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面积不断增加,大量配建的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纳入了公共园林绿化管理。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提高,公园城市建设正逐步推进,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护的精细化要求不断提升。为了提升我县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完善我县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巩固城市绿化成果,使我县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全县公共绿化管理上台阶,创造一流人居环境,夯实滨江宜居之城绿化基础,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势必全面社会化。上一轮管护内容仅为绿地,本着应管尽管原则,本轮次根据我县实际需增加行道树、环保林地、景观水体等内容。未来三年我县公共园林绿化面积还将逐步增大,为确保新建成绿化管护效果,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将现启动主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工作。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地所属位置、城市建设现状、已经列明的管护项目(行道树、绿地、西湖、环保林等)数量和区域情况等自行进行实地考察或踏勘。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5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53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主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 |
1.00 |
11,53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主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项目概述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面积不断增加,大量配建的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纳入了公共园林绿化管理。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提高,公园城市建设正逐步推进,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护的精细化要求不断提升。 为了提升我县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完善我县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巩固城市绿化成果,使我县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全县公共绿化管理上台阶,创造一流人居环境,夯实滨江宜居之城绿化基础,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势必全面社会化。上一轮管护内容仅为绿地,本着应管尽管原则,本轮次根据我县实际需增加行道树、环保林地、景观水体等内容。未来三年我县公共园林绿化面积还将逐步增大,为确保新建成绿化管护效果,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将现启动主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工作。 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地所属位置、城市建设现状、已经列明的管护项目(行道树、绿地、西湖、环保林等)数量和区域情况等自行进行实地考察或踏勘。 2、项目清单
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1主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各项目管理内容明细
1.1.1公共绿地养护面积:566,563.26㎡
1.1.2行道树养护明细
1.2中标人对区域内行道树、乔木、绿篱、草坪、草本植物等的修剪、浇灌、杂草清除、施肥、刷白,绿地内垃圾、杂物、浮土清理,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树木平枝;树池、绿化景观池、园路园灯、绿化护栏等绿化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保洁除尘;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风、寒、旱、涝、高温等);绿化带、树池裸土治理;人为踩踏、碾压、交通肇事、盗窃损坏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处置与恢复;绿化及设施巡查守护、扬尘、降尘治理、电力修枝等;因树木生长严重影响他人采光、通风的;遮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监控设备的;影响架空线、管线、交通设施等公共设施使用安全或者交通秩序管理的;城市景观水体及其附属设施、水生植物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 ★(二)服务要求 2.1行道树养护 (1)修剪 ①一般要求 A.遵循“高度统一、树型一致、内膛通透、整齐美观”的原则,保持同一条道路树型整齐。 B.正常养护作业时,不应对行道树进行强修剪,不应采用“一剥到顶”的剥芽手法。 C.应剪除枯枝烂头、严重病虫枝、下垂枝、交叉枝、过密枝等,宜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匀称,通风透光。 D.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撕裂现象,不留短桩、烂头,直径大于5cm的切口应进行防腐处理。 E.修剪时应处理好树冠与公共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牌、高压电线、电缆等)及周边建筑之间的矛盾,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且不遮挡公共设施,应符合表1的要求。 F.机动车道行道树的净空高度应在4m~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道树的净空高度宜在2.6m以上。 G.行道树修剪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快速路≥3.0m,主干路≥3.0m,次干路≥2.5m,支路≥2.2m。 H.修剪频率:修枝造型,一年不得少于1次、个别品种和树形2次以上; 表1行道树与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单位:m)
②修剪时间 A.落叶树木的修剪一般应在秋末冬初、树木休眠期内进行。 B.常绿树木的修剪宜在树木越冬后早春萌芽前或树木生长停滞期进行。 C.伤流树木的修剪应在生长势相对缓慢或休眠期进行。 ③修剪方法 A.剪枝:对枯枝、病虫枝、交叉枝、过密枝条从基部剪掉,改善冠内通风透光条件。如簇生枝与轮生枝需全部去除时,应分次进行,以免伤口过多,影响树木生长。 B.短截:主要剪枝条先端一部分枝梢,促发侧枝,并防止枝条徒长。 C.截干:将比较粗大主枝、骨干枝进行截断,促使树木复壮更新。应在伤口处涂保护剂或用蜡封闭伤口,或包扎塑料布等加以保护,促进愈合,防止伤口因病虫害侵入而腐烂。 D.除以上常用修剪方法外,还可采用环剥、切刻、断根、去蘗等措施来缓和调整树势。 ④常用树型及修剪技术 A.自然型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形态和立地条件较好的、慢生的、无风折倒伏隐患的行道树应使用自然疏枝型修剪手法;修剪时应保持树木原有自然形态,剪除枯枝烂头、严重病虫枝、下垂枝、交叉枝、过密枝,并应处理好与道路交通、设施、建筑的矛盾。 B.杯状型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a)萌芽力强、耐修剪的树种或所处位置立地条件较差的行道树,可采用杯状型修剪;新植树木冬季选留分枝点附近3根~5根与主干成45°夹角的粗壮枝条做主枝,于80cm~100cm处短截,剪口芽在枝条两侧并尽量使之处于同一水平位置;翌春萌芽后每主枝留2根一级侧枝,冬季留30cm~50cm短截;来年修剪时再选留2根二级侧枝,斜向生长,树冠逐年上升,经反复修剪,3年~5年后可杯状树型。 C.控高型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生长快速、枝条脆弱、易风折倒伏、树冠上方有高压线的行道树应使用控高型修剪;b)应重点修去顶端直立生长的枝条,以控制树木高度。在不影响树冠圆整的条件下,疏去过密枝条,短截徒长枝,修去交叉枝。 D.中央领导干型行道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凡主轴明显树种,修剪时应保护中央领导干,使其直立生长;b)原主干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主干枝,不宜重抹头或重截树种;c)冬季以疏剪为主,注意最下层三大主枝上下位置要错开,方向匀称,角度适宜;d)及时剪掉三大主枝上最基部贴近树干侧枝,选留三大主枝以上枝条,萌生后形成圆锥状树冠;e)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剪。 E.非常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防风疏枝修剪:应以疏枝为主,不应修剪骨架枝,不应改变树木基本形态;b)树木移植、抢险作业修剪:应在不影响树木成活的情况下进行,并至少保留二级以上骨架;c)复壮更新修剪:应在保留骨架枝的基础上,适当采取强修剪的方法,培养更新枝条;d)骨架形成期树木的修剪:应遵循“留强去弱、兼顾方向”的原则,对新植树木或历经重截而萌发较多枝条的树木,进行修剪。 F.云片式修枝 a)第一次修剪留干,需保持错落有致;已进行了云片状打造路段无不需再行修剪留干。b)抹芽需人工修剪压盘,同时保持云片表面修剪平整,去除萌蘖枝,尽可能保持云片飘逸,云朵大。c)通过持续的压盘塑形、抹芽去蘖,保持枝干干净,云片层次分明,云朵飘逸丰满。 (2)病虫害防治 ①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②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③喷药应呈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④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⑤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⑥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⑦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⑧防治频率:至少春冬2次。 (3)刷白及附着物清理 ①清洗处理:使用专业的高压水枪和清洁剂对行道树进行清洗,在进行清洗前,需要对树的状况进行检查,避免将病虫害带入树干和树枝内部;去除表面的污垢和污染物,使树干表面变得洁净。 ②防腐处理:根据树的具体情况,采用环保的防腐材料,涂抹在树干和树枝表面,达到防腐的效果。 ③刷白处理:在树干和树枝完成防腐处理后,选择专业的白色粉末和涂料喷涂机,将涂料均匀地喷涂在行道树的表面上,覆盖整个树干,使树木表面保持洁白。 ④清理作业现场:清理现场工作区域内的垃圾和杂物,将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整理干净并归位。 (4)菟丝子治理 ①人工铲除 对于还没有大范围蔓延开的菟丝子,一经发现立即人工铲除。在铲除时需要连同寄主受害部位一起剪除,对于危害严重的需要把整个植株一起除掉,铲除后进行集中销毁。人工铲除时必须要彻底,剪下来的茎段不可以随意丢弃。 ②化学治理 应谨慎选择药物,不得明显影响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造成黄叶、枯叶、大面积叶片卷曲或植物死亡。 (5)树池框修补 ①土层修复 对于树池出现土层松散、不透水的情况,我们必须对土层进行加固和修复。对于松散的土层,我们将采用软性材料,比如泡沫混凝土,填充土层中的空隙部分,固化土层,从而增加土层稳定性和承载能力。对于不透水的土层,我们将进行翻地、铲除、篡改等工作,去除翻弄,让土壤重新呼吸,加快根系吸收养分。 ②草坪铺设 通过草坪铺设,可以提高树池美观程度,增加碳汇量,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在草坪铺设中,我们将采用广泛使用的切草皮方案,同时,要保证草皮质量好,选择在当地适应性较高的草皮铺设。草皮铺设后,要进行养护,保证草皮长势健康发展。 ③植物栽种 树池中植物的选取应综合考虑生长习性、环境适应性等因素,同时还要满足美观性和生态效益的要求。我们建议采用中小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主,在其中也可以适当引入乔木进行点缀。同时,种植植物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良好的养护制度,确保植物长势健康,达到理想的生态效益。 ④无害化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树池中出现了病虫害或其他有害生物,必须采取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如剪除受害植株、清理受害枝条等。同时,在树池周围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病害扩散。 (6)补栽补植 ①一般规定 A.相邻树木已达郁闭状态下,中间可不再补植树木。 B.应在行道树补植前找出死亡原因,消除不利因素后再补植。 C.补植的行道树应与原有树种一致,规格相近;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景观相协调;补植的行道树应选用干直、健壮、无病虫害,且至少带有二级及以上骨架枝的优质树木。 ②补植时间 A.补植季节应以春秋两季为主,非种植季节补植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补植后养护工作;补植以不影响原有景观效果为宜。 B.落叶树一般宜在树木生长停滞后补植;常绿树一般宜在秋末、冬初、早春及树木休眠期内补植。 ③补植方法 A.补植前,应对树木进行适当修剪。修枝时应注意树形均衡,剪除严重的病虫枝、受损枝和受损根,对剪口较大处应做防腐处理。 B.树木主干略有弯曲时,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栽植。 C.树木栽植后覆土高度应与地表持平,覆土下沉后加土持平,并用树皮或其他材料覆盖,做到不露土。 D.裸根苗补植时,应先将树根舒展在树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系完全被覆盖;扶正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夯实。 E.带土球苗补植时,应先将土球放入树穴内,剪除并取出包扎物,然后从补植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夯实,不伤土球。 F.补植后应规范支撑、绑扎。 G.树木栽植后,应及时浇透水;浇水后,应及时封堰覆土整平,土表应铺设覆盖物以防扬尘。 (7)树池裸露整治和树池保洁 ①裸露的树池整治方式:铺装树篦子、铺填级配碎石、铺植草皮、栽植地被等方式均可,铺装树篦子的应也树池边框平整一致,铺填级配碎石的厚度3CM且低于树池边框2至3CM,铺植草皮、栽植地被的泥面应低于树池边框2至3CM,同路段处置方式应一致。 ②对辖区内树池逐个清理,清除树池内杂草,香烟头、落叶等杂物。 (8)树池篦子维护 ①表面清洁:应定期采用清洁液+清水对此进行及时清理。 (9)灌溉和排水 ①一般规定 A.应根据行道树树种的习性、生长发育阶段、生长状况、立地环境、土质等,适树、适时、适量、适地进行。 B.应与施肥、土壤管理等工作相结合。 C.灌溉和排水设施应完好,不应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②灌溉 A.灌溉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原则,当植物茎、叶等幼嫩部分出现萎蔫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灌溉。 B.根灌法:浇水软管贴着树木主干下部进行缓流浇灌。不应用高压水流冲刷或在树穴范围内打孔后用高压水枪向注水孔内灌水。 C.树体喷灌法:使用高射程水枪或高压喷雾器等对树冠、树干实施喷水或喷雾。 D.新植或立地环境较差以及需要较高湿度的树木应及时充足灌溉,宜采取叶面喷雾,雾点应细密均匀。 E.在夏季连续高温干旱期间,灌溉宜安排早、晚进行,应增加行道树叶面喷雾或根部灌水的数量和频率。 F.在冬季低温期间,灌溉宜安排在中午进行。 G.春秋季节树木生长旺盛期应及时补充水分。 ③排水 A.树穴(地面)因缺土造成积水时,应及时加土,略成中间高四周低,消除积水。 B.树穴(地下)积水时,应及时抽除树穴内的水分,并查明积水原因。 C.种植过深或地下水位过高,且无法排除地下积水的,应抬高种植行道树。 (10)施肥 ①土壤理化性状较差的道路,应视行道树生长情况及时施肥,肥料应对人体、树体无害,并有利树木生长,不污染环境,不破坏土壤结构。 ②可采用长效缓释肥料,新植或较小行道树施肥应结合灌水一并进行。 ③施肥时间宜在冬季休眠期或春季生长季节。 ④施肥方法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挖施肥沟应避免伤根。 ⑤每一次施肥地点应相应错开,增强施肥均匀性。 (11)支撑 ①应统一粗细、高度、色彩、材质、附着方式等。 ②支撑抱箍应随着行道树胸径生长的增大而调整,防止支撑时对树体产生伤害。 ③应处理好支撑物和行人的关系,对行人不构成安全隐患。 ④树木无倒伏安全隐患,应及时拆除支撑及其他附着物。 (12)扶正 ①当行道树倾斜度超过10°时应及时进行扶正。 ②扶正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不应损坏树木和已有设施。 (13)应急处置 ①行道树应急处置措施需有效降低台风、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致树木倒伏给城市交通、公共安全带来的影响。 ②组建应急巡查抢险队和应急处理队,提前备好应急设备、防护物资,一般应急处理中,成员30分钟内须赶赴现场,快速处理;重特大情况下,树木倒伏现场应首先恢复交通,确保倾倒、折断苗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把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护城区绿化成果和消除隐患。 ③接到应急处置通知或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对影响过往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危险区域进行有限封闭并联系交通部门协助管控;对倒伏树木采取切割、搬移等现场清障处置措施,同时对行道上树枝开裂、倾斜的高大乔木进行登高修剪作业实际操作。 2.2绿地养护 (1)修剪 ①应根据植株生长状况定期大修,每年小修。 ②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设计要求进行修剪。除特殊需要外,应保持自然树形。不应平截强修;b)因地制宜处理好与周围环境和树木之间的关系,做到层次分明;c)应根据树木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 ③修剪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休眠期修剪:落叶树木应在落叶后,至翌春萌芽前修剪。修剪后伤口出现“伤流”的树木,应在芽刚萌动时进行,并涂防护生长促进剂;易受冻害树种宜在早春修剪,常绿阔叶树木应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休眠前,或春芽萌动前修剪;b)生长期修剪:运用剥芽、疏枝、摘心、摘叶、疏蕾、疏花等技术进行修剪;c)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应互为补充。 ④修剪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树型为圆锥形、圆柱形、塔形,应保持主干领先的顶端优势,修除顶部竞争枝;若顶枝生长弱,宜选近顶部强枝代替;应去除过密枝、并立枝、弱枝、交叉枝、病虫枝、下垂枝、死枝及影响树冠圆正的徒长枝;b)树型为卵形、广卵形,应保持顶枝优势,疏除并生枝、弱枝、病虫枝、重叠枝、枯死枝条及影响树冠圆正的徒长枝;c)树型为球形、扁球形,应以疏枝为主;若促使纵向生长,应控制侧枝;若促使横向生长,应控制顶枝;d)树型为伞形、平顶形、垂枝形,应以疏枝为主,形态保持不变;e)嫁接的树木应及时除去砧木的萌蘖枝。 ⑤疏枝应自枝条基部修除,不留短桩,间隔抽稀,短截应于节上2cm~3cm,大枝短截应分段截枝。直径3cm以上的截面应光滑平整,略倾斜,伤口应涂防腐剂和生长素。 (2)病虫害防治 ①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②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③喷药应呈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④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⑤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⑥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⑦频率:至少春冬2次。 ⑧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3)刷白(绿地类乔木、球形等造型植物) ①清洗处理:使用专业的高压水枪和清洁剂对行道树进行清洗,在进行清洗前,需要对树的状况进行检查,避免将病虫害带入树干和树枝内部;去除表面的污垢和污染物,使树干表面变得洁净。 ②防腐处理:根据树的具体情况,采用环保的防腐材料,涂抹在树干和树枝表面,达到防腐的效果。 ③刷白处理:在树干和树枝完成防腐处理后,选择专业的白色粉末和涂料喷涂机,将涂料均匀地喷涂在行道树的表面上,覆盖整个树干,使树木表面保持洁白,一年至少一次。 ④清理作业现场:清理现场工作区域内的垃圾和杂物,将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整理干净并归位。 (4)补栽补植 ①遵循“补旧如新”的原则,保持景观的整体性和美观性。 ②挖除枯死树后应及时补植新树木;宜达到“补新如旧”效果,保持景观的整体性和美观性。 ③规则式栽植乔木死亡砍伐后,应及时补植。 ④补植树木选用原有树种,形态应相近,且与原有景观相协调。补植乔木树种应与原路段树种一致,其规格形态宜保持与原路段树种一致。 ⑤补植季节与绿化种植季节相同。落叶树补植,一般应在11月下旬至翌年3月之间(避开冰冻期)补植;常绿树一般应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或3月~4月之间补植。 (5)浇水与排水 ①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绿地内应有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或配备相应的浇水与排水设施;b)有条件的宜安装自动喷灌设施;c)汛期来临前应仔细检查,保持排灌设施完好无损。 ②浇水应根据树木习性、生长发育阶段、生长状况,不同立地环境条件,不同土质,适树、适地、适时、适量浇水。 ③浇水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夏季浇水应在清晨和傍晚,冬季宜在午间一次浇透,冰冻天不应浇水;b)叶面特别需要湿润的植株,宜在上午10时左右至下午4时左右采用叶面喷雾,雾点应细密均匀。 ④浇水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用不含有害物质的中水、河水浇水;b)宜采用自动喷灌和人工喷洒相结合;c)宜与施肥和土壤管理结合;d)浇水前应先松土。 ⑤排水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暴雨后和汛期应及时排除树木周围积水,新植及忌涝植物周围积水应尽快排除;b)地下水位过高,应挖深沟或井抽水,降低水位,地表积水过多应开沟排水;c)种植过深,可先行采用深沟排水,待适时再抬高树身。 (6)施肥 ①应遵循“薄肥勤施,不缺不施”原则,对长势旺盛的乔木少施或不施;重点针对长势弱的乔木进行追肥。 ②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经土壤检测,确属缺肥应适时针对性施肥;b)春夏季植物生长旺盛,应施追肥;雨季少施肥;8月下旬~10月下旬不宜施肥,冬季宜施有机肥;c)在夏季营养生长时宜补充氮肥;d)喜酸性植物应施酸性有机肥;e)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肥料种类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决定。 ③施肥常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已建成的树林树丛应撒施有机肥或腐植酸肥料,松土后浅翻埋肥;b)沟施:植株行间开沟,施入肥料后覆土;单株树木应于树冠投影区距边缘2/3处开挖,深度为20cm~30cm,呈间断性环形沟或辐射状沟,施肥后覆土;特殊生长不良的树木应测定土壤pH值和理化性状,经诊断后对症施肥;当喜酸性植物出现黄化现象宜叶面喷施专用防黄化液,症状严重应结合土壤改良,采用防黄化液叶面喷洒或吊瓶等技术措施;c)穴施:在树木树冠正投影的外缘挖数个分布均匀的洞穴,将肥施入后,覆土踩实,使其与地面齐平。 (7)中耕除草(绿篱、球形等造型植物、地被、草坪) ①加强养护管理,夏、秋生长季节应适量控制氮肥,增施磷肥、钾肥,做好排水工作。 ②适度修剪,剪除病虫枝、徒长枝和过密的内膛枝。 ③对病叶、病枝、病根、病株应及时集中处理。 ④应结合冬耕除草,消灭地下害虫。 ⑤有传染源的土壤,应及时消毒。 (8)秩序管理(绿篱、球形等造型植物、地被、草坪) ①应确保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无法定审批手续)破坏绿化行为,同时上报采购人。对道路、管线等市政建设施工需开挖草坪、移栽乔、灌木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绿地设施包括绿地边缘的保坎、围栏、路沿石、花台、沟渠、喷灌设施等。在管护过程中设施损坏的,管护企业应主动交纳相应的赔偿金或自行组织修复。 (9)保洁清杂和除尘(绿篱、球形等造型植物、地被、草坪) ①随时保持绿地清洁、平整、美观。 ②及时冲洗绿化带枝叶上积尘,按自贡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要求随时加密对植物进行冲洗降尘次数,确保植物无明显尘土。 ③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④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 ⑤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⑥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在绿地现场堆放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不能影响保洁公司作业。 (10)防护栏和标志标牌及其它园林设施保洁清杂除尘(绿篱、地被、草坪) ①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绿化带内的各种杂草、建渣、浮土、树桩及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保持绿地平整无杂物及浮土,保持土壤低边石及路沿石3-5cm,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②栏杆、标志标牌、公区坐凳、果屑箱、路面等公共设施随时擦洗、清扫,保持设施无积尘、无泥浆,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11)维护更新(绿篱、地被、草坪) ①当枯草层增厚,草层及土层通气差,空秃严重,杂草入侵明显,应维护更新。 ②维护更新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a)宜用疏草机或钢齿耙消除枯草层;b)宜用打孔机打孔改善土壤通气性;c)结合打孔增施有机肥、复合肥,并适当覆黄沙以改良表层土壤;d)若出现秃斑或成片杂草侵入,在采取相应的平整除草措施后用同类草籽或草皮修补;e)养草期间、萌发期、久雨后土壤过湿、过度践踏的草皮应暂停开放。 ③更新建植应符合下列规定:a)长势差、空秃严重、杂草无法清除干净,宜重新建植;b)光照不足,宜建植适宜的草种或改种耐阴地被植物。 (12)应急处置(绿地类乔木、球形等造型植物、地被、草坪) ①绿地类乔木应急处置:加强乔木的养护管理,合理修剪,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加强病虫害防治,防止树木发生倒伏、折断等情况。 ②球形等造型植物应急处置:对造型植物进行修剪整形,清除枯枝落叶,加强病虫害防治,防止植物受到损害。 ③地被应急处置:对地被植物进行修剪整形,清除枯枝落叶,加强病虫害防治,防止植物受到损害。 ④草坪应急处置:对草坪进行修剪整形,清除枯枝落叶,加强病虫害防治,防止植物受到损害。 2.3西湖管护 (1)水生植物 ①病虫害防治:定期观察,及时发现病虫害,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治,保证健康生长。 ②秋冬季清理收割:秋冬季,此时植物生长停滞已经枯萎,及时收割,防止枯萎茎叶落入水体,形成二次污染。早春,对枯死的水生植物实施更新补种,保证群落结构的稳定。 ③杂草清除:定时清除湖堤和栽植水生植物杂草杂物,确保湖堤整洁,栽植水生植物无明显草害。方法:春季淹水和人工拔出;注:不得使用除草剂。 ④荷花和菖蒲及睡莲等补栽补植和分种 A在进行水生植物更新前,需要对所在水域的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更新的水生植物能够正常生长。 B对于死亡的水生植物,要及时进行补栽,确保水生植物群落的稳定性和美观性。 ⑤更新:在更新水生植物时,需要注意保护原有的水生植物和水域生态环境,避免对原有生物造成破坏。 (2)西湖水体 ①西湖水体保洁 A全天候湖面清漂,清除枯枝落叶、渣屑、病死鱼虾和其它漂浮物和藻、萍等浮游生物,确保湖面整治卫生,无明显漂浮物。 B应严格控制一切污染源,严格控制有污染的水直接排入水体,劝阻向西湖内倾倒、丢弃废水、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C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的,应及时采用无二次污染的微生物生态治理方法,控制藻类,使景观水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 D药剂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水体富营养化,藻类蔓延,宜采用除藻剂;应隔天使用一次,连续两星期,宜在气温不高的阴天施用。 ②水质监测 A监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年5月~10月定期监测水质;b)每年平均数据应与上年度数据比照。 B监测应注意下列事项:a)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每月至少应监测1次;b)长期良好的水质,每年至少应监测一次,宜在夏季进行。 ③安全管理 A湖内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和环保警示宣传牌不少于8块,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整洁(可与水质净化鱼类防盗宣传牌合并设置)。 B配备西湖安全巡查人员一人,具备有效水上救生员资格证,负责安全巡查和协助处置西湖溺水救生事件。 ④水质净化鱼类禁钓防盗和种群保持 A湖内醒目位置设置水质净化鱼类禁钓宣传牌不少于8块,及时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整洁(可与防溺水和环保警示宣传牌合并设置)。 B及时清除体形过大水质净化鱼和病死鱼,合理搭配鱼类品种,做好西湖水质净化鱼类的病害防治,保持种群合理数量,确保水质净化效果。 C通过生物防治法控制福寿螺等有害生物。 D负责西湖水质净化鱼禁钓巡查,劝阻偷钓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重偷盗水质净化鱼类的行为取证并报警处置。 ⑤西湖补水 A西湖日常补水,保持西湖水位,确保西湖水体循环更新。 B派驻专人西湖补水泵站和管道的维护管理,确保能正常运行。 ⑥西湖廊亭保洁 西湖水体保洁人员同时全天候负责西湖廊亭的清扫保洁和秩序管理,确保卫生整治。 2.4环保林养护 (1)枯枝落叶清理、保洁 ①随时保持环保林清洁、美观,特色鲜明,无杂草,树木长势旺盛,并修剪成型,叶面清洁、无残叶。及时清扫垃圾,清扫时将垃圾放入指定地方、不随意倾倒。工作时间内无白色垃圾、纸屑、痰迹、污物及其他垃圾堆放。 (2)病虫害防治(含白蚁防治) ①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②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③喷药应呈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④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⑤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⑥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⑦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⑧物理防治:针对树木上的白蚁,可以采用物理防治的方法。将清洁锯末、熟石灰等下到树洞内,用塞子堵塞树膜内、外的口,这样就可以达到比较好的防治效果; ⑨化学防治:若物理防治无效、对症难求,可以采用化学防治的方法。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进行喷洒,保证药剂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上限,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⑩隔离防治:对于长期无法彻底解决的树木白蚁问题,可以采用隔离防治的方法。在白蚁滋生区域四周添加隔离带,对树木的白蚁侵害进行隔离,同时加强日常防治,达到树木的长期保护; (3)防火和安全警示 ①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消防管理条例》制定并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对易爆品的管理。 ②做好安全警示和警告标志。在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警告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③规范用电设施和加强危险品管理。安装用电设施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对危险品严防跑、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④配备消防设施并做好维护。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⑤开展防火自救培训和演练。组织员工开展防火自救培训和演练,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①加强环保林树木的养护管理,合理修剪,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加强病虫害防治,防止树木发生倒伏、折断等情况。 2.5临水河滩绿地(行洪淹没滩地) (1)临水步道和步道示廓灯日常维护更新。 (2)非行洪季节在原地形上对野生或原有栽植植物筛选保留,进行修剪造型或组团、成片培植,形成河滩地自然景观。 (3)临水步道及河滩绿地日常保洁清杂,及时清除白色垃圾;行洪后步道清淤。 (4)完成节日庆典期间突击处置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杂草清除、应季草花洒播(一年1至2次)。 2.6园林绿化设施维护更新 包括绿化带沿石、植种池边框、绿化护栏、树池边框、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配建城市口袋公园内部园路园灯等所有配套设施的维护更新,确保完好率达95%。 2.7集中整治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项目清单内所有内容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为签订合同后3个月。供应商自行实地核查管护现状和植物断株、缺株、死株量、附属设施损坏情况。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集中整治计划表,须涵盖整治项目、内容、数量、时限,并经采购人同意。 (2)集中整治期内完成现有绿地、水体、林地、行道树、绿化附属设施的集中整治。如集中整治期内无行道树及其它乔木适宜补植季节,则应在6个月内利用最近适宜补植季节,完成行道树及其它乔木补栽补植,且应当在集中整治计划中载明。集中整治3个月期满按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经采购人同意行道树和其它乔木补植换栽不能在3个月集中整治期内完成的按集中整治计划时限规定进行考核,整治期满行道树缺死率不低于95%,其它乔木不低于92%。 2.8其他: 结合各项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政策、对本项目进行需求分析和理解,针对重点(行道树管护、绿地、西湖水体)、难点问题(天气、地理情况、人员因素、绿化管护提升)进行分析,制定总体项目思路,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控制。 结合各项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质量保障控制,质量控制需有具体的计划及目标、制度、并针对项目服务周期作出进度保障,进度保障时间需根据各项内容涉及的作业时间要求进行制定。 ★(三)园林绿化管护作业总体标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总体标准 (1)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四川省地标)》、《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等法律规范和标准进行管护。 (2)行道树执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二级养护标准,非行道树乔木执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三级养护标准,草坪执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二级养护标准,球形、绿篱、地被植物执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二级养护标准,水生植物执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三级养护标准,西湖水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水质的IV类以上标准。 (3)若本项目中有关要求与内容与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为准。 ★(四)人员、车辆基础机具要求 4.1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进行班组(不低于6个分组)配置,对管护范围进行分区域管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班组分配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要求购买社会保险,应严格按照市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府规〔2022〕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绿化工人要求:原则上优先录用项目区域现有的绿化工人、四类重点人群(低保户、移民户、残疾人户、大病重病户);工资待遇应保障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服务期内应随政策调整。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裁员)不得裁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单独设立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①合同签订前将配备的符合或优于“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要求中所有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资料交采购人,并将管理人员信息在合同中罗列;②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正式入场前配备齐全所有符合要求的人员,并将所有人员名单信息交采购人核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配齐或存在人员造假的,采购人可以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承诺①为本项目配置的园林绿化技术员、设施维护技术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四级)及以上技能职称;②驾驶员具有对应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员c证;③拟派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人员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①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应持证上岗。 ②作业人员应穿好反光工作衣、戴安全帽、佩戴护目镜。登高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软底防滑工作鞋、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佩带好工具袋及必备的工具。 ③开展作业时,应谨慎、专心,不应嬉笑打闹、吸烟、使用手机;不应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④不应在雨雪、大风、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上树作业(抢险除外);夜间作业时应做好夜间安全防护工作。 4.2机具、设施设备基本要求表
(1)设备合约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正式进场前配备符合或优于“机具、设施设备基本要求表”要求中所有机具、设施设备,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核验,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配齐或存在伪劣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强制要求、超过使用期限、过期)的,采购人可以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机具、实施设备管控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普通绿化养护用设备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人使用,吊车、挖掘机等特种设备应由持证人员操作。 (4)现场作业的机动车应停在安全区域内,并打开警示灯。 (5)应有节水灌溉或喷灌设施,并应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相关技术要求。 (6)所提供设备均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五)安全、环保、管理、技术档案等其他总体要求 ★5.1安全、环保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作业垃圾应做到工完场清,符合城市扬尘、噪音控制要求。 (2)集中登高修剪、剥芽作业前应与环卫、交警、电力等相关部门联系,并设现场告示牌(道路施工安全标识)。 (3)登高作业时应用红白旗设置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牌和锥形安全警示桶;应确保地面人员、交通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大枝条修剪应在地面作业人员配合下分段截下。 (4)须组建应急组织领导小组/机构、统筹处理应急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应急组织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预案流程进行处理。 (5)在车行道上作业应注意避让交通高峰时段。 (6)需要进行支撑扶正养护的植物,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避免伤害树干。 (7)养护过程中涉及到农药使用方面的操作应符合《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 12475-2006)相关要求。 ★5.2管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养护工作开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企业管理需适用本项目。 (2)应根据养护要求、作业环境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养护计划,针对不同的养护对象制定技术管理方案,管理方案需符合作业要求,并遵照执行。 (3)应针对养护工作开展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类,并做巡查记录,制定巡查日历台账。 ★5.3技术档案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档案管理绿化养护单位应建立绿化技术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 (2)档案内容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绿地土壤、植物配置、地下构筑物等自然及人工条件的变化调查记录资料;b)集中整治计划(甲方备案同意)和整治情况记录。c)缺死植物更换档案,内容包括:品种、规格、缺死原因、死亡日期、挖除日期、补植时间、补植品种和规格、记录人、主管人姓名等,记录表格式自拟。d)安全生产和巡查处置工作纪录、日常工作管护工作记录,包括人员、机械投入、工作内容、工作图片、日期等,格式自拟报甲方备案同意。e)督查考核整改台账。f)西湖水质监测记录。h)设备配置和维护档案;i)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j)各类统计报表和计划总结报告等。 (3)档案整理工作技术档案应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档案借阅,档案抽查,移交等。 ★5.4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富顺县城区范围内应配备一个面积不少于50㎡的办公场所或项目部,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储备保障作业的物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积极配合处理社会监督投诉、政府监督平台、采购人管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积极配合完成其他专项任务(含涉绿工程)、临时交办任务、重要线路保障任务、问题整改以及有关城市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管护的网络理政及重大舆情处置、配合任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设施维护构筑物、小品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维护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六)考核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考核内容 浇水排水、施肥打药、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修剪整形、补栽补植、支撑扶正、绿地容貌、水体管理、设施维护、安全文明、极端天气应对、养护资料等。 2.考核方式 绿化管护的考核包括日常巡查考核、月度不定期考核、月度定期考核三种方式,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 日常巡查考核由采购人和主管部门日常巡查考核人员进行,采购人和主管部门依据巡查人员采集的考核信息及时(当日或次日)在专门工作群内发出整改信息,并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扣分。 月度不定期考核、月度定期考核每月各一次,月度定期考核时间为当月第二周周二,由采购人和主管部门两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考核,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大、政协、街道社区代表参与考核,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缺席,视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考核采取抽样的办法进行,考核样本需涵盖所有二级考核项目,行道树考核样本不低于200株/次,其它考核项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次,考核人员依据《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并汇总发送《园林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书面通知供应商及时整改。 供应商在收到日常巡查考核整改信息和《园林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后,应按规定时限整改。整改时限内,供应商有合理缘由,可用书面方式申请问题的延期、缓办、取消,采购人和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并回复,供应商按回复要求进行办理。若在整改时限内,未全面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每项再扣1倍分值,并计入下一整改期限,下一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加倍扣分。 3.考核得分的计算 (1)考核扣分记录在考核进行的月份。当对某一整改问题的整改时限出现跨月时,若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需加扣分数时,初始扣分分值计入当月,加扣分值计入下一月。 (2)考核总分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考核总得分=100-日常巡查考核扣分×40%-不定期考核扣分×20%-定期考核扣分×40%-专项扣分+专项加分。 4.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合格线按考核表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89-75分(含)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5.考核结果的运用 (1)当月考核情况于次月10日前予以书面通报。 (2)考核结果合格全额支付月度总服务费用;85-89分(含85分),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1%;80-84分(含80分),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1.5%;75-79分(含75分),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2%;不合格,不支付当月总服务费。 (3)12个月考核周期内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低于75分的,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续签,并保留向中标方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4、商务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商务要求以此部分为准) (1)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为一招三年采购项目,中标人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与招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年) (2)服务地点:县城区位置(详见服务区域及面积核定) (3)付款方式: ①支付模式:根据月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②支付方式 2.1在管护内容未发生增减的情况,按照(中标价÷12个月)的标准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 2.2如出现管护内容增减的情况 2.2.1管护内容减少:按月减少量的:当月的管护费=(年中标价÷12个月)-(减少管护项中标年单价÷12个月)×减少管护项当月减少量;不足一月按天(自然日)计算减少量的:当月的管护费=(年中标价÷12个月)-(减少管护项中标年单价÷365日)×减少管护项当月减少量×减少管护项当月减少天数。 2.2.2管护内容增加:增加金额未超过本合同年度总价款的5%的不做调整;增加金额超出本合同年度合同总价款5%至10%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追加结算,超出5%部分按本次服务内容的中标单价结算,增加的费用=本合同年度各管护项增加结算价之和-当年合同总价款的5%,一个合同年度届满时汇总结算;超过合同价款的10%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管护项按月增加量的:月增加管护费=(增加管护项中标年单价÷12个月)×增加管护项当月增加量;不足一月按天(自然日)计算增加量的:月增加管护费=(增加管护项中标年单价÷365日)×增加管护项当月增加量×增加管护项当月增加天数。 ③开票要求: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④采购人如逾期支付款项的应向中标人出具合理说明,采购人未有合理说明的,则按应付金额0.1‰/天支付违约金。 (4)履约考核验收 ①验收主体: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②履约地点:富顺县城区 ③验收时间:月度考核验收和年度考核验收,其中年度验收在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或采购人下达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 ④验收方式:月度考核验收和年度考核验收。 ⑤验收程序:分期/分段验收 ⑥验收内容: 6.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人员、机具设备、安全环保、管理、档案、考核等”内容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⑦验收标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⑧验收结果:严格按考核要求进行,年度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 ⑨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安全责任: 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负责本项目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省、市、区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落实完善安全措施,购置各类保险,如发生人身、意外、工伤、交通等各种安全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②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中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③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④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6)违约责任 ①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情形外,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②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③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④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因迟延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⑤中标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中标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8)合同价款: ①合同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外,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服务期内拟投入的车辆、机具、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 ③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工资标准调整等变化原因导致中标人运营成本增加,中标人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 (9)保险 ①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10)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5、综合履约要求 5.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①结合本项目背景及相关的政策对需求进行解析(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范围、内容以及对服务要求的理解,项目现场概况、作业内容分析【根据项目所在地的范围,地理情况,结合相关现场图片阐述具体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具体情况(涉及到人口、交通情形、现有环卫、绿化管护作业情况、绿化提升作业情况)、涉及到的具体作业内容分析)】)、②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项目进场前与前服务供应商工作交接方案以及服务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方案)。 (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①质量控制计划及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体系需根据管护内容制定),建立质量监管机构并明确职能,如何保障行道树养护、绿地养护、西湖管护、环保林养护、临水河滩绿地作业质量控制及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管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层质量责任制度、质量例会开展次数、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行道树养护、绿地养护、西湖管护、环保林养护、临水河滩绿地作业质量监督与检查措施,作业质量受到群众举报或反映或建议的整改机制,整改时效性,整改反馈调查记录和措施)、③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时间安排、日常管护任务进度管控措施、管控任务进度巡查、抽查、检查方案)。 (3)项目作业方案:①行道树养护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工作模式、养护工作流程、各道路的工作频率以及人员安排,行道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刷白及附着物清理、施肥和杂物杂草的清理、化学防护、补栽补植、施肥浇水、保洁清理、附属设施管理修复的措施及标准)、②绿地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工作模式、养护工作流程、各区域的工作频率以及人员安排,绿地的修剪、病虫害防治、刷白及附着物清理、施肥和杂物杂草的清理、化学防护、补栽补植、施肥浇水、保洁清理、杂草处理、附属设施管理修复的措施及标准)、③西湖管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管护质量标准,管护工作模式、管护工作流程、工作频率以及人员安排,西湖补水、西湖水质监测,西湖的各类生物病虫防治、清理收割、水质管理、安全管理、禁钓防盗和种群保持的措施及标准)、④环保林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工作模式、养护工作流程、各道路的工作频率以及人员安排,环保林的清理保洁、病虫防治、防火和安全警示及安全巡查管理)、⑤绿化管护垃圾收集清运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方案,垃圾收集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大件垃圾(行道树、环保林)收集作业方案,垃圾清运人员的配备和人员职能安排、各项管护内容涉及的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回收或清运的时间安排、绿化管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运输方案、清运大件垃圾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垃圾收集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 5.2企业管理服务保障方案包括(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管理服务保障方案): (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织架构图、管理人员信息表(表格内容应包含:职务、姓名、常住地、联系方式、管理人员项目履约经验情况)、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能职责(需根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岗位职责,劳动时间安排情况)、③项目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投标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含:人员合同签订的签订及解除,管理措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包含:争议处理流程、投标人应提供当事人自行救济解决办法、建立劳动风险预防措施)、④项目管理机构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针对作业分工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考核;应制定奖惩制度,内容包括:作业区域内发生和未发生群众反映,上级部门检查时出具有整改或表扬的奖励方式、处罚方式、奖惩的后续管理及记录、惩罚申诉流程及措施,奖惩制度应当主要针对于管理人员)、⑤管护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整理、管理内容、扫描、文档命名、数据对接及校对、档案装订及刻盘、借阅、抽查、移交等) (2)安全文明作业保障措施:①项目人员岗前培训(至少包含培训时间及次数、各种机具、车辆使用方法)、②项目人员安全教育(至少包含内部安全管理准则、安全培训、安全事故处理方法、应急预案培训)、③安全文明作业制度(至少包含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管护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及车辆管理、职业病预防措施、作业内容的日常安全排查)。 5.3应急预案包括(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①应急管理机构运行机制(至少包含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应急管理团队以及联系方式、应急处理流程)、②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标准及内容(至少包含交通事故、高温干旱、大雨大风、低温冻害、火灾、山体滑坡、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活动、触电事故、迎检),各项内容需体现(如涉及):设置警示标志,隔离险情区,疏导交通,清理倒伏树干,扶正加固树木,清理现场等方面、③应急处理的时效性(至少包含各项应急处理时间期限、时间工作安排)、④网络舆情应急处理(针对由于突发状况造成的网络舆情、舆论等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情况,网络舆情导向监督、整改机制等)。 5.4本项目履约所需的机具设备。(除本项目基本机具设备要求外,供应商自行为本项目另外配备的机具设备) 5.5企业履约经验:①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6、投标报价限价要求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以”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3、服务内容及要求--★(四)人员、车辆基础机具要求--4.1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为准。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以”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2服务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3、服务内容及要求--★(四)人员、车辆基础机具要求--4.2机具、设施设备基本要求表“为准。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在填报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自带的固定格式“分项报价表”时,报总价,数量写1。2、因系统格式固化原因,投标人须填报分项报价明细表2,且以此为准。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县城区位置(详见服务区域及面积核定)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履约考核验收①验收主体: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②履约地点:富顺县城区③验收时间:月度考核验收和年度考核验收,其中年度验收在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或采购人下达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④验收方式:月度考核验收和年度考核验收。⑤验收程序:分期/分段验收⑥验收内容:6.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人员、机具设备、安全环保、管理、档案、考核等”内容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6.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⑦验收标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⑧验收结果:严格按考核要求进行,年度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⑨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月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月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月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月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违约责任①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情形外,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②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③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④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因迟延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⑤中标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中标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2、解决争议的方法:①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