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驿城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 办发 (2020) 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 号 ) 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 2号) 以 及 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38号)文件中的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 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落实执行,全面实现“多测合一 ”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转,打通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通道,达到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测绘成果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工作要求,现拟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搭建“多测合一”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梳理测绘项目,为政府部门“多测合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提供项目申报、合同备案、测绘成果审核与成果汇交管理等管理功能,改变全部现场申报的“跑马路模式”到应用互联网“走网路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建设单位和测绘单位办事提供便利,助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项目建设内容
“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流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的基础上,合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将每个阶段中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
测绘成果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实现测绘成果的统一入库、审核管理。构建测绘成果一张图, 完成各类测绘数据的空间位置浏览、测绘成果的空间分析。统一管理测绘单位信息为测绘事项委托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公开的交易新模式。
(1)规范“多测合一”技术标准
“多测合一”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依法建设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执行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开展“多测合一”事项,严格监督测绘单位按照“多测合一”相关技术标准实施测绘项目和提交测绘成果,做好与行政审批环节的有效衔接。
(2)建立“多测合一”共享新机制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建立成果汇交、查询、调用、互认、共享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服务平台,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成果资料共享流程,实现部门之间、前后环节数据共享,实现对“多测合一”成果共享自动化、网络化管理。
(3)探索“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要求,加强对“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诚信档案,健全信用奖惩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汇交、审核等监管机制。建立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加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力度,对委托或授权测绘专业机构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结合测绘资质巡查和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稳步提升成果质量。
(4)优化“多测合一”市场环境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对各类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
(5)主要功能
1)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是一个面向建设单位和测绘中介机构的网上办事平台,提供用户注册登录、
网上办事指南、测绘名录查询、文件下载等功能,通过整合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为联合测绘不同用户提供一站式在线集成服务,并建立起与横向、纵向有关网站的关联,形成有机的、一体化的在线服务体系,以便快捷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2)行业管理:实现所有测绘机构的规范管理,实现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对测绘机构的审核。
3)业务管理:包括成果管理、合同管理和成果应用。
系统开发实施严格按系统工程方法进行,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及运行维护各阶段均应进行严格的质量和进度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要实现驿城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包含整合测绘事项,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测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驿城区“多测合一”服务平台要能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交换。
(3)“多测合一”服务平台要经过良好的国产化兼容性测试。
(4)本系统接口扩展要求:系统要有很好的扩展功能,采用组件化的软件结构, 可方便地根据用户需求配置各种功能模块,适应不同的需要;另外,提供二次开发的各类接口和说明文档,为系统今后功能扩展、升级留有充分的空间,有利于系统的推广应用,系统具备开放的开发接口,提供易用和可扩展的接口开发。
(5)具备良好的数据处理、整合、维护更新能力。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试运行;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付款方式 |
合同约定; |
服务质量 |
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
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在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驻场运维服务,对系统故障进行及时响应, 在24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 |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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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采购人对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测绘成果的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国防科工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