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下内容如没特别说明,适用2个采购包)
项目属性:服务类
品目类别:其他服务(C02990000)。
本项目2个采购包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2个采购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南沙公安巡逻艇船员及日常运行服务,采购包2为南沙公安缉私艇驾驶员及日常运行服务。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采购包1:南沙公安巡逻艇船员及日常运行服务
采购包1为总价包干报价,投标人报价包含了船员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值班补助、高温补贴、伙食费、劳保用品费、体检费等)、社会保险、业务技能培训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管理费用、税费用以及为完成合同内容而产生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请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报出采购包1的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包1预算金额1,600,000元人民币。
1、南沙公安巡逻艇概况:
(1)船舶总长45.50米、船宽7.6米、型深3.4米、主机1902KW X 2,满载排水量246.5吨,总吨317吨。
(2)航行区:沿海区域、营运海区为A1+A2。
(3)船舶性质为:沿海高速公务船
(4)船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项目主要内容
(1)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相关规定,提供巡逻艇航行管理、靠泊管理、船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管理、物料管理、油料管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服务;保护采购人的财产安全;定时做好巡逻艇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好船舶各类登记工作。
(2)投标人制定适用于本艇的各种应急预案及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演习。(应急预案及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船舶触礁/搁浅应急预案、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船舶碰撞应急预案、船体结构损坏应急预案、船舶消防应急预案、人员落水搜救应急预案、船舶弃船应急预案、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防台防汛预案、紧急出航方案、油料补给方案、水域巡航线路计划、船舶定期检修计划、日常检试保养计划、船员靠泊值班计划及船员年休假计划等)
(3)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保险的报险、定损、维修等事宜;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年度检验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3、服务人员总体配置要求
岗位 |
配员人数(人) |
岗位基本要求 |
船长 |
2 |
要求所有人员具备沿海航区或以上适任证书,协助采购人开展船舶巡逻和管理工作;做好采购人船舶的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护采购人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因需保证24小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具体船员配置及数量必须满足本次服务巡逻艇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见附件)的要求。 |
轮机长 |
2 |
|
大管轮 |
1 |
|
水手 |
2 |
|
机工 |
2 |
|
合计 |
9 |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数量必须满足本次服务巡逻艇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
(2)服务人员一般要求:
1)男性,年满 18 周岁以上至 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持有船员健康证明。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要求,取得符合执法船舶行政执法区域、性质以及岗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
5)要求有相应的任职和船艇驾驶工作经验。
4、服务基本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及数量必须满足执法船舶日常运营的岗位要求。
2)接到采购人的日常航行任务通知后,服务人员应在2小时内在船舶上就位,并在出航前半小时内完成备航。日常配备紧急起航时所需的服务人员。确保接到紧急任务时,30分钟内立即出航。
3)航行时,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保证执法船舶安全航行,并做好各项航行的记录工作。
4)在港靠泊时,服务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安排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在执法船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工作,全时保持执法船舶的适航状态。
5)服务人员做好船上各类设备(除公安执法设备外)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不能自行排除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和修理方汇报相关情况,并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维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6)船舶物料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物料定期向采购人申领或核销。
7)船舶证书和文件指定专人管理,合同结束时,证书和文件需如数退回采购人。
8)服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和潮汐变化,定期更新我艇航行区域的海图及河道图。
9)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安排,严禁消极怠工、旷工行为。
5、项目整体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
1)投标人应与所派服务人员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所派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2)服务人员的管理
1)投标人承担派遣所派服务人员安全作业的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全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与采购人建立联系。对所派服务人员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除保险赔付外的经济损失,需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与采购人需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所派服务人员上岗前,须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后,需签订离岗承诺书。投标人应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杜绝采购人的信息泄露。
3)所派服务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安全、保密、技能、南沙辖内水域状况、法律法规等必要的教育培训。
4)所派服务人员原则上要求相对固定。合同期内,确实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换船员的,其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5)合同期内,所派服务人员若出现资质不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提出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核实后应在提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更换。更换的服务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应及时给予调整。应资质不符造成采购人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服务人员更换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新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备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船员登记表、健康证明等复印件)。
7)按照投标人制定的服务人员休假计划,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的请休假。在服务人员请休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顶替。
6、其他要求
(1)结合执法船舶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要求,制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方案,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之一随其他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2)提供包括质量保证、安全作业、保密在内的书面服务承诺,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3)根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制定服务人员配置表、值班人员配置表、劳保用品发放表,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若所派服务人员出现违反岗位基本要求,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调度等的行为的,经核实确认后,减少当期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3000元/人次。造成设备损坏,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若投标人出现违反项目服务要求的行为,经过核实确认后,减少当期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3000元/次。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投标人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第3期合同价款。
(7)服务期结束后,应将印有“南沙水警”标志的物品交回给采购人。
(8)服务过程的细节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包2:南沙公安缉私艇驾驶员及日常运行服务
★投标人依据采购包2的项目内容,报出本项目驾驶员薪酬单价(元/月/人),单价最高限价为16500(元/月/人),请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报出不高于16500元的价格。
结算费用根据采购人实际用人数量及时间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包含了驾驶员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值班补助、高温补贴、伙食费、劳保用品费、体检费等)、社会保险、业务技能培训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管理费用、税费用以及为完成合同内容而产生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1、南沙公安缉私艇概况
(1)船舶总长13-15米、船宽3-5米、型深1.4-1.8米,1100-2200kw。
(2)航行区域:为南沙区内河通航水域、珠江口水域。
(3)船舶性质为:内河高速公务船
(4)船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项目主要内容
(1)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相关规定,提供缉私艇航行管理、靠泊管理、船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管理、物料管理、油料管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服务;保护采购人的财产安全;定时做好缉私艇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好船舶各类登记工作。
(2)投标人制定适用于本艇的各种应急预案及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演习。(应急预案及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船舶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船舶触礁/搁浅应急预案、船舶进水/堵漏应急预案、船舶碰撞应急预案、船体结构损坏应急预案、船舶消防应急预案、人员落水搜救应急预案、船舶弃船应急预案、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防台防汛预案、紧急出航方案、油料补给方案、水域巡航线路计划、船舶定期检修计划、日常检试保养计划、船员靠泊值班计划及船员年休假计划等)
(3)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保险的报险、定损、维修等事宜;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年度检验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3、服务人员总体配置要求
岗位 |
预计配置人数 |
预计在岗时间 |
岗位要求 |
驾驶员 |
6人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1年) |
实际配置人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要求所派人员具备有相应船舶驾驶证书,协助采购人开展船舶巡逻和管理工作;做好采购人船舶的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护采购人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因需保证24小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具体配员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合计 |
6人 |
|
|
备注:1)缉私艇驾驶员具体人员结算费用根据采购人实际用人数量及时间进行结算。 2)投标人报价须包含驾驶员的换证、体检、节假日福利、劳保用品、伙食费、“五险一金”、业务技能培训、工资、津贴、加班费、航补、项目管理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 |
(1)缉私快艇的证书要求,驾驶员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2)工作时间要求:每月工作22 天,每天不高于10小时,上班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需求。
(3)服务人员一般要求:
1)男性,年满 18 周岁以上至 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持有船员健康证明。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要求,取得符合我执法船舶行政执法区域、性质以及岗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
5)要求有相应的任职和船艇驾驶工作经验。
4、服务基本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及数量必须满足缉私艇日常运营的岗位要求。
2)接到采购人的日常航行任务通知后,服务人员应在2小时内在船舶上就位,并在出航前半小时内完成备航。日常配备紧急起航时所需的服务人员。确保接到紧急任务时,30分钟内立即出航。
3)航行时,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保证执法船舶安全航行,并做好各项航行的记录工作。
4)在港靠泊时,服务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安排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在执法船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工作,全时保持执法船舶的适航状态。
5)服务人员做好船上各类设备(除公安执法设备外)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不能自行排除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和修理方汇报相关情况,并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维修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6)船舶物料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物料定期向采购人申领或核销。
7)船舶证书和文件指定专人管理,合同结束时,证书和文件需如数退回采购人。
8)服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和潮汐变化,定期更新我艇航行区域的海图及河道图。
9)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安排,严禁消极怠工、旷工行为。
5、项目整体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
1)投标人应与所派服务人员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所派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2)服务人员的管理
1)投标人承担派遣所派服务人员安全作业的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全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与采购人建立联系。对所派服务人员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除保险赔付外的经济损失,需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与采购人需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所派服务人员上岗前,须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后,需签订离岗承诺书。投标人应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杜绝采购人的信息泄露。
3)所派服务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安全、保密、技能、南沙辖内水域状况、法律法规等必要的教育培训。
4)所派服务人员原则上要求相对固定。合同期内,确实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换船员的,其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5)合同期内,所派服务人员若出现资质不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提出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核实后应在提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更换。更换的服务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应及时给予调整。应资质不符造成采购人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服务人员更换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新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备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船员登记表、健康证明等复印件)。
7)按照投标人制定的服务人员休假计划,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的请休假。在服务人员请休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顶替。
6、其他要求
(1)结合执法船舶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要求,制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方案,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之一随其他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2)提供包括质量保证、安全作业、保密在内的书面服务承诺,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3)根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制定服务人员配置表、值班人员配置表、劳保用品发放表,并将其列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若所派服务人员出现违反岗位基本要求,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调度等的行为的,经核实确认后,减少当期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3000元/人次。造成设备损坏,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若投标人出现违反项目服务要求的行为,经过核实确认后,减少当期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3000元/次。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投标人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第3期合同价款。
(7)服务期结束后,应将印有“南沙水警”标志的物品交回给采购人。
(8)服务过程的细节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包1(南沙公安巡逻艇船员及日常运行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复印件; (2)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服务满意度调查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2.合同付款分3期支付: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第1笔合同价款,额度为合同价款总额的30%。 (2)合同生效180天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第2笔合同价款,额度为合同价款总额的40%。 (3)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第3笔合同价款,额度为合同价款总额的30%。如因不可抗力或采购实际需求减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4)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申请付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财政支付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与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第3期合同价款。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执法船艇专业人员及日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
年 |
1.00 |
1,600,000.00 |
1,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执法船艇专业人员及日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南沙公安缉私艇驾驶员及日常运行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复印件; (2)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服务满意度调查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2.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第1笔合同价款,额度为合同价款总额的30%。第二笔在服务满180天后,按供应商实际提供人员服务的人数、岗位,双方确认进行据实支付。服务期结束后,按中标人向采购人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岗位,人数进行结算。 3.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申请付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财政支付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与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服务期结束后,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第3期合同价款。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南沙公安缉私艇驾驶员及日常运行服务 |
项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公安缉私艇驾驶员及日常运行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