产化环境的迁移,将现在部署在佛山市电子政务云的系统迁移到佛山市国产化云平台上,现有服务器操作系统为“CentOS 7.3+”系统,初步拟定的国产操作系统环境适配改造为“银河麒麟V10”系统。 1.1.7.1.2中间件适配改造 在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中使用了JavaWeb中间件部署Java应用程序,本项目需要对应用程序在国产中间件中进行重新配置和部署。 1.1.7.1.2.1应用程序重新部署 本项目将针对国产中间件的应用特性和部署配置要求,对应用程序进行重新配置和部署,保证应用程序能够正常运行。 1.1.7.1.2.2应用程序性能调优 在国产中间件环境下,对系统性能进行重新测试和调优,保证系统各项性能在新环境下符合要求。 1.1.7.1.3数据库适应性改造 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采用了MYSQL\ES\REDIS等数据库,本项目须对这些数据库向国产数据库软件进行数据库适配性改造,原则上采用达梦DM8企业版数据库软件授权,具体的改造工作主要包括数据库表结构调整,历史数据迁移,SQL语句改造等等。 1.1.7.1.3.1数据库表结构调整 针对原有数据库特性,对MySQL的表结构特性(如字段的特有定义、唯一ID定义等)进行适配性改造,使得库表的各项定义,适配国产数据库的特性要求,并使得库表结构的定义达到最优。 1.1.7.1.3.2历史数据迁移 从原有数据库存储中将业务系统已产生数据迁移到新的数据库存储中,在迁移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重新建立数据关联,数据索引等。 1.1.7.1.3.3SQL语句改造 佛山市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为提高业务系统运行的整体性能,在数据统计、数据计算上直接使用了原有数据库(MySQL)的PLSQL语法,本项目需要对SQL、计算存储过程等进行重新编写和调试,以保证系统正常可用。 1.1.7.1.4应用软件适应性改造 本项目需要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国产化环境下对智慧市场监管基础服务平台已经完成的应用软件功能进行适应性改造,涉及改造的功能主要包括: 表4-25 应用软件功能适应性改造内容
1.1.7.2佛山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国产化改造 本次项目升级改造需满足国家发布安全可控体系,从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功能四个方面进行改造,实现对国外产品的替代。 1.1.7.2.1操作系统适配改造 国产化环境的根基是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连接系统硬件和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的纽带,是平台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资源管理,为用户提供方便的操作界面。 本项目对佛山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应用软件进行国产化环境的迁移,将现在部署在佛山市电子政务云的系统迁移到佛山市国产化云平台上,本项目需要安装国产操作系统(银河麒麟)共计6套。 1.1.7.2.2中间件适配改造 在佛山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中使用了JavaWeb中间件部署Java应用程序,本项目需要对应用程序在国产中间件中进行重新配置和部署。 1.1.7.2.2.1应用程序重新部署 本项目将针对国产中间件的应用特性和部署配置要求,对应用程序进行重新配置和部署,保证应用程序能够正常运行。 1.1.7.2.2.2应用程序性能调优 在国产中间件环境下,对系统性能进行重新测试和调优,保证系统各项性能在新环境下符合要求。 1.1.7.2.3数据库适应性改造 佛山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采用了MYSQL\ES\REDIS等数据库,本项目须对这些数据库向国产数据库软件(达梦DM8)进行数据库适配性改造,具体的改造工作主要包括数据库表结构调整,历史数据迁移,SQL语句改造等等。 1.1.7.2.3.1数据库表结构调整 针对原有数据库特性,对MySQL的表结构特性(如字段的特有定义、唯一ID定义等)进行适配性改造,使得库表的各项定义,适配国产数据库的特性要求,并使得库表结构的定义达到最优。 1.1.7.2.3.2历史数据迁移 从原有数据库存储中将业务系统已产生数据迁移到新的数据库存储中,预计包括405张表,共计2000余万条数据,在迁移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重新建立数据关联,数据索引等。 1.1.7.2.3.3SQL语句改造 在前期系统设计中,为提高业务系统运行的整体性能,在数据统计、数据计算上直接使用了原有数据库(MySQL)的PLSQL语法,本项目需要对SQL、计算存储过程等进行重新编写和调试,以保证系统正常可用。 1.1.7.2.4监管对象模块适应性改造 监管对象模块是佛山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的重要应用模块,是各个业务监管的基础,为使平台满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要求,须对该模块所涉及的各类监管对象进行适应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1.7.2.4.1食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2药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药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3特殊食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特殊食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4化妆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化妆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5医疗器械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医疗器械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6特种设备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特种设备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7质量管理与服务认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质量管理与服务认证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8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9网络交易及广告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网络交易及广告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10计量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计量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4.11认证认可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认证认可类监管对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监管业务功能适应性改造 监管业务功能模块是佛山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的主要业务应用模块之一,是各个业务开展日常监管核心功能,为使平台满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要求,须对该模块所涉及的各个监管业务功能进行适应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1.7.2.5.1双随机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双随机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检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检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3线索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线索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4案件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案件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5重点监管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重点监管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6违法广告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违法广告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7日常监管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日常监管计划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8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9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检查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检查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0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1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2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3特殊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特殊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4特殊食品经营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特殊食品经营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5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6食品小作坊生产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7问题隐患库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问题隐患库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8核查任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核查任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19疫情防控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疫情防控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0零售药店融合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零售药店融合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1食品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2暖企服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暖企服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3企业地址核查任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企业地址核查任务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4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5湿米粉自查及核查记录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湿米粉自查及核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6食品销售者自查记录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销售者自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7银行企业核查记录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银行企业核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8企业登记事项检查记录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企业登记事项检查记录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5.29预警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预警管理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统计分析模块适应性改造 统计分析功能模块是各业务科室用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统计分析,辅助其进行决策分析的重要参考,是各个业务科室的重要应用,为使平台满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要求,须对该模块所涉及的各个统计分析功能进行适应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1.7.2.6.1双随机发起统计(专项、随机、服务指导)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双随机发起统计(专项、随机、服务指导)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2双随机协同统计(专项、随机、服务指导)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双随机协同统计(专项、随机、服务指导)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3风险隐患总体情况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风险隐患总体情况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4风险库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风险库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5食品经营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经营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6食品生产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生产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7小作坊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小作坊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8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9医疗器械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医疗器械企业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03C认证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3C认证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1质量管理与服务认证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质量管理与服务认证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3检查表问题分布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检查表问题分布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4检查项目汇总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检查项目汇总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5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2.6.16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统计功能适应性改造 根据平台运行的所依赖的国产数据库、国产中件间等国产化环境,对全市企业参与各项标准情况功能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该功能所涉及的数据库表、SQL语句、程序代码的调整等。 1.1.7.3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系统国产化改造 1.1.7.3.1总体功能结构 1.1.7.3.2市场监管许可登记审批子系统(国产化改造) 1.1.7.3.2.1业务受理管理 业务人员选择对应的业务事项,打开审批受理页面,页面中列表分为待办、已办和回收站,可通过切换列表上方相应的“待办”、“已办”等按钮进行对应信息的切换。 待办列表是当前排队待办的任务清单,已办列表是过去已办的任务清单,回收站列表是显示已过期无效的任务清单,是否过期相对于当前办理业务的排号时间。通过板块和分类的选择,用户可以对各个状态下的信息列表进行记录筛选。 ⚫ 待办件管理 待办件管理实现用户可对待办件进行查询、办理等功能。 待办件查询:在待办件页面中,待办件列表上方输入正确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就会在列表中会显示正确的检索结果。 待办件办理:在待办件页面中,选择列表中要办理的记录,点击该记录右侧的办理按钮,输入该事项办理的各项相关信息,然后点击发送等,即可完成办理。 ⚫ 已办件管理 已办件管理显示该用户的已办业务列表,用户可对已办件进行流转日志和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点击列表中记录的流转日志“查询”按钮可对流转信息进行查询。 ⚫ 办结件管理 办结件管理显示该用户的办结业务列表,用户可对办结件进行业务办理信息查看,点击列表中的“查看”按钮,查看对应的已办件信息。 ⚫ 暂存件管理 暂存件管理页面显示该用户的暂存业务列表,用户可对暂存件进行办理和查询操作,点击列表中的“办理”按钮,弹出该事项办理页面,详细操作可参考待办件办理操作。 1.1.7.3.2.2商事主体登记审批管理 名称登记审批管理 一、字号查重 名称管理业务是商事主体在设立登记前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进行新名称申请、预核名称调整、名称预先核准延期、名称预先核准注销等。名称预核之前先进行名称查重,查重名称是否重复,确定是否符合登记法规。名称预先核准业务核定商事主体名称,商事主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其它机关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名称预先核准后如出现预先核准名称调整、名称有效期延期情况,向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进行内资、外资、私营、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商事主体字号的查重,保证企业名称不与其它已核准还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全自治区的驰、著名商标、本地商标、国内外企业字号和近似字、禁用字号重复。 名称查重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名称,能根据查重范围(管辖机构)、多个名称库来查重,列出查询结果,对查重结果能打印查重证明、查重的字号进行名称保留、查重的字号名称保留续期。 (1)名称库包括: (2)开业企业名称库; (3)企业名称预核库; (4)商标库; (5)受保护字号库; (6)禁用字词库; (7)个体户名称登记库; (8)个体户名称预核库; (9)集团名称库; (10)市场名称登记库; (11)市场名称预核库; (12)名称资源回收库; (13)过期名称库; (14)网上名称保留库; (15)拟变更名称库; 名称库管理规则 表 名称库管理规则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设立 名称预核实现内资、外资、农合、个体户所有企业类型的名称预核功能。根据相关公司法等法规要求,诸如公司企业类型在设立登记前必须先办理名称预核业务。名称预核在受理时能查重字号,同时允许最多有三个备用字号。企业法人的名称四段组合如“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合的顺序可以变动;合伙企业的是“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组织形式+合伙类型”;分支机构的是“隶属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很多个体户实际情况都是没有名称的,系统满足这种特殊情况。名称预核受理后,申请的名称就受到保护,保留的期限根据企业类型来定。 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系统的功能设计支持两种业务方式,第一种是先对升级的企业进行核名,可以使用原个体户名称而不改变名称,然后对原个体户注销,再使用已核名的名称预核业务进行设立登记;第二种是直接设立登记企业,对原个体户进行资料关联,新的企业登记成立后,原个体户自动注销,注销原因描述为“个体户升级企业,个体户进行注销”。 名称预核冠省名功能设计支持两种业务模式,第一种是地市进行冠省名业务受理、审查,名称管理系统自动把名称预核业务数据、流程数据推送给省局的名称管理系统,省局进行核准,之后地市业务人员进行打印、发照业务处理。第二种是省局业务人员进行冠省名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打印、发照,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在地市进行,设立登记业务启动时调取省局名称管理系统已预核的名称数据。 三、名称预先核准变更 名称变更预核分为未开业的名称预核变更和已开业的名称变更预核。未开业的名称预核变更是指名称预核后资料发生了变更。已开业的名称变更预核是指企业变更登记前先进行名称变更预核。名称变更预核的资料不需要重新录入,业务人员只需要重录申请人申请变更的项目。名称变更预核后的名称也在名称库进行保留。名称变更预核业务也支持冠省名的企业名称变更。名称变更预核实现内资、外资、个体户所有企业类型的名称变更预核功能。 四、名称预先核准注销 名称预核注销分为未开业的名称预核注销。未开业的名称预核注销是指名称预核后,用户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的注销业务,业务受理审批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注销核准通知书。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管理 业务描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内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企业在设立登记前是必须先进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已办理过名称预核的再申请设立登记业务的,名称预核的业务信息会自动带过来,不需要商事登记业务人员再重新录入了。 系统设计功能录入申请人填写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资料,如有限公司,需要录入的资料分类:申请事项、投资者、成员情况、出资情况、专项审批。 申请事项内容包括申请书基本信息、报表统计录入信息、其它业务对主体标志信息。为满足国家局对商事主体登记统计报表要求,在设立登记等业务办理时由业务人员录入统计类指标,达到报表统计目的。商事主体登记作为主体准入门槛,为了主体监管、市场监管、广告监管等后续监管业务开展,在商事主体登记时,对商事主体进行标志位标识,如:重点行业、风险行业、是否经营农资、是否广告企业等。 为适应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申请事项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能够灵活配置,满足业务灵活性。 投资者能录入自然人投资者、非自然人投资者信息,为提高效率录入方便,自然人投资者信息能查询调出系统整个人员库信息(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投资者、高级成员等),业务人员只要有录入人的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忆。非自然人投资者信息能查询调出全省数据中心商事主体信息,减少投资者信息录入时间。 成员情况设计录入董事会成员、企业管理层、职工监事等信息,为提高录入效率,能快速查询调出人员库信息。 专项审批设计能录入企业许可项目涉及其它政府机关、单位的前置审批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时,按相关规则自动生成注册号。隶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登记机关享有各自的注册号区段。注册号不能重复使用,注销、吊销、遗失执照后原注册号作废,已作废的注册号不得再次使用。 对各级登记机关,按行业和企业类型设置不同的登记权限,不允许越权限登记,但可由上级登记机关授权登记,程序上设置不同权限。在打印执照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功能描述 企业经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公司即告成立,能够在主体库查到该商事主体资料。 对未经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设立登记在审查录入企业名称后,系统自动检查企业名称是否重名等,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要求查询要求提示。公司登记系统设定必须经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系统自动将一些需同步处理情况置于后台进行,如将名称自动装入名称登记库,名称预先核准信息并入该企业资料内。 设立登记被受理,名称即受到保护(即使已过保留期,保留期为整个登记过程,核准或退回即中止)。 在环节“发证确认”后自动生成企业的唯一码,作为企业永久的标识。并将资料倒入正式数据库。在企业进行变更、注销、吊销操作,企业的唯一码永远不变,从而通过对企业历史的追踪,系统能够查询到企业历次变更的情况。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管理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变更登记能实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转变和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向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变登记业务。企业改制后,变更登记的数据项、变更登记的业务流程、打印文书、审批表、证照全按改制后的企业类型来录入、打印输出。 公司分立合并登记按照分立合并的形式不同分为续存分立、解散分立、吸收合并、新设立合并四个业务过程。涉及企业分立、合并业务的主体类型有:内、外资有限公司;内、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减少业务人员录入工作量,企业变更登记业务的数据来源于主体库的数据,业务人员只需要录入企业申请的变更项目。 4. 业务描述 企业的变更项目符合企业变更申请书书面材料的变更项目,也包含设立登记的特殊项目。 为了使用方便,企业的变更项目很直观地分出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企业申请变更了哪些项目,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是什么。 变更登记核准时,若企业注册号不满足国家局最新规则,则重新生成最新15位注册号,在打印环节输出注册号变换证明。 变更登记业务如有变更名称,变更前的名称保留三年。 变更登记业务的审核表只输出申请人申请变更项目。变更核准通知书输出申请人申请变更项目的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值。对于像投资者这样的变更项目是列表类型,变更核准通知书以表格的形式输出,这样会更直观。 地址变更后引起监管管辖地变化的,需要重新认领。 冻结的项目不能进行变更登记。 因改制、内外资企业互转等名称变更申请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情况时,可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环节2调出资料可以调出有效期内的名称预先核准资料。 变更登记核准后,系统自动将一些需同步处理情况置于后台进行,如将新企业名称自动装入名称库保留、原企业名称保留一年等功能描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审批管理 n业务描述 当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实收资本备案、清算组备案等。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企业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n功能描述 备案登记能进行清算组备案,清算组成员可以是企业的股东或委派人。 备案登记其功能设计与变更登记业务类似。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入审批管理 n业务描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n功能描述 迁入登记的需求与变更登记类似,同一个地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资料能够自动迁入迁出。 迁入登记前,迁出部门先要征求迁入部门的意见,迁入部门同意后可设置预受理记录,由迁出部门将电脑数据传输到预受理记录中。迁移拟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将送省经贸委初审意见在预受理记录中存档。 信息反馈事项:迁移登记核准后将信息反馈给原登记机关,包括主要登记事项、新执照复印一份反馈给原机关,原登记机关可以了解是否接收、改名。 关联事项:能提通过补录的手段调出省内其它登记机关送来的迁入数据,对外省或不符合本系统接口规范的数据能方便地接收。 迁入新登记机关要更换注册号。 (一)省内地市迁往其它地市业务 企业先在迁入地市办理迁入意见,使用“企业尚未在本系统中,做迁入意见”业务方式;录入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完成迁入意见业务,打印迁入意见通知书给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 企业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打印迁移通知书,原登记机关移交企业档案资料。 迁入机关业务人员使用系统的“迁入前自动补录”功能,系统自动把主体的所有正式数据、业务数据从原登记机关迁移到迁入机关,不需要手工补录迁入前数据。 迁入机关业务人员办理迁入登记,完成企业迁移业务。 (二)从外地/外省迁入本市业务 企业先在迁入地市办理迁入意见,使用“企业尚未在本系统中,做迁入意见”业务方式;录入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完成迁入意见业务,打印迁入意见通知书给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 企业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打印迁移通知书,原登记机关移交企业档案资料。 迁入机关业务人员补录企业最后一笔迁出登记企业资料。企业状态为已迁出,登记机关、登记管辖机关为外地机关。因存在企业首次迁入后迁出,再次迁入情况,迁入前补录时区分首次迁入和再次迁入情况。 迁入机关业务人员办理迁入登记,完成企业迁移业务。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出审批管理 n业务描述 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n功能描述 迁入登记的需求与变更登记类似,同一个地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企业资料能够自动迁入迁出。 迁入登记前,迁出部门先要征求迁入部门的意见,迁入部门同意后可设置预受理记录,由迁出部门将电脑数据传输到预受理记录中。迁移拟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将送省经贸委初审意见在预受理记录中存档。 信息反馈事项:迁移登记核准后将信息反馈给原登记机关,包括主要登记事项、新执照复印一份反馈给原机关,原登记机关可以了解是否接收、改名。 关联事项:能提通过补录的手段调出省内其它登记机关送来的迁入数据,对外省或不符合本系统接口规范的数据能方便地接收。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管理 n业务描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n功能描述 对于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注销登记时一定要成立清算组并已清算完成。 受限情况:检索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和投资企业,如发现没有办理相应注销,则提示企业本身也不能注销。 注销登记核准后,系统自动将一些需同步处理情况置于后台进行,如已注销的企业,三年内不得核准与其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撤销登记审批管理 n业务描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撤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基于特定事实,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企业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系统要记录裁定文书号、撤销原因、撤销事项等信息,撤销设立登记业务核准后,企业状态变为撤销登记,不能正常营业。撤销变更核准通过后,撤销的事项变回到变更前的信息。撤销注销登记后,企业变为在营开业状态。 撤销变更登记业务是根据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材料撤销企业历次变更业务中的某次变更业务。 n功能描述 系统只自动撤销登记事项和一些特殊项(注册号等),对与与其关联的项,由业务人员手工更改,但系统要给出提示信息,以免业务人员缺漏了。 对于名称撤销,如果名称被其它企业占用,业务人员可对其修改,对于过期名称,重新激活。 注册号发生改变的,业务人员可以选择保留,还是重新生成。 对于经营范围发生变化而产生专项申批的变化,在经营范围撤销后提示“请同时撤消专项申批”等信息。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管理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内资股份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管理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管理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审批管理 当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备案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实收资本备案、清算组备案等。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迁入审批管理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入业务相同。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迁出审批管理 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出业务相同。 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管理 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内资分公司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管理 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管理 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内资分公司备案审批管理 当内资分公司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内资分公司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内资合伙企业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备案审批管理 当内资合伙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内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管理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管理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非公司企业法人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管理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管理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审批管理 当非公司企业法人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管理 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非法人分支机构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管理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管理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非法人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非法人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审批管理 当个人独资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商事主体。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实收资本备案、清算组备案等。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迁入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入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迁出审批管理 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出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撤销登记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撤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基于特定事实,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企业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系统要记录裁定文书号、撤销原因、撤销事项等信息,撤销设立登记业务核准后,企业状态变为撤销登记,不能正常营业。撤销变更核准通过后,撤销的事项变回到变更前的信息。撤销注销登记后,企业变为在营开业状态。 撤销变更登记业务是根据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材料撤销企业历次变更业务中的某次变更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撤销登记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定备案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实收资本备案、清算组备案等。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不能修改。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迁入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入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迁出审批管理 企业地址变更涉及到跨登记机关,企业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迁出业务。企业第一步先在迁入机关办理迁入意见,迁入机关同意迁入后;第二步企业到迁出机关办理迁出登记;第三步企业到迁入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入意见、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业务要有业务关联关系。迁入登记业务是一种特殊变更登记业务,企业在办理迁入登记业务时,允许申请办理其它事项变更、备案。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迁出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撤销登记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撤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基于特定事实,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企业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系统要记录裁定文书号、撤销原因、撤销事项等信息,撤销设立登记业务核准后,企业状态变为撤销登记,不能正常营业。撤销变更核准通过后,撤销的事项变回到变更前的信息。撤销注销登记后,企业变为在营开业状态。 撤销变更登记业务是根据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材料撤销企业历次变更业务中的某次变更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撤销登记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审批管理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审批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审批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审批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审批管理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外资商事主体。投资者包含外商投资者(含港澳投资者),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相同。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审批管理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业务是企业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企业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相同。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备案审批管理 当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业务相同。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审批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企业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相同。 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管理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个体工商户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为内地自然人,也可以为港澳台自然人,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个体工商户变更审批管理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业务是个体工商户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变更业务相同。 个体工商户注销审批管理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个体工商户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注销业务相同。 个体工商户撤销登记审批管理 个体工商户撤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基于特定事实,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企业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系统要记录裁定文书号、撤销原因、撤销事项等信息,撤销设立登记业务核准后,企业状态变为撤销登记,不能正常营业。撤销变更核准通过后,撤销的事项变回到变更前的信息。撤销注销登记后,企业变为在营开业状态。 撤销变更登记业务是根据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材料撤销企业历次变更业务中的某次变更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撤销登记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商事主体。投资人为农民身份的自然人,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业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审批管理 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备案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注销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撤销登记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撤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基于特定事实,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企业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系统要记录裁定文书号、撤销原因、撤销事项等信息,撤销设立登记业务核准后,企业状态变为撤销登记,不能正常营业。撤销变更核准通过后,撤销的事项变回到变更前的信息。撤销注销登记后,企业变为在营开业状态。 撤销变更登记业务是根据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材料撤销企业历次变更业务中的某次变更业务。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撤销登记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商事主体。投资人为农民身份的自然人,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备案审批管理 当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法定备案事项变化时,需要到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只能备案法定备案事项、其它事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事项不能修改。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备案业务相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注销业务相同。 营业单位设立审批管理 营业单位设立登记业务就是申请成立一个营业单位商事主体。投资人为农民身份的自然人,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设立业务相同。 营业单位变更审批管理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是营业单位成立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资料。已经经过名称变更预核的或者进行变更登记首办咨询的可以直接启动营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 营业单位注销审批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终止营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予以撤销其登记注册并收缴营业执照的行政执法行为。 其基本业务规则与内资企业注销业务相同。 业务修正管理 n业务描述 业务修正是企业登记的业务办结后,发现资料存在录入错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内部启动资料修改业务流程来修正资料。业务要求与变更登记一样。 n功能描述 业务修正可查看资料修改痕迹。 业务修正功能包括所有的企业类型。 业务修正其功能设计与变更登记业务类似。 股权出质登记审批管理 n股权出质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企业股权出质的登记事项参照《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核准通过后自动生成“质权登记编号”,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登记簿》。 处于股权冻结的股份不可以进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业务;正在办理股东变更业务的企业不可以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业务;已经出质的股权系统限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企业在股权出质生效后,出质的股东限制办理变更业务。 n股权出质变更 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企业,可对股权出质事项进行变更登记。企业股权出质的登记事项参照《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核准通过后自动生成“质权登记编号”,打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登记簿》。 处于股权冻结的股份不可以进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业务;正在办理股东变更业务的企业不可以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业务。 企业在股权出质生效后,出质的股东限制办理变更业务。 n股权出质注销 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企业,可对股权出质事项进行注销登记。企业股权出质的登记事项参照《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核准通过后自动生成“质权登记编号”,打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登记簿》。 企业在股权出质注销后,出质的股东变更业务的限制解除。 股权冻结备案管理 n股权冻结登记 股权冻结,根据法院来文,系统记录股权冻结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事由、文收号、冻结原因、股东冻结的股权或金额。 股权冻结业务流程有录入、确认执行两个环节,录入人员根据法院文书录入后,发送领导确认执行。股权冻结后,股东冻结这部分股权不能变更。 股权冻结录入法院文书信息,如法院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裁定书文号、冻结事项、股东信息、冻结有效日期。 新增股权冻结,若录入人员有确认执行角色,在录入环节可以完成股权冻结录入。 股权冻结完成录入确认后,该商事主体股东被冻结的股权不能减资,在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时,该主体股东系统会进行警示。 n股权冻结解冻 股权解冻,指在股权冻结基础上根据法院来文进行股权解冻,股权解冻后股东股权恢复正常,可以进行股权变更。 股权解冻后,原先的股权冻结失效,该主体股东可以进行正常股权变更业务。 1.1.7.3.2.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事项审批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许可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许可证件的制证、打印、领取。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生产许可证回收,新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生产许可证回收,新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生产许可证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经营许可证回收,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经营许可证回收,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经营许可证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回收,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回收,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六、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七、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八、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回收,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九、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回收,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含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含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除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除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补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补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十九、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含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含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除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变更(除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补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补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门店目录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首次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首次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五、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变更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变更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回收,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六、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补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补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件的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八、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首次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首次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十九、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书回收,新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件的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证书回收,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补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补发)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证件的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五、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备案变更)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备案变更)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回收,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备案注销)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备案注销)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证件的回收,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十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报备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报备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报备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一、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二、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核准/核减)营罂粟壳的审批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核准/核减)营罂粟壳的审批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核准/核减)营罂粟壳的审批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变更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变更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变更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五、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七、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八、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备案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备案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委托检验备案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十九、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六十、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业务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1.1.7.3.2.4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事项审批管理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台/套办理)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六、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八、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证书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管理 市民通过窗口(网上平台、移动平台、自助终端)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申请材料,业务人员在许可登记系统进行业务受理、审查、核准,核准通过后,并在许可登记系统(并可扩展在智能化终端)中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核准通知书的制证、打印、领取。 1.1.7.3.3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申报子系统(国产化改造) 1.1.7.3.3.1市场监管许可登记申报公共部分 1.1.7.3.3.1.1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 一、身份认证识别模块 身份认证识别模块提供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对接省、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获取申报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二)进行自然人负面清单识别(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并将相关信息填写到系统中。 (三)如果申报人是首次登录,系统自动提示用户补充相关信息。 (四)依据用户填报信息,生成用户名单。 二、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模块 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对接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获取名称自主申报业务信息及告知书材料。 (二)对省名称自主申报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三)加载对应商事主体类型的行业门类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等的行业门类负面清单。 (四)生成商事主体名称,并依据四段法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禁限用库、驰名商标、注吊销库、名称自主申报库、名称字号本地(含本地人名、地名、禁用用词、忌讳用词等)负面清单库进行查重。 (五)采用自然语言分词法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禁限用库、驰名商标、注吊销库、名称自主申报库、名称字号本地负面清单库进行查重。 (六)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标准化识别。 (七)系统生成商事主体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模块 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对接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获取名称自主申报业务信息及告知书材料。 (二)对市名称自主申报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三)加载对应商事主体类型的行业门类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等的行业门类负面清单。 (四)将变更前商事主体名称与变更后商事主体名称进行比对识别。 (五)生成商事主体名称,并依据四段法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禁限用库、驰名商标、注吊销库、名称自主申报库、名称字号本地(含本地人名、地名、禁用用词、忌讳用词等)负面清单库进行查重。 (六)采用自然语言分词法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禁限用库、驰名商标、注吊销库、名称自主申报库、名称字号本地负面清单库进行查重。 (七)对商事主体名称进行标准化识别。 (八)系统生成商事主体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四、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模块 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商事主体设立经营范围填报、标准化判断及负面清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加载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负面清单,将商事主体类型(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等)的经营范围与行业门类进行关联识别。 (2)申报人选择系统推荐的商事主体主经营范围与辅助经营范围。 (3)申报人可以选择对经营范围进行自行编辑。 (4)系统对用户申报的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5)对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进行标准化识别。 (6)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经营范围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填写商事主体设立住所申报、标准化判断及负面清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申报人输入对应的经营场所地址信息,系统对经营场所地址进行负面清单识别。将商事主体类型(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等)的经营场所与地址负面清单进行关联识别。 (2)用户输入多个经营场所地址,系统对一照多址进行标注识别。 (3)用户输入相同的经营场所地址,系统对一址多照进行标注识别。 (4)申报人按照住所申报制进行住所申报。 (5)对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6)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经营场所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选填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系统自动关联申报人为商事主体的自然投资人之一,用户可以增加其他自然投资人。 (2)对投资人进行自然人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3)用户可以同时增加法人投资人。 (4)系统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法人投资人进行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5)调用法人业务授权接口,获取本业务法人授权的自然人信息。 (6)填写投资人的出资额度、币种、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信息。 (7)系统展示所有相关投资人信息,供用户查看。 (8)对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9)系统生成商事主体投资人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四)选填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系统自动关联申报人为商事主体负责人,并允许用户进行更改。 (2)对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3)系统生成商事主体负责人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五、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模块 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商事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填报、标准化判断及负面清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展示商事主体原有经营范围信息。 (2)加载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负面清单,将商事主体类型的经营范围与行业门类进行关联识别。 (3)申报人选择系统推荐的商事主体主经营范围与辅助经营范围。 (4)申报人可以选择对经营范围进行自行编辑。 (5)系统对用户申报的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6)将变更前商事主体经营范围与变更后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进行比对识别。 (7)对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进行标准化识别。 (8)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经营范围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填写商事主体变更住所申报、标准化判断及负面清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展示商事主体原有经营场所信息。 (2)申报人输入对应的经营场所地址信息,系统对经营场所地址进行负面清单识别。将商事主体类型(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等)的经营场所与地址负面清单进行关联识别。 (3)用户输入多个经营场所地址,系统对一照多址进行标注识别。 (4)用户输入相同的经营场所地址,系统对一址多照进行标注识别。 (5)申报人按照住所申报制进行住所申报。 (6)将变更前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与变更后商事主体经营场所进行比对识别。 (7)对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8)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经营场所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三)选填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展示商事主体原有投资人信息。 (2)用户可以编辑调整投资人信息。 (3)对投资人进行自然人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4)用户可以调整法人投资人。 (5)系统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法人投资人进行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5)调用法人业务授权接口,获取本业务法人授权的自然人信息。 (6)编辑投资人的出资额度、币种、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信息。 (7)将变更前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与变更后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进行比对识别。 (8)系统展示所有相关投资人信息,供用户查看。 (9)对商事主体投资人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10)系统生成商事主体投资人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四)选填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展示商事主体原有负责人信息。 (2)用户进行更改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 (3)将变更前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与变更后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进行比对识别。 (4)对商事主体负责人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5)系统生成商事主体负责人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六、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模块 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选填商事主体注销相关信息,并进行标准化分析。 (1)显示该用户续存的商事主体列表。用户选择相关商事主体进行注销。 (2)系统比对是否完成清税,比对成功进行下一步操作,否则提示用户进行清税。 (3)用户填报相关注销业务信息。 (4)对商事主体注销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5)系统生成内资有限公司注销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展示商事主体注销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七、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模块 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模块提供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选填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高级成员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系统展示可选择的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及高级成员结构。 (2)根据选择的商事主体的组织架构,自动设置投资人与高级成员的关联关系。 (3)用户依据组织架构要求选填高级成员及对应选举方式、任命年限等信息。 (4)对商事主体的高级成员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及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5)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的高级成员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选填商事主体的章程信息及业务关联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系统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架构获取对应章程模板。 (2)依据投资人、高级成员,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商事主体章程。 (3)用户查看章程并进行编辑、修改。 (4)对商事主体的章程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5)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的章程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八、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模块 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选填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高级成员信息及黑名单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展示商事主体原有高级成员信息。 (2)系统展示可选择的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及高级成员结构。 (3)根据选择的商事主体的组织架构,自动设置投资人与高级成员的关联关系。 (4)用户依据组织架构要求选填高级成员及对应选举方式、任命年限等信息。 (5)对商事主体的高级成员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及负面清单识别。人员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场监督总局黑名单、广东省失信人员名单等。 (6)将变更前商事主体高级成员与变更后商事主体高级成员进行比对识别。 (7)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的高级成员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选填商事主体的章程信息及业务关联识别等业务规则分析 (1)系统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架构获取对应章程模板。 (2)依据投资人、高级成员,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企业章程。 (3)用户查看章程并进行编辑、修改。 (4)将变更前商事主体章程与变更后商事主体章程进行比对识别。 (5)对商事主体的章程信息进行标准化识别。 (6)系统生成商事主体的章程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九、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模块 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模块提供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非公党建信息填报 (1)系统自动申报人信息关联到非公党建信息,并允许用户进行更改。 (2)用户对非公党建信息填报。 (二)申报人选择营业执照获取方式 (1)用户可以选择邮政快递、自助终端、大厅窗口等方式获取营业执照。 (2)如果用户选择邮政快递获取营业执照,则提示用户完成邮寄地址填写。 十、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模块 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模块提供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展示商事主体申报业务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分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分类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二)按照申报业务规程生成相关业务申请表 (1)系统依据申报人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相关申请材料清单。 (2)系统将所有申报材料(市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上传的其他电子材料等)合成为一份PDF电子材料,供用户进行电子签名。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确认,并发送给相关人员签名,相关人员完成业务电子签名后,系统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系统依据投资人、高级成员自动生成待签名人员信息。 (2)将签名材料链接通过消息发送给所有待签名人员。 (3)相关人员查看待签名材料,如果发现有问题则反馈填写错误信息。 (4)申报人及其他待签名人查看错误信息,并进行确认。 (5)待签名人员确认电子材料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 (6)所有待签名人员完成签名后,系统将签名材料合成为一份PDF电子材料。 (7)所有人员完成签名后,系统自动进行申报提交。 十一、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模块 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模块提供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系统回收旧营业执照 (1)如果业务需要回收营业执照,系统通过对接自助终端设备的营业执照正本回收接口,确认原有营业执照正本(A3版面)已回收。 (2)如果业务需要回收营业执照,系统通过对接自助终端设备的营业执照副本回收接口,确认原有营业执照副本(A4版面)已回收。 (二)自主打印营业执照及通知书 (1)系统对接电子签章系统,完成对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核准通知书及其他通知书的合成。 (2)打印核准通知书。 (3)业务如果需要打印营业执照,则打印营业执照正本(A3版面)。 (4)业务如果需要打印营业执照,则打印营业执照副本(A4版面)。 (5)打印其他通知书。 1.1.7.3.3.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信息。 (3)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信息。 (3)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信息。 (3)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信息。 (3)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信息。 (3)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信息。 (3)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信息。 (3)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信息。 (3)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信息。 (3)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信息。 (3)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信息。 (3)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信息。 (3)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信息。 (3)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信息。 (3)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模块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信息。 (3)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1.1.7.3.3.1.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模块提供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信息。 (3)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PC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业务信息。 (3)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台/套办理)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PC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业务信息。 (3)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按单位办理)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模块提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信息。 (3)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智能填报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模块提供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接口(移动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接口(PC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信息。 (3)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六、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模块提供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PC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信息。 (3)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信息。 (3)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八、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 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PC端)、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信息。 (3)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模块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PC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信息。 (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模块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PC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三个接口。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信息填报及业务规则分析 (1)显示申报人关联的企业名录,并对企业名录进行负面清单识别。 (2)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信息。 (3)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进行标准化识别。 (4)系统展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非标准化相关提示信息。 (二)上传电子材料清单 (1)支持全程电子化业务的人工审批,如果业务需要上传电子材料,则按照电子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上传电子材料依据不同的业务要求设定对应的规格要求。 (三)展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信息及相关非标准化提示,供申报人核查确认 (1)申报人所有相关信息选择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汇总显示填报的相关信息项目,供用户进行查看确认。 (2)系统汇集展示所有的非标准化信息,提示用户进行对应的修改与编辑。 十一、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模块 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模块提供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主要功能设计如下: (一)系统回收旧许可证件 (1)如果业务需要回收许可证件,系统通过对接自助终端设备的许可证件副本回收接口,确认原有许可证件已回收。 (二)自主打印许可证件及通知书 (1)系统对接电子签章系统,完成对许可证件、核准通知书及其他通知书的合成。 (2)打印核准通知书。 (3)业务如果需要打印许可证件,则打印许可证件。 (4)打印其他通知书。 1.1.7.3.3.2许可登记业务申报(移动端) 对全市现有许可登记业务的移动申报系统进行融合,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要求,基于“粤”系列基础平台,对于具备掌上申报条件的商事主体登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事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事项等业务事项进行电子化、智能化的掌上申报。 1.1.7.3.3.2.1商事主体登记业务智能申报模块(移动端)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个体工商户设立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体工商户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体工商户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个体工商户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移动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2.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移动端)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2.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移动端)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许可业务、工业产品许可业务、计量许可业务申报。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申报(移动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移动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移动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3许可登记业务申报(PC端) 对全市现有许可登记业务的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融合,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要求,基于省(市)政务服务网,对于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商事主体登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事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事项等业务事项进行电子化、智能化的网上申报。 1.1.7.3.3.3.1商事主体登记业务智能申报模块(PC端)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个体工商户设立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体工商户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体工商户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个体工商户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PC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PC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3.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PC端)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3.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PC端)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许可业务、工业产品许可业务、计量许可业务申报。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申报(PC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PC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PC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4许可登记业务申报(自助终端) 对全市现有许可登记业务的自助终端申报系统进行融合,基于全局统一终端设备,对于具备自助申报条件的商事主体登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事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事项等业务事项进行电子化、智能化的自助申报,以及纸质证照的自主打印。 1.1.7.3.3.4.1商事主体登记业务智能申报模块(自助终端)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设立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变更业务高级成员及章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新营业执照的自主打印。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四、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五、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新营业执照的自主打印。 六、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七、个体工商户设立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体工商户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体工商户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新营业执照的自主打印。 九、个体工商户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个体工商户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设立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设立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名称变更业务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非公党建及证照获取方式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新营业执照的自主打印。 十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业务嵌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申报公共模块中,与身份认证识别接口(自助终端)、商事主体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业务表单生成及发送签名接口(自助终端)、营业执照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营业执照的回收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1.1.7.3.3.4.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自助终端)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九、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业务嵌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许可申报公共模块中,与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 1.1.7.3.3.4.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模块(自助终端)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申报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许可业务、工业产品许可业务、计量许可业务申报。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台/套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按单位办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六、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八、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申报(自助终端) 依托许可登记业务申报子系统(自助终端),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业务嵌入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许可公共子模块中,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智能填报接口(自助终端)、质量监督许可证件回收及打印接口(自助终端)进行改造对接,并生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主题套餐业务申请电子材料,发送给对应待签名人员签名后,自动提交业务申报。业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许可证照及核准通知书自主打印。 1.2系统业务运营 本项目知识产权智能分析中,涉及到经济户口(佛山市企业数据)融合知识产权进行二次分析的内容,可通过政务大数据中心接入经济户口数据,开展二次融合分析。 同时,需要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来源的专利基础数据,以及定期更新的数据。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