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一、支付预付款情形: 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费用总额40%为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 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量的40%后,根据工作量按季度支付剩余服务费。 二、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情形(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根据工作量按季度结算服务费。 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响应无效。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采用1+X(X≤2)的模式。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履约情况及年度资金安排,自行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一年,最多续签2次,总累计合 同期不得超过3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实际预算金额,合同单价(或费率)须与本次成交结果一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新站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咨询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为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发改资环〔2023〕771号)等文件规定,拟招选1家综合实力强、业绩显著、服务质量优、商业信誉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委托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审查业务。
在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统一领导下,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下工作:
供应商需与委托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等进行工作对接,收集项目送审文本、前期相关文件和附件等评审所需全部资料。并对接收资料进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中国节能技术政策以及行业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符合性、项目的设计是否对标国内外先进能耗水平等方面的初步审查。完成审查,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选择专家,确定参会部门,发送会议通知。
供应商带队踏勘项目现场,担任会议主持人,汇总专家个人意见和部门代表意见,整理评审会专家组意见。会后督促节能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会议要求对文本进行修改。
跟踪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节能承诺出具单位文本修改进程,发催要修改资料的函,编写评审报告。重点审查节能承诺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其中,在项目节能评价报告中,要对生产的用能产品能效比和耗能指标有一个明确的固定,还要对项目提出合理的建议,主要提出项目在节约能源等方面的综合意见,进而保证报告的有效性。当面向委托方提交评审报告以及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负责对评审报告进行全面说明和解释,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应详细阐述。
1.项目咨询评审严格按照最新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进行,聘请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2.承担评审任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合肥新站高新区经发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关于节能审查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3.评审相关工作需在合肥新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指导下开展。
4.定点咨询机构在收到项目相关材料后,先进行内部初审,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召开评审会议,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以及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5.定点咨询机构接受委托任务后需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服务须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1)工作对接:与委托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等进行工作对接,收集项目送审文本、前期相关文件和附件等评审所需全部资料。
(2)评审准备: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出具内部初审意见书,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选择专家,确定参会部门,发送会议通知。
(3)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带队踏勘项目现场,担任会议主持人,汇总专家个人意见和部门代表意见,整理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4)编写评审报告:跟踪编制单位的修改进程,发催要修改资料的函,编写评审报告。
(5)出具评审报告:当面向委托方提交评审报告以及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其他必要材料,负责对评审报告进行全面说明和解释,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应详细阐述。
本项目报单价,单价为单个项目审查服务费用,单价不得超过2万元/个(节能承诺如需评审,按中标单价的30%价格计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金均由中标人承担。