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项目概况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内委发〔202 1〕1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研究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内江市卫健委牵头推进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学影像云胶片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2〕48号),要求全市拥有PACS的医疗机构,将医学诊断报告数据和原始DICOM数据完整、安全汇聚至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面向所有患者提供医学影像云胶片服务。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是全市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调阅,为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提供信息化支撑,连通四川省远程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后,将实现全省及川渝地区检查结果互认。二、我院采购基于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的医学影像云服务,能够实现全院医学影像数据云端长期存储(住院30年以上,门诊15年以上),有利于居民随时随地调阅、分享医学影像“云胶片”和检查诊断报告,减少医院实体胶片耗材、数据存储等成本支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只有采购此项医学影像云服务,依托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才能实现与市内外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影像诊断业务协作和检查结果互认。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的唯一授权服务商。四、综上所述,为开展医学影像“云胶片”服务,保障我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顺利实现共享互认,我医院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2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5G影像云胶片服务 |
30,000.00 |
420,000.00 |
个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5G影像云胶片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1、基础技术要求: 1.1应全面支持DICOM3.0标准; 1.2应全面遵从HL7医疗服务信息网络通讯协议; 1.3系统核心基于企业级的Windows平台,系统服务端软件可安装于Linux或WindowsServer2012及以上操作系统; 1.4系统支持大型关系型数据库; 1.5系统设计采用B/S架构,可进行PC端、手机端、PAD端的页面浏览调阅; 1.6支持通过数据专线方式、5G切片专网方式接入内江市平台并实现区域内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互认; 1.7支持医联体内医院影像检查报告、DICOM图像能通过WEB网页方式实现报告和影像共享; 1.8实现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院内PACS/RIS系统进行对接; 1.9系统应实现7×24小时的连续运行; 1.10该平台建设须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政策要求; 1.11须保留承接医疗机构业务系统上云的扩展需求能力; 1.12该平台须提供与部署信息系统同等级需求的安全防护功能。 |
|
2 |
2、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技术要求: 2.1云PACS系统 2.1.1支持用户注册、实名认证、账户管理功能。支持通过手机、PAD、电脑,远程写报告。支持数字影像一键分享功能。支持用户信息设置(用户基本信息修改、设置);支持扫一扫功能和扫一扫隐私管理。 2.1.2支持EMPI患者交叉索引;支持院内影像数据、检查报告、图文报告调阅及条件筛选;支持电子申请单功能模块,提供书写报告需要的临床诊断等信息;支持报告撰写、审核、修改功能;支持模板管理功能;支持诊断申请、接收、回传功能。 2.1.3支持移动端(IOS和安卓端)基于GPU硬件加速方式处理DICOM原生影像数据,实现窗宽窗位调整(断网情况下也可正常调整当前影像窗宽窗位),缩放影像,移动影像,长度测量,角度测量,椭圆面积测量,播放可动态调整播放帧率,预设窗宽窗位值,翻阅影像。(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1.4客户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5秒,WEB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IOS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安卓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1.5支持DICOMGSPS(标准灰阶软拷贝显示状态),保证图像的一致性显示,医生可以在写报告时保存影像状态(窗宽窗位、标注、位置等信息),系统自动保存为PR文件,其他医生浏览患者影像时可以查看已保存的影像状态; 2.1.6支持DICOMKO(关键影像);医生可以在书写报告时标记影像为关键影像,其他医生可以在浏览影像时,查看标记为KO的影像; 2.1.7支持原始影像数据及报告的归档排列,提供移动端以翻页、播放方式浏览病人所有原始影像数据; 2.1.8支持医院医生工作站及移动端对标准DICOM影像浏览,并具备长度测量、角度测量、椭圆面积测量、矩形面积测量及窗宽窗位调整、多平面重建等功能。 2.2院内影像诊断 2.2.1支持在多窗口布局中只针对指定的图像进行调整,而窗口中其它帧图像不同步此操作; 2.2.2支持图像窗口重置:当帧图像被平移或缩放后,快速恢复到标准样式; 2.2.3支持对图像序列窗口进行反色/旋转/翻转操作、点CT值测量及画圈平均CT值测量功能。 2.3影像远程诊断 2.3.1支持跨医疗机构诊断申请、接收、回传功能;支持跨院云影像平台服务,支持授权验证和影像共享调阅;支持区域影像中心的集中阅片,辅助医院书写诊断报告。 2.4医学影像会诊 2.4.1支持跨平台音视频交互; 2.4.2支持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心电等科室的会诊; 2.4.3支持会诊服务以网页方式与院内PACS系统进行集成,用于提交会诊申请、查看会诊结果; 2.4.4支持会诊病例资料录入,如患者基本信息、临床病史、检查信息、会诊目的等; 2.4.5支持医生导入、保存诊断模板; 2.4.6提供会诊病例统计功能,可以按医院、科室等分类统计诊断的病例数等信息。 2.5影像教学 2.5.1支持音视频交互技术处理; 2.5.2支持专家库建立、教学课程管理; 2.5.3支持将会诊病例转为教学案例; 2.5.4支持视频库教学及实时在线远程教学。 2.6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模 2.6.1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功能;支持病种特征库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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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医学影像数据中心技术要求: 3.1影像云存储 3.1.1支持影像数据存储、归档、管理、患者信息识别、数据回溯技术、数据转换、处理、集成、共享、文件无损压缩处理、ODBC数据源设置、云端参数设置、日志功能、关联字设置、影像、报告传输、数据多点备份; 3.1.2支持Anti-DDoS流量清洗服务模块、Web防火墙服务模块、云监控服务和统一用户认证服务、KMS密钥管理模块、支持检查数据质量监控; 3.1.3支持实时获取数据上行到影像云归档情况,检查业务详细概述,不同时间段产生的数据情况展示功能、通过DICOM标准方式采集PACS系统产生的检查数据功能; 3.1.4支持将PACS系统中非DICOM标准设备产生的数据转换为DICOM标准数据处理。 3.2影像云胶片 3.2.1支持待打印记录显示设置模块、身份识别模块、自助打印语音提示功能模块; 3.2.2支持二维码域名、端口、AETITLE参数设置模块; 3.2.3支持存储路径设置、数据源ODBC设置、自定义添加、删除、修改自助打印台等功能模块; 3.2.4支持自助打印数字影像报告模板设置模块;支持报告医生、审核医生电子签名设置模块;支持图文报告图片接收、识别、打印模块;支持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功能管理模块;支持EMPI患者交叉索引处理模块;支持数字影像、报告调阅处理功能模块。 3.2.5支持将数字影像服务延伸到医疗机构内部各系统如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APP等;支持具备病人影像服务中心软件系统,实现影像及报告的一站式管理及服务。 3.2.6支持具备云存储应用服务器软件系统,实现原始DICOM影像及报告的云端管理应用、提供提供基于云存储的移动端应用浏览服务; 3.2.7支持提供通过二维码关联病人影像、各类检查报告、DICOM影像的移动端浏览;支持提供病人报告短信提醒服务,提供短信链接方式实现病人原始DICOM影像数据及报告的浏览; 3.2.8支持DICOM文件下载功能,可以将调阅的影像信息以DICOM格式进行保存下载。 3.3影像云共享 3.3.1支持同一患者历史检查记录可见; 3.3.2支持患者分享自己的原始影像信息; 3.3.3支持分享时进行加密设置; 3.3.4支持数据分享时进行匿名化设置; 3.3.5支持分享时设置有效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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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医学影像监管中心平台: 4.1支持业务统计功能;支持业务筛选;支持影像云平台业务数据回写院内PACS;支持检查影像、报告质控功能。 4.2可以根据检查类型和检查时间对云归档系统上的数据进行统计。可通过表格的形式展现各类型检查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检查次数等,且可以输出为excel文件并打印。 4.3提供日志服务,对平台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对系统故障、报错等信息记录并保存,对用户访问数据库行为进行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4.4支持区域影像业务数据BI展示;支持按自定义的预警条件进行预警,例如一段时间内医院无数据上传,在大数据平台显示预警信息。 4.5支持区域患者扫码调阅数量统计,主管部门可实时调阅统计数据;支持各医院云上检查数据被其他医院调阅次数占检查量的比例显示,并能进行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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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安全部分: 5.1支持存储对象的分片并发上传和下载,支持断点续传;支持网站托管、共享对象、异地冗余、多站点多活; 5.2支持系统管理员进行用户角色设置和管理。 5.3支持系统管理员根据影像来源、患者来源、医生所属医疗机构等信息,将不同来源影像与不同来源患者、不同医疗机构医生进行权限匹配,实现访问权限的批量控制; 5.4支持实时查看区域影像云平台的运行状态、异常告警、服务器状况、数据库性能等指标;支持自定义告警阈值,告警信息能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自动发出;支持漏洞扫描,含对云主机、云存储的配置核查、漏洞扫描、配置变更检查。 5.5支持单点登录、访问授权、关键访问二次审批、违规访问告警与阻断、操作过程监控、历史记录查询、综合审计报告,支持SSH等协议;支持基于上网行为管理的海量上网日志存储,对用户行为特征进行建模分析,对用户异常行为进行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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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云网部分: 6.1支持影像云网服务计算资源:提供平台计算服务能力、便捷的扩容升级方式,资源量满足要求; 6.2提供生产中心、本地容灾中心、异地容灾中心的存储备份,充分考虑多种存储类型的扩展需求并提供扩展性强、类型丰富的综合存储方案,资源量满足要求; 6.3提供数字影像业务“双活”服务和异地数据灾备服务,确保业务和数据可靠率≥99.99%。存储资源量满足业务要求,可便捷扩展; 6.4支持专网方式及5G切片网络方式接入,专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5G切片网络不低于80M,单例医学影像数据网络传输时间≤55s。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4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并使用3个月后,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第一次结算。费用若未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预付款),则无需付款;若超过了,则超过多少付多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并使用6个月后,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第二次结算。实际费用超出已付费用多少则付多少;若未超出,则无需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并使用9个月后,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第三次结算。实际费用超出已付费用多少则付多少;若未超出,则无需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并使用12个月后,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第四次结算。实际费用超出已付费用多少则付多少;若未超出,则无需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5.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合同规定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经济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努力通过协商解决,若争端产生后三十天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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