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为更好保护利用馆藏文物,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根据《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施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本项目立足于潮州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利用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对馆藏文物信息资源数据进行采集,完善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体系,为文物价值阐释与拓展文物展示等各项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整合文物数据资源,通过打造数字化传播应用系统,提升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及公众服务水平,实现馆内自身发展新目标,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目标。
结合馆内实际情况,对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和数据加工,计划对250件(套)馆藏文物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与数据加工,对150件(套)平面类文物进行高清摄影数字化采集与数据加工,获得馆藏文物精确的数字化成果,为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学术研究打下必要基础。同时,为了丰富展览手段,进一步从交互性和生动性层面完成展陈升级,设计部署1套由6块55寸液晶拼接屏为硬件主体的文物裸眼互动数字墙系统。
采购包1(潮州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潮州市博物馆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期:支付比例45%,②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全部重要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使用操作、安全须知、质保资料等),支付合同总价的45%。
3期:支付比例5%,③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的运行并且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5%。 |
验收要求 |
1期:按合同条款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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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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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进度和方式 |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②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全部重要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使用操作、安全须知、质保资料等),支付合同总价的45%。 ③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的运行并且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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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护期 |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不少于两年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①如果发现模型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返工重做,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为止。②质保期内出现不明故障,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如故障不能通过电话解决,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③中标人须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原理、操作、日常基本维护与保养,使受训人员能独立使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④中标人须将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出厂合格证明及质量保修书、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后交付至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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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密 |
本项目涉及所有文物资源及其数字化成果数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保密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的保密规定,遵守本项目的保密协议。项目合同签订时,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与权利。 项目所有成果资料由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之中所有参与人员(采购人及供应商)均负有保密责任,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掌握完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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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识产权归属 |
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馆藏文物数字化采集与加工 |
项 |
1.00 |
900,000.00 |
9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多人同屏互动数字墙 |
项 |
1.00 |
200,000.00 |
2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二 |
附表一:馆藏文物数字化采集与加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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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2.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 2.1 馆藏文物三维数据采集与加工 2.1.1 采集规划 2.1.1.1 藏品类型 铜器、瓷器、甲骨、玉石、木雕、纸质等。 2.1.1.2 采集及制作 应用三维扫描技术和数字高清近景摄影测量对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运用的设备主要有全画幅数码单反相机、高精度三维扫描仪等先进设备,须采用高精度非接触式方式完成模型点云数据采集,并通过精准纹理映射方式完成模型的高清贴图。同时出具数据报告。结合潮州博物馆三维采集的相关标准,为保障三维采集数据95%以上的完整性,纹理数据及色彩的高度还原性,工作人员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采集过程中通过角度选择、结合辅助手段完成采集,在模型修补,纹理细节的处理及贴图过程中使用多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后期工作。 2.1.1.3 采集标准 藏品三维数据采集工作需达到潮州博物馆要求的复制级标准,原始点云平均点间距0.01mm-0.02mm;拼接误差≤0.05mm;纹理贴图误差≤0.05mm。具体详细见相关技术标准。 2.1.2 实施要求 2.1.2.1 工作部署 藏品的数字化工作分为前期的三维数据及二维影像数据采集,后期为模型制作和纹理高清贴图等工作。实施过程中技术人员采用严格的审查把控,并由专人进行确认验收,并记录工作,形成工作文档。采购人由专人负责确认验收,并记录工作日志。 2.1.2.2 技术路线及技术指标 2.1.2.2.1 技术路线 藏品三维数据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原始级、复制级、研究级、传播级。 原始级数据包括扫描仪自带软件生成的工程文件、扫描仪生成的未经处理的点云原始数据、近景摄影测量拍摄的所有照片及摄影测量软件生成的最终工程文件。 复制级数据需采用高精度扫描仪扫描方式进行三维数据采集,此种方式采集的数据精度高,能够最大程度记录三维模型的表面纹理细节。 研究级数据须以近景摄影测量技术获取文物表面贴图为基本手段,以自动配准方式将贴图与扫描仪高模进行匹配,以达到高精度对位,且过程中须使用多象限+PBR工作流来保证纹理清晰度与材质表现真实度。每件文物附带一个可本地化浏览的模型文件(EXE程序包),以PBR展示效果呈现。 传播级数据在数据量大小上需在10M以下,保证移动端顺畅展示。 对特殊材质文物(如反射强烈、存在次表面反射、重叠遮挡过多等),可采取其它辅助技术手段进行处理。 2.1.2.2.2 技术指标 A.原始级数据 采集的未经任何处理的点云原始数据。 B.复制级数据 由三维采集原始点云数据优化而来,经过简单点云优化修复处理,且不简化模型细节特征的完整模型的点云数据,格式stl、obj等。三维数据三角面数原则上不低于原始三维数据的面数,数量由文物大小而定,且无最高限制; C.研究级数据 在保证模型细节的前提下,进行点云简化并贴图的完整模型数据,格式obj。需保证文物所有细节清晰,100万面≤文物点云数据三角面数≤600万面,具体三角面数量根据文物尺寸不同可有所调整;离线端的可执行程序不依赖于第三方软件、无需插件即可实现三维高清模型的浏览。 D.传播级数据 以数字化展示为目的的数据,支持多终端浏览的完整数据模型,格式为obj或gltf。一般情况下文物点云数据三角面面数≤10万面,数据量大小10M以内,具体数据量可根据藏品尺寸不同有所调整,并参考最终所用展示系统的具体要求进行针对性调整。 E.材质贴图管理 最终模型呈现材质纹理细节、清晰度,与原始器物呈现材质纹理细节、清晰度完全一致。最终模型与原器物的纹理贴图与模型映射误差应≤0.05mm,模型表面纹理细节、清晰度需与文物原物吻合,色彩真实还原。 F.多象限工作 每个模型材质纹理贴图须遵循PBR工作流,同时按照UDIM多象限贴图(10cm²分辨率8192x8192)生成贴图数据包。 2.1.2.3 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三维采集设备、纹理拍摄设备、处理工作站、相机储存卡等设备。 所有采集及模型制作工作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完成。 项目实施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潮州博物馆相关规定中的工作规范条款。 2.1.3 人员配置 2.1.3.1 作业内容
2.1.3.2 人员能力
2.1.4 采集制作具体技术标准 2.1.4.1 采集制作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以“保护文物安全为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业务工作标准规范对潮州博物馆珍贵文物藏品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 2.1.4.2 三维扫描数据基本要求 2.1.4.2.1采集过程中文物表面不可粘贴标志点,采用非接触式方式采集。 2.1.4.2.2三维数据带实际尺寸数据。 2.1.4.2.3原始点云数据拼接精度: A.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3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02mm; B.3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0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02mm; C.10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2000mm,点云数据拼接精度≤0.1mm; 2.1.4.3 三维采集数据要求 2.1.4.3.1三维原始数据格式包括但不限于:STL、ASC、AC、TXT、PLY等格式。 2.1.4.3.2原始点云体外无噪点、无悬浮杂点、无分层、无错位。 2.1.4.3.3采集点云数据完整率≥98%,复杂装配体、有遮挡、高透光除外。 2.1.4.3.4原始点云平均点间距:以单幅数据的点间距计量为准,且点云分布均匀: A.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5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2mm; B.5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2mm; C.1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15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02mm; D.15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3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1mm; E.3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6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2mm; F.600mm≤文物特征表面单边尺寸≤2000mm,点云平均点间距需≤0.4mm; 2.1.4.4 文物三维模型数据要求 2.1.4.4.1模型数据处理要求 A.三维模型格式应为通用格式OBJ、FBX、PLY、STL等; B.三维模型按文物拆分构造单独建模; C.三维模型参数要求:反向三角面、坏边、错误轮廓、错误缝隙、错误孔洞、重叠及交叉三角面数量皆为零。 D.原始级数据模型:三维扫描仪采集的未经任何处理的点云原始数据,格式如下表:
2.1.4.4.2复制级数据模型: A.复制级数据由三维采集原始点云数据优化而来,不简化模型细节特征; B.几何模型数据存储格式:STL、OBJ 、FBX等格式 C.根据文物常规摆放方式建立模型坐标系; D.几何模型数据无孔洞; E.几何模型体外无噪点、悬浮杂点; F.几何模型无重叠面、交叉面、网格锐角; G.几何模型无高度折射边、钉状物。 2.1.4.4.3研究级数据(高模)模型: A.格式要求: a)模型格式:OBJ、FBX、Blender等; b)纹理贴图格式:jpg; c)材质信息格式:mtl、其它。 B.模型要求:曲率采样简化采集原数据(三角面)满足:100 万面≤文物模型三角面片数据量≤ 600 万面; C.为保持原真数据,不应进行二次数据转换; D.数据无重叠面、无交叉面、无网格锐角; E.照片基于色卡进行批量校色; F.采用近景摄影测量方式进行纹理贴图; G.可见区域表面覆盖率95%; H.输出单张纹理分辨率≥ 8192×8192; I.研究级贴图纹理不可通过低级别成品纹理传递烘焙获得。 2.1.4.4.4传播级数据(低模)模型: A.格式要求: a)模型格式:obj、glb等; b)纹理贴图格式:jpg; c)材质信息格式:mtl或其它。 B.将研究级数据简化为文物三角面数据量≤10 万面(根据文物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C.细节不得缺失,保证模型表面光滑,无错误网格; D.UV拆分完整,无重叠、交叉、拉伸等错误; E.输出漫反射颜色贴图,分辨率≥8192×8192; F.输出凹凸法线贴图,法线不得有接缝、重叠; G.输出法线渲染图,还原文物纹理细节特征; H.输出正射影像图,角度为正视图方向。 2.1.4.4.5材质纹理贴图技术要求 A.采用UDIM统一管理各通道材质纹理,保证调用准确无误。各通道材质纹理过渡自然,无接缝,无拉伸。 B.PBR材质格式:jpg格式; C.多种器物纹理通道标准: a)金属文物器物PBR材质工作流需包含: 颜色通道(BaseColor); 法线通道(Normal); 金属度通道(Metallic); 粗糙度通道(Roughness); 环境闭塞通道(OCC); b)非金属文物器物PBR材质工作流需包含: 颜色通道(BaseColor); 法线通道(Normal); 高光强度通道(Specular); 粗糙度通道(Roughness); 环境闭塞通道(OCC); D.贴图指标:纹理模型表面无拉伸;无变形;无接缝 2.1.4.4.6多象限工作流作业标准: A.多象限对应方式:UV对应象限; B.多种尺寸纹理多象限标准: a)器物表变面积≥10c㎡UV象限满足10c㎡/象限,贴图纹理为8192*8192(8K) b)器物表变面积≤10c㎡UV象限满足单件文物4象限,贴图纹理为8192*8192(8K) C.单象限内标准:UV分块的边界在隐蔽、平滑处,UV分块的分布均匀、充满画幅、无拉伸。在符合成果技术指标的情况下优化贴图,使纹理贴图数据量最小化,消除碎片化UV,象限内UV块应与模型纹理命名保持一致。 D.为保证研究级别的后期可视化的拓展应用(包括但不限于UE5引擎,unity引擎,webGL引擎),准确还原文物的材质肌理,对文物数字化成果采用标准的PBR工作流。 2.1.4.5 文物三维模型数据成果要求 2.1.4.5.1 第一套规格:最原始的三维及二维采集数据; 2.1.4.5.2第二套规格:高精度三维模型数据,保存文物真实、详实的三维模型数据; 2.1.4.5.3第三套规格:高精度三维展示数据,可保存到潮州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可展示文物的全方位高清细节,纹理清晰,交互自然、浏览流畅。 2.1.4.5.4第四套规格:低精度三维展示数据,单个文物的数据大小在10MB以下,并保存文物的重要细节,保证文物的清晰度。数据用于在互联网上的展示,交互自然、浏览流畅。 2.1.4.5.5数据提交归档,按成果类型分类清晰,文件命名规范。 2.1.4.5.6数据保密:文物的三维模型展示数据的结果需要加密,用于保护三维数据,普通用户只能浏览,不能解析或者反编译数据。 2.1.4.5.7展示信息要求:除模型数据展示外,其他须包括但不局限于模型名称、编号、文物说明等。 2.1.4.5.8三维交互成果要求: 可通过鼠标操作文物进行任意角度的移动、旋转、浏览,同时支持文物的放大、缩小、自动旋转、复位等操作,功能包括: A.浏览视角:通过鼠标操作文物进行任意角度的移动浏览; B.文物放大:放大文物,查看文物的局部细节; C.文物缩小:缩小文物,可对文物有一个整体认知; D.自动旋转:可通过自动旋转全方位欣赏文物; E.手动旋转:通过鼠标拖动的方式,可以向上、向下、向左、向右旋转文物,做720°浏览; F.复位:使文物展示状态恢复到初始位置。 2.2平面类文物高清二维数据采集与加工 针对潮州市博物馆纸质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将采用高清拍摄的方式,采用基于摄影技术以及矩阵式拍摄技术拍摄高清照片。高清拍摄能够充分展示文物的细节,拍摄的图片像素可达亿级,放大后能够观看文物局部或细微处。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以“保护文物安全为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业务工作标准规范对潮州市博物馆平面类文物藏品进行二维影像数据采集制作,具体采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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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 1.1 馆藏文物三维数据采集与加工 1.1.1采集制作具体技术标准 1.1.1.1 三维扫描数据基本要求 ▲1.1.1.1.1三维采集设备的单帧扫描精度≤0.01mm(拟投入的三维扫描仪提供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精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报告中精度误差范围≤0.01mm)。 1.1.1.2 三维采集数据要求 1.1.1.2.1 研究级数据(高模)模型: ▲A.纹理贴图精度误差≤0.05 mm(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文物三维数字化成果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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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多人同屏互动数字墙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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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2.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 2.1 多人同屏互动数字墙 本项目拟建一套多人同屏互动数字墙以及配套的后台管理系统,该数字墙以液晶拼接单元为展示载体,可实现多人同时触控操作,为体验者带来极具震撼的视觉体验。多人同屏互动墙能够将文物进行1:1的模型还原,支持文物高清二维图像、三维立体模型细节显示,体验者在屏幕前通过手指去触控精品文物模型,实现文物720度无死角的把玩,同时支持细节放大、文物检索、点赞交互等功能,该互动墙支持多人多点触摸。 2.1.1 软件功能配置及要求
2.1.2 配套互动大屏硬件技术要求
注:配套互动大屏硬件所需的矩阵式点对点触控、控制软件、红外触摸框、主控管理处理器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集中采购,但投标人在设计方案中应完整体现。 2.2 文物安全要求 2.2.1 文物数字化采集过程安全保障要求 本项目所选用的扫描设备及摄影器材对文物不贴点、不喷粉、不接触;采集过程中采用高显色性,低热量散发的冷光源和具备紫外屏蔽装置的文物拍摄专用静物闪光照明系统,确保文物绝对的安全。 文物数据采集工作应在专用房间进行,必须配备固定的案桌。房间应有足够的空间满足工作需要,并距库房较近和保证安全。同时要设置必要的柜架以暂存文物,原则上不得在库房中进行数据采集。 文物数据采集过程中文物的翻动及摆放由馆内工作人员操作,数据采集人员禁止接触文物;数据采集人员避免转身及扫描过程中对文物的扰动,确保文物的安全。 注意水、电、天气等大环境安全因素,不得违章操作。数码相机、照明设备、笔记本电脑等贵重采集设备应安全放置和规范操作。 2.2.2 文物展示利用安全保障要求 本项目文物数字化数据成果可应用于展示传播系统、虚拟博物馆、智慧导览小程序、文物裸眼互动数字墙等,数据发布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此外在文物三维模型成果数据对外展示之前过程,本项目利用数据编译工具对成果文件数据进行编译处理,保证其成果一般情况下不能被解析和反编译,以保证文物数字化展示数据的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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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3 多人同屏互动数字墙 2.3.1 软件功能配置及要求
2.3.2 配套互动大屏硬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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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