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三)采购清单一览表
采购包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采购包1 |
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一) |
8,499,533.6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采购包2 |
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二) |
7,917,230.1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均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服务范围:
采购包1:为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片区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提供绿化布置及养护管理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应急布置任务。
采购包2:为南沙区南沙街、大岗镇、榄核镇、横沥镇、万顷沙镇、龙穴街、珠江街片区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提供绿化布置及养护管理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应急布置任务。
(五)服务要求:
采购包1: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
采购包2: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
(六)服务时间(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七)服务标准:
采购包1: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
采购包2: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
采购包1(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一))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付款方式的详细描述详见以下“其他”,以该描述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并通过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任何检查后,及时向采购人、监理单位申请验收,以便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养护评定验收,通过验收,三方签订验收证书。采购人自接到验收申请7天内,组织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内容,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 1、支付方式:本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按“月考核、季支付”的程序办理,计量支付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现场布置数量及所对应种植品种的中标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2、月度考核结果与季度费用支付挂钩,当月考核评定为“合格”,按该月计量金额的90%支付;当月考核超过2次评定为“不合格”,按该月计量支付金额的70%支付,扣除的费用今后不再支付,月度计量支付金额组成该季度支付进度款。 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首期款。首期款在进度款中全额退回,即首期款抵扣进度款,首期款全部抵扣完后开始支付进度款。项目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90%,剩余部分作为项目结算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款项。 4、本项目采购清单暂以招标文件清单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计划,若发生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数量,则套用采购清单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若发生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品种,则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根据当月同规格苗木的最低指导价,经采购人及监理审核后确定。采购人及监理应在《现场签证单》中对按实计量的内容予以确认,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总金额不超合同价款的10%。 5、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款项时需提供: 1)合同; 2)经确认的计量支付证书及现场签证单; 3)经确认的考核评分表; 4)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5)其他资料。 6、本项目费用由采购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支付。 7、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8、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一) |
项 |
1.00 |
8,499,533.66 |
8,499,533.6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一)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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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一)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3、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单位,为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片区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提供绿化布置及养护管理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应急布置任务。(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相关配合工作。所需材料、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必须遵照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及安全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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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总体要求 1、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沙区中心重点区域,旨在展示南沙“三区一中心”定位的城市景观,为保证项目后期的景观效果及良好的市容环境,中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植物搭配能力,根据植物品种特性和现场环境特点提出绿化布置的合理意见,能根据本项目招标清单完成对各节点的植物组合搭配。 (2)具有主题花境、道路绿化的布置经验,确保项目能如期高质量地完成。 (3)具备满足本项目的机械化设备和技术人员等,确保苗木、植物生长以及花境、花带的景观效果。 (4)对种植基质、病虫害防治等具备一定应用能力,确保绿化植物生长及景观效果。 (5)具备自有或租赁苗圃基地,保障服务期内植物材料稳定供应。 2、对于采购人采购的品种必须全部提供,到货率须在99%以上,采购人同意调整除外。本项目其他类似相关材料,采购人可向中标人采购。 3、对于协议供货期内发生变动或不能到货的订单,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取消订单或改订其他类似材料。 4、中标人提供的植物材料应植株健康、土球完整,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 5、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沙区中心重点区域,为保证项目后期的景观效果及良好的市容环境,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方案结合现场的景观特点进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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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技术要求 1、人员配置: 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有1名技术管理负责人(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6名绿化工(具有绿化工证)、6名花卉工(具有花卉工证)、3名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设计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机械化设备:本项目实施配备的机械设备包括洒水车2台(10吨或以上)、货车2台(2.5吨或以上)、巡查车2台、喷药车1辆等工作所需的各种工具和物料。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实地考察机械设备情况。 3、养护质量标准: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DB4401T 6-2018 一级养护标准。 4、植物选择:适合本土生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的,花期应时,花色艳丽,株形紧凑,着花密度大,脚叶茂盛,灌木株型完整,叶色正常,无明显病虫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绿化植物须经现场采购人或监理检查合格后进场并作记录存档备查。对验收不合要求的植物,采购人或监理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合格品种。 5、每次布置完成后,为保证其具有较长的观赏期,必须加强后期管理,主要包括浇水、修剪、水肥管理以及对花灌木生长和花期的管理、植物补种、非植物构件维护、保洁及辅助设施维护等方面。 6、水肥管理:在栽植完毕后,需立即浇一次透水,使植物根系与土壤紧密结合,苗木一次成活率不低于90%。不管何种方式,在浇水时要以人工浇水宜,采用喷洒喷雾的方式,浇水次数不宜过多,否则易造成高湿而引起病害。为保证生长效果,种植过程中应使用优质基质。 7、病虫害防治:为确保养护效果,中标人需具备病虫害检测能力以及防治能力,能对苗木和植物材料的病虫害进行有效防治,每天应注意巡查,发现病虫害应及时处理,无特别病虫害的要求每两周喷洒一次药。 8、修剪整形:植物栽植或摆放完后,根据设计要求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植物进行精修剪,修剪时尽量平整,同时将图案的边缘线修出,使轮廓边界更清晰、自然,造型更加生动,达到设计要求。开花的植物要及时地摘除残花,残叶、病叶;及时修掉徒长部分,保持造型完整。对使用花灌木作为背景的,要同步进行整形修剪以保证总体比例得当,并去除枯枝、徒长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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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植物材料的准备、包装、运输、摆放、验收及清理 1、植物准备:采购人有权参与选苗工作,植物材料须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及准备,根据项目进度做好材料进场计划,便于项目实施。 2、包装、运输及装卸:植物包装、装车、运输、卸车由中标人负责,植物包装应有良好保护措施,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中标人交货前必须明确卸车场地位置。包装、运输和装卸等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因中标人配送错误引致的损失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植物缺失、损坏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种植摆放: (1)所有植物种植摆放均须按照图纸要求的图案、数量规格与品种进行,保证植物种植、摆放整齐,线条流畅、有层次感,养护过程中水分充足、叶色明亮、无病虫害。种植摆放期间应定时淋水、保洁、摘除已凋谢的花朵。淋水时应注意水流不能过大,以防击伤花朵,禁止水车直接喷淋。 (2)种植摆放必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或监理到现场进行监督。期间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主次干道及重点地段摆撤应避开交通繁忙时段,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或选择夜间施工,车辆停放应避开道路、建筑等的主要出入口,遵守文明施工及夜间施工安全规范。 4、验收及签证: (1)植物材料到货后由采购人或监理到场验收确认。因采购人需要变更时间或数量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植物缺失、损坏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及时安排补货,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布置工作要求。 (2)绿化布置均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的图案、数量规格与品种规范以及合同要求质量进行,由采购人、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证确认: ①中标人开展布置工作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和监理,内容包括:工期、种植场地、植物品种及数量、工人数量、管理负责人、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单位相应安排现场监理工作。 ②布置当日监理单位须现场旁站,对植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以及栽植技术等进行把关,对不符合合同和图纸规范要求的不予确认数量并做出详细记录。 ③中标人应按照图纸要求图案,做到布置区域图案规整、线条流畅、形态饱满、层次分明,并填写《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监理现场核实记录植物品种、数量、规格、面积后签字确认,并拍摄至少一张能完整反映工作内容的照片作为附件,中标人于完成布置工作的3个工作日内将《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及附件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④中标人每月汇总整理《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于下月10日提交采购人作为计量进度款的依据。 5、每次布置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场作业区域,材料垃圾不得乱丢乱放,及时清理,做到人清场清,不得影响市容及周边环境,因作业导致的公共绿地景观及其他市政设施损坏等,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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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其他配合工作。 2、中标人需自觉服从采购人管理,对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中标人服务工作的不足之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中标人须建立自查自纠巡查机制,完善制度管理工作,做好质量跟踪档案整理,形成连续、完整、真实的书面记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种植管养记录文件、作业日志等,采购人和监理不定期对记录资料进行抽查。 4、中标人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5、中标人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6、中标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加强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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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植物材料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植物质保期从植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起计算。 2、因气候异常等原因造成植物材料供应发生变化的,如品种、规格、数量有所调整,中标人需提前15天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许可。 3、因植物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中标人垫付,植物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纳入结算,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植物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经采购人核查发现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洒水车或货车不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采购人将指定中标人租赁洒水车和货车以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处罚。经采购人核查、指出后1周后,中标人配备的洒水车或货车仍不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出现植物材料数量严重短缺、质量参差不齐,花朵数量过少、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给采购人带来不良影响,违反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每次扣除中标人10000元,核查发现前述问题达到 5 次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了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公共绿地景观及其他市政设施价值损失外,其他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管理工作不善受到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因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导致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款项,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中标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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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结果与进度款支付挂钩。 2、采购人和监理每月进行不少于4次随机抽检绿化布置项目范围任意地点的绿化质量、数量和效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考核评分表》,当月考核评分于下月10日前由监理汇总报采购人并通报中标人,月考核评分作为支付项目进度款的依据。 3、评分标准详见《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考核评分表》,月评分60分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月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4、因不文明施工或管养不善而被上级领导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人大、政协、市民等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在依据当月考评结果计量绿化布置费用的基础上额外每次每处扣减项目当月计量支付金额的10%。采购人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督促但一周内未整改合格的,每次再扣减当月计量支付金额的3%。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项目合同,且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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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验收及结算 1、验收: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通过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任何检查后,及时向采购人、监理单位申请验收,以便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养护评定验收,通过验收,三方签订验收证书。 2、结算:项目通过验收后60天内,中标人提交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结算资料。采购人依据结算评审结果及年度资金情况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3、如因项目质量等原因无法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由此引起的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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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供应的植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无偿更换质量合格的货物。如中标人不配合,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如连续2次发整改通知书仍未实现退换,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按本合同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包括到货率不足99%),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中标人拖延超过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需按本合同约定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受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不需补偿对方损失。但中标人无故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需按本合同约定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本项目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违约责任最重的为准。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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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十、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要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价格因素,投标报价应包括植物运输、保护、装卸、种植、摆放、养护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地区差异费(如有)、包装费、利润、风险、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应综合单价,根据采购清单的工作量及相应综合单价报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计划,最终费用按实结算,即:投标文件所报相应综合单价×实际工作量。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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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十一、采购清单(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说明:该表格仅供参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自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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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二))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付款方式的详细描述详见以下“其他”,以该描述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并通过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任何检查后,及时向采购人、监理单位申请验收,以便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养护评定验收,通过验收,三方签订验收证书。采购人自接到验收申请7天内,组织验收工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内容,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 1、支付方式:本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按“月考核、季支付”的程序办理,计量支付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现场布置数量及所对应种植品种的中标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2、月度考核结果与季度费用支付挂钩,当月考核评定为“合格”,按该月计量金额的90%支付;当月考核超过2次评定为“不合格”,按该月计量支付金额的70%支付,扣除的费用今后不再支付,月度计量支付金额组成该季度支付进度款。 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首期款。首期款在进度款中全额退回,即首期款抵扣进度款,首期款全部抵扣完后开始支付进度款。项目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90%,剩余部分作为项目结算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款项。 4、本项目采购清单暂以招标文件清单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计划,若发生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数量,则套用采购清单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若发生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品种,则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根据当月同规格苗木的最低指导价,经采购人及监理审核后确定。采购人及监理应在《现场签证单》中对按实计量的内容予以确认,超出采购清单的项目总金额不超合同价款的10%。 5、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款项时需提供: 1)合同; 2)经确认的计量支付证书及现场签证单; 3)经确认的考核评分表; 4)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5)其他资料。 6、本项目费用由采购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支付。 7、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8、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二) |
项 |
1.00 |
7,917,230.18 |
7,917,230.1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二)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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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项目(片区二)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采购、种植、布置及养护管理工作,以实际完成任务时间为准。 3、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单位,为南沙区南沙街、大岗镇、榄核镇、横沥镇、万顷沙镇、龙穴街、珠江街片区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提供绿化布置及养护管理服务,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应急布置任务。(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相关配合工作。所需材料、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必须遵照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及安全作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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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1、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沙区中心重点区域,旨在展示南沙“三区一中心”定位的城市景观,为保证项目后期的景观效果及良好的市容环境,中标人应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植物搭配能力,根据植物品种特性和现场环境特点提出绿化布置的合理意见,能根据本项目招标清单完成对各节点的植物组合搭配。 (2)具有主题花境、道路绿化的布置经验,确保项目能如期高质量地完成。 (3)具备满足本项目的机械化设备和技术人员等,确保苗木、植物生长以及花境、花带的景观效果。 (4)对种植基质、病虫害防治等具备一定应用能力,确保绿化植物生长及景观效果。 (5)具备自有或租赁苗圃基地,保障服务期内植物材料稳定供应。 2、对于采购人采购的品种必须全部提供,到货率须在99%以上,采购人同意调整除外。本项目其他类似相关材料,采购人可向中标人采购。 3、对于协议供货期内发生变动或不能到货的订单,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取消订单或改订其他类似材料。 4、中标人提供的植物材料应植株健康、土球完整,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 5、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沙区中心重点区域,为保证项目后期的景观效果及良好的市容环境,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方案结合现场的景观特点进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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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1、人员配置: 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有1名技术管理负责人(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6名绿化工(具有绿化工证)、6名花卉工(具有花卉工证)、3名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设计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机械化设备:本项目实施配备的机械设备包括洒水车2台(10吨或以上)、货车2台(2.5吨或以上)、巡查车2台、喷药车1辆等工作所需的各种工具和物料。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实地考察机械设备情况。 3、养护质量标准: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DB4401T 6-2018 一级养护标准。 4、植物选择:适合本土生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的,花期应时,花色艳丽,株形紧凑,着花密度大,脚叶茂盛,灌木株型完整,叶色正常,无明显病虫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绿化植物须经现场采购人或监理检查合格后进场并作记录存档备查。对验收不合要求的植物,采购人或监理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合格品种。 5、每次布置完成后,为保证其具有较长的观赏期,必须加强后期管理,主要包括浇水、修剪、水肥管理以及对花灌木生长和花期的管理、植物补种、非植物构件维护、保洁及辅助设施维护等方面。 6、水肥管理:在栽植完毕后,需立即浇一次透水,使植物根系与土壤紧密结合,苗木一次成活率不低于90%。不管何种方式,在浇水时要以人工浇水宜,采用喷洒喷雾的方式,浇水次数不宜过多,否则易造成高湿而引起病害。为保证生长效果,种植过程中应使用优质基质。 7、病虫害防治:为确保养护效果,中标人需具备病虫害检测能力以及防治能力,能对苗木和植物材料的病虫害进行有效防治,每天应注意巡查,发现病虫害应及时处理,无特别病虫害的要求每两周喷洒一次药。 8、修剪整形:植物栽植或摆放完后,根据设计要求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植物进行精修剪,修剪时尽量平整,同时将图案的边缘线修出,使轮廓边界更清晰、自然,造型更加生动,达到设计要求。开花的植物要及时地摘除残花,残叶、病叶;及时修掉徒长部分,保持造型完整。对使用花灌木作为背景的,要同步进行整形修剪以保证总体比例得当,并去除枯枝、徒长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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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植物材料的准备、包装、运输、摆放、验收及清理 1、植物准备:采购人有权参与选苗工作,植物材料须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及准备,根据项目进度做好材料进场计划,便于项目实施。 2、包装、运输及装卸:植物包装、装车、运输、卸车由中标人负责,植物包装应有良好保护措施,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中标人交货前必须明确卸车场地位置。包装、运输和装卸等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因中标人配送错误引致的损失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植物缺失、损坏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种植摆放: (1)所有植物种植摆放均须按照图纸要求的图案、数量规格与品种进行,保证植物种植、摆放整齐,线条流畅、有层次感,养护过程中水分充足、叶色明亮、无病虫害。种植摆放期间应定时淋水、保洁、摘除已凋谢的花朵。淋水时应注意水流不能过大,以防击伤花朵,禁止水车直接喷淋。 (2)种植摆放必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或监理到现场进行监督。期间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主次干道及重点地段摆撤应避开交通繁忙时段,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或选择夜间施工,车辆停放应避开道路、建筑等的主要出入口,遵守文明施工及夜间施工安全规范。 4、验收及签证: (1)植物材料到货后由采购人或监理到场验收确认。因采购人需要变更时间或数量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植物缺失、损坏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及时安排补货,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布置工作要求。 (2)绿化布置均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的图案、数量规格与品种规范以及合同要求质量进行,由采购人、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证确认: ①中标人开展布置工作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和监理,内容包括:工期、种植场地、植物品种及数量、工人数量、管理负责人、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单位相应安排现场监理工作。 ②布置当日监理单位须现场旁站,对植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以及栽植技术等进行把关,对不符合合同和图纸规范要求的不予确认数量并做出详细记录。 ③中标人应按照图纸要求图案,做到布置区域图案规整、线条流畅、形态饱满、层次分明,并填写《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监理现场核实记录植物品种、数量、规格、面积后签字确认,并拍摄至少一张能完整反映工作内容的照片作为附件,中标人于完成布置工作的3个工作日内将《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及附件报采购人审核确认。 ④中标人每月汇总整理《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现场签证单》,于下月10日提交采购人作为计量进度款的依据。 5、每次布置完成后,中标人负责清理场作业区域,材料垃圾不得乱丢乱放,及时清理,做到人清场清,不得影响市容及周边环境,因作业导致的公共绿地景观及其他市政设施损坏等,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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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其他配合工作。 2、中标人需自觉服从采购人管理,对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中标人服务工作的不足之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中标人须建立自查自纠巡查机制,完善制度管理工作,做好质量跟踪档案整理,形成连续、完整、真实的书面记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种植管养记录文件、作业日志等,采购人和监理不定期对记录资料进行抽查。 4、中标人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5、中标人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6、中标人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加强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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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植物材料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植物质保期从植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起计算。 2、因气候异常等原因造成植物材料供应发生变化的,如品种、规格、数量有所调整,中标人需提前15天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许可。 3、因植物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中标人垫付,植物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纳入结算,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植物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经采购人核查发现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洒水车或货车不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采购人将指定中标人租赁洒水车和货车以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处罚。经采购人核查、指出后1周后,中标人配备的洒水车或货车仍不满足绿化布置和养护要求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出现植物材料数量严重短缺、质量参差不齐,花朵数量过少、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给采购人带来不良影响,违反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每次扣除中标人10000元,核查发现前述问题达到 5 次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了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公共绿地景观及其他市政设施价值损失外,其他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管理工作不善受到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因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导致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款项,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中标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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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结果与进度款支付挂钩。 2、采购人和监理每月进行不少于4次随机抽检绿化布置项目范围任意地点的绿化质量、数量和效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考核评分表》,当月考核评分于下月10日前由监理汇总报采购人并通报中标人,月考核评分作为支付项目进度款的依据。 3、评分标准详见《南沙区2023年主要道路及节点绿化布置考核评分表》,月评分60分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月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4、因不文明施工或管养不善而被上级领导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人大、政协、市民等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在依据当月考评结果计量绿化布置费用的基础上额外每次每处扣减项目当月计量支付金额的10%。采购人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督促但一周内未整改合格的,每次再扣减当月计量支付金额的3%。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项目合同,且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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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收及结算 1、验收: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通过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任何检查后,及时向采购人、监理单位申请验收,以便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养护评定验收,通过验收,三方签订验收证书。 2、结算:项目通过验收后60天内,中标人提交符合结算评审要求的结算资料。采购人依据结算评审结果及年度资金情况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 3、如因项目质量等原因无法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由此引起的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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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供应的植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无偿更换质量合格的货物。如中标人不配合,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如连续2次发整改通知书仍未实现退换,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按本合同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包括到货率不足99%),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中标人拖延超过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采购人将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需按本合同约定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受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不需补偿对方损失。但中标人无故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需按本合同约定预算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本项目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违约责任最重的为准。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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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要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价格因素,投标报价应包括植物运输、保护、装卸、种植、摆放、养护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地区差异费(如有)、包装费、利润、风险、保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应综合单价,根据采购清单的工作量及相应综合单价报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计划,最终费用按实结算,即:投标文件所报相应综合单价×实际工作量。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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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购清单(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说明:该表格仅供参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自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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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