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采购的“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待补充文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期限为2年,采购金额为432万元。
⚫ 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资金。
⚫ 项目场地设置
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场地设置在中新镇月芳路58号,面积约为525平方米,另外加上文化站、图书馆等可以共用的场地,场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可设置员工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储物室等功能室。
三、中新镇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中新镇位于增城区中西部、广州市东部,是广东省中心镇、广州市示范中心镇,属于广东省境内少有的原始自然生态景观与工业发展均较好的地区。地处于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科教城和广州开发区、增城开发区“三城两区”的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广州地铁21号线、广河高速、北三环高速、穗深城际、新白广城际、广汕高铁、增天高速、花莞高速等高速公路、国道广汕公路、省道118线及完善的镇村道路网络构成了“三横四纵”的立体交通体系,地理位置优越;货运枢纽东北客货运外绕线增城区站、增城西站设在辖区,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优势。镇域面积约232平方公里,下辖35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居委会。
(二)服务群体基本特征介绍
我镇总人口为13.4万人,常住人口11万人,户籍人口9.6万人、外来人口3.6万人、户籍外出人口2.4万人。按服务领域划分:青少年领域约0.6万人,儿童领域约1.9万人,长者领域约1.3万人,残疾人领域约0.2万人,特殊困难群众领域约0.2万人。
辖区内60岁以上长者人数约 13395人,占总人口的9.9%。其中60岁-69岁长者7886人,70-79岁长者有3778人,80-89岁长者有1451人,90-99岁长者有273人,100岁以上长者7人。
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残障人士2738人,占总人口的2%。其中17岁以下为124人,18至59岁残疾人占1251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数1363人,残障人士平均年龄较大,残疾老年人人数占残疾人总数的49.78%。残疾人学历方面,以小学及以下学历为主。
辖区内登记在册的低保、低收入人数1309人、特困人员224人、困境儿童462人、独居老人178人、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295人,占总人口的1.84%。
四、项目内容概览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最高服务工时量 |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人民币216万元/年,人民币432万元/两年 |
一年工时:18408小时;两年总工时:36816小时 |
一年工时:25872小时;两年总工时:51744小时 |
注:1.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定额投入216万元,每12万元配备1名社工,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18名工作人员,其中相关专业人员至少12名(9名为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其他为社会学、心理学等相近专业人员),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应该按照《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设定,即只计算12名专业服务人员的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和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3520的110%,即25872小时。
2.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432万元人民币,每年216万元,共2年。最高限价432万元,报价是唯一或固定不变。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若关于本项目的购买经费标准有新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员费用包括:项目所配备社工的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承接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包括: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宜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口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三)项目经费支付方式:1.每年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以人民币支付,依照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有关规定及上级财政实际资金安排执行。2.每年采购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即人民币118.8万元;每年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86.4万元;每年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自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10.8万元。若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承接机构应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项目经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3.支付所需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正式发票、评估报告。 |
验收要求 |
1期:(一)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二)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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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社会工作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4,320,000.00 |
4,3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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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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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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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福和社区、联安村、新围村、双塘村、里汾村、濠迳村、坳头村、茅田村、三迳村、永兴村、泮霞村、田美村、心岭村、官塘村、大安村、池岭村、简塘村、新安村,共18个村(社区)。 (二)服务对象 居住在中新镇辖区18个村居内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 (三)服务目标 1. 项目总体规划目标: 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应按照“113X”的模式设置服务项目,即“1”个核心项目——强化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1”个重点项目——突出辖区居民群众最迫切、最需求、最直接的社会工作服务,“3”个基础项目——夯实家庭、长者、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X”个特色项目——探索拓展多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以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将党建与社会工作服务结合起来,分担政府职能,为辖区内的困境家庭、长者、青少年提供支援性服务及参与兜底性群体的服务;重视社区资源整合,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党建带团建促进社建”活动为基础,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关注社区的宏观需求,按照区域和群体划分服务层次,关注困难群体,深化既有服务,注重提升专业服务素质,发挥专业服务优势,体现专业服务效果,扩大社区支援网络,协助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社区管理,推进、创新长者、家庭、青少年、志愿服务,重点打造“难有所解,困有所帮”,构建宜居环境,打造具有健康活力美丽和谐的中新镇。 2. 项目阶段性服务目标: (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探索与把握社区居民变化中的需求并因应需求制定最合适的服务内容,在原有平台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对辖区兜底人群进行进一步摸查,明晰需求,继续激发社区居民的互助意识,继续助力营造社区融合氛围,发挥多支关爱互助性质队伍联动效应,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目标。发展核心服务、重点服务和特色服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长效联动机制,巩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成果。社区公共问题或社区发展方面选择具有基础及示范效应的社区或村居,大力宣传,形成可参观、可复制的服务样本。 (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强化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社会服务意识,实现社区长者、残康人士、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全覆盖;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打造综合性、专业化、本土化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满足社区重点服务人群的实际需求。 3.项目拟服务目标一览
(四)功能定位 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家综”)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在中新镇设置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社工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接受市、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服务困境群体为主,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发展性的家庭综合服务和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为部门在管理公共服务、应对社区问题、缓解社区矛盾、提升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 1.预防性服务功能 针对一般个体、家庭和群体等服务对象,家综应以预防服务对象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困难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支援、社会参与、社会融入、兴趣发展、文娱康乐、教育培训、人际拓展等事前预防性服务,以预防服务对象陷入困境状态。 2.支持性服务功能 针对陷入轻微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家综应以增强其应对所处困境的能力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援助、情绪支持、资源链接、认知拓展、能力提升、压力释放等援助性和支持性服务,以协助缓解其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使其更好应对所处困境。 3.补救性服务功能 针对陷入严重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家综应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障碍矫治、社会救助、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等服务,以争取改善服务对象的受损状况和困难处境。 4.照护性服务功能 针对八类特殊困难群众(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孤寡、独居、留守老年人,困境儿童,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等社会救助对象,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临时托管、安全保护、生活救济等照护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暂时舒缓面临的困境和压力;针对遭遇突发性危机的个体、家庭或群体,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庇护、临时照顾等照护服务,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免受更大伤害。 5.发展性服务功能 针对社区发展中存在的公共服务需求和问题,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公益倡导、公民教育等,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等。倡导社区公益服务,培育义工、慈善、互助等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和骨千,推动社区管理服务参与,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五)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 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 个案工作:指社会工作者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1-2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咨询性服务,能有效满足个体或家庭服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进辅导、情绪支持、心理减压、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和支持的个案服务,一般至少需要3次以上的跟踪服务。 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小组或团体的活动为其成员提供支持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促进团体或小组及其成员的发展,使个人能借助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团体或组织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组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6人及以上。 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是强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文化倡导、社区志愿者(义工)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 (六)服务内容及成效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的社工站职责,结合实际,制定项目需求、服务计划、服务指标等,加强与“双百工程”社工站直聘社工的服务协同与合作,宣传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协助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村(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 合理、科学利用社工站和社工点的服务阵地,在镇统筹指导下,强化与直聘社工服务合作与转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在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服务:一是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系统改善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服务对象生存发展能力,配合支持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二是以化解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问题为导向,依托社区慈善工作站、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等,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基金、社区志愿者等,运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策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社区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共建共治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三是配合镇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共应急服务,发挥“红棉守护热线”作用,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协助处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面临的紧急困难。 1.必选的重点领域的服务成效要求 必选重点服务主要指面向面向低保、低收、特困、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民生兜底保障服务是必选的优先重点服务,精准识别不同兜底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按照分层分类服务的原则,提供系统性、持续性服务和社会支持,实现对兜底服务对象的服务全覆盖。在做好民生兜底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项目可以依据在地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与镇协商,合理选择非兜底性困境群体(如包括非兜底的困境妇女儿童、困境残障人士、老养残家庭等)开展相关服务。在实际服务中遇到或发现相关社区困境群体且需要社工服务的,可及时调整纳入。 2.自选的一般性服务领域的成效要求 (1)一般性家庭服务(含妇女儿童服务):围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互动、家庭功能、家庭结构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挖掘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能力和优势,培育守望相助的家庭和邻里氛围,为社区内的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来穗人员家庭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提供包括个案咨询、资源链接、定期探访等专业服务。 (2)非兜底性困境群体服务:围绕非兜底性的妇女儿童、残障精康人士、自闭症患者、脑退化症长者、老养残家庭等困境群体的服务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认知矫治、行为矫治、社会参与、人际互助等社工服务,以有效帮助相关服务对象缓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一般性青少年服务:围绕一般性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样化需求,整合利用社区、家庭、学校和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青少年(特别是边缘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个案跟进、行为矫正、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等多元化服务。 (4)一般性长者服务:以社区一般性长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和整合社区、家庭、单位等社会资源,从心理关怀、生活照顾、文体康乐、人际互助、兴趣发展、社会参与等多个层面,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预防性、支援性、治疗性等多样化服务,提升长者生活品质。 (5)社区发展服务:围绕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问题及需求,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着力社区倡导、社区教育、社区研究等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角色,协助在地政府部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上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指标,由购买方、承接方、监督方根据实际情況协商后调整确定。 (七)项目总体服务质量要求 1.项目应通过电访、探访、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方式,对在地所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实现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率、建档率应达到100%; 2.项目能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有效回应兜底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合理化需求,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 3.项目在兜底民生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发挥的服务作用突出,各项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较高,相关工作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八)人员配置要求 中新镇第二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需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18名(全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社保等福利福和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打印工作人员社保清单送采购人备查,评估时出示签收记录)。工作人员中专业人员不少于1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少于9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助理/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接受过广州市民政局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或社区工作实务和管理经验);专业人员12名(其中至少有9名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师资格证,4名相关专业人才需为社会工作、心理学或社会学、社区服务管理等相近专业学历);专职财务人员1名,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若干。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配备专业督导至少3名,督导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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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项目评估 (一)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开展、服务成效、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四方共同实施。社工站项目评估分值由四方评估分数的总和确定,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评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指标55分,督导中心评估指标15分、购买方(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评估指标20分、监督方(区民政局)评估指标10分。此外,财务评估指标不设分值,由第三方财务评估机构独立出具财务评估报告。 (二)评估分为专业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评估、财务评估工作的委托费用分别按照评估经费总额78%、22%的比例分摊。 (三)财务评估结果设合格、不合格两种等级。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评估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结果定为不合格:1.保洁、安保等人员占用社工名额的;2.社工人员配备不足的,其中,中期评估累计缺少5人次或以上,末期评估累计缺少10人次或以上;3.持证社工比例不达标的,其中,中期评估累计缺少3人次或以上,末期评估累计缺少6人次或以上;4.年度服务期内人员费用支出比例低于80%的;5.限期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6.专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7.财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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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