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要求和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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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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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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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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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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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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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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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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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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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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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持续深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其中就涉及到监测样地的内容,国家林草局于2022年1月印发了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保宣函〔2022〕2号)。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推进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的通知》(浙林字函〔2022〕297号)《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办保〔2023〕5号)要求,永康市拟在自然保护地新建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并完成调查监测。通过项目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森林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基础数据库,旨在为科学地开展保护管理、监测研究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服务内容
参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1.0版)》完成以下几项内容:
1、编写方案:统筹谋划,编制2023-2025年永康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方案;
2、样地建设: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建设永康市样地区域范围。在永康市自然保护地内完成6个1 ha和21个400 m2长期监测样地的建设与调查,包括植物群落样地测设和胸径≥1cm的木本植物每木挂牌、定种、定位和胸径、树高等参数测量,开展灌草层、环境因子、森林郁闭度等调查和布设红外相机监测动物,填写系列调查记录表,建立数据库,并完成调查报告撰写。
3、数据管理: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1.0版)》,通过浙江省林业局林业空间管理平台(一张图)移动端应用-掌上林业App采集样地建设和调查数据,经质检后,上传至林业空间管理平台云端数据库。
三、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四、成果要求
提交2023-2025年样地建设方案,每年11月至12月完成当年的内业数据整理与报告编制工作;每年12月,提交当年的样地建设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全部调查数据;2025年样地建设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全部调查数据于合同期限届满前提交。
五、提交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要符合浙江省林业局对长期监测样地建设的质量要求,按照省林业局当年下发的验收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2、数据上报:样地建设与调查结果,根据省林业局指定的上传平台或系统的要求,做好电子资料及纸质资料格式整理归档,上传相关平台系统。
3、纸质的报告一式二份,项目过程中的照片、调查数据、内业数据、电子报告等存于硬盘,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给采购人保存。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该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供应商应承诺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8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